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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解密神秘文化的内涵及发展6(第2页)

二、动物崇拜与图腾崇拜

许多动物都可以成为原始人的祖先和保护神,称为图腾;但不是所有的动物都是图腾。这些动物一经崇拜,禁忌也就随之产生。

鸲鹆又名鹦鹉、八哥。《诗经·鹊巢》说:“唯鹊有巢,唯鸠居之”。有人认为这里的“鸠”指的是鸲鹆,并以《本草纲目》“八哥居鹊巢”为证。鸲鹆能模仿人的语言,古人以为奇异;而且鸲鹆自己不筑巢,常常占据其他鸟鹊的巢穴,所以,古人以鸲鹆的来到为主人将去之兆,认为不祥。《左传》和《论衡》说:有鸲鹆来到鲁国做巢,占卜者认为这是不吉利的,这是鲁国的都城将成为废墟、昭公将被驱逐的前兆。把鸲鹆的到来看成是一种神遣,认为它会通过流利的语言把鬼神的谴告诉说出来。《山海经》中便把鹦鹉与不祥的猫头鹰等同起来。

鹰的出现,往往被视为凶杀之兆。先民们狩猎时期,最常用的助猎动物就是鹰。鹰的搏杀食肉的习性使它具备了形成禁忌的条件。《楚辞》中就说:残酷的牧野之战即将开始的时候,天空中飞集着群鹰。《战国策·魏策》中把古人最忌讳的“彗星袭月”、“白虹贯日”与苍鹰盘旋并列起来,说它们都是凶杀的前兆。《晋书》说,当野鹰在屋梁上盘旋的时候,众人十分恐惧。

乌鸦也被视为禁忌,这可能与它的叫声有关。《隋书·炀帝纪》说,有一只乌鸦停在幄帐上,赶也赶不走,隋炀帝非常憎恶它。这是以它为不祥之兆。《史记·周本纪》说,武王率领八百诸侯讨伐殷纣时,突然从天上下来一团火,俄而变成一只乌鸦落在武王的大帐上。武王便对诸侯们说:你们还不了解上天的旨意,现在还不能讨伐殷纣。于是便收兵了。这显然也是以乌鸦的到来为不祥之兆。

鸱鹗,又名猫头鹰,被古人称为“恶声之鸟”或“不孝鸟”,墨西哥人也视鹗为“恶灵”。它常常预示着不祥。《史记》贾谊本传说,有一天有一只鸱鹗飞人贾谊的屋子里,贾谊打开占书一查,里面说这种鸟飞来,便预示着主人即将亡去。《宋史·刘熙古传》说,有一只鹗停在某家门前的槐树上,这个人便命令一个叫刘熙古的去射,一箭便射中了。这个人很高兴,但过了两年,这个人便死了。鸱鹗还能勾魂摄魄。《云笈七签》说,鸱鹗得到某个人的发爪,就会伤害他的魂魄。《岭表异录》说,人将有灾祸的时候,鸱鹗就会在他的屋子上叫唤,并说鸱鹗又叫夜行游女。鸱鹗夜出昼伏,生活习性与古人心目中的鬼相同,又因它生活和居住在荒丘丛棘和坟墓之间,认为它可与阴间相往来,再加之它的叫声怪异,便具备了形成禁忌的条件。

古代对鼠也是忌讳的。老鼠如果有异常的举动,诸如“夹尾而舞”、“以尾画地”等等,认为都是在预告着祸事将临。鼠咬人发、人身、人的东西,认为都是灾难的前兆。《三国志》记载了这样的事情,老鼠居于地穴之中,夜间活动,认为它可与鬼神相交通,可预知人事的吉凶祸福。由此可见,一切恐怖的东西几乎都与黑暗有关,而一切夜间活动的东西也因此都是恐怖的。

