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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被单(第1页)

第四章被单

第二天天微微亮时,我醒了,发现魁魁格的一只胳膊很亲昵地搭在我身上。如果别人看见了,肯定以为我是他妻子!被单是零星碎布头拼拢来的,尽是五颜六色的小方块和三角形块,而他这只刺了花的胳膊则布满了奇奇怪怪的克里特迷宫似的图案,色彩的明暗深浅无一处雷同。

我想,这是在海上胳膊随时暴露在阳光下,衬衫袖子不时随意卷起来所造成的——他这条胳膊,嘿,乍一看去,简直就是这床百纳被单的缩影。的确,我刚醒来时,看到这条胳膊大部分摊在被单上,二者的色彩完美的融合,很难辨识出哪是胳膊,哪是被单,只不过因为这胳膊有重量有温度,我才明白是魁魁格的胳膊搭在我身上,而不是床单的一角儿。当时我的感觉很奇特。我慢慢回忆来。记得我小时候也碰到过颇为类似的情况,那究竟是真实发生的还是只是一个梦,我至今不能完全断定。

那次情况是这样的:

当时我正在玩什么玩得饶有兴致——我记得可能是钻烟囱吧,因为前不久我看到一个打扫烟囱的小孩这么做过。而那时我的继母,不知道为什么,老打我,要么就是不让我吃晚饭就叫我去睡觉。她抓住我的双腿把我拖出了烟囱,而且立即打发我去睡觉,尽管那时才下午两点。那天是六月二十一日,是我们那地区一年中白昼时间最长的一天。我很伤心,可是,没办法。我只好爬上三楼,回到我的小房间里去,十分缓慢地脱衣服,以消磨时间,最后一声长叹,只好钻进了被子。我躺在**,痛苦地想着还要整整十六个小时之后才能起来。在**躺十六个小时!想到这一点,我的腰就痛了。

这时候天还大亮,太阳从窗口照进来,街上是轰隆隆的马车声,屋子里到处是欢声笑语。我躺着,越来越难受。我终于爬了起来,穿上衣服,脚上只穿着袜子,轻轻走下楼来,找到继母,一下跪到她跟前,恳求她格外开恩,处罚我的过错,用拖鞋狠狠抽我一顿,随便怎么处罚都行,就是别让我难受的在**躺这么长时间。但是,她不愧是世界上最慈爱、最有责任心的继母,她命令我回到我的小房间里去。我眼睁睁地躺了好几个钟头,当时的心情比以后任何时候,甚至比以后遭遇到最大的不幸时还要糟糕得多。后来我准是睡着做起噩梦来了,等我慢慢地从瞌睡中醒来——仍似醒非醒沉浸在梦境里。

我睁开眼睛,原先阳光普照的房间现在被裹在无边的黑暗中了。顿时我感到浑身一震,什么也看不到,什么也听不到,只感觉到仿佛有一只异乎寻常的手搭在我的手上。我的胳膊搭在被单上,那只异乎寻常的手的主人,一个无法想象的人影或者幽灵似乎紧挨我的床边坐着。恐惧笼罩了我的灵魂,我一动不敢动,好像已经僵了一百年!我不敢把手抽出来。我始终在想,要是我的手稍稍动一下,那可怕的手就会消失了。我不知道这种感觉最后是怎佯悄悄消失的,但一想到它我就浑身颤抖不止,很多年都难以去掉回忆到它时那种心惊肉跳的感觉。而且,一直到现在,我还经常因为这一幻觉痛苦着。

今天,我一觉醒来,看见、感觉到魁魁格的胳膊紧抱着我,那种恐惧与吃惊的感觉,与儿时的那次感受非常相似。但昨晚上发生的一切,我终于一件件都清清楚楚的回忆起来了,我这才意识到自己所处的可笑的窘境。因为尽管我努力挪开他的胳膊——挣脱他那新郎似的搂抱,然而,虽然他睡着了,却依然紧紧地抱着我,仿佛除了死神没有任何力量能把我们这一对分开。这时我只想喊醒他——“魁魁格!”——可是唯一回答我的是一串鼾声。于是,我翻了个身,可脖子上的感觉就好像套着个马鞍子似的,挣不出去,又觉得有点轻微的擦伤。

我把被单掀开,那把烟斗斧醒目的躺在这个野蛮人身边,像个尖嘴猴腮的婴儿一般。这处境还真够有意思的,我心想,大白天跟个吃人生番和一把烟斗斧躺在陌生房间的**!

