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论罗马帝国崩溃后城市的兴起与进步
罗马帝国衰落之后,城市居民的处境并不会比乡村居民好。当然,他们被看做是一种和古代希腊以及意大利共和国的最初居民十分不同的人。后者主要由地主构成,他们是最开始分割公共土地的人,认为把他们的房屋建在彼此的附近,环绕以围墙,来进行共同的保卫,比较方便。反之,在罗马帝国衰落之后,地主好像一般住在各自地产的城堡内,住在自己的佃农以及依附者中间。城市主要由商人以及技工居住,他们在那个时候似乎处于一种奴隶或者近似奴隶的地位。我们发觉,向某些欧洲主要城市居民颁布的特许状所赋予的特权,足以表明在此之前他们是什么样的人。这些人民被赋予的特权有:并没有经过领主许可,能够让自己的女儿出嫁;自己死之后,由子女而不是由领主继承自己的财物;能够订立遗嘱,处置自己的遗产。由此可见,在赋予这些特权之前,他们完全或者将近和乡村土地占用者一样,处在奴隶的境地。
确实,他们好像是一种十分贫穷、低贱的人民,他们常常带着货物,从一个地方到另外一个地方,从一个集市到另外一个集市,四处求售,就好像现今沿街叫卖的小贩一样。在那个时候欧洲所有的国家,税捐是向旅行者的人身以及货物征收的,当他们经过某一些庄园的时候,当他们通过某一些桥梁的时候,当他们在集市上带着货物从一个地方走到另外一个地方的时候,当他们在集市上设立摊点的时候。这一些税收在英格兰称作过境税、过桥税、落地税以及摊贩税。有的时候由国王,有的时候由大领主——他在某一些场合好像有权这样做——特许某一些商人、特别是住在他们自己领地以内的商人免纳所有这些税捐。这一些商人因此称作自由商人,即使在其他方面还是处于奴隶地位或者接近奴隶的地位。他们常常向自己的保护人每年缴纳一次人头税,作为回报。在那个时候,没有金钱上的考虑是不会给与保护的,这种人头税或许可以看做是对于保护者因他们免纳其他各税所遭受损失的补偿。在开头,这种人头税以及这种豁免二者似乎完全只限于个人,仅仅影响到具体的个人,当他们在生的时候,或者凭他们的保护者的好恶。从几个英格兰城市的土地勘察记载所公布的十分不完全的记载来看,有的时候常常提到某一市民,为了这种保护向国王或者向某一些其他大领主所缴纳的税收是多少;有的时候仅仅载所有这一些税收的总数。
不过不管城市居民的最初处境是怎样低贱,他们看来显然要比乡村土地占用者获得自由以及独立早得多。国王收入中有部分是这种城市人头税,常常由国王定出税额,在一定年限之内包给他人代为征收,有的时候是包给各郡的司法行政官,有的时候是包给其他的人。市民们经常自己获得足够的信用,被允许承包本市这种税收,对于全部税收共同地、分别地负责。用这种包税方式,我相信对于欧洲各国君主的一般经济是最为合适的,他们经常将整个庄园交给全体的佃农包办,后者共同地、分别地对于全部税收负责;但是作为回报,允许他们按自己的方式去收集,并且经由自己的官员之手交入国王的国库,如此就完全免受国王官吏的羞辱;这种情况在那个时候被认为是非常重要的。
在开端,城市税收或许是包给市民代征,就像包给其他的承包人一样,仅限于一定的期限。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好像形成了一种普通的做法,永久地包给市民代征,税额嗣后永远不改变。纳税就这样变为了永久的,作为回报的豁免当然也就成为永久的。所以,这种豁免已经不再是个人的,之后无法看做是给予个别人,而是给予某个城市的一切市民,所以,城市称作“自由市”,市民称为“自由市民”或者“自由商人”。
城市市民除去享有这种权利以外,还被普遍赋予上述的各种特权,也就是嫁女权、子女承继权以及遗嘱处理财产权。之前这种特权是否常常和贸易自由一道赐给作为个人的某一些市民,我不了解。我想或许是这样,即使我提不出什么直接的证据。不过,无论情况如何,贱民地位以及奴隶地位的主要特征既已经这样从他们身上涤除,从我们现在“自由”一词的含义来说,他们这个时候最起码是变得真正的自由了。
