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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绝对权威的收账技巧(第6页)

根据这一原则,那么经营状况好、信用好、按期履行经济合同的企业就可能从银行获得较多的贷款支持。反之,企业就得不到银行的支持。讨债人如果了解了这一原则,并能够争取

得到银行的支持,通过银行这个渠道帮助督促债务人清偿债务也是很管用的一招讨债技巧。

俗话说,不怕县官就怕现管。银行能够管得住债务企业。所以银行的督促对债务人欠债的态度,尽快偿还债务会产生相当大的影响。

4.运用经济抗衡

讨债中所谓经济抗衡手段是指债权人在讨债过程中根据双务合同(即合同双方互为债务人和债权人)应当同时履行的原则,针锋相对地逼使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办法。

现实经济往来中的合同,多数都是双务合同,即债权人同时又是债务人,债务人同时也是债权人,比如在期货交易中,买卖双方你欠我物,我欠你钱,彼此互相欠债。如果负有先行给付义务的时间,针锋相对地进行抗衡,直到对方遵照合同规定先行给付为止。

比如,某企业向某商场租用柜台,签订租赁合同之时讲好承租人必须按月交纳租金给出租人,结果柜台经营人员却连续几个月不向商场交纳租金,最后商场决定中止同某企业的租赁合同。第三天,该企业的财务负责人即带着租金找到商场,还了钱不说,还赔礼道歉半天。

有一点要特别提醒一下讨债人,那就是在运用经济抗衡手段追讨债务时要特别注意掌握好分寸。

一般说来,运用经济抗衡手段追讨债务只限于同一法律关系中,即同一债权债务关系之中,说得明白点,只限于同一债务合同之中,并且这样的债务合同必须是双务合同,比如技术转让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

比如某钢铁公司曾以其自销钢材产品的一部分与某电冰箱厂签订互易合同,电冰箱厂向钢铁公司供应规定数量的电冰箱,那么钢铁公司即供应相应数量的钢材。电冰箱厂在交付电冰箱之后即享有获得钢材的权利,钢铁公司在得到电冰箱之后也就负有向电冰箱厂提供钢材的义务。在双务合同中,如果一方不履行,那么另一方则可以采取以牙还牙的方式与之对抗。如果本合同规定电冰箱厂应当先行供应电冰箱,然后钢铁公司再向电冰箱厂供应钢材。如果电冰箱厂不先供应冰箱,则钢铁公司完全有权不供应电冰箱厂钢材。直到冰箱厂供应冰箱时,方才供应钢材。

5.运用中断合作关系方式

随着我国札会化大生产的程度越来越高,生产的社会化的一个重大特点就是任何一个生产厂家,任何一个经济实体都不可能单独从事生产,都不可能单独存在,.它必须在与其他的生产厂家、其他的经济买体的相互协作中得以生存和发展。

而且,社会的商品经济越发达,社会分工越精细,各个生产厂家,各个经济实体,各个社会成员之间的相互依赖相互协作的程度就越强,以致整个社会的物质的乃至于精神的生产、供应、运输销售已经形成了一个相互依存、缺一不可的循环系统,哪一环都不能少,哪一环都不能出现重大失误,否则就将严重影响其他环节。

彼此之间的相互依赖、互相协作、互相制约,根据这一特点,讨债人在讨债过程中,就可以利用中断协作关系而迫使违约不履行债务的一方尽早清偿债务,从而使讨债人“跪着讨

债”的被动局面有所改变。

在这种情况下,债务人如果不尽快向债权人清偿债务,那么他自己就将因债权人中断其协作关系而遭受更大的损失,特别是在双方达成有短缺物资长期协作的协议时,讨债人用其他办法解决不了的债务问题,用此办法会显得比较“灵验”。

