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斯蒂福家
早晨八点钟,女侍来敲我的门,告诉我,刮胡子的热水已经准备好了。我因为还没有必要刮胡子,听了感到很不舒服,红着脸躺在**。我还怀疑,她通知我的时候,自己肯定也乐了。我穿衣服时,这想法都困扰着我。我下楼去吃早饭,在楼梯上又碰到了她,我觉得自己都有点想夺路而出了。我确实想让自己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大一点,我很敏锐地感觉到,我没有做到这一点。因此,我在这种情感的驱使下,根本不想从她身边走过,我站在窗口旁边向外看去,见她拿着一把扫帚在那儿打扫,还看见一个骑马的查理国王塑像,旁边停放着横七竖八的出租马车,在那濛濛的细雨和深褐色的浓雾中,看上去一点也没有王者的显赫尊严。我还在那儿向外看的时候,那个男侍来叫我了,说那位先生已在下面等着了,我才下去。
我下楼后,发现斯蒂福没有在餐厅,而是在一间舒适的套间里等我。房间里挂着红窗帘,铺着土耳其地毯,火炉烧得旺旺的,桌子上铺了干净桌布,上面摆着精美的、热腾腾的早餐。餐具柜上的小圆镜把房间、火炉、早餐、斯蒂福还有房间的一切映照在其中。一开始,我还有些别扭,因为斯蒂福那么稳重、高雅,在所有方面(包括年龄)都比我强好多。可他很从容的照顾我,很快我就不再拘谨害羞而了,而是感到非常的惬意自在。他让我在金十字旅馆造成的变化让我赞叹不已,我无法想象昨天那个承受孤单沉闷的我和今天早上安逸的享乐者是同一个人。那个男侍对我也很恭敬了,好像他从没不敬过一样。我可以说,他现在是用苦行者的态度来对待我们的。
“喏,科波菲尔,”房里只剩下我们时,斯蒂福说,“我想听听你打算做些什么,你还要去哪儿,以及你所有的一切。我觉得你就像我的财宝一样。”
他对我还是那样感兴趣,我兴奋得脸都红了。我告诉他,我姨奶奶建议我进行一次小小的旅行,还有我要去什么地方。
“你既然不那么忙,”斯蒂福说道,“和我一起回海格特[位于伦敦北部郊区。]吧,到我家里住上一两天吧。你一定会喜欢上我母亲的——她喜欢夸我,也喜欢谈论我,不过你肯定会体谅她的——她也一定会喜欢上你的。”
“你既然希望如此,那我就去看看吧。”我微笑着答道。
“哦!”斯蒂福说,“只要是喜欢我的人,她都会喜欢,这是不容置疑的。”
“这么说来,我觉得我肯定会得宠了。”我说道。
“好!”斯蒂福说道,“让我们来证明一下吧。我们先出去玩上两个小时——我很高兴带你这个新人去观光,科波菲尔——然后我们再乘马车去海格特。”
我觉得自己在做梦,不敢相信这是真的,还以为只要一睁开眼,我马上会在四十四号房里醒来,又要面对餐厅里那个孤零零的座位和那个不敬的侍者了。我给姨奶奶写了封信,告诉她我有幸遇到了我以前特别尊重的一个老同学,还告诉她我接受了他的邀请打算去他家住几天。写完信后,我们就坐着出租马车在外面闲逛,看了一通活动画和一些风景,然后又到博物馆中看了看,在博物馆中,我才发现斯蒂福对什么都知道得很多,而且他一点也不自以为是。
“你在大学里要得到很高的学位了,斯蒂福,”我说道,“即使你还没得到,他们也会以你为荣的。”
“我得到一个学位!”斯蒂福叫道,“我不行呢!我亲爱的雏菊——我叫你雏菊,你介意吧?”