龙是古老的华夏民族的图腾,确切地说,它是一个混合型的图腾,它混合了多种图腾。龙图腾的形成,体现了多个原始民族之间的被征服和融合。龙的主干是蛇。从《鲁灵光殿赋》“伏羲鳞身,女娲蛇躯”的记载上看,从《独异志》女娲兄妹相互为婚的传说上看,从出土的东汉武梁祠石室画像中两个蛇身人交尾的图像来看,都可以证明这一点。因此,对蛇的禁忌很多。《新序》、《列女传》、《贾谊集》、《论衡》等书中都有不能杀两头蛇、见两头蛇者死的记载。闻一多先生说:“《山海经》等书里凡讲到左右有首或前后有首、或一身二首的生物时,实有雌雄**状态之误解或曲解”。唐朝段成式的《酉阳杂俎》明确地说:“见蛇交,三年死”。目前,在傣族、彝族及土家族地区仍有这种禁忌。

蛇的进一步神秘化,便升华成龙。《国语》及《列女传》说,有一雄一雌两龙在夏的朝庭上交尾,是夏朝将覆灭的不祥之兆。

虹是蛇、龙的变形,是古人想象的挂在天上的蛇龙。古籍的记载、民俗传说以及出土的画像上完全可以证实这一点。虹又叫霓,也叫虹霓,总之,是雌雄虹的通称。《说文解字》说虹又叫霓勃,形状象虫。《山海经》说虹有两头,袁珂说两头也是雌雄虹**的意思。甲骨文的虹字就象有两头。《南阳汉代画像石》中的虹霓图,呈半圆的桥拱形,两端分明雕刻成龙头。这样,对虹的禁忌也很多。《后汉书》说,有一天,一对虹霓大白天地降落在宫殿上,皇帝非常厌恶它,有人占卜说:虹霓降临,表示上天发怒了,天下将要大乱。这里所说的与《国语》里两龙在宫庭上交尾的事情显然是一回事。“白虹贯日”是古人最畏忌的,认为是“兵象”。《诗经》说:“霓勃在东,莫之敢指”,指是巫觋诅咒的一种方法,对所崇拜的图腾自然是不可以指的,否则要烂手指的。虹霓的出现使古人战栗不安,这在甲骨文中就有反映。在甲骨文中就有虹霓能作祸祟的记录。

有人认为先民们对蛇的迷信大约有这样几点:(1)蛇象征“蕃殖力”。(2)蛇显示着一种产生恐惧的魔性力量。(3)显示着一种玄妙的预知力。而从诸多神话传说以及发现的考古资料中可以看到,先民们尤为崇拜的,应是它的“蕃殖力”。所以,它的遗传工程是神圣的,由神圣而产生禁忌。在古人眼里,蛇、龙、虹一旦毫无顾忌地把它们的**行为暴露于人们的眼前,便是对人们的一种羞辱、一种谴告。

鸡、雉(野鸡)、凤凰是一回事。古代有崇雉、祀雉的事情,也有龙凤交尾、雉蛇互变的记载,可见雉也是图腾崇拜的一种,并且与龙也是同一个图腾族属。对雉的禁忌当然也很多。《史记·殷本纪》说,武丁在祭祀成汤后的第二天,有一只雉鸟落在鼎的扶手上叫唤,武丁非常害怕,以为不祥。《酉阳杂俎》说,武则天出生的当天夜里,有一群雌雉叫唤不停。也是以雉鸣为不吉利。《左传》说,有一只雉鸟在宋国的太庙上叫唤,后来发生了火灾。不能射猎这种雉鸟,否则不祥。《说苑》叙述了这样一个故事:楚庄王去打猎,打到了一只“科雉”,有一个大臣夺走了这只科雉。不几天这个大臣就得病而死。后来这个人的弟弟向庄王请赏,说他的哥哥从古书上得知,射猎科雉的人不出三月就会死亡,他夺去雉鸟,是代替庄王去死。庄王派人去查,古书里果然有这样的说法。

我们知道,禁忌的出现是由崇拜所造成的,而这种崇拜主要是源于敬和昆两种心理。因此,禁忌除了表现为人们担心它会带来不祥之外,人们还往庄希望它能凭借着那非凡的魔性力量给人们带来吉祥之兆。因为有这种矛盾拘二重心理,便出现了诸多完全相反的二重现象。比如:《晋书》说射获鸲鸿可免灾;乐府曲《乌夜啼》中,乌鸦的啼叫成为吉祥之兆;《剧谈录》中,鸱鹗成为报喜的鸟;在民俗传说中,鼠咬牙被认为是发财的先兆,《茅事客话》中,虹霓的降临成为升官的前兆;《三国志》中,雄雉的到来也成为升官的前兆。这种矛盾的现象古人解释成“或得神以昌,或得神以亡”。

