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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旧的场景新的人物(第3页)

黎提摩在角落里一直看着我们,或者说只是看着我。我们差不多要吃完饭时,他朝我们的餐桌走了一两步,对他的主人说:

“打扰您了,请原谅,少爷。毛奇尔小姐来这儿了。”

“谁?”斯蒂福颇为吃惊地叫了起来。

“毛奇尔小姐,少爷。”

“嘿,她来这儿干什么?”斯蒂福说。

“这儿好像是她的老家,少爷。她告诉我说,由于工作的关系,她每年都会来一趟,少爷。今天下午我在街上遇见她。她说,等你吃过晚饭后,她能不能有幸来伺候您呢。”

“我们说的这位女巨人,你认识吗,雏菊?”斯蒂福问我说。

我不得不承认,我跟毛奇尔小姐完全不认识——即使在黎提摩面前承认这一点,也让我觉得害羞。

“那你一定得认识认识她,”斯蒂福说,“因为她是世界七大奇迹之一。毛奇尔小姐来时,带她进来吧。”

我对这位女士起了好奇心,也很感兴趣,特别是我一提起她,斯蒂福就会大笑起来,就是不肯回答我提的有关她的问题,因此我特别渴望见到她。撤去桌布后,大约半个小时左右,我们坐在炉边喝葡萄酒时,门开了,黎提摩像平时那样,泰然自若地报告说:

“毛奇尔小姐到!”

我朝门口看去,什么也没有看到。我还以为这位毛奇尔小姐要过一会儿才能到,一直朝门口张望着。就在这时,我吃惊地发现,从我和门之间的沙发后面,摇摇摆摆地走出来一个气喘吁吁的矮胖子,年纪大概在四十到四十五岁之间,长着一颗硕大的脑袋,一张大脸,一对狡诈的灰眼睛,她的两只胳膊却如此短小,当她向斯蒂福抛媚眼儿时,为了要把她的手指调皮地按在她的塌鼻子上时,她不得不用鼻子中途去迎接那个指头,以便能放上去。她的下巴就是所谓的双下巴,因为长的肉太多了,把帽带连同带结,整个儿都埋在里面了。她没有脖子,也没有腰,至于腿呢?根本不值得一提,因为,她虽然在腰部(如果她有腰的话)以上,看上去都很正常。虽然她也跟常人一样,全身齐全,但她太矮了,站在一张普通高度的椅子旁,就跟平常人站在一张桌子旁一样,因此她把随身带来的一个袋子,放在椅座上。这位女子——衣服穿戴非常随便,上面说过,她好不容易把鼻子和食指凑到一起,站在那儿,脑袋不得不歪在一边,发出犀利目光的眼睛闭着一只,装出一副异常机灵的嘴脸——对斯蒂福飞了一通媚眼后,就开始滔滔不绝地说起话来。

“哟,我的花朵儿!”她冲着他摇着她的大脑袋,讨人喜欢地说,“没有想到你也在这儿呢,好嘛!嗨,你这淘气的孩子,真不怕害臊,大老远地跑到这种地方来,想干什么呀?我敢肯定,一定又是为了什么新奇的鬼把戏来的。嘿,你这个聪明的家伙,斯蒂福,你就是这种人,我也是的。难道不是吗?哈!哈!你一定会打那种一百镑对五镑的赌注,说你决不会在这儿见到我,是不是?哎呀,我的天哪!我可是哪儿都去的人。这里,那里,没有我不去的地方,我就像变戏法的人包在太太们手帕里的那半个克朗一样。说起手帕——还有太太——我得说你那位有福气的妈妈,有你这样一个好儿子,该有多开心啊。我亲爱的孩子,不过我这话可正相反,至于到底是正是反,我不想多说了!”

毛奇尔小姐说话的时候,解开了帽带,把它们抛到脖子后面,然后气喘吁吁坐地在炉子前的一张脚凳上——这一来,挡在她头顶的那个红木餐桌,就变成了她的凉亭了。

“哎呀,我的天哪!”她接着说,两只手分别拍着她的两个小膝盖,眼睛机警地看着我,“我长得太丰满了,这不假,斯蒂福。我爬了一层楼梯后,吸口气就像吸一桶水那样困难。要是我站在楼上的窗口那儿朝外看,你看到了我,肯定认为我是个漂亮女人呢,是不是?”