还不仅仅这样,他们在这个时候一般构成了一个社团或者市区,有权选举自己的市长以及市议会,有权为自己的治理制定法规,有权建立城垣实施自卫,有权命令自己的全体的居民接受一种军事训练,让他们负担警戒以及防守的义务,这就是说,在古代所理解的,不论黑夜以及白天,都要保卫以及防守这一些城垣,防止一切的进攻以及偷袭。在英格兰,他们一般能够免于向州郡法庭提出诉讼,他们之间所有的诉讼除公诉之外,均可以由自己的市长裁决。在其他的国家,常常赋予市长们以更大得多以及更广泛得多的司法权。
对于容许其包征自己税收的城市,或许必须给予它们以某种强制性的司法权,使之可以迫使自己的公民纳税。在那样混乱的年代,假如让它们到任何其他法庭去寻找这种裁判,或许是非常不方便的。不过这看起来好像是令人吃惊的:欧洲所有各国的君主,为何要通过这种方式,用一部分税收——它在所有的各种税收中,伴随着事物的自然发展而增加,既不用自己费钱,也不用自己费心——去交换一种固定的永远不可能增加的租税;除此之外,为何他们要通过这种方式,就在自己领土的中心,建立一种独立的共和国。
为了明白这一点,需要记住:在那个时候,欧洲并没有一国的君主有力量在他的整个国土当中保护他的臣民的弱小的部分,使之不受到大领主的压迫。那一些法律无法保护、自己又并没有强大到足够捍卫自己的人们,就仅仅有两种出路,要么去请求某一个大领主的保护,为了获得这种保护,他只好变成他的奴隶或者农奴;要么成立相互的保卫的同盟,以便彼此共同的保护。城市的居民当做单独的个人来看,是没有力量捍卫自己的;不过和邻人们建立互为同盟以后,他们就可以进行不容轻视的抵抗。领主们鄙视市民,将他们不仅仅看做是另外一个阶级的人,并且看做是被释放奴隶的一部分,几乎与自己是不同的族类。市民的财富总是激起领主们的嫉妒以及愤怒,一有机会就掠夺,毫无怜惜之心以及懊悔之意。市民自然是憎恨以及畏惧领主。国王也憎恨以及畏惧领主;他即使也鄙视市民,却并没有理由要憎恨以及畏惧他们。所以,共同的利益促进市民支持国王,也促进国王支持市民,共同反对领主。市民们就是国王的敌人的敌人,尽力使得这一些敌人的敌人安全以及独立,是符合国王的利益的。国王让市民们能够有自己的市长,为了实行自治有制定法规的特权,可以建立城垣以实行自卫,能让所有的居民接受一种军事训练,这样一来,他在自己的权力范围之内,就赋予了市民来保证安全以及独立于贵族的一切手段。不建立这种非常正规的政府,就没有这种强迫居民按某种计划或者制度行事的权力,任何的自愿的互卫联盟都无法使他们得到永久的安全,也无法使他们给予国王以任何的重大的支持。赋予他们以永久的包征本市赋税的权利,国王就从自己想要让它成为自己的朋友,假如可以这样说的话,使之变成自己的同盟军的人心中驱除了所有妒忌以及猜疑的基础,不怕他在以后会压迫他们,或者是提高他们城市的租税,或者是将其包给其他人去征收。
所以,与他们的领主最为不和的君主,似乎也是在给予城市这种特权方面最慷慨的君主。比如,英格兰的约翰国王对于他的城市好像是毫不吝惜的恩人。法国的腓力一世对于他的领主丧失了所有的权威。依据丹尼尔神父说,到他统治的后期,他的儿子路易——之后称为肥路易——曾经和国内各主教商量,什么是约束大领主暴力的最为适当办法。主教们有两个建议。一是在国王领土之内的每一个大城市设立市长以及市议会,以建立一种崭新的管辖体系。二是组织一个新的民兵,让各城市的居民在各自的市长统帅之下,在恰当的场合开出去支援国王。依据法国考古学家的意见,法国城市的市长以及议会制度应从这个时期算起。正是在苏阿要比亚王室各国王统治衰落的时候,德国大多数的自由市首次被赐予他们的各种各样的特权,著名的汉萨同盟第一次变得难以克服。
在那个时候,城市民兵好像不弱于乡村民兵,因为他们在紧急的时候可以较为迅速地集合,常常在和邻近领主的争执中占据优势,在意大利以及瑞士这样的国家,城市距离政府的主要中心较为遥远,因为本国的天然力量,还有其他原因,城市一般变成了独立的共和国,在本地区战胜了所有贵族,强迫他们拆除自己在村庄的城堡,像其他的平民一样,住在城市。这就是伯尔尼还有瑞士其他几个城市的简史。假如你把威尼斯——这个城市的历史略微有不同。除此之外,所有的意大利各个重要的共和国的历史也是如此,在12世纪到16世纪初,其数目巨大,时起时落。