食牛的禁忌很早就有。《风俗通》说,不但不许吃牛肉,甚至忌讳说牛字。吃牛肉会患恶疾而死掉,甚至死后变为牛而受人宰割的说法很多。农业生产离不开牛,所以有这种禁制。同时,牛也被视为祖先而加以崇拜过,而且对龙与牛崇拜的民族是属于同一个图腾族属。《列子》说伏羲、女娲是蛇身牛首、《山海经》有“夔牛”的说法,都可以证明这一点。

狐也是一种图腾,与龙图腾也有关系。闻一多先生认为夏禹也是龙,而《吴越春秋》说夏禹与狐图腾的成员涂山氏结婚。《阅微草堂笔记》说山西太谷县有狐突祠。《宋史·王嗣宗传》说:“城东有灵应公庙,傍有山穴,群狐处焉,妖巫挟之为人祸福,民甚信,向水旱疾疫悉祷之,民语为之讳‘狐’音”。

三、鬼魂崇拜与冥世崇拜

古代的许多宗教礼仪与禁忌,都与冥世崇拜紧密相关,而这些礼仪与禁忌,都是基于人死后灵魂继续存在于冥世的观念。’

鬼魂附体的事,在古书的记载中是很多的,因此生出很多的禁忌。《齐东野语》说,在居丧期间,给人倒茶,不能用茶托,认为茶托多为红色,而红色乃送终之具。茶托之托与栖托、托魂之托同音,丧期不举茶托,可能是惧怕亡魂返家依托附体的意思。《酉阳杂俎》说,忌讳让狗看见家里的死尸,否则的话,家里会再死人。这也是对鬼魂附体的恐惧,即怕死去的亲属托魂于畜生在家中作祟。死人托魂于狗的事情在古书的记载中是屡见不鲜的,《风俗通》、《论衡》等书中都有详细记载。

《礼记·曲礼》说,邻居家有丧事的时候,不要对着邻居家舂米。因为春米是招魂的仪式之一,倘亡魂闻声误入自己家门,对自家是不利的。所以说,这种禁制是出于人们保护自己的一种原始动机。

把素不相识、毫无关系的一对男女死后埋在一起,称为冥婚、鬼婚、嫁殇。古代的冥婚、合葬、以异性殉葬,也是鬼魂崇拜的一种表现,是惧怕亡魂返家作祟的意思。《三国志·邓哀王冲传》中就记载了嫁殇之事。《昨梦录》说,未婚男女死后如不举行冥婚仪式,他所在阴间没有伴侣,会经常返家作祟的。

唐代已有纸钱,为送葬之用。所以,自唐末、五代始,以梦钱及纸钱为忌讳,认为梦到钱或纸钱便是死兆。《夷坚志》中多记此事。

古代坟上墓中多荆棘薪柴,于是荆棘薪柴便与死亡发生了联系,成为了禁忌的对象。古人墓上多种松柏以镇墓避邪,于是,松柏与墓冢鬼魅便发生了联系,也成为了禁忌的对象,梦到松柏也是死兆。

在冥世崇拜上,主要表现为关于守丧者的禁忌和对死者的禁忌这样两个方面。

关于守丧者的禁忌包含对守丧者的厌忌和守丧者所要遵循的禁制这样两方面的含义。弗洛伊德说:“任何一个接触到禁忌事物的人,他的本身也将成为禁忌”。守丧的人在和大家席地而坐的时候,要单独坐在一个席子上,而不能和大家同坐在一领席子上。这是因为怕经由席子的媒介把丧气传递给别人。在守丧期间,大臣不能从政,国君也不敢到他家去看望他。死去了丈夫的妻子叫做“鬼妻”,大家不敢再和她住在一起。《礼记》的《檀弓》《丧大记》等篇都明确规定守丧期间夫妇不可同房。《风俗通》、《后汉书》中说,丧期夫妇同房,甚或生子,不但孩子不能收养,本人也要处以刑罚。认为触犯了这种禁制,便是“诬污鬼神”。《仪礼》、《礼记》中规定,在守丧期间不可洗澡、剪指甲,腰间系的麻绳在睡觉时不能解掉。这是因为古代丧服的全部含义都是用来驱避亡魂的,而洗浴时,除去丧服,便有鬼魂袭人或附体的可能;而且洗发时发必脱落,古人认为,“发乃血余”,是人身的精华,倘发、爪为亡魂拾去,便可摄去人的灵魂和精气。总之,对死者亡魂的恐惧,便是上述诸多禁制的根据。