“不管在哪儿看到你,我都觉得你是个漂亮女人。”斯蒂福回答说。

“去你的,你这只小哈巴狗。去!”小矮人叫了起来,还把她正在擦脸的手帕,向斯蒂福挥舞了一下,“别这么没大没小的。不过说真的,上星期我到米赛尔太太家去了——那才叫漂亮女人呢!她可一点都不显老!——我正在等米赛尔太太时,米赛尔也进来了——他也称得上是个美男子!他也一点不显老!他的假发也是,都戴了十年了——他一直对我献殷勤,弄得我想按铃叫人了。哈哈哈!他可真是个讨人喜欢的家伙,不过他得正经点才好。”

“你都给米赛尔太太搞了些什么名堂?”斯蒂福问道。

“我的小宝贝,这个我可不能告诉你,”她回答说,同时轻轻拍了拍鼻子,扭了一下歪歪的脸,眨巴着眼睛,像个聪明绝顶的小精灵似的,“也用不着你操心啦!你是不是想知道我怎么让她不掉头发,给她染了发,给她整过容,给她修过眉毛,对不对?等着吧,我的宝贝——我要告诉你的时候,你就会知道的!你知道我的曾祖父叫什么吗?”

“不知道。”斯蒂福说。

“他叫沃克,我的小乖乖,”毛奇尔小姐说,“这个名字传到他这已经有好多代了,我就是从他那儿继承了胡吉·沃克[胡吉·沃克据传原为一个叫约翰·沃克的专说谎话的钩鼻子间谍的绰号,后作“瞎说”、“胡说”解。]家的全部遗产的。”

我还没见过有什么比得上毛奇尔小姐的眨眼工夫的,只有她自己的沉着镇定可以与之相比了。在听别人对她说话,或者她说了话等别人回答时,她总是狡黠地歪着脑袋,一只眼睛像喜鹊那样往上翻着,那模样太奇怪了。总之,我惊奇的已经失态了,坐在那儿一直盯着她看,我怕是把礼仪风度全都给忘了。

这时,她已经把那张椅子拖到她身边了,正忙着从那只袋子里掏出一些小瓶子、海绵、头梳、刷子、小块法兰绒、几把小烫发夹子和一些别的工具,在椅子上铺开了。她每次往外掏时,都把胳膊伸到了袋子里,直到肩头。她掏着掏着,突然停了下来,对斯蒂福问道(弄得我很尴尬):

“你这位朋友是谁呀?”

“科波菲尔先生,”斯蒂福说,“他很想认识你呢。”

“好啊,那就让他认识认识吧!我还以为,他已经认识我了呢!”毛奇尔小姐回答说,手上提着袋子,一摇一摆朝我走来,一面走一面冲着我笑,“脸蛋儿像个桃子!”我坐在那儿,她踮起脚尖在我的脸颊上使劲捏了一把,“多迷人啊!我就爱吃桃子。我要说,很高兴认识你,科波菲尔先生。”

我回答说,认识她我也感到很荣幸,这种高兴是双方共有的。

“哎哟哟,我的老天爷,我们还真是礼貌周全!”毛奇尔小姐大声叫了起来,一面想用她那只小手捂住自己的那张大脸,“可这是个多会骗人、说谎的世界啊!不是吗?”

这是对我们两人说的知心话。这时,她的小手已从大脸上拿开,连同胳膊什么的,再次伸进了袋子里了。

“你这是什么意思,毛奇尔小姐?”斯蒂福问道。

“哈哈哈!我们是一伙独出心裁的骗子,难道不是吗,我的宝贝孩子?”那个小女人回答说,歪着头,抬着眼,在袋子里摸索着,“瞧!”她从袋子里掏出一点什么东西,“俄国王爷的指甲屑。我管他叫颠三倒四的‘字母王爷’,因为他的名字把所有字母都堆了进去,颠三倒四地拼在一起。”

“这位俄国王爷也是你的主顾吧,是不是?”斯蒂福问道。

“你说得对,我的宝贝,”毛奇尔小姐回答说,“我负责给他修指甲。一礼拜两次!手指甲,再加上脚趾甲。”

“希望他出手大方。”斯蒂福说。

“他花钱也跟他说话一样,说大话,也花大钱,我的宝贝孩子,”毛奇尔小姐说,“人家王爷才不像你们这种胡子刮得精光的人呢。你要是看到他的胡子,一定也会这么说的。红的是天生的,黑的就是人为加工的。”

“那应该是你给加工的了?”斯蒂福说。

毛奇尔小姐眨了眨眼睛,表示同意。“没办法,一定得找我才行。他染的色还受气候的影响呢,在俄国效果就很好,一到这儿就不行了。你一辈子都不会见到像他那样带着一股锈色的王爷,简直像一堆废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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