⑧或:通“惑”。这里用为迷惑之意。
【译文】
贤能的人之所以做臣子,向北面把自己的身体交给君主,不会有二心;在朝廷上不敢推辞卑贱之事,在军旅中不敢推辞困难之事;顺从上级的作为,服从君主的法度,排除自己的成见来等待上级命令而不加以判断是非。所以他有口而不讲私事,有眼而不私自偷看,而全部供上级控制。做臣子的,打比方说就象手一样,往上可以修饰头,往下可以料理脚;身体受到寒热侵袭,不能不援助插手;利剑迫近身体,不能不博斗。君主不偏袒贤能聪明的臣子,不偏爱用才能为君主卖力的人士。所以臣民不到他乡私自交结,没有百里以外的亲戚。贵与贱各守等级不相逾越,愚与智依靠平衡而平等地生存,这就是政治的最高境界。如今那种轻视爵禄,随便离国而逃亡,另行选择自己的君主,我不认为是廉洁的人。欺诈地进说而违逆国法,背叛君主而强行劝谏,我不认为是忠诚的人。施行恩惠给人好处,收买民心为了提高自己的名声,我不认为是仁爱的人。离开世俗隐居,而以欺诈语言诽谤上级,我不认为是最佳行为方式。对外结交其他诸侯,对内耗费自己的国家,乘着危险的边际,来恐吓他们的君主说:“与外国结交没有我就不能亲近,与外国结怨没有我就不能解开。”而君主竟然相信他,把整个国家拿来听任他处理,贬低君主的名声以显示自己能干,毁坏国家财富以利自己私家,我不认为这是有智慧的人。这几种东西,是流行于乱世的说法,是先王的法度所直言规劝的。先王之法是这样说的:“臣下不要迷惑于作威作福,不要迷惑于利益,要跟从君王的指向;不迷惑于作恶,要跟从君王的道路。”古代太平盛世的民众,奉行公正之法,废弃私利手段,专心跟从君王,全部用来听候任用。
【原文】
夫为人主而身察百官,则日不足,力不给。且上用目,则下饰观;上用耳,则下饰声;上用虑,则下繁辞。先王以三者为不足,故舍己能而因法数、审赏罚。先王之所守要①,故法省而不侵,独制四海之内,聪智不得用其诈,险躁不得关②其佞③,奸邪无所依。远在千里外,不敢易其辞;势在郎中④,不敢蔽善饰非;朝廷群下,直凑单微,不敢相逾越。故治不足而日有余,上之任势使然也。
【注释】
①要:同“约”。《荀子·正论》:“封内,甸服;封外,侯服;侯、卫,宾服;蛮夷,要服;戎狄,荒服。”这里用为约言之意。以明誓的方式就某事作出庄严的承诺或表示某种决心。亦指所订立的誓约、盟约。
②关:通“贯”。《礼记·杂记下》:“见轮人以其杖关毂而转輠者。”汉王充《论衡·程材》:“《春秋》五经,义相关穿。”《汉书·司马迁传》:“其次关木索、被箠楚受辱。”《汉书·王嘉传》:“大臣括发关械、裸躬受笞。”这里用为贯通、贯穿之意。
③佞:《书·吕刑》:“非佞折狱,惟良折狱。”这里用为花言巧语之意。
④郎中:原指宫殿廷廊,置侍卫人员所在。官名。
【译文】
作为人的领导人如果亲自去审察百官,那么时间就会不够,精力也会不足。而且上级用眼睛观察,那么下面就会打扮外观;上级用耳朵,那么下级就会花言巧语;上级用思虑,那么下级就会用头绪纷繁的言辞。古代君王认为用这三样是不足的,所以不依靠自己的判断而依靠法数、审查赏罚。先王之所以遵守盟约,所以法律简单而且谁都不会侵犯法律,所以能独自控制天下,再聪明的人也用不上欺诈,再阴险暴躁的人也不能贯穿他们的花言巧语,奸邪之人就没有依靠了。即使远在千里之外,也不敢改变言辞;即使有势力在郎中官那里,也不敢掩盖善事而粉饰坏人;朝廷下的群臣百官,都直接聚集微薄的力量献给君主,不敢互相逾越职守。所以君主要治理的事不足用一天时间而且还有空闲,这就是上级运用权势才这样的。
【原文】
夫人臣之侵其主也,如地形焉,即渐以往,使人主失端,东西易面而不自知。故先王立司南以端朝夕。故明主使其群臣不游意于法之外,不为惠于法之内,动无非法。法,所以凌①过游外私也;严刑,所以遂令惩下也。威不贷②错③,制不共门。威、制共,则众邪彰矣;法不信,则君行危矣;刑不断,则邪不能胜矣。故曰:巧匠目意中绳,然必先以规矩为度;上智捷举中事,必以先王之法为比,故绳直而枉木斫,准夷④而高科⑤削,权衡县⑥而重益轻,斗石设而多益少。故以法治国,举措而已矣。法不阿⑦贵,绳不挠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故矫上之失,诘下之邪,治乱决缪⑧,绌⑨羡⑩齐(11)非,一民之轨,莫如法。属(12)官威(13)民,退**(14)殆(15),止诈伪,莫如刑。刑重,则不敢以贵易(16)贱;法审,则上尊而不侵。上尊而不侵,则主强而守要,故先王贵(17)之而传之。人主释法用私,则上下不别矣。
