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论商品的真实价格和名义价格,或其劳动价格及货币价格
一个人到底是富裕还是贫困,是根据他在人类生活必需品、便利品以及娱乐所能享受的程度而区别的。但是一旦劳动分工完全确定以后,一个人自身的劳动所能够提供的仅是这一些需要中的非常小的一部分。其中大多数需要从别人的劳动成果中去获得,而他是富裕抑或贫穷,就要看他可以支配多少劳动量,也就是说他能提供多少劳动量去买自己的必需品。所以商品的价值,对于其占有者以及自己不打算使用或者消费而只是想用它去和其他的商品交换的人来说,就等同于他能够用以去购买其必需品的劳动量或者他所能支配的劳动量。即劳动是衡量商品交换价值的真实的尺度。
每一个东西的真实价格,就是每一个东西对于任何一个想获得它的人在获得这件东西的时候所应当付出的劳动以及艰辛。每样东西对于已经得到它的人、要处置它的人或者要用它去换取别的东西的人来说,其真实坐标就是它可以为他节省多少劳动以及艰辛,它可以为他利用多少别人的劳动以及艰辛。以货币或者货物购买的东西就是劳动量。买的东西,和我们在得到它的时候所付出的自身劳动量相同。那些货币或者货物的确节省了我们的这些劳动,它们包含我们想用以交换的含有相同数量劳动价值的一定数量的劳动。
劳动是我们买一切东西所付出的最原始货币,也就是第一价格。世间的所有财富原来 都是以劳动,而不是凭借黄金或者白银来购买的。并且它的价值对于拥有它以及想用它去交换一些新产品的人来说,是完全等同于它能使人们进行购买或者支配的劳动量。
就像霍布斯先生所说:财富相当于权力。不过获得或者继承了一大笔财产的人不一定获得或者继承了任何政治权力——民事或者军事权力。他的财富或许可以为他提供获得两者即民事或者军事权力的手段,不过仅仅占有那些财富并不一定能给予他民事或者军事的权力。
对于财富的占有可以立即并直接给予他权力的是购买力,是对于所有劳动、或者对于那个时候市场上所有劳动产品的一定支配权。他的财富是大抑或小,完全和这个权力的大小成正比。或者说,和别人的劳动量,即和使他可以购买支配别人劳动的物品成正比。每样东西的交换价值应当总是相等于它赋予所有者的这种权力的大小。
虽然劳动是所有商品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不过所有商品的价值常常并不是根据劳动量来估算的。要确定两种不同数量的劳动间的比例常常是非常困难的。花费在两种不相同工作中的时间常常无法决定这个比例。工作中经历的不同程度的困难,工作的时候所表现出的独创,这些因素都必须考虑进去。一个小时艰难的工作可能要比两个小时轻松工作所花费的劳动还多一些。或者说,在一个需要花费十年时间的劳动去学习的行业干上一个小时,要比在一件普通容易的工作之中干上一个月还要辛苦。但是不容易寻找到一种准确的尺码来衡量其困难或者独创。
在两种不相同劳动产品的相互交换中,常常双方都要打一些折扣。即使这种调整并不是通过什么准确的尺度,而是经过市场上的讨价还价以及协商。根据这种即使不准确但大致上的平等,却足够维持日常生活中的商业来往了。
此外,每种商品在绝大多数场合是经过和其他商品相交换而与之比较的,而不是和劳动比较。所以估价一件商品的交换价值更多的是用另外某些商品的数量,而不是一个商品所能购买的劳动量。大多数人也都仅仅懂得一定量的某一商品意味着什么,但是并不懂得一定量的劳动意味着什么。由于一个是普通而可触碰的实物,一个是抽象的含义,即使这个概念被人们充分地理解,但总是并不那么自然而明显。
不过当以物易物废止了,货币成为商业共同的媒介时,特定商品就更加频繁地和货币交换,而不是和任何其他商品交换了。屠夫极少再携带牛肉或者羊肉到面包师或者酿酒师家中去换取面包或者啤酒了。反之他把牛肉或者羊肉带到市场上去,在那儿他用它们换取货币,而后用那些货币去换取面包以及啤酒。他用牛肉或者羊肉交换的货币的数量也控制着他能够购买的面包以及啤酒的数量。所以对于他来说,用他即刻可以交换到的一定数量的商品所花费的货币的数量来估价牛羊肉的价值要比用面包以及啤酒,即要比他必须通过另一商品作为中介而换取的商品来估计牛羊肉的价值要更自然以及更一目了然。他说他的肉值3便士或者4便士1磅,要比说价值三四磅面包或者三四夸特淡啤酒方便得多。所以也就产生了这样的一种现象,那就是物品的交换价值,更多的是用货币的数量来估计价格,而并不是用它所能交换的劳动量或者任何其他商品量来估计价格。