“一点也不!”我说。
“真够朋友!我亲爱的雏菊,”斯蒂福笑着说道,“我对出人头地没有兴趣,也没有那种欲望。我为自己做得已经够多了。我觉得我现在这样子真是够迂腐的了。”
“但是名誉——”我正想说。
“你这傻乎乎的雏菊呀!”斯蒂福诚恳地笑道,“我为什么要费神让那些愚蠢的家伙抬头看我呢?让他们去仰望别人去吧。名誉是为那些家伙准备的,让他们去享受名誉好了。”
我对自己的愚见而感到特别的不好意思,于是我想换个话题。这并不难,因为斯蒂福一向都可以由着他那安逸自得的天性把话题转开的。
我们逛完之后就去吃了饭。冬日的白天很短,当马车把我们载到海格特山顶的一所古老的砖房时,天色已经黑了。我们下了车后,看到一个上了年纪的妇女(虽然还不是很老)站在门前,她叫斯蒂福为“我最亲爱的詹姆斯”,还把他搂在怀里。这位夫人气质高雅,长得也很漂亮。斯蒂福向我介绍说这就是他的母亲,她郑重地对我的到来表示了欢迎。
这是一幢老式住宅,非常清静,到处都井井有条。我住的那个卧室的窗口可以把伦敦尽收眼底,我站在那里,看到城市就像一团气雾一样悬浮在远处,从那团气雾里还透出点点闪烁的灯火。更衣的时候,我还看了两眼那些结实的家具,镶了框架的手工(我想那准是斯蒂福的母亲未出嫁的时候做的),还有一些蜡笔画的肖像画,画像上的女人在头发上洒了香粉,身上穿着紧身衣,刚升着的火炉噼啪作响冒出热气时,这些女人的身影在墙上若隐若现,我看到这时,就被请去用饭了。
餐厅里还有个女人,个头不高,肤色有点黑,看上去有些别扭,但长得还可以,我被这女人吸引住了,也许因为见到她我感到有点意外,也或者我正坐在她对面,或者她身上确实有什么让人注意的。她头发黑黑的,眼睛也嘿嘿的,眼神锐利,人很瘦,嘴唇上还有道疤。看上去是一道很旧的疤痕了——我想应当叫它是缝,因为它的颜色还没有变,而且看来痊愈了好多年——这道疤像刀切过她的嘴唇一样,直通到下颌,现在隔着桌子,已经看得不太清了,只有上嘴唇不同,那部分的疤痕有点变形。我心中判断她大概有三十岁左右了,而且很想嫁人了。她有点憔悴,像一座等待招租的房子,等得太久,显得有点破旧了但是,正如我先前说过的,她长的还可以。她那么瘦,似乎是因为她心头有一种烈火在炙烤着她一样,而且这火也从她那令人生畏的眼睛里喷了出来。
斯蒂福给我介绍时,说她是达特尔小姐,不过他跟他母亲都叫她罗莎。我发现她就住在斯蒂福家里,多年来陪伴着斯蒂福太太。我觉得,她从来不直截了当地说话,总是先转弯抹角地暗示一下,话里有话。举例说吧,当斯蒂福太太开玩笑地说,她担心她儿子在大学里过着**不羁的生活时,达特尔小姐就插嘴说:
“哟,真的吗?你知道我什么都不懂,我只是想增加点知识才问的。不过不是总是这样的吗?我想,那种生活,人们一般都认为那是——呃?”
“那是一种为了从事一种很严肃的职业应有的教育,要是你想这么说的话,罗莎。”斯蒂福太太用一种冷淡的态度说。
“哦,是的!一点也没有错,”达特尔小姐回答,“不过,要不是那样呢?——要是我错了,我希望别人能纠正一下我——真的不是那样么?”
“什么真的?”斯蒂福太太说。
“哦,原来你不是那个意思!”达特尔小姐回答说,“嗨!我喜欢听你这么说。这会儿我知道了!这就是多问的好处。下次有人提到那种生活时,我就不许别人在我面前说什么浪费、**一类的话了。”
“你这样做就对了,”斯蒂福太太说,“我儿子的导师是位正人君子。即使我不相信我儿子,我也应该相信他呀!”
“你应该?”达特尔小姐说,“哎哟!正人君子,是吗?哦,真是个正人君子吗?”
“没错,我相信他是的。”斯蒂福太太说。
“这就太好了!”达特尔小姐嚷了起来,“这就可以让人放心了!是个正人君子呢?那他就不会是——不过,如果他真是个正人君子,当然就不会了。好了,从现在起,我就认为他是个正人君子了。知道他的确是个正人君子后,你想不到,我对他的看法提高很多啊。”
达特尔小姐对每个问题的看法,以及别人反驳她的话后,她要更正时,都是用这种拐弯抹角的方式来表达的。有时,即使是斯蒂福,她也会这样,我就算想视而不见也不可能。我们吃晚饭时发生的一件事,就是一个很好例子。斯蒂福太太跟我谈起我将要去萨福克的事,我信口就说,如果斯蒂福能跟我一起去那儿,那我会很高兴。我对斯蒂福解释说,我是去看我的老保姆,还要拜访裴果提先生一家,我还提醒他说,裴果提先生就是以前他在学校里见过的那个船夫。
“哦,那个很爽快的家伙呀!”斯蒂福说,“他还带了一个儿子,是不是?”
“不,那是他侄子,”我回答说,“他收养的,跟自己的儿子一样。他还有个很漂亮的外甥女,他也当女儿一样收养了。简单说吧,他家里(倒不如说是在船里吧,因为他就住在一只搁在陆地上的船里)全都是他慷慨好心地收养的人。你要是见到他那一家人,一定会喜欢的。”
“是吗?”斯蒂福说,“嗯,我想我会的。我要考虑一下,看看能不能行得通。去看看那种人,过他们那种生活,这看起来很值得走一趟呀。更不用说还是跟你一起去,雏菊,我想想都觉得快乐。”
他的话让我的心乐得怦怦直跳。不过斯蒂福说到“那种人”的口气,引得达特尔小姐(她那双锐利的眼睛一直盯着我们)又插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