“魁魁格!——你做做好事,魁魁格,醒醒吧!”

最后,由于我的一通使劲折腾,又反复地大声跟他这样夫妻似的紧抱着一个同性很不像样,才总算让他发出了一阵嘟囔声。他把胳膊抽了回去,浑身一哆嗦,像是刚从水里上来的纽芬兰狗一般,像只枪杆似的僵直地坐了起来,看着我,边揉着眼睛,好像完全想不起来我为什么会到这里来了,不过他似乎在慢慢回想过来,隐隐约约地记起我来了。

这时,我安静地躺着盯着他,已经不太恐慌害怕了,反倒专心致志地仔细打量起这个稀奇古怪的家伙来。这时,他似乎终于认同了我的睡伴身份,接受了这一事实。他跳下床来,边说边打手势,意思是:对不起,他先穿衣服,然后离开,把整个房间留给我,我再起床穿衣服。

我心想,魁魁格呀,在这种情形下,这真是个非常礼貌的提议,不过事实是这些野蛮人天生就有一种体贴他人的意识,不管你怎么说,他们天生就很有礼貌,这一点很令人惊讶。魁魁格在这方面特别值得我称赞,他待我非常有礼貌,非常体贴,而我对他却粗鲁至极,真是于心有愧。

我在**盯着他,观察他的穿着打扮和一举一动。我完全被好奇心主宰了,竟忽略了自己的教养。尽管如此,像魁魁格这样的人不是每天都可以见得到的,他和他的举止很容易一起别人的关注。他从头上开始,先戴上他那顶獭皮帽,顺便提一下,那是一顶很高的帽子,然后——仍然没有穿裤子——四下找他的靴子。可他接下来竟是趴在地上——手里提着靴子,头上戴着帽子——钻到床下面去了。

究竟他想干什么,我也说不上来。

接着便是一阵嘈杂的剧烈喘气声和使劲声,我估计他是在使劲把靴子套进去,虽然我从没听到过有哪条礼仪规则规定穿靴子时不得让人看见。可是,你能想象吗,魁魁格是一种处于过渡期的生物——既不能归为毛虫,也不能归为蝴蝶。他的文明程度还只是刚进化到以最独特的方式来显示其野蛮风尚的地步。

他受的教育还没有结束,他还没有拿到毕业证。要是没有稍稍文明一点,他很可能根本不会因为穿靴子的事把自己搞得这么麻烦。可是,话又说回来,要是他还不是个野蛮人,他也决不会作出爬到床底下去穿靴子的事。最后,他爬了出来,帽子弄瘪了,皱巴巴地盖在眼睛上,开始在房间里咯吱作响,一瘸一拐地走动,好像不大习惯穿靴子似的,偏偏他那双又潮又皱的牛皮靴子——很可能不是按他的脚定做的——有点夹脚,在这严寒的早晨,让他很不好受。

这时,我注意到窗子上没有窗帘,街道又很窄,从对面的房子可以把这房间里的一切尽收眼底,而且又看够了魁魁格那很不雅观的姿态,他只戴顶帽子,穿双靴子,身上几乎一丝不挂地在室内快步移动着。我极力央求他快一点穿好,尤其是赶紧把裤子穿上。他答应了,就着手盥洗。每天清晨的时候,一个文明人是会洗脸的。可让我大为吃惊的是,魁魁格只洗了洗胸脯、胳膊和双手就算完了。然后,他穿上背心,又从作洗脸架用的桌子上拿起一块硬肥皂泡在水里,就开始往脸上擦肥皂沫。

我正在想着他把刮脸刀藏在哪里,嗳哟,他竟从床头抄起了那支镖枪,拆下长长的木杆,去掉枪鞘,在靴子上来回擦了两下,大步走到贴在墙上的那面破镜子跟前,与其说他使劲地刮起,倒不如说戳起脸来了。我心想,魁魁格呀,你这真是最大限度利用罗杰斯最好的带刃工具啦。不过,后来等我得知镖枪头是用最好的钢打造的,并且那长长的笔直的枪刃又总是磨得格外锋利时,对他这种举动便不觉得奇怪了。

他很快就穿完了,套上宽大的水手短上衣,志得意满地拿起镖枪,像一个元帅拿起权杖一般,趾高气昂走出了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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