下面我们介绍亲属对死者所设的禁忌。

马林诺夫斯基说:“人类学家常说,未亡人底主要感情乃是对于死尸的反感与对于鬼魂的恐惧。大名鼎鼎的冯德竞将这样的二重态度认作一切宗教信仰,宗教行为的核心……实际的情况是极其复杂,甚至于互相矛盾的。显然可见的质素,一面是对于死者的爱,一面是对于尸体的反感;一面是对于依然凭式在尸体的人格所有的慕恋,一面是对于物化了的臭皮囊所有的恐惧”。这种概括是十分客观和全面的。这种矛盾的二重心理最突出地体现在古人“接煞”和“避煞”的仪式上,即:准备好丰盛的祭物迎接亲人亡魂返家,又想尽各种方法来逃避亡魂并且阻挠它的返家。清代范祖述《杭俗遗风》介绍了这样的事情。守丧者对亲属亡魂禁忌的设立,都是出于“灵魂在死后变成魔鬼和未亡人必须以禁忌来保护自己的原始动机”。

对死者的遗物首先要设以禁忌。列维-布留尔在《原始思维》中说:“在波罗罗人那里,谁家里死了人,这个家庭要遭到重大的损失。因为死者生前用过的一切东西都要烧毁,或者扔进水里,或者与死者一起埋葬”。《仪礼》说,死者用过的厕所要被填平,不能再用。《礼记》,说,父母死后,父母生前用过的书籍、茶杯都不能再用。死者生前用过的东西一般都要随葬,而《淮南子》说,皮大衣之类不可随葬,据说穿了皮大衣人棺,来世也要变成兽类的。《白虎通》说,孝子在守丧期间,不敢住在原处,要在院子的东面临时搭一个小木屋居住。因为亡魂要经常返家作祟的,倘若住在原来的卧室,会被亡魂缠住的,所以,《搜神记》把孝子原居的卧室称作“毁灭之地”;《后汉书·东夷列传》说,东夷忌讳很多,凡家里有人得了疾病而死亡的,都要拆掉旧房,再建新房。它们的出发点是一样的,都符合接触律或传染律的基本思想。所以,人们确信死者的遗物经由传递会使人遭到灾祸的。为死者洗浴、整容的时候,死者的头发、胡须、指甲要埋在地里或放在棺中,不可随便抛掷。否则,便是生者与死者接触的延伸,对生者是不利的。

躲避和驱赶家鬼是对亡魂禁忌的第二种丧礼。《论衡》说,墨家崇尚鬼神,认为人死后会变成神鬼,通过幻化而害人。《颜氏家训》说,在亡魂返家的时候,子孙纷纷逃窜,不肯在家,并书写符咒,以吓唬鬼魂,在出殡的时候,门前燃火,户外撒灰,以驱赶家鬼。

以下再谈谈名、讳、谥。

古人把人的名字看成是人的身体的一部分。所以,人刚死,在招魂的时候呼叫死者的名字,此后便讳名,有的还要加上谥号。《礼记》说,有一个哭丧的人不慎呼出了死者的名字,便遭到别人的讥责,认为他粗野不达礼。可见所忌之重。弗洛伊德《图腾与禁忌》中介绍了许多外国与此相似的习俗。比如,东非的一个民族,人死后不敢再提到他的名字,而且要给他新取一个名字。说这种动机是因为名字是人身体的一部分,提及死者的名字便是与他接触的延伸,亡魂会应声出现。重新取名与中国的谥号有相似之处,因为鬼魂不知道且无法知道这个新名字,这样就可以自由地称呼和提到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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