信被勉强拿了出来。先递到我手里,再经我交给老太太,我看到给我信的那只颤抖的手是多么的不情愿啊。
“喏,让我们看看,”马克勒姆太太戴上眼镜说道,“那一段在哪儿呢。‘回忆旧时,我最亲爱的安妮’——等等,不是这里。‘那个和蔼的老博士’——这是谁?哎呀,安妮,你表哥马尔登的字迹写得太潦草了,看我多糊涂!这当然是‘博士’。哦,的确很和蔼!”说到这里,她停下来,又吻了吻她的扇子,然后把扇子指向正神色温和、面带满足地看着我们的博士,并向下摇了几下,“嘿,我找到了,‘你听了别吃惊,安妮’——既然知道他身体一向不结实,当然就不会吃惊了;我刚才说什么来着?——‘在这遥远的地方我已吃尽苦头,所以决定无论冒什么险也要离开这里,可能的话请病假,请不了病假就干脆辞职。我在这里受过的煎熬,正在忍受着的煎熬以及将要受到的煎熬,我都不堪忍受了。’要不是有那个好人的鼓励,”马克勒姆太太像先前那样对博士示意了一番后把信折好,说道,“我到现在连想想都觉得受不住呢。”
虽然那老太太一直看着威克菲尔先生,好像是恳请他对此说些什么,可他一言不发,只是瞪着地面,表情严肃地坐在那里。我们把话题转移很久以后,他依然这样,偶尔皱皱眉,看看博士或他的夫人,或同时看看他们俩,此外就不曾抬起过头。
博士十分喜欢音乐。艾妮斯唱起歌来也非常悦耳动人,斯特朗太太也一样。她们两人一起唱了歌,还表演了二重奏,我们像在参加一个小小的音乐会。不过我注意到了两件事;第一,虽然没过多久安妮就恢复了过来,变得很自在,但她跟威克菲尔先生之间总有着一道隔阂,把他们完全分开。第二,威克菲尔先生好像并不喜欢艾妮斯和斯特朗太太那么亲密,总是怀着不安的心情看着她们。现在,我得承认,我回想起了马尔登先生临走前那天晚上我所见到的情景,我第一次感到它带给我从来不曾想到的意义,那情景又在我的脑子里出现,让我心里感到不安。我觉得斯特朗太太脸上那无邪的美丽已不再像以前那样天真了。我现在对她那自然的优雅和动人的仪态也开始产生怀疑了。看到她身旁的艾妮斯,想到艾妮斯的真挚、善良,心里就产生疑问,我觉得她们两人之间的友谊是不般配的。
可是,艾妮斯觉得跟安妮做朋友很快乐,安妮也因此感到很快乐,因为她们的存在,让那天晚上的时光过得飞快,仿佛才过了一个小时而已。临走时,发生了一件意外的事,我到现在一直记忆犹新。她们俩人互相道别时,艾妮斯正要上去拥抱斯特朗太太时,威克菲尔先生突然走到她们两人之间,仿佛无意似的,把艾妮斯给推开了。接着,马尔登先生动身那晚到现在的这段时间突然全消失了,我仍像那天晚上一样站在门口,看到了斯特朗太太面对威克菲尔先生时,脸上出现的表情。
我说不上来这副表情给了我什么印象;我也说不上来,为什么从这以后,每当想起她来,我总设法把这副表情跟她本人分开,也设法想起她脸上原来的那种天真无邪的可爱之处。直到我回到家里,她的这副表情仍然停留在我脑海中。离开博士的家后,我感到他家的屋顶上仿佛压着一团乌云。我对他那苍苍白发的尊敬中,还掺杂着几分怜悯,因为他居然相信那些对他忘恩负义的人,而我,对那些伤害他的人,感到极为愤慨。一场大灾的阴影,还有一场尚未明朗成形的大丑事,像两块污斑一样玷污了我童年时代学习、嬉戏的这片净土,使它成了一片邪恶污秽之地。那些古老的有着百年岁月的阔叶沉香木、那片平整的草地、那些石缸、博士散步的小路,以及在这上空**漾的大教堂悦耳的钟声,想到这所有的一切时,我已经没有任何乐趣了。我童年时代的这座圣殿,已经被人当着我的面洗劫一空,它的宁静和荣耀都已随风四散,无影无踪了。
第二天早晨,我就要跟到处都被浸透了艾妮斯精神的老房子告别了,我的心思也完全被这占据了。毫无疑问,我很快还会回到这里,我可能还会睡在我住过的房子里——也许还会经常去睡。不过,我常住的日子已经结束了,旧日的美好时光已经一去不复返了。我整理着暂时留在这里并准备运往多佛的衣服,把书本也包扎好了,此时我的心情虽然沉重,但是我没有露在脸上,免得让尤利亚·希普看到。因为他正殷勤地在帮我收拾着屋子。我觉得,他见到我走,心里正乐着呢。
不知怎么的,我跟艾妮斯和她父亲告别时,竟然摆出一副满不在乎的男子汉气概,然后就坐上了去伦敦的公共马车车厢里。车子从城里经过时,我看到了昔日的夙敌,那个屠夫,我从心底就原谅他了,几乎想跟他打个招呼,然后扔给他五个先令让他买酒喝。但是那家伙站在铺子里洗刷着大砧板,还是那副毫无悔改的屠夫的样子。而且他的门牙被我打掉一颗之后,模样还是没有改变,我想还是别跟他套近乎为好。
我记得,我们正式上路后。我心里想的是,怎么对车夫尽量摆出年纪不小的样子,说话时声音放的粗点。后面这点,我装起来特别别扭,但我还是硬着头皮装下去,因为我觉得这是成年人的标志。
“你要坐到终点吧,先生?”车夫问。
“没错,威廉,”我傲慢地回答说(我原本认识他),“我要去伦敦。之后还要去萨福克。”
“你是去打猎吗,先生?”车夫问道。
其实他很清楚,这种季节去那儿打猎,就跟去那儿捕鲸鱼一样不靠谱。不过我觉得受到了恭维。
“我不知道,”我装作还没拿定主意的样子,说,“是不是还要去打上一回。”
“我听说,现在鸟儿都变得聪明了,见人就躲。”威廉说。
“我也听说了。”我说。
“萨福克是你的老家吗,先生?”威廉问道。
“没错,”我郑重其事地说,“萨福克是我的故乡。”
“听说那儿的水果布丁非常好吃啦。”威廉说。
其实我并不知道这个,不过我觉得我有必要拥护一下家乡的名产,顺便表示一下自己对那东西很熟悉,因此我就点了点头,等于说,“我同意你的看法!”
