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行政管理
在美国,几乎所有的地方,都看不到有什么显眼的政府大楼。除了警察,也几乎看不到有什么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的官员。政府的大多数行政管理活动都悄无声息地进行,显得十分“平淡”。
但是,就是这样不显山、不露水,其行政管理的效率却很高,该管的事也都管得不错。应该说,作为一个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美国的行政管理是比较成功的。那么,其秘诀是什么呢?根据我的观察,关键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严密具体的法律条文作为行政管理的标准。他们认为,政府的权力来源于法律,法律独立于执行法律的人、独立于政府之外。所以他们特别强调,行政管理所依据的法律必须有具体的标准、具体的内容,以避免给行政官员任意解释法律和任意扩大行政自由裁量权留下余地。
二是对行政管理的范围有明确的限定。美国各级地方政府的职能都有法律上的限定,主要限于管理一些社会公共事务,例如公共交通、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和环境保护、公共教育和福利事业等。其经济管理的职能,主要是进行公司注册和税务管理。
三是把许多行政管理方面的事务委托给私人和私人公司去办理,当然,这些私人和私人公司会按规定向客户收取一定费用。政府有关部门则对他们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如有违反规定者,则取消其代理资格。这种做法,在很多情况下避免了政府官员与被管理者的直接接触,不致产生对政府的怨气,同时又有利于廉政。
四是政府的行政管理行为要受到严格的司法审查,即指由法院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审查范围,主要包括实体性问题和程序性问题的审查两大类。实体性问题的审查主要包括:(1)对违宪和越权行为的审查;(2)对行政行为证据的可靠性审查;(3)对滥用自由裁量权的行为的审查。程序性问题的审查主要审查行政行为是否符合正当的法律程序,如不符合,即使某一行政行为的实体处理是正确的,仍将判定该行政行为违法,司法审查制度是美国权力制衡机制中的重要一环,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行政权的被滥用。
五是实行了行政公开原则。其中,最重要的两个法是资讯自由法和阳光下的联邦政府法(又称阳光法案)。根据这些法律,美国政府的有关行政的文件、资料和有些行政方面的会议必须公开。这实际上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行政透明度问题。行政公开的目的是让公众了解有关行政和行政管理的运作过程,以利于监督。
六是行政管理手段的高度现代化,大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
当然,美国的行政管理并非十全十美,它也有它的不足之处。我国与美国在制度上有着根本的不同,我们经过几十年的摸索,在行政管理上也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我们固然不能照搬美国的做法。但是,在进行行政体制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城市的过程中,我觉得美国行政管理很多方面的做法是可以值得借鉴,有的也是很有启发作用的。zjh返回菜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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