6.“输血”扶植方式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大多数债务人并不是在有能力履行债务合同的情况下想要存心拖欠债务或者有意赖债。他们不能按期履行债务或者说欠债不还的,确实是因为客观或主观原因,造成债务人一时或者资金短缺或者是生产困难而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比如债务人遇上预料之外且人力无法相抗的自然灾变,或者因国家计划的变化、产业政策的变化、物价政策的变化而引起的市场行情的突变或者债务人自己生产经营决策失误、管理不善等等,都会对债务人生产经营产生不良影响,都会影响债务人的经济效益。

在这种情况下,讨债人可以对债务人实行“输血”的办法,即对债务人进行经济或者其他方面的资助,使债务人获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不可少的血液。从而扶植债务人恢复生产并发展其经营活动,取得利润,偿还所欠债权人的债务。

其实,这是债权人的一种权衡以后的决策,如果债权人要求其破产清偿,那么很可能在债务上的债务清偿过程中,还没还清银行的债务就没钱了。因为按我国经济法规定,企业破产

清偿时,第一债权人是银行。因而作为非银行的债权人往往吃力不讨好,非但没有讨到债,还搭上许多清偿过程中的消耗,所以与其让这些企业破产清偿,还不如帮助它们起死回生。这样希望会更大一些。

债权人对债务人实行“输血”扶植通常有以下几种形式:

①给予经济资助;

②给予技术资助;

③给予物质资助;

④给予管理“软件”资助;

⑤如果债权人没有时间和精力,主观上也不愿意花费时间和精力帮助债务人,那么债权人可以对债务人实施一些只有短期效应的资助或帮助,如撮合生产等。

债权人在为债务人提供“输血”时应当特别注意,无论债权人是给钱,给物,给技术,还是给管理“软件”扶植债务人都应充分认识到其风险性。因此债权人应当随时对债务人接受“资助”的情况进行调查了解,监督检查,及时给予指导,使债权人的再次投资真正发挥作用,使债务人真正得到效益,获得利润,具有履行债务能力。其次如果上述几种“输血”方式相互配合同时使用,其效果会更好,债务人所得到的效益更大。

要特别提醒的是:债权人一定要摘清楚债务人是否值得进行“输血”扶植,倘若债务人已经是资不抵债,毫无生机,再多的“血”也不能使它起死回生,只会使债权人自己白白地遭受损失。与其这样,还不如采取其它手段,比如清偿算了。

讨债所涉及到的仲裁主要是经济合同仲裁。所谓经济仲裁指的是当经济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因对合同的理解或执行等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有关方面出现调解也达不成协议的时候,勺国家仲裁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做出公正的判断和裁决。我国的仲裁机关是设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里面的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

在我国的债务纠纷案例中,因经济合同纠纷所引起的债务纠纷所占比例很大。而经济合同纠纷的情况比较复杂,种类比较多。由此而产生的债务纠纷的情况也比较复杂,我们这里所讲的主要是指讨债人通过申请仲裁的方法去解决由合同纠纷而引起的债务纠纷。

并不是所有的合同纠纷都可以申请仲裁解决的。只有当债务人拒不履行合同的原因是由于对合同本身或者与合同有关的某一事或问题同债权人发生意见分歧,双方协商不能达到一致。此时,方可申请仲裁。

仲裁完全是第三人的行为,因此,当讨债人申请仲裁而仲裁机关受理仲裁以后,讨债人和债务人事实上都把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交给了第三人,即仲裁机关。一切结果都只有等候仲裁机关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进行的公正的裁决,且仲裁一经生效便具有法律效力。

经济合同仲裁的原则:

①自愿;②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平等的原则;③重调解的原则。

经济合同仲裁程序:

(1)如果当事人(讨债人)决意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那么按照仲裁条例的规定,首先应当递交申请书。仲裁机关在收到仲裁申请书之后,经审查符合规定的应于7天之内立案。不符合要求而不予立案的也应当在7天之内通知申请人,并说明不予立案受理的理由。

(2)仲裁机关决定立案受理经济合同纠纷之后,应当在五天之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诉人,被诉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之后,应当在15天之内向仲裁庭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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