“还有潘趣马,”威廉说,“那是真正的好牲口呢!一匹萨福克的潘趣马,价值就跟金子一样,分量有多重,就值多重的金子。你自己养过萨福克潘趣马吗,先生?”
“没——有,”我说,“算不上真正养过。”
“我背后的那位先生,我敢打赌,”威廉说,“养过大批的这种马。”
他说的这位先生,有只眼睛斜得厉害,有个大下巴,戴了顶帽檐又窄又平的高顶白帽,穿一条紧身的淡色长裤,裤子的外侧,有排扣子从靴子一直扣到臀部。他的下巴突出在车夫的肩膀上,靠我很近,喘出的气直冲我的后脑,弄得我痒痒的。当我转过身来看他时,他用那只不斜的眼睛看着拉车的马,一副很内行的样子。
“你是不是?”威廉问道。
“我是不是什么?”他身后的那位先生说。
“是不是养萨福克潘趣马的?”
“是的,”那位先生说,“没有我没有养过的马,也没有我没有养过的狗。马呀,狗呀,有些人养是为了好玩,可对我来说,这可是我的生计——住处、老婆、孩子——会读、会写、会算——还能有鼻烟、烟袋、睡个大觉。”
“让他坐在一个车夫后面,看起来不大好吧?”威廉一面摆弄着缰绳,一面对我咬耳朵。
他这么一说,我觉得他是希望我能把我的座位让给人家,于是我便红着脸主动主动把座位让给他。
“先生,你要是不介意”威廉说,“我想那样可能更适合点。”
我把这件事看成我人生中的第一次失败。我在马车售票处订座时,特意在登记簿上写的是“厢座”,还给了那个账房半个克朗。我上车时还特意穿上大衣,披了披肩,就是为了不辱没这个显赫的座位。我风光地坐在那个座位上,还觉得自己非常神气,也给这辆马车增色不少呢。而现在呢,还没有走完第一站,我就让一个人给挤到后面去了,而这个人衣衫褴褛一只、长着斜眼、浑身上下毫无长处,还满身的马厩味,而且当马还在小跑的时候,竟然能从我身边跨过去,他简直不是个人,更像个苍蝇。
我的一生中,遇到一点小事,我也会因为感到自卑而退缩,其实这种时候不应该这样。可在这次乘坐坎特伯雷的马车上发生的这件小事,依然让我的自卑有增无减,即使我粗声说话也毫无用处。此后的一路中,我讲起话来都运用了自己的丹田之气,但依然觉得自己完全泄了气,而且幼稚得可怕。
尽管如此,我依然是个受过良好的教育,衣着高贵,口袋里装着很多的钱,高高地坐在四匹大马拉的马车上的那个年轻人,我既新鲜又好奇地看着车外那些在我艰苦的旅行中曾经到过的地方,心里浮想联翩。我朝下看着那些流浪汉,看到我还记忆犹新的面孔仰望着我们时,我就觉得,好像那个补锅的又用他那乌黑的手,抓住我胸前的衬衫一样。我们的马车在查塔姆狭窄的街道上隆隆而过时,我一下子就看到了买我夹克的那个老怪物住的小胡同,我伸出脖子,想找到我等着拿钱坐着的那个地方,那个当时我一会坐在阳光下,一会儿又坐到阴影中的地方。后来,我们距离伦敦不到一站路了,我们经过了那座冷酷的萨伦学堂,我仿佛看到克里克尔先生的毒手又在拼命地抽打学生。当时,我真想尽我所能换得一个合法许可,下车去狠揍他一顿,然后像放掉笼子里的麻雀一样把学生全都放出来。
我们来到位于查令[大伦敦威斯敏斯特市的一处地方,该地常被视为首都的中心。1649年,查理一世在此被处死,现立有他的骑马塑像。]十字架的金十字旅馆,这是一家坐落在繁忙地区的糟糕透顶的旅店。一个侍者把我带进餐厅,然后一个女侍把我带到一间小客房里。这间客房发出一股出租马车的气味,像一个家庭地窖一样闷。我痛苦地感到自己太年轻了,因为没有人尊敬我。女侍根本不理会我的任何意见,男侍对我很随便,觉得我没有经验,什么事情都自作主张。
“喂,我说,”男侍用一种对知己说话的口气说,“晚饭你吃什么呢?年轻的先生们通常都喜欢吃鸡,你也来只**!”
我尽可能气势十足地对他说,我不喜欢吃鸡。
“不喜欢?”男侍说,“年轻的先生们通常都吃腻牛羊肉了,那你来个小牛里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