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解密神秘文化的内涵及发展(6)
宗教信仰与禁忌
一、自然崇拜
自然界的一切在先民们看来都是神奇的,因此,都可以作为禁忌的对象,诸如水井、月食、晦日、节气、星相等等,很显然,这一切都与他们的生活休戚相关。而当各种禁制约定俗成地建立起来以后,人们便有了一种似乎矛盾而又统一的恐惧感与安全感。
原始人类对水的崇拜是十分虔诚的,而井和水有密切的关系,由对水的崇拜,发展为对井的崇拜,并且构想出井的发明者是一个神奇的人物——黄帝,所以,自古就有隆重的祀井的仪式。崇拜的结果,便是禁忌的产生。
古人忌讳在井上磨刀,也不许在井上种桃,说花落井中不祥。古人认为井里面有水神、龙神,如果在井上磨刀,在龙神看来,便是一种杀机,它自然会不高兴的;桃在古人眼里是避邪鬼之物,假如落人井中,岂不是以龙神为邪鬼的意思?这些自然要视为忌讳的。东晋葛洪在《抱朴子·微旨》中说,如果从井上跨越,便是一大罪过,掌管寿命的神会减去他的寿数的。
古人又认为井通黄泉,并且说人死就要归黄泉。所以,人死时,在招魂的仪式中就有“窥井”的举动。经过这样的传递和互渗,人们做梦如果梦见水井,也顺理成章地要视为忌讳了,认为梦井是死归黄泉的先兆。这在古代的《夷坚志》和《鬼董》中都有记载。
原始民族对月食、晦日是忌讳的。每天,白天有太阳照耀,夜晚有明月高悬。但使他们惊愕的是,每月月终的晚上或月食之夜看不到皎洁的月亮,一片漆黑,于是由恐惧而产生禁忌。,
《后汉书》就说:“典籍所忌,震食为重”。认为月食是件大不幸的事,是上天对人们过失的惩罚。因此很早就有救月食的说法,甚或在月食之时,嗥啕痛哭,悲惨之至。
古人还认为月食之夜出生的人不能长寿。这是因为古人把人的灵魂与身影认作一回事。月食之夜出生,看不到小孩的影子,便认为是短寿的。晦日的禁忌就更多。
晦日为兵家所忌,这一天不可出兵打仗。《公羊传》说,晦日有六只水鸟飞过宋都,宋人以为灾。先民们认为晦日无月,是大自然对自己过失的谴告和惩罚。《抱朴子》就说,在每月晦日的夜里,灶神要上天告发人间众生的罪愆;并且说,在这一天里,不许唱歌,否则便是一大罪过,司掌寿命的神会减去他们寿数的。在晦日这一天,人们要终日惴惴不安,夫妇不可同房,否则便是亵渎天意。百官休息,不可做事,否则必遭恶报。《夷坚志·甲志》便记载了四个官吏由于晦日上班做事而被雷霆震死的事情。
面对恐惧的事物,人们一方面编造出许多禁制来消极防卫,而同时又创造出许多荒诞的手段来主动出击。每月月终以驱疫逐鬼为目的的祓除和傩礼便是随着禁制的产生而出现的,而每年年终的大傩及驱疫活动也是这一禁忌的衍伸。
由于禁忌也具有扩散性和辐射性,便常常可以产生一些与它相关的禁忌;但是,如果“我们事先知道,许多我们所看到的禁忌与禁制常是次发的,是被替换和歪曲过的”,我们就能把握住这种禁制的始因。对每月月终晦日禁忌的转移和替换,即是居六十甲子之末的癸亥日和“人生六十花甲子”的禁忌。癸亥日也不许出兵打仗,六十花甲之年,要事事小心,有异常现象,视为大忌。
每月月终的晦日,一方面无月,一方面它是“月穷”之日,而古人认为物老则成精,时间到了一个单位的终极,也认为是不妙的。因此,癸亥日、六十花甲之年、“月穷岁尽”的除日的禁忌就是这样引伸的。《初学记》卷七说:“人家忌腊日杀牲,于堂上有血光,一不祥。”
这种禁忌后来被抽象化、理论化,便是所谓“盈满之咎,道家所忌”了。对盈满之数的忌讳延伸为对与盈同音的蝇的讳忌。《三国志·方技传》说:何晏好几次夜里梦见数十只苍蝇落在他的鼻子上,赶也赶不走。他请管辂为他占梦,管辂认为不吉。果然不久他便被杀了。
每月月初、每年的正月、尤其每年正月的第一天都有很多的禁忌。《抱朴子》说,每月初一这一天不能哭泣,否则,司掌寿命的神会减去他的寿数。《论衡·四讳》记载忌讳抚养正月生的孩子。《南齐书·张融传》说,正月里忌讳开仓库。《清嘉录》说:“元旦,俗忌扫地、乞火、汲水并针剪,又禁倾秽粪。”《汉书·鲍宣传》说:“小民正月朔日尚恐毁败器物.
