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静静听着,心里感动得翻江倒海,表面上却无动于衷。我很严肃他说他不应该逃课。毕竟,他是高年级的班长。
他听了频频点头,那副又委屈又可怜又失望的神情让我不忍心。
他送我到宿舍楼门口,那时,我身上的衣服已成了一件厚厚的雪的衣裳。他重重地拍我,直拍得雪花纷纷震落,渐渐露出那鲜艳如火的本色。
“我可以不再逃课,可是我没有办法不想你,阿娈。”他说。我庆幸上苍擦亮了鉴的眼睛,让他在一群美丽的活泼的女孩子中间认出了如此平凡又如此敏感的我。我对自己说:将来要嫁,就嫁给那个为我震落雪花的男生吧。
接下来的日子我因为一些琐事忙得晕头转向几乎连喘息的功夫都没有。当终于可以静静坐下来梳理心情的时候,我失望地发现我和鉴之间的心灵感应竟飘散得无影无踪。
实在难忍受没有鉴的春天。我找到理科生的宿舍,爬上七搂,敲开一间寝室的门。我说我要找鉴,一个戴眼镜的男生告诉我:鉴搬家了,他不再住校。
鉴失踪了,从我20岁的世界里,他甚至没有留下一句话。
也许,仍是一份默契**着我,在很久以后一个大雨瓢泼的周末,我发神经般地跑去一家离家很远的电影院里看电影。
散场时,我发现了鉴。他仍是高高瘦瘦,清清秀秀,身边依偎着一个长发女孩。那女孩有种苍白的美丽。
我叫鉴的名字,声音在风中发颤。
他居然还能维持住那不变的冷静,在写满心事的脸上挤出毫无生气的笑容。
“这是我的女朋友阿黛。”他指着那长发女孩向我介绍,然后又对阿黛说,“这是阿娈,一个会写诗又很特别的女孩子。”
原来,我在他眼里仅是个“会写诗又很特别的女孩子”而已,我忽然觉得整个世界都在欺骗我,我笑出了冷冷凉凉的两声。
连我也觉得不可思议,我竟很平静也很平淡地问候他们,祝福他们,接着又心平气和与他道声“再见”。鉴关切他说:“好大的雨……”我无视他的好意,我打断他的话,我说我是和另一个男孩子一起来的,他现在正在大雨里跑,只是为了给我寻一杯很特别的冰淇淋。
“你还是那么任性,阿娈。”鉴有点伤感地笑笑,迎风抖开一把紫色的大伞。他一手举着伞,一手揽着阿黛的腰,慢慢走进雨里。他的背影异常温柔,一把大伞几乎完全倾斜在阿黛头上,就是再大的风雨也打不湿她那没有血色的裙子。人去街空,残灯如梦,只有冰冷冰冷的雨仍淋着无泪又无助的我。
回家后,我发起了高烧,直烧得天昏地暗,有苦难言。
大病初愈的我变得好冷静也好憔悴。我用一只大箱子锁起了所有的红衣。从此,在别人眼里我成了一个素色的女孩,没有诗,更没有故事。
时光如流,我苍白依旧。
大学毕业后,我在本市的经济电台主持一个直播节目,在万籁俱寂的深夜里倾听着各种各样的人生。
再后来,我结婚,做了母亲。在循环往复的忙碌里,我以为我忘了鉴,我自以为往事尘封。
可是,一天在去直播室的路上,天空里飘起了纷纷扬扬的雪花,一如七年前那个上午。我忽然没有原由地想起鉴,只觉得有种痛楚切入肺腑。
那夜的最后一个电话是一位声音非常动听而又带点哀怨的女孩子打来的,她说她从小就喜欢一个男孩,发誓非他不嫁。那男孩子高高瘦瘦,清清秀秀,总喜欢穿着一身帅气的牛仔装。男孩只把她当作一个美丽而又不懂事的小妹妹,不管她如何努力,这种感情十几年都没有变过。后来,她考上了大学,并和那个男孩同系。可一纸冷酷的诊断书却使她不能去大学报到,她病了。在生命里最灰暗、最无助的日子里,那个男孩子很沉静也很勇敢地担负起照顾她的责任,甚至,做了她的男朋友。她任性地透支着那份感情。因为她以为自己会很快离开这个世界,满足地死在男孩子温暖的怀抱里,那个男孩也这么认为。可她居然奇迹般年复一年地活下来,她慢慢地恢复健康,她美丽依然,可那男孩却变得沉默又憔悴。今晚,他们谈到婚事,她哭着对那个男孩说别勉强自己,男孩大吼着告诉她:他爱的那个红衣女孩早已嫁人生子,现在,他娶任何一个别的女孩子都是一样的……
不知不觉中我已泪流满面,在走过许多风风雨雨的岁月,经历了许多咸咸淡淡的坎坷之后,我已渐渐懂得:爱就是爱,掺不得一丝同情和怜悯,带不了半点强迫和委屈,我们可以让出整个世界,但却不可以让出一寸至真至纯的爱情的原野。我忽然很想对鉴说:“真的,别勉强自己,好吗?”