像法兰西或者英格兰这样的国家,国王的权威即使常常非常低,却又没有完全被摧毁,因此城市并没有机会变得完全地独立,但是,它们已经变得这样大,所以除去上述城市的包税以外,未经它们自己同意,无法向它们课税。所以,请求它们派遣了代表,去首都的国会,以及僧侣和贵族一道,在紧急的场所,给予国王以某一种特别的援助,城市一般是十分拥护国王权力的,因此城市的代表有的时候在这些会议中被国王利用来对抗大贵族的权威。这就是欧洲各大君主国议会当中的城市代表权的起源。
按照这种方式,在城市建立了秩序良好政府,随之是个人的自由以及安全,这个时候乡村的地占用者还处在各种暴政的压迫之下。处在这种没有自由状态之下的人们,自然以获得必要的生活资料为满足,由于得到更多的东西,只会诱使他们的压迫者更为横暴。相反,当人们的确能享受自己的劳动果实的时候,他们当然会用来改善自己的状况,不仅仅要获得生活必需品,并且要获得生活便利品以及娱乐品。所以,以获取比必要生活资料更加多的东西为目的产业,在城市早在乡村土地占用人普通都那样去做之前就建立起来了。假如受到奴隶制奴役的贫苦耕者手中积累了一点资财,他们会小心翼翼地对于他的主人隐瞒起来,不然它就会落到主人手中;并利用第一个机会逃到城市中去;那个时候的法律是偏袒城市居民的,是非常想削弱领主对于乡村居民的权力的,所以假如逃到城市的人能隐藏一年,不被他的领主捕获,他就永远地自由了。所以,在乡村勤劳居民手中积累的资产自然会向城市寻求保护,是可以确保资财操在获取人手中的唯一的避难所。
当然,城市居民最后总是需要从乡村取得自己的生活资料还有劳动的全部原料以及工具。不过,位于海滨或者通航河道两岸的城市,却不一定要限于从附近乡村获得这些东西。它的活动领域要更加宽广,可以通过用自己勤劳的制造品,或者是扮演不同国家间的贩运人的角色,去从世界上最为遥远的角落取得它们。通过这样的方式,一个城市能够变得十分富裕以及繁荣,即使它邻近的乡村以及它与之通商的所有国家还处于贫穷困苦的境地,每一个这样的国家,分开来看,或许只能提供一小部分生活资料或者就业机会,不过把它们合在一起,就能提供大量的生活资料以及大量的就业机会。但是,在那个时候狭隘的商业圈子里,也有一些富裕以及繁荣的国家。比如希腊帝国,当其存在的时候;还有撒拉逊帝国,当亚巴西德诸王统治的时候。在被土耳其人征服以前的埃及,巴伯里海岸的某一些地区,所有在摩尔人统治下的西班牙各省,也是这样。
意大利的城市在欧洲好像是首先因为商业而达到很大程度的富裕。意大利处于那个时候世界进步以及文明地区的中心。十字军即使大大耗费了资财,摧毁了他们所遇到的人民,肯定阻碍了欧洲大多数地区的进步,却是非常有利于某一些意大利城市的发展。为征服圣地而从各个地方开来的大批军队,对于威尼斯、热那亚以及比萨的航运业是十分大的鼓励,有的时候把他们运到那里,总是为他们供应食物。这些城市是这种军队的(假如可以这样说的话)军需官;降临在欧洲各国头上的最具有毁灭性的狂乱,却是这些共和国富裕的源泉。
商业城市的居民进口较为富裕国家的改良的制成品以及昂贵的奢侈品,为满足大地主的虚荣心提供某一种粮食,后者渴望用本国的大量的天然产物去购买。所以,那个时候欧洲非常大一部分地区的商业,主要就是用他们自己的天然的产物去交换较为文明国家的制成品。如此一来,英格兰的羊毛习惯于用来交换法兰西的葡萄酒以及弗兰德的精制呢绒;同理,波兰的谷物在这个时候用来交换法兰西的葡萄酒以及白兰地,还有法兰西和意大利的绸缎以及丝绒。
对于较为精美以及较为进步的制成品的嗜好,就这样由对外贸易引进了尚未建立这样的制造业的国家。不过当这种嗜好变得这样普遍以至于产生了巨大需求的时候,商人为节省运费,当然力图在本国建立一些种类相同的制造业。这好像就是罗马帝国衰落之后欧洲西部各省建立第一批向远方销售的制造业的起源。
需要指出,没有某一种制造业,任何的一个大国都不会存在。当说到这样的一个国家并没有制造业的时候,应该理解为它并没有较为精美以及较为进步的制造业,或者适于在远方销售的制造业。在每一个大国,大多数居民的衣着以及家具都是本国的产品。这在普通所说的没有制造业的穷国,比起那一些所谓制造业发达的富国来,甚而是更为普遍的情况。你一般可以发现,富国最底层人民的衣服以及家具,相比穷国来,有更大的一部分是外国产品。
