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先人谥号为氏:庄、武、穆、宣……
以居住地名为氏:郭、池
以从事职业为氏:陶、屠、巫、卜……
这许许多多的“氏”,发展到后来,实际上也就成了今天我们所说的“姓”了。
先秦时期,男子称氏者居多。以商鞅为例,曾称其为“公孙鞅”、“卫鞅”、“商鞅”。
“公孙鞅”:因其祖有公爵,以“公孙”为氏。
“卫鞅”:他原为卫国人,人秦之后以国名为氏。
“商鞅”:他因助秦孝公变法,被封于商邑,又以商为氏。
周代女子多称姓,不称氏。以晋公子重耳娶三个妻子为例:
娶齐女,称“姜”氏,娶秦女,称“怀赢”,娶狄女,称“季隗”。这里的“姜”、“赢”、“隗”都是姓。之所以不称氏,是因“同姓不通婚”。男子的姓不辨自明,而娶妇必辨其姓。
到了汉代,姓氏逐渐合一,任何人都可以有姓,姓也就没有了贵贱之分。
古代不论按分封、按宗法、按贵贱,有姓的人,都有名,有氏的人,也有名。而普通平民是“有名无姓”的。例如,先秦的“庖丁”、“鲁班”、“优孟”等人都是平民百姓,因此,他们只有名。如:
“庖丁”,“庖”是他的职业,厨师;名“丁”,即“叫做‘丁’的厨师”。
严鲁班”,“鲁”是所在国名,名“班”,即“名为‘班’的鲁国人”。
“优孟”,“优”是演员,“孟”是名字,即“名为孟的演员”。
除姓名之外,古人还常常有“字”和“号”。先秦时期,名与字连着称呼日寸,通常是先称字,后称名。
如孔子的父亲,人称叔梁纥,其实他既不姓叔,也不姓梁。他确实姓孔,名纥,字叔梁。
此外,名与字在称呼时,还能体现出尊卑、长幼的区别。“称人以字,自称以名”是谦称的规范。即,称长者、尊者只能称字,不能称名;称卑者、幼者或自称可称名。
中国历史上,取名还有一个特例:元朝规定,庶民无职者不许取名!这样一来,许多平民,特别是穷苦百姓只好以数字作为自己存在的符号了。如:明太祖朱元璋出身贫苦,他就原名为“重八”,其父为“五四”;名将汤和的曾祖叫“五一”,祖父叫“方一”,父亲叫“七一”。
在名字上的等级何其森严!
然而,当元朝衰败,各地起义军揭竿而起的时候,那些成千上万没有名字的“无名氏”,则成了元朝统治者的掘墓人!
中国人的姓名,变迁到今天的样子,无疑是历史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