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派小说网

北派小说网>公司经典语录 > 4公司的权利和义务(第1页)

4公司的权利和义务(第1页)

4.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法》没有对公司的权利和义务作专章或专节规定,拼弃了过去企业立法中的列举式规定作法,避免了列举不周延的不足。

公司的权利可以概括地称为经营自主权。《公司法》第4条第2款规定,“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对公司的法律地位作了高度概括。《公司法》第5条规定:“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公司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按照市场需求自主组织生产经营,以提高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和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为目的。”《公司法》第12条第1款、第13条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和子公司”。同时,《公司法》第14条第2款规定:“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由此可见,公司的权利比其他企业不仅要大,而且也更具有可操作性。

《公司法》对公司的义务也规定得比较概括,《公司法》第11条第3款规定:“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第14条第1款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遵守职业道德,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同时《公司法》第15条、第16条还特别规定:“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公司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公司职工的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公司职工依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而且《公司法》还规定了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和重大事项必须听取职工和工会的建议的制度,充分体现了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对职工劳动权益的特殊保护。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