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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第2页)

哈克·费恩

我觉得很痛快,觉得已经把罪恶洗涤得一干二净,这是我有生第一次有这样的感觉。我

知道,现在我能祈祷啦,不过我没有马上就开始祷告,我把纸放在那儿,琢磨开了——想着这么做多不错啊,我差点成了个迷途的羔羊,最后肯定要下地狱。

我接着想下去。想啊想,不由得就想到了我们这趟旅途,杰姆的影子一直就在我面前,想起了那些白天和黑夜,有时有月光,有时有暴风雨,我们顺着大河一起往下漂,在一起谈话,在一起唱歌,在一起哈哈大笑。

不知怎么的,我想到的尽是他的好处,他的一点坏处都没有,压根想不出什么事能让我对他狠下心来。我老是想到他轮班守夜的时候,代我守望,为的是不喊醒我,好让我继续睡觉。我看到,我从一片浓雾中回来,当我在世仇械斗那儿,在泥塘里又见到了他,在所有

这类的时刻里,他是多么兴高采烈,老要叫我乖乖,老要宠我,总要想尽一切方法为我设身

处地设想,他对我一如既往这么好啊。我又看见我在大雾里回来的时候他那么开心的样子。还有那次在报家仇的地方,我到沼泽地去找他,他那么高兴。我还想起许多这样的事情。他总是叫我“宝贝儿”,一心一意照顾我,什么都为我做,他真是个大好人。

后来,我又想起那次我告诉那两个人说,我对靠拢来的人们说,我们木筏子上有犯天花的,从而搭救了他,这时他是如此感激,说我是老杰姆在这个世上最要好的朋友,也是他现在唯一的朋友。我想到这儿,我正好扭过头来,瞅见了那封信。

这可是个让人难为情的事。我捡起信来,拿在手中。我浑身发抖,因为我得打定主意才成。在两条路中选定一条,这可是事关我一辈子啊,我心里也清楚。我又琢磨了一会儿,大气也不敢出,最后对自己说:“嗨,下地狱就下地狱吧。[哈克从小在蓄奴的南方长大,被灌输了白人天生为主人,黑人天生是奴隶的观念。这种观念成为了当时农奴社会成员的“良心”。而哈克在帮助杰姆逃亡的过程中,始终受这种“良心”的折磨。此处,哈克的人性终于战胜了长期以来被社会灌输的“良心”。]”然后撕得信粉碎。

动这种念头,说这种话都够可怕的,但我已经说了。说了我也不后悔,从此我也再不打算改邪归正了。我把想过的事情全都抛诸脑后,心里说,我要还走邪路,这条路我本来从小就熟悉,干好事我可不在行。第一,我得把杰姆偷出来,让他别再做奴隶,要是我能想出什么更坏的勾当,我也势必要干,反正一不做二不休,既然干就干它个痛快。

随后我就琢磨着该怎样下手。我在心里计划过好多条路子,最后定下了一个最适合我

的计划。接下来,我认准了大河下游一处林木森森的小岛,等天一黑,我便偷偷划木筏子到那一边去,就藏木筏子在那里,然后钻进窝棚去。

我一个通宵都在睡,天快亮的时就爬起来,吃了早饭,穿上我从店铺买来的新衣裳,打包其他衣裳和零碎东西,撑上小船到岸边去。我料想出费尔罗斯家大概在什么地方,就把小船靠在他家下游一点儿的地方,在树林里藏好我的包裹,在一个河边距木厂四分之一英里的地方,我把独木舟灌满了水,装满了石块沉到了水里去。等日后用的时候还能找得到。

然后,我就沿着大路往前走,途经锯木厂的时候,我看见一个牌子:“费尔罗斯锯木厂”,我又向前走了二三百米,到了村子前的时候,我的眼睛滴溜溜转着到处看,这时天已经大亮了,但周围连一个人影也没有。不过我一点儿也不在乎,因为我压根儿就不想见到任何人,只是想熟悉一下这个地方。照我的打算,我要装作是从大河上游那个村子里来的,不像是从下游来的。

所以,我熟悉了那个地方以后,就一直奔向镇子去了。嗨,我到了那碰到的第一个人就是公爵,他正在那儿贴戏报呢——“皇家奇兽”只演三个晚上——还是老套把戏。这两个骗子可真厚脸皮呀!我跟他打了个照面,躲都没法躲。他很是惊讶的问:“嗨,你到哪儿去啦?”接着,他装出又开心又关心的样子问:“木排在哪儿,找个好地方藏起来啦?”

我说:“呀!我正要问你哪,陛下。”

他一下子就显得不愉快了,说:“你怎么会想到要问我?”