【注释】
①凌:假借为“夌”。屈原《国殇》:“终刚强兮不可凌。”《韩非子·初见秦第一》:“中以凌三晋。”本意为侵犯,这里用为打击之意。
②贷:明高启《凫藻集》:“今姑贷汝。”这里用为饶恕、宽恕之意。
③错:通“措”。清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豫部》:“错,假借为措。”这里用为举措之意。
④夷:本意为平和、平易,这里用为平准之意。
⑤科:通“窠”。《易·说卦》:“其于木也,为科上槁。”《孟子·离娄下》:“盈科而后进。”《孟子·尽心上》:“流水之为物也,不盈科不行。”这里用为坎、坑之意。
⑥县:古通“悬”。《悬挂、倒悬之意。
⑦阿:《国语·周语》:“弗谏而阿之。”《礼记·月令》:“是察阿党。”《楚辞·逢纷》:“行叩诚而不阿兮。”《吕氏春秋·长见》:“阿郑君之心。”这里用为曲从、迎合之意。
⑧缪:通“樛”。用为绞结之意。
⑨绌:通“黜”。《这里用为贬退之意。
⑩羡:《字林》:“慕欲曰羡。”这里用为贪慕之意。
(11)齐:《周礼·亨人》:“以给水火之齐。”《礼记·学记》:“大时不齐。”《楚辞·屈原·涉江》:“与日月齐光。”《荀子·王霸》:“所闻所见,诚以齐矣。”这里用为同等,相等之意。
(12)属:《诗·小雅·角弓》:“君子有徽猷,小人与属。”《荀子·礼论》:“天子之丧,动四海,属诸侯。”《史记·屈原贾生列传》:“亡国破家相随属。”《史记·魏公子列传》:“冠盖相属。”《水经注·江水》:“常有高猿长啸,属引凄异。”这里用为连接之意。
(13)威:这里用为“法则”之意。
(14)**:这里用为过度之意。
(15)殆:假借为“怠”。《诗·商颂·玄鸟》:“受命不殆。”《左传·昭公五年》:“滋敝邑休殆。”这里用为懒惰之意。
(16)易:含有“不以为意”的意思。
(17)贵:崇尚、重视之意。
【译文】
所谓为人臣子侵害他的领导人,就象地形起伏一样,逐渐地变化下去,就会使领导人失去方向,东西方位调了头而自己还不知道。所以先王设置司南之官来端正清晨和夕阳的方向。所以明智的领导人使群臣百官不在法律之外打主意,也不在法律之内乱施恩惠,一举一动没有不合法的。法,是用来打击违法和游于法律之外的私行的;严刑,是根据法令来惩罚下臣的。威势不会用来饶恕举措,法制不会出自两个门户。威势与法制一样,那么众多的邪门歪道就明星了;执法不讲信用,那么君主的行为就危险了;刑罚不断,那么邪恶的东西就得不到胜利。所以说,巧匠心目中有墨绳,还是要先以规矩为度量;有上等智慧的人办事,还是先要以先王的方法为比较,所以墨线拉直了斜木材就可以斩直,水平仪放平了凸凹不平的木材就可以削平,秤悬挂起来就可以去重就轻使之平衡,斗与石设置起来就可以减多益少使之平均。所以,以法治国,就是约束人们的举措而已。法律不会迎合权贵,墨线不会屈从歪木,法律所制裁的,即使是智者也推辞不了,即使是勇者也不敢争辩。刑罚所过之处不回避大臣,奖赏善行不会遗漏百姓。所以纠正上级的过失,追究下级的歪斜,治理混乱解决纠纷,贬退贪慕同等是非,统一民众行轨,没有什么比得上法律。连接百官之法则于民,摒退过分的懒惰,制止欺骗诈伪,没有什么比得上刑罚。刑罚重,那么官吏就不敢以权贵轻视卑贱;法制审明,那么上级的尊贵就不会被侵犯。上级尊贵不会被侵犯,那么领导人就强盛而且遵守盟约,所以先王重视诚信而把它传下来。领导人如果丢开法制而用私心,那么上下级就会没有区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