就像任何其他商品一样,黄金白银的价值是浮动的,有的时候便宜一些,有的时候贵一些,有的时候较为容易购买到,有的时候较为难购买到。一定数量的黄金白银可以购买或者支配的劳动量,或者它所能交换的其他的货物的数量则总是取决于进行交换的时候的矿山产量的多寡。16世纪美洲发掘了丰富的金矿,让欧洲的金银价值要比先前降低了约1/3。因为把这些金属从矿山运送到市场所需要的劳动少一些,每当它们被送到市场上的时候,其所能购买或者支配的劳动量也就较少一些了。
金银价值上的这一场革命即使或许是最大的,但绝对并不是历史中唯一的一次。不过作为一个衡量尺度,比如一步的长度、双臂伸开的时候的宽度或者一手所握物品的重量,它们的数量也是一直在浮动的,它们不会作为其他事物的一个准确的尺度,所以一件商品假如其自身的价值总是处于变动之中,自然也就不可能成为其他的商品价值的准确尺度。而相同量的劳动在任何时候以及任何地方对于劳动者来说都是具有相同价值的。在正常的健康、体力以及精神状态下,在技能以及娴熟程度发挥正常的条件之下,一个劳动者总是要付出自己相同分量的舒适、自由以及快乐。所以无论作为回报他所得到的货物的量是多少,它需要总是和他所付出的价值相同。自然,它能够购买的这些货物有的时候会多一些,有的时候会少一些,但这是因为这些货物的价值在变化,而不是购买货物的劳动价值在变化。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总是难以获得的东西昂贵,或者需要花费较多的劳动才可以获得的东西昂贵,易于获得或者只需花费极少劳动就可以获得的东西便宜。因此只有其价值从不变动的劳动是任何时候、任何地方一切商品的价值可以据之估价以及可以与之比较的最终的真正的标准,才是商品的真正价格,货币仅仅是商品的名义价格。
但是,即使等量的劳动对于劳动者来说一直具有同等的价值,对于他们的雇主来说,等量的劳动有的时候价值显得大一些,有的时候却显得小一些。他在购买这些劳动的时候有的时候花费的物品要多一些,有的时候要少一些。对于他来说劳动的价格好像也和其他商品一样是变化的,有的时候显得昂贵,有的时候显得便宜。事实上,是货物有时便宜有时昂贵。
因此在这个通俗的意义之上,劳动就像商品一样可以说也有一个真实价格以及一个名义价格。它的真实价格存在于为了报酬劳动所给予的生活必需品以及便利品的数量之中。其名义的价格则存在于所给予的货币量当中。所以劳动者是富裕还是贫穷,是获得了优厚的报酬还是微薄的回报,和其劳动的真实价格成比例,而不是和其名义价格成比例。
商品以及劳动的真实价格与名义价格的区分并不是一个纯粹的推测问题,有的时候可以包含有相当大的实际用处。同一真实价格总是拥有同一价值,不过由于金银价值的变化,同一名义价格有的时候却具有极其不同的价值。所以当一份地产在出售的时候保留有永久租佃的权利,假如他打算让这个租金一直具有相同的价值,则对于保留这一权利的家庭来说,租金不表示为一定数额的钱币就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了。
由于在这种场合下,钱币的价值可能受到两种不相同的变动的影响:一种是来自于不同的时期同一硬币单位内所含的金银量不同;另外一种是来源于不同的时期同等量的金银价值的不同。
各个国家君主以及一切国家总是觉得减少硬币中的含金量对于他们有一种暂时的利益,却极少想到增加硬币的含金量。所以,我相信各国硬币当中的含金量几乎是一直在减少,从未增加。所以这种变动几乎总是促进货币的租金贬值。
美洲金矿的发掘降低了欧洲黄金以及白银的价值。这种下跌,普遍认为会一直持续下去,并且还会持续非常长一段时间。对此我虽拿不出任何证据,却可以理解。
依据这种假设,就算地租规定了不凭借某一数量某一单位的货币(比如多少镑)支付,而凭借多少盎司的纯银或者某一标准的白银支付。这一种变动只会减少租金的价值,而不会提高它的价值。
谷物的地租,就算在硬币单位并没有发生变化的地方,其价值也远远高于货币的地租。伊丽莎白18年立法。规定所有学院地租的1/3作为谷物地租,或者以实物交付,或者根据附近公共集市当时的价格交付。谷物地租原来仅占1/3,但是由其所征收的货币,依据布莱克斯顿博士的统计,现在已将近其他23地租的两倍了。
