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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食物相克与饮食禁忌(第4页)

(6)不宜与大蒜同时食用

(7)食后不宜饮茶

二、猫肉

忌藜芦;猫肉有伤胎之弊,孕妇忌服

【猪肉】

一、猪肉:

1、乌梅+猪肉:同食会引起中毒,可以用地浆水治疗。

2、杏仁+猪肉:同食会引起肚子痛。

3、甘草+猪肉:同食会引起中毒,解救:吃绿豆汤。

4、猪肉+田螺:二物同属凉性,且滋腻易伤肠胃;同食容易脱眉毛、毛发。解救:吃绿豆汤。

5、猪肉+茶:同食易产生便秘。

6、猪肉+**:同食严重会死亡,用川莲4分钟煎水服用。

7、猪肉+百合:同食会引起中毒,可以用韭菜汁治疗。

8、猪肉---羊肝

羊肝气味苦寒,补肝,明目,治肝风虚热。“猪肉滋腻,及胃便作湿热”,从食物药性计,配伍不宜;又羊肝有膻气,与猪肉共同烹炒,则易生怪味,从烹调角度看,亦不相宜。

9、猪肉---芫荽

芫荽辛温,香窜,其性散发,耗气伤神。猪肉滋腻,助湿热而生痰。古人云:“凡肉有补,唯猪肉无补。”一耗气,一无补,故二者配食,于身体有损而无益。芫荽又名香菜,可去腥膻。与羊肉同吃相宜。

10、猪肉忌菱角,食则肚痛。

11、鲤鱼+猪肉会中毒

12、猪肉与豆类相克:同食易引起腹胀、气壅、气滞。

13、猪肉与鸭梨相克:伤肾脏。

14、鲫鱼与猪肉相克:二者起生化反应,不利于健康。

15、猪肉忌麻花(植物)——同食亡

16、猪肉:忌与鹌鹑同食,同食令人面黑;忌与鸽肉、鲫鱼、虾同食,同食令人滞气;忌与荞麦同食,同食令人落毛发;忌与菱角、黄豆、蕨菜、桔梗、乌梅、百合、巴豆、大黄、黄连、苍术、胡黄连、商陆,畏杏仁同食;忌与牛肉、驴肉、羊肝、羊肉、马肉、鲤鱼同食。

猪肉

(1)不宜食用未摘除甲状腺的猪肉

(2)服降压药和降血脂药时不宜多食

(3)禁忌食用猪油渣

(4)小儿不宜多食

(5)不宜在刚屠后煮食

(6)未剔除肾上腺和病变的淋巴结时不宜食用

(7)老人不宜多食瘦肉

(8)食用前不宜用热水浸泡

(9)在烧煮过程中忌加冷水

(10)不宜多食煎炸咸肉

(11)不宜多食加硝腌制之猪肉

(12)不宜多食食午餐肉

(13)不宜多食肥肉

(14)忌与鹌鹑同食,同食令人面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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