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求助紫藜辕
男人胸膛壮实,下巴正好磕在凌筠溪头顶,如果仔细听,即便变声,那声音真实的样子肯定相当悦耳。
何况这年头真正的“高富帅”肯出手相救的基本上不是坏人。
出于女人第六直觉以及对美色的执着,凌筠溪对他渐渐卸下心防。
场面相当很血腥,大雨过后,树林间总是有种奇怪的味道,混合伤口流出来的血液,她开始闻到浓郁的腥味。
饶是经历过不少场面,此刻她还是感觉胃里波涛翻滚。
紫藜辕抱紧了怀中难受的女人,蹬上树枝,左跳又跃,飞到略微平坦之地。
忽然,自己的衣襟被一双雪白的手揉紧。
男人低头一看,女人正在竭力隐忍着什么。
平静的嗓音勾起丝丝玩笑:“练武之人闻不惯血腥味?”
听起来像是多大的笑话。
凌筠溪摇头,可能最近总是见血,所以看到这玩意胸口就一顿苦闷,总是反胃。
死要面子的她也不肯承认自己弱爆的样子。
和缓了下,她硬生生挤出两个字:“阿珠……”
紫藜辕手迟钝了片刻,轻轻拍打女子枯瘦的后背。
“放心,你朋友跟婢女都没事。”
说罢从凌筠溪腰间抓起其中一个荷包。
“难受就闻一闻。”
紫藜辕与她分开一臂距离,把荷包凑到女人鼻下。
没有缓过来的凌筠溪不敢睁眼,嗅着熟悉的花香一下便好受了许多。
她慢慢睁眼,眼间触及的是男人半张脸,只露出了下半张,上面带着金铜面具。
他身上的浅蓝衣袍与凌筠溪这身合起来特别像情侣装。
凌筠溪为这天定的巧合轻轻低笑。
惊魂过后她顿时觉得奇怪:“对了,你怎么知道我的荷包里有花香?”
“我对花的香气尤为敏感,只是轻微的味道便能识别。”
紫藜辕随机应变,一眨眼的功夫便互掐出一个理由。
而且很合理。
真正的原因当然不是这样。
当初将凌筠溪带回客栈后他就让老板娘给凌筠溪换下脏衣物,自己则背对着,结果好几枚荷包掉落在地。
有装银针的,有装基本防身药材的,有装满花苞的。
女子的荷包精致,他竟痴痴地看了许久,连老板娘什么时候给凌筠溪换好衣服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