依据这个计算,学院之前的货币地租几乎已经降低到其古代价值的1/4,或者说它们现今所值不超过之前的谷物价值的1/4。不过自菲力普王以及玛丽女王迄今,英国货币的单位差不多并没有什么变化,相同数量的英镑、先令以及便士所含纯银量差不多未变,所以,学院的货币地租价值的下降完全来自于白银价值的下降。
在白银价值下降到同一面额的货币所包含的白银的减少数量时,货币地租的损失就更大了。在苏格兰,货币的含银量历经了比英国大得多的变更,而法国货币的含银量的变化又比苏格兰还要大,以至于有一些古代的地租先前是具有相当可观的价值的,现在它的价值已经降至等于零的地步。
在远古时代,以等量的劳动购买等量的食物——劳动者维持生计的必需品——要比购买等量的金银或者其他商品更为接近。所以,在远古时代等量的谷物常常可具有相同的真实价值,或者说,它使其所有者能够购买或者支配几近同量的其他人的劳动。在这点之上同量的谷物几近要比同量的所有其他商品更可能购买或者支配等量劳动,就算同量的谷物的真实价值也不是肯定不变。劳动者的生产资料,换句话说,劳动的真实价格正如随后我要尽力说明的,在不一样的场合是非常不同的。
在一个走向富裕的社会中,劳动者的生活资料要比在一个止步不前的社会里丰富,而处在一个停滞的社会里又要比在一个后退的社会里丰富。但是,任何其他商品在所有特定的时间里能够购买的或大或小的劳动量是和它在那时所能购买的生活必需品成正比的。所以谷物地租仅仅能适应购买一定量谷物的劳动量的变更。而用任何其他商品支付的地租则不仅仅可以适应能购买所有定量谷物的劳动量的变更,并且还能够适应一定量的商品能够购买谷物的变更。
但是,根据对于谷物地租的真实价值变更的观察,即使就一个世纪到一个世纪来说要比货币地租的真实价值的变更少得多。不过就一年到一另年来说,却要比货币地租的真实价值的变更要多得多。但劳动的货币价值,就像我将在后面的段落里所要讲明的,并不随着谷物的货币价格逐年波动。这一点各个地方都是一样,它好像总是不和生活必需品的暂时或者偶然的价格相适应,而是和其平均或者普通价格相适应。谷物的这个平均或者普通价格,这一点我之后还将阐述,又是因白银的价格,由矿山能为市场提供的白银数量,生产白银所需要的劳动量,还有从矿山把一定量的白银运送到市场所必须消费的谷物来调节的。
而白银的价值从一个世纪再到另一个世纪来说,有的时候即使变动非常大,就一年又一年来说,却变更极少。常常是一连五十年或者一个世纪价格都没有什么变动或者几乎相同。因此劳动的平均或者普通货币价格也可持续保持非常长一段的时间不变,只要社会的其他方面不变或者变动不大的话。但是谷物的暂时以及偶然价格却常常可以是今年要比去年翻一倍。比如说,由1夸特25先令上扬到50先令。当谷物50先令1夸特的时候,不仅仅谷物地租的名义价值,并且谷物地租的真实价值都将会比谷物为25先令的时候要增长一倍。或者说,它将能够获得两倍的劳动量或者两倍的绝大多数其他货物。而劳动的货币价格还有大多数的其他商品的货币价格则将会在这所有波动过程当中保持原样不变。所以,能够明显看出劳动是唯一通用的也是唯一准确的价值尺度。或者说是我们能够在一切的时代以及一切地方用来比较不同货物价值的唯一标准。
我们无法用一百年前不同货物所换取的白银数目来估价一百年后这一货物的真实价值。这一观点是我们已经承认了的。就一年一年来说,我们也无法用它们所能交换的谷物量来估价它们的真实价值。而用劳动量我们则可以准确地估价其真实价值,无论是一年一年来说,还是一百年一百年来说。单就一百年一百年来说,谷物是一个比白银更好的尺度。由于同等数量的谷物能够换取同等数量或者几乎同等数量的劳动。相反,就一年一年来说,白银则是一个比谷物要好的尺度,由于同等数量的白银能够换取同等或几乎同等量的劳动。
在确保长久性地租,或者订立极长时期土地租借的事宜中区别真实价格以及名义价格可能会有一些用处。不过在人们日常生活中较为普通及平常的买卖中,它反而没有什么用处。
在同样的时间以及同一地点所有货物的真实价格以及名义价格都是绝对相称的。比如说在伦敦市场上你出售一件物品所得到的货币较多,你就能够在那时以及当地购买或者支配较多的劳动力。你得到的货币较少,你所能购买或者支配的劳动力就比较少。所以,在同一时间以及同一地点,货币是所有商品的真实交换价值的标准尺度。并且也只有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才是标准的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