白天和黑夜的时间在某一天恰恰相同,白昼在某一天是最长的,黑夜在某一天也是最长的,这在古人眼里都是不可琢磨的,看起来是很神圣的,所以,在这些天里,有很多的禁忌。
春分和秋分古代叫做“日夜分”,夏至叫“日长至”,冬至叫“日短至”。《礼记·月令》说:
(仲春之月),日夜分,雷乃发声……先雷三日,奋木铎以令兆民日:雷将发声,有不戒其容止者,生子不备,必有凶灾。
(仲夏之月),日长至,阴阳争,死生分。君子斋戒,处必掩身,毋躁,止声色,毋或进。
(仲冬之月),日短至,阴阳争,诸生**,君子斋戒,处必掩身,欲宁,去声色,禁耆欲,安形性,事欲静,以待阴阳之所定。
二分二至的禁忌可以说都表现为性的禁忌。
电闪雷鸣,更是可怖的事情。《礼记·玉藻》说:“若有疾风迅雷甚雨,则必变,虽夜必兴,衣服冠而坐”。认为电闪雷鸣是上天发怒的象征。所以,《礼记》规定,雷鸣时,夫妻不可同房,否则是亵渎天意,生下的孩子也会肢体残缺。《风俗通》说:“雷鸣不作酱”。作酱则以杵捣器,铿然有声,与雷争鸣,自然不祥。
古人对很多星宿都是忌讳的,比如;荧惑、彗星、天狼星、太白金星、太岁、流星、摩羯等等。古人认为“荧惑为凶衰”、彗星为“妖星”、天狼星主侵略,太白为兵象、摩羯星为凶星。所以古籍中常有“荧惑守心”、“彗星袭月”、“太白经天”、“命宫摩羯”等等的说法。古代的诗歌、舞蹈中的“射天狼”便是这一禁忌的心理折射。《左传·僖公十六年》说有流星落在宋国,占卜的人说,很不吉利,鲁国“多大丧”。彗星又叫孛星、扫星、拂星,总之是妖星。《唐开元占经》说:“其状不同,为殃如一。期不过三月,必有国破乱君,伏死其辜。余殃不尽,当为饥旱疾疫之灾”。《春秋运斗枢》载《古微书》说:彗星在东方出现,是“将军谋王”;在西方出现,则“羌胡叛中国”,在南方出现,“天下兵起”;在北方出现,则“夷狄内侵”。太岁则具有更大的魔力和破坏力,因此对它尤为敬畏,背着或冲着太岁迁徙、行走、建房都被禁止,否则必遭祸殃。王充在《论衡》里指出了这种禁制的荒谬。他说,如果背着或冲着太岁迁徙就会遭殃,那么在道路上南北行走的人岂不都要遭殃吗?
古人认为五月是恶月、瘟月、毒月,认为五月份,蛇、蝎、蜈蚣、壁虎、蟾蜍五种毒虫开始活跃,魑魅魍魉也十分猖獗,疾疫蔓延,毒气四起。所以,五月份的禁忌相当多;同时也有相应的防御措施,比如,要插艾草、沐兰汤、系彩丝、悬葫芦,来禳毒气、驱鬼魅、避瘟疾。
古人忌讳五月结婚及生子,尤其忌讳五月五日出生的小孩。认为在“五毒”并出的月份里,婚娶和怀孕生子,必受感应。古人把结婚与受孕、分娩日期混同起来,《论衡》中提到:“凡人受命,在父母施气之时,已得吉凶矣”。认为此月结婚受孕,各种毒气、疾疫、鬼魂妖魄都会侵袭到受孕的婴儿体中,这样,五月生的小孩必然携带着五月中“父母施气”时的妖邪之气。这种禁忌今天在傣族中尚有保存。
五月份,还忌讳盖房,说“五月盖屋,令人头秃”。今傣族也有此禁,说五月炎热,盖房子会被火烧掉。《荆楚岁时记》又说:“俗五月不上屋。云五月人或上屋,现影,魂便去”。
五月五日称为端午,五月是含有夏至的最炎热的月份,五与午古字相通,午在五行中属火。端午和夏至日都有禁火的习俗。《艺文类聚》引《琴操》说:“介子推……抱火而烧死,文公令民五月五日不得发火”。《后汉书·礼仪志》说:“日夏至,禁举大火”。古代还有寒食禁火的习俗。这些可能与古代的祈雨相关,因为古人认为水火相克。
最后,顺便谈一下植物崇拜。
许多植物都可以被视为图腾来崇拜,名为神树,如桃、竹、柏等等。槐树这种植物在古代也曾被崇拜过,古代三公庭院中都要种槐,便是这种崇拜的遗意。不能砍伐这种神树,否则会遭报应。《晏子春秋》说:“景公有所爱槐,令吏谨守之。植木悬之,下令日:犯槐者刑,伤之者死”。《后汉书·五行志》注引《魏志》说,曹操要盖宫殿,便砍伐了一种叫做“濯龙”的树,而这种树被砍伐时流了很多血。过了几天,曹操就得病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