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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点滴1(第2页)

看过那些所谓的热门空间,满眼的悲哀。“空间互互踩”“日志互评”几乎将空间践踏得不留一丝空白。那些主人呦,那样,你们会幸福吗,原本是该属于你们的一方净土啊!

也许是我的妄加猜测,你们,我不懂

我的遇见是否美丽?

已经不清楚是怎样遇见的淡雅清茗,一个很美的名字,几句闲聊竟成为知己!其实,我只是想认识更多的朋友,我喜欢看故事。现在想来或许是自己过于的单纯。这不是一个允许很多看故事的人存在的群,我固执地不喜欢群聊,那里过于泛滥。我只想寻得一份安静的美丽。有人对我说复杂,尽管只有两个字却让我的心猛地一震。我问:遇见,美吗?没有人肯给我一个答案。我变得彷徨与不安,一如那一天的遇见一个叫为你喝彩的的人突然所说的“加油!”让我皱起的眉毛。我在做什么?写文?呵呵…好笑,真的好笑。我原本只是一个简简单单的游离在这个世界的小女子。因为忧伤,相识了空间,仿佛找到一片倾诉的天地。我用我手写我心,不去在意别人的评论。然而,原来有时的我,竟也会卑微地去寻求一个答案,尽管无人肯诉。

我想,我是中毒了,很深,看,苍白的脸,听,无奈的语,诉,无尽的情。

几天的游**竟会让我如此疲惫,有了些许的厌倦,我的不明所以,我的空洞幻想,我的焦躁不安,在那带泪的面庞下显得是如此的苍白。

我企求,谁可以让我预演一场美丽的遇见?谁可以带我远离流泪的世界?谁可以予我一池的温暖?谁可以给我一个温暖的怀抱?

落漠、无奈、只有我一个,独自舔着那伤口,灼烧的痛,无人懂。

也许我的遇见是我的错误,依旧没有温暖。那不是一个适合我的世界。原谅我太过于直白,我始终不是一个说谎的小女子。

对不起,请原谅我错误的闯入。家,你们都说那是爱的家,可是他们给我留言让一无所知的我似乎读懂了什么。

可我,依旧说谢谢。其中的某些人,我想,我们会是朋友,谁让我恋上了看故事,恋上了泪滴落在故事的角落。

我曾经看到的美,莫非只是表象?清楚地诉着现实与网络,让我如此愿意地接受,想与你们携手,可是,我的手就在风中摇摆,没人肯牵起。他们都说,你好美,我也说,你好美,好美的名字。而只是几天,只是几天而已,我似乎呼吸不到你的芳香。我去问他们,你美吗?他们含糊其词地不肯给我一个明确的答案。只有沫说,很美的青春。也许是他融入了这个口中温暖的家,也许是我的格格不入让我始终无法在这里存活。

终于,是否,该收起疲惫的容颜,优雅地对你说一声再见。

遇见的美丽,无处企及。不辞而别不是我的初衷,是我始终未曾融入。我会去别处继续寻找可以让我做一个温暖的读者的世界。哪怕,再次遇见失望,总比强颜在遇见的欢笑真实的多。屈指可属的日子,未曾有过温暖,竟要亲手再次把悲伤掩埋。

亲爱的,我是个不会说亲的女子,所以……我不再问,我的遇见是否属于美丽

其实我好想说再见

时间,终于可以让我坦然地和某些人开着某些都知的玩笑。然而,我却对自己深深的迷恋而恐慌。

如果,收获一池的幸福,那我应该幸福。只是,有的是更多的泪水。

我开始变得不可理喻,变得莫名其妙。我一无所知的不知道说了什么连自己都不懂的话。我丢掉了自己,丢掉了简乐,再也寻不回的简乐。

我被撕扯成两个人,依旧可以嘻嘻哈哈的笑,依旧可以那么开心的笑。然而,属于我的夜晚,却是我的眼泪陪我过夜。我莫名地烦躁,莫名地哭泣,莫名地依恋。所有的一切都不在我的预料之中。

我开始迷失,分不清哪个才是自己。到底是快乐的人恋上了悲伤,还是悲伤的人强装的快乐?问天,无人答,问地,亦无语。

我成了两个人,得了一种奇怪的病,每天都是病态的样子,这是否就叫做颓废?

对不起,我真的好想逃,逃到没有伤害的远方,我的世界容不下我,我的世界竟然是在为别人开放。你们的好,让我如何不留恋?只是,累了心好想找到岸。我哭泣地寻求一个没有冬天却在飘雪的温暖的世界,我知道,温暖无处寻。我竟然想落皇而逃。此时的我竟是如此的狼狈……犹如骨梗在喉,再多的言语竟然沉寂在无声的婴噎。未语泪先流,我的痴情无人懂。

依旧,称呼自己为小女子。却寻不来孩童的快乐。泪无语,双手抚过一脸的倦颜。

只想逃,逃到没有伤害的远方。我知道那只是我的碎碎语默默情,逃离,竟也如此得难以决择。你们的好,又让我如何不留恋……我的不舍,我的无奈,我的叹息,全都交织在这冰冷的夜。亲爱的,别为我心疼,我不是一个让人疼的小女子。我是如此的任性,让那么多的人为我担心,对不起,不是我的本意我却知是我的错。我再也说不出话,原谅我,泪水模糊……

