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里买来的烟都是黝黑色的扁块,不过这些人却把生烟叶卷起来嚼,而且通常不用刀子割开,只塞烟卷条子进嘴巴里,用牙齿把一头咬住,用手扯住另一头使劲撕扯,把它弄成两半。有时候,烟叶的主人看着被人咬剩下的那一头,脸上露出难过的样子,会挖苦地说:“我看你还是拿这块去,给我咬下的那块得了。”
街上、胡同里四周都是烂泥,除了烂泥也找不到什么了——那些泥巴跟沥青一样黑,到处都有,浅的两三英寸深,深的地方足足有一英尺。
而且,到处都有猪在泥地里来回乱跑,哼哼唧唧。你会看到一只稀泥满身的大母猪在泥路上带着一窝小猪慢吞吞地走,一翻身就横躺在街中,它腿一蹬,眼睛闭上耳朵摇摇,小猪就一齐围上来吃奶。人还得绕着它走才行。它倒是伸开四条腿,闭上眼睛,扇着大耳朵,让那些小猪吸它的**,那模样活像是有一份薪水可拿似的心满意足。
接着,就能听到有个二流子放开嗓子喊上了:“嗨,虎子,快上去咬呀!”于是就有两条狗扑上去,左右各咬住猪的一只耳朵,几十条狗闻声从四面八方赶来。那猪立马起身便逃,放开嗓门拼命地嚎叫。全部的闲汉们全都站起身看热闹,又是说又是笑,脸上都显得乐开花了,直到猪和狗都跑得没有踪影才作罢。像是在说:多亏了这场热闹,要不,真的是闷死人了。
接着人们各就各位,直到又有狗打架时,这帮家伙才又能打起精神来。看狗打架是让这帮人最精神的,另外,要是朝一条野狗身上倒上松节油,点着火烧,或者拴个铁盘子在狗尾巴上,吓得狗不停疯跑,这些人才会完全清醒过来。
河岸上,一些歪歪扭扭的房子突出到河面上,像是立马就要倒进河水里。这些房子里的人都已经搬出去了。其他的一些房子,地基的一角已经被河水冲走了,房子的那个角就悬在空中,里面还有人住着简直是危险极了,因为有时候房子就能塌进河里。在夏天里,河水就能慢慢冲塌四分之一英里宽的土地。在这种位置上的小镇就老得撤离,搬了又搬,退了又退,因为河水老在吞噬它。
那天中午时分,街上的车马越来越多,熙熙攘攘的。乡下人来的时候都带着午饭,坐在马车里吃。有很多人喝上了威士忌酒,我看见有几伙人在打架。
后来,有人喊起来:“老包格斯来喽![以下事件是据马克·吐温故乡汉尼拔曾经发生的一起凶杀案写成。]到乡下来过过酒瘾——伙计们,他来啦!”
另一个人说道:“我倒想听老包格斯吓唬吓唬我,那我会长命百岁呢。
所有的二流子们都乐啦,我看他们准是经常拿包格斯开心。一个人说:“看他这回要把谁臭骂一通呢。他要是把二十年来所有想骂的人都骂遍了的话,那可就该大名远播了。”
包格斯骑在马背上冲了过来,嘴里还像印第安人那样大呼小叫地嚷着:“嗨!快闪开!我是来打仗的。当心哪,棺材很快要涨价啦。”
他喝得醉醺醺的,在马鞍子上坐着还左右摇摆呢。那人已经有五十多岁了,脸色红得吓人。人们都朝他喊叫,冲着他笑,咒骂他,他也回骂人们,说是等以后肯定再来收拾他们,不过他现在没闲工夫,因为他这次来镇上是要除掉休彭那个老家伙的。他的信条是:先吃肉,再找配菜。
他看见我,就骑着马来到我跟前来,说:“你是从哪儿来的?小子,想找死吗?”