“我不会嫁给那个男孩,永远不会,尽管我非常非常爱他。我祝福他,永远。”阿黛的声音湿润起来,她出乎意料的挂断电话,使我不知所措。也许,她只想在深夜找个陌生人倾诉心情,她不需要任何人的安慰。
我的婚姻很幸福,我和先生爱得真真实实而又刻骨铭心。我们一生里也许不会只爱一个人,但往往会有一个人让你笑得最甜,往往会有一处美丽的伤口成为你身体上不能愈合的一部分。我伏在工作台上,眨眼时,有冰冷的东西无声滑过面颊……
做你永远的幸运星
那年,她十六岁,第一次喜欢上一个男生。他不算很高,斯斯文文的,但很喜欢踢足球,有着一把低沉的好嗓音,成绩很好,常是班上的第一名。虽然在当时,早恋已经不是什么大问题,女生追男生也不再是新闻,她更不是那种内向的女孩。但是她从来没有想过要向他表白,只是觉得,能一直这样远远地欣赏他,就很好了。那时,她常常为在路上碰到他,打声招呼高兴个半天,常常放学也不回去,而是上运动场一圈又一圈地慢跑,只为了看他踢球。
她还学着叠幸运星,每天在那小纸条上写一句想对他说的话,叠成小幸运星,快乐地放在大瓶子里。她常常看着他想,象他那样的男生,应该是会喜欢那种温柔体贴的女孩吧,那种有着一把乌黑的长长直直的头发,有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开心的时候会抿嘴一笑的女孩。她的头发很乌黑,但只短短的到耳际边,她有一双大眼睛,但常常因为大笑而眯成一条缝。
她十九岁,考上一所不算很好但也不差的大学。他正常发挥,考去了另外一所城市的重点大学。她坐着火车离开这个生她养她的小城时,浮上心头的是她点点滴滴与他的回忆。大学生活是以二十几天艰苦的军训生活拉开序幕的。晚上临睡前,其他女生都躲在被窝里偷偷打电话跟男友互诉相思之情,她好多次按完那几个熟悉的数字键,始终没有按下那个呼叫键。十九年来,第一次知道什么叫思念,原来,思念就一种可以让人莫名其妙地掉下眼泪的力量。
四年的大学生活不算太长,活泼可爱的她身边从来不缺乏追求者,但她却选择单身。好事者问起原因时,她总淡淡一笑,说:“学业为重嘛。”她也确实在很努力地学习,只为了考他那所大学的研究生。四年来她的头发不断变长,她没有再剪短。一次旧同学聚会时,大家看到她时都眼前一亮,一把乌黑的长长直直的头发,水汪汪的大眼睛因恰到好处的眼影而更显光彩,白里透红的皮肤,时不时抿嘴一笑,都忍不出这是昔日的小活宝。他见到她时也不禁心神一动,但当时他的手正挽着另一个女子的纤纤细腰。她看着他身边那个比自己更温柔妩媚的女子,很好地掩饰了心里的一丝失落,只淡淡对他一笑,说,“好久不见了。”
她二十二岁,以第一名的成绩考上了他那所大学的研究生。他没有继续考研,进了一间外资企业,工作出色,年薪很快就达到了六位数。她继续过着单调甚至枯燥的学生生活,并且坚持单身。一次放假回家,一进门母亲就把她拉过一边,语重心长,女儿啊,读书是好事。但女人始终是要嫁人生子的,这才是归宿啊。她点了点头,进房间整理带回来的行李。先从箱子里拿出来的是一瓶满满的幸运星,摆在书架上。书架上一排幸运星的瓶子,都是满满的,刚好六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