亲爱的,我依旧不是会说亲的小女子。

我一直很想做明媚的女子。

小女子不想你们担心的。。。

爱上一只癞哈蟆

我一直搞不懂,歪歪为什么大学毕业了还非要与我同租一套房子,她没必要省那几个钱,而且我还经常对她没好声好气的。说真的,歪歪的优点挺多,比如她漂亮,或者说是妩媚迷人,我和她一起走在大街上回头率绝对百分百,不过都是冲着她去的;她温柔,可以说是柔情似水,我把她数落得跟卖笑女郎似的她都不会介意;她大方,那些男人们孝敬她的食物,大部分都进了我的肚皮。可是,我还是不喜欢她,我觉得自从我和她在一起后,她就克得我没一个男人喜欢。

开始我没发现,可是后来,我好不容易“钓”了个差不多的男人回来,当歪歪冲着他那么微微一笑后,我就知道我完蛋了。歪歪的那一笑犹如三月的春风中绽开点点桃花,我看见那匹色狼口水都要流成河了,他说他终于遇到了自己心中的女神。

我很卑鄙地把那个家伙约到咖啡馆,告诉他歪歪有过多少个男人,在她的眼里男人不过是提款机,不过是手中的玩物。那个男人一脸吃惊一脸鄙夷地看着我:“我真没想到你把她说得这么不堪,她说你是她最好的朋友。”那一刻,我明白我说什么在那个傻瓜男人的眼里都是巫婆了,我把手里的咖啡狠狠地泼到他的脸上:“那么,你滚蛋吧!”

就这样,我25岁了还没交个像样的男朋友。25岁了哎!就算我不是什么牡丹、芍药,不是什么玫瑰、海棠,就算我只是一朵小喇叭花,可是过了25岁我也会一天天地蔫下去。都是那个该死的歪歪,我发誓不要让她落到我手里,否则我一定把她收拾得有皮没毛的。

歪歪交往的男人都是非富即贵,而且还一定要英俊。和歪歪住在一起最大的好处是,我能免费欣赏到本城差不多一半以上的优秀男人。不过,最近,歪歪经常带回来的这个孙宜桐可不怎么样。我说不怎么样是他既不英俊也不潇洒,还有点木讷,好像也没多少钱,那辆还算新的切诺基和那些大奔宝马在一起简直就成了乞丐。我觉得孙宜桐同歪歪的那些男人相比简直就是个癞蛤蟆。歪歪说他是个动画设计师,一个作品就是几十万,八成歪歪看中的就是这点,又是一个不知死活的家伙,等歪歪榨光他的油水,吐出白森森的骨头的时候再发现她是个妖精就晚了。不过,歪歪可以钓我的男人我为什么不能泡她的男人呢?反正我寂寞得要死,这个孙宜桐还满合我的口味,那些风流倜傥的男人我也拴不住,打打这个书呆子的主意还是可以的。

我准备打孙宜桐主意的时候才发现,我钓男人的经验实在欠缺,好在我身边就有一个钓鱼高手,可以随时免费咨询。当我听着歪歪毫不保留地向我传授“钓鱼秘籍”的时候,我心里还真的有一点羞愧,她不知道我准备钓的是孙宜桐哦,虽然孙宜桐只是她那堆男人中最不出色的一个,我还是觉得自己挺阴险的,但我太渴望恋爱了,偶然卑鄙一下还是可以原谅的。

我首先接受歪歪的建议扔掉了那些老土的服装,穿上了符合我气质的阿桑娜服饰,虽然一件小衫就两三百,可是,真的好漂亮哦!再化那么一点淡淡的妆,我觉得自己起码已经从喇叭花晋升到月季花了。

孙宜桐再见我的时候果然眼睛就闪了那么一闪。他终于发现我的存在了,呵呵。

可巧,歪歪那天要出去拍广告,让我招呼孙宜桐,我借机向他请教电脑方面的问题。歪歪说,如果想钓一个书呆子男友,就必须要学会找他帮忙,否则他就是喜欢死你也不知道怎么追你,你要给他提供追求的机会。那个孙宜桐果然乐颠颠地给我解答了不少问题。我露出一脸崇拜的表情,好像我面前的不是一个动画设计师而是比尔·盖茨,虽然我自己觉得那表情恶心得要死,可是孙宜桐很喜欢,他看我的目光又那么闪了闪。天,我晕!

快晚上的时候,歪歪打电话回来,说她有事情要挺晚才回来,不要等她吃饭,这正合我意。我温柔地挽留孙宜桐在这里吃饭,我发挥了自己25年来最高的厨艺水平,做了一顿让皇上见了也要流口水的菜(有点夸张,原谅小女子的自吹自擂),我看到孙宜桐像狗一样用他的鼻子嗅了嗅,看我的眼睛第三次闪了闪。我心里那个乐呀就别提了,歪歪说如果你能让一个男人发现你的3个优点,你就抓住了他的肺(据说抓住他的心还要让他的眼睛再多闪几次)。我在一天之内已经达到这个标准,可以说是首战告捷呀!歪歪,我陈北北也不是吃素的呀!

那天送孙宜桐走的时候我一直目视着他的切诺基跑没了影才回屋,一副深情款款的样子,我就不信他能不被我的温柔淹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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