适合于供在远方销售的制造业,好像是用两种不同的方式引进各个国家的。
有的时候,它们是由某一些商人以及企业家资本的一次大量投入(假如我们可以这样说的话)按照上述方式引进的,这一些人模仿某一些同一种外国制造业来建立它们。所以,这一些制造业是对于外商业的产物,比如13世纪在卢卡繁荣起来的绸缎、丝绒以及织锦制造业。在马基雅弗利的英雄之一卡斯特罗西奥·卡斯特拉卡尼的暴政之下,他们被从那儿放逐。1310年有900个家庭被驱逐出卢卡,其中的31家退居威尼斯,提出要在那儿引进丝织业。他们的请求被准许了,赋予了他们非常多特权,他们开始用300个工人从事这样的制造业。过去在弗兰德繁荣的精细呢绒制造业的情况好像也是如此,它于伊丽莎白统治的初期被引进英格兰;现在里昂以及斯皮塔菲尔的丝织业也是这样。这样引进的制造业一般使用外国原料,模拟外国制造业。当威尼斯的制造业首次建立的时候,原料全都是从西西里以及黎凡特运来。卢卡的较为古老的制造业也同样使用外国原料。16世纪之前,栽桑养蚕在意大利北部并不多见。一直到查理九世在位的时候,这种技艺才引入法兰西。弗兰德的制造业主要使用西班牙的以及英吉利的羊毛。西班牙羊毛即使并不是英格兰首批毛织业的原料,却是第一批适于在远方销售的英格兰毛织业的原料。现在里昂制造业一半以上的原料是外国丝绸,当其首先建立的时候,全部或者将近全部都是这样。斯皮塔菲尔制造业的原料,并没有一部分能够是英格兰产物。这种制造业一般是由少数人的计划以及设计引进的,它的中心有的时候位于沿海城市,有的时候位于内地市镇,依照他们的利益、判断以及幻想而定。
在其他的时候,供在远方销售的制造业是由即便在最穷最原始的国家也肯定在所有的时候都在进行的较为粗糙的家庭制造业的逐渐改进而自然地成长的,好像是自发产生的一样。这种制造业一般使用本国原料,它们好像常常是在内陆国家、在离海岸非常远时候甚至距离水运非常远的国家首先获得改良以及完善的。一个内陆国当然是土地肥沃,容易耕种,生产的食物大大地超过维持耕者的需要,因为陆地运输的费用以及河道运输的不便,经常难于将这种剩余产品送到国外。所以,食物产量的丰富让它的价格低廉,鼓励大量的工人在附近定居,他们发现自己的劳动让他们在那里能得到要比别处更多的生活必需品以及便利品。他们从事本地所生产制造业原料的加工,以自己的制成品或者制成品的价格(二者是一回事)交换更多的原料以及食物。他们因为节省了运往水边或者某个遥远市场的费用,给予天然产物剩余部分以新的价值,他们给予耕者以某一些有用的或者他们喜欢的东西作为交换,其条件要比耕者之前所能获得更为宽松。耕者从自己的剩余产品获得较高的价钱,能更为低廉地购入自己需要的其他便利品。这样他们就受到鼓励并且有能力去进一步改良土地,更好地进行耕作,以增加这样的剩余产品;因为土地的肥沃产生了制造业,而制造业的进步又反作用于土地,进一步增加了其肥沃程度。制造业首先供应附近的地区,之后当其工作获得改进以及完善的时候,就供应较为遥远的市场。因为,即使天然产物甚至粗糙的制成品不经历最大的困难就无法维持长途陆运的费用,改良的以及进步的制造品却非常容易做到。在它的小小的体积当中常常包含了大量天然产物的价格。比如,一匹精制呢绒重量仅仅有80磅,却不仅仅包含80磅重羊毛的价格,并且有的时候还包含900磅重谷物的价格,后者是不同工人还有直接雇主的维持费。非常难按照原来形状运往国外的谷物,用这种方式事实上以完全制成品的形式运往国外,并且可以非常容易送往世界上最为遥远的角落。里兹、哈利法克斯、设菲尔德、伯明翰、伍尔弗汉普顿的制造业,就是按照这种方式自然成长,好像是自发产生的。这种制造业就是农业的产物。在现代欧洲的历史当中,它们的扩大以及改进后于作为对外商业产物的制造业。英格兰用西班牙羊毛为原料的精制呢绒制造业的著名,早于以上各地现今非常繁荣的适于在外国销售的制造业100多年。后述各种制造业的扩大以及改进,只是因为农业的扩大以及改进的结果才能产生。而农业的扩大以及改进又是对于外商业及其直接引进的制造业的最后的以及最大的结果,这一点我将会进一步予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