“昨天,”我说,“在那个酒店看到国王那个烂醉样子,我就想,要等他清醒后将他弄回去还得好几个小时呢,于是我就在镇子上到处逛逛,消磨时间。遇见一个人,说给我一毛钱,要我帮忙划条小船过河去驮一只羊过来,我就答应了。等我们要拉羊上船的时候,那人让我拉着绳子,他在后面推,那羊太肥大,我拉不住,一下子挣脱就跑开了,我们就跟在羊后头追。

“我们没有狗,只好满世界跟着它在田里跑,一直到最后它跑不动了,我们逮住它,划过河来。然后我就往下游木排那儿跑,但跑到那儿一看,木排没了。我就想:‘一定是他们闯了祸,撑着木排逃掉了,他们也带走了我的黑人,我可就这么一个人呀,现在我到了个没有亲人的地方,什么也没有,可怎么活呀。’我就坐下来哭。晚上,我在树林里睡了一整夜。不过木排上哪儿去啦?还有杰姆呢,可怜的杰姆!”

“我怎么知道——我说的是木排的去向。那个老傻瓜跟人家做了笔买卖,拿到了四十块钱,不过我们在那个小酒店找到他的时候,那帮二流子已经跟他赌了半天每局五毛钱的赌戏,闹得他什么也没剩下来除了付酒账。昨天深夜,等我将他弄回去的时候,才发现木排不见了,我们说:‘那个小坏蛋吧我们的木排偷了,把我们丢下,自己向下游跑了。’”

“我总不会把我的黑人丢下呀,对吧?他是我在世界上惟一的黑人,我惟一的财产呐。”

“我们可没这么想过。确实,我们也把他当成我们自己的黑人啦。老天在上,我们的确把他当成我们的黑人,我们为他操的心还少吗?所以我们一看不见了木排,兜里又穷得一分钱也没有,没办法好想,只好再拿‘皇家奇兽’出来应场。我一直在四处游**,口干得就像只火药桶[此处酒鬼的话是说没有酒喝。]。快给我你那一毛钱吧?。”

我的钱还挺多呢,于是就给了他一毛钱,可是我乞求他拿钱去买点吃的东西,分给我一点儿,我说我就那一毛钱啦,还说我从昨天起就没吃过东西啦。

他听了都不吭一声。随后,他一个转身冲着我说:“你认为那个黑人是否会把我们揭发出去?假如他敢揭发,我们就扒了他的皮!”

“他怎么能揭发?他没跑掉吗?”

“没有!那个老傻瓜给卖掉他啦,卖的钱压根就没分给我,钱也没了。”

“把他卖啦?”说着我就哭了起来,“那可是我的黑人啊,卖得的钱也是我的呀。他在哪儿?我要我的黑人。”

“好啦,反正你也找不回你的黑人啦,不要哭哭啼啼了。告诉我,你是否敢揭露我们?嗨,我要是信你的话才怪呢。可是,你要是敢揭露我们的话……”

他没有再说下去,但我从来没见过公爵的眼睛变得如此可怕。“我可不想揭露什么人,我也没时间去揭露,我得把我那黑人找回。”

这回他显得有点不安起来,站在那儿呆呆地,搭在胳膊上的传单让风刮得乱飘。他皱起眉头想啊想,最后说:“我告诉你点事儿吧。我们要在这儿呆三天。你要是赌咒不揭我们的底,也不让那个黑人说出去,我就告诉你到哪儿去找他。”

我就赌了个咒,他说:“一个农民叫赛拉斯·费……”说到这儿他打住不说了。

看,他本来想着把实话告诉我的,但他打住话头了,我就知道他肯定是在琢磨,想改变主意啦。果然就是。他不相信我,他想打发我走,三天之内不再到这儿来。所以他马上改口说:“买他的那个人叫阿布拉姆特,住在去拉费特的路上,离这儿四十里的乡下,。”

“好吧,”我说,“我今天下午就走,走着去三天就能到。”

“不,那可不行。你现在就得走,不要浪费时间,也不要在路上多嘴多舌。闭上嘴走你的路,那样的话,我们就把你饶了。听清楚了没有?”

这可正是我想听到的话,我本来就是想要他这么说的。我要自己一个完成我的计划。我在心里想。

“那就快走吧,”他说,“你跟阿布拉姆特先生喜欢怎么说,那都随便你。大概你能让他相信杰姆是你的黑人——有些白痴压根就不向人要文书证明——至少我听说南方人就有这样的傻瓜。你可以告诉他传单和赏金都是假的,告诉他这是一种保护他的方法,或许他信你的话。现在走你的路吧,想跟他怎么说就怎么说,但是我可跟你说清楚,一路上不能嚼舌头。”

我并没有回头望,可是我感觉到他正密切监视着我,不过我知道我有办法叫他盯得不耐烦。

我一直走了一英里路,到了乡下,这才脚步停下。然后我顺原路回来,穿过树林往阿布拉姆特家走去。我思索,最好还是不要再迟疑,立刻按照我原来的计划就干起来。因为我要想办法在这两个家伙溜走之前封住杰姆的嘴。我不愿意跟这帮人再有什么交往。他们玩的那套把戏我已经看够了,我要的是跟他们断绝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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