不久,他又走开了。
我被吓坏了,一个男人对我说:“没有必要害怕,他的话是假的,他喝醉酒时总是这个样子。他可是阿肯色州最好的一个老糊涂虫——他喝醉了,不过从来不伤人的。”
包格斯打马走到镇子上最大的一家店铺前,弯腰低头朝里面望去,嘴里放声大骂了:“休彭,我是专门来找你这个混账东西的,我今天来一定要你的狗命不可!你给我滚出来!滚出来见见上了你当、受了你骗的人。”
他就那么不停地起劲地骂着,边骂边还尽量带上休彭的名字,人都挤满了整条街,听着他骂,一起大笑,谁也不走开。
过了一会儿,从店铺里走出来一个大概五十岁的人。他身宽体胖,安然自若,穿的衣服看着是全镇上最讲究的。大家纷纷往后退,给他让开一条道,他走过来冲着包格斯平静缓慢地开了口:“老东西,你这一套我还真的听腻了,我忍耐到点午后一点钟。别忘了,一点,再晚可不行。要是你到了那时再敢开一次口,哪怕你跑到天涯海角我都要把你找回来揍你。”
说完,他转身走了。看热闹的人立马都平静下来,一时都清醒过来谁也不敢动一动,也没有人再笑出声来了。
这时,包格斯骑着马朝另外一头走了过去,一路走一路声嘶力竭地大骂休彭。不过一会儿,他又转了回来,继续咒骂没完没了。有些人把他围住,想堵上他的嘴,但他就是不听话,还是继续骂人。
人们警告他说,再过十五分钟就到一点了,他必须马上回家去,得立马离开这里,但全都没用。他使出全身的力气还是不停地骂,还扔帽子进烂泥里,骑着马踏在上面走。
一会儿,他就放开马在街道上狂奔起来,灰白色的头发在脑袋后面飞扬。很多人都想尽办法劝他下马来,好控制住他,让他冷静下来,不过大家都是枉费心机。眨眼功夫他又飞奔过去,把休彭又臭骂一通。
过了一阵子,一个人说道:“快点,去找来他的女儿!有时候他会听他女儿的。其他人劝不住他,一定要他女儿才行呢。”
接着,有人马上跑去找他的女儿。沿着马路,我走了一段路,站下来。几分钟过去,包格斯又来了,但这次没骑在马背上。他东倒西歪的走过街,光着脑袋,有两个人架着他的胳膊催他快走,他东倒西歪沿着马路朝我这边走来。他不再咒骂啦,神色显得十分难堪,他不仅没有赖着不走,而且脚步还很快。
有个人大喊一声:“包格斯!”
我抬头朝喊叫的人望过去,只见那人正是休彭上校。他稳稳当当站在街当中,右手握着一支手枪——并没有瞄准,只是朝空中翘起枪口来。
就在此刻,一个年轻姑娘飞步跑过来,两个男人还跟着在身后。包格斯和那两个架着他的男人转过身来,那两个人一见到手枪,马上闪身跳到一边,那只枪的枪筒慢慢平稳地放下来——两根枪筒上的扳机都打开了。
这时,包格斯都举起双手来,喊道:“哦,上帝呀,别开枪!”砰!第一枪响了,他的两手在空中乱抓,脚步趔趄着朝后倒退两步——砰!第二枪响了,他向后一仰身,沉重的身体稳稳当当倒在地上,两条胳膊伸向两侧。
那位姑娘尖声惨叫着,猛跑过来,一下扑倒在她父亲身上,哭嚎着:“啊,他打死他啦,他被打死啦!”人群向他们围拢过来,挤得很不畅通,个个把脖子伸长,想看个究竟。里面的人就向外挤,嘴里喊道:“往后退!往后退!让他透透气,让他透透气!”
这时,那休彭上校朝路上一扔手枪,转身走开了。
人们把包格斯抬进一个周围同样挤满了人的小杂货铺,整个镇子上的人全来了。我赶紧跑过去,在窗户外面找到个好地方向里面看,我离他不远。我看见,人们把他平放在地板上,拿一本厚厚的《圣经》垫在他头底下,撕开他的衬衫,我看见了他胸膛上的一个弹孔。
接着,人们又展开另一本《圣经》盖在他胸前,他吸气的时候,那本《圣经》就高高升起来,呼气的时候,又落下去。后来,他躺着没有任何反应,真的死了。
随后,人们拖开弄走了他的女儿,她还是不停地嚎哭。她大约有十六岁,长得十分漂亮,哭起来怪叫人心疼的,不过脸色惨白。
不久,人群拼命左推右涌,朝窗户这边挤过来,大家都想看上一眼。但站在里面的人不肯让开,后面的人就没完没了地说:“伙计们,你们总该看够了吧。一直呆着那儿不动,太没道理,太不公平啦。大家都有权利看上一眼的嘛。”
于是众人你一言,我一言,乱纷纷的吵了开来。人们开始骂开了,我一看势头不对劲,要出事啦,就赶快开溜。每条街道都挤满了人,大家都情绪激动。亲眼看见开枪射击的那些人都在向人们讲述事情的过程,他们个个身边都围满了人,大家把伸长了仔细在听。
一位戴高顶白色皮帽,个子瘦高瘦高的,头发有点长的人,用弯柄手杖给人们指划出事时包格斯站的地方和休彭站的地方。人们就跟着他从一个地方走向另一个地方。人们明白他的意思后,就不停点头;人们看着他用手杖在地上划的时候还支双手在大腿上,弯下腰去。
后来,他把身子站直,眉头一皱,把帽沿拉下,大喊一声:“包格斯!”接着就把举起的手杖放平了,嘴里发出“砰”的一声,他踉踉跄跄朝后退了两步,接着嘴里又发出“砰”的一声,然后就向后一仰,倒在地上。目睹现场的人都说他学得非常像,说当时的情景就是这样子的。十几个人都掏出酒瓶来请他喝酒。
后来,有人说,应该处死休彭。大家就都一致表示赞同对他用刑,于是,人们都像发了疯似的跑开了,边跑还边大喊,见了晾衣服的绳子就一起扯下来,打算拿来做绞索,绞死杀人的休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