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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野菊花(第2页)

喝咖啡的男人说,喝咖啡的人会忠情于自己的品味,不随意更改,喝惯了蓝山的人,他只会选择蓝山,而且一杯就够了,两杯以上都属狂饮,牛饮。所以对咖啡必定用情至专。绿茶的第一次因为掺着杂质,往往很快被倒掉,最好最纯正的味道在第二次,添上几次水,味会越来越淡,然后渐渐淡如白水。绿茶的味道不能长久,所以我不敢轻易品茶。

喝绿茶的女人说,我喜欢喝茶,难得一品。因为茶质纯朴,生在深山,源自布衣之手,从未沾染尘世的糟粕,第一次的倒掉是为了涤净尘世的浊气,让山水的灵气回归尘土。我向往咖啡的浓郁,爱慕咖啡的芬芳,只恐自己平淡的胸怀承受不起太多的内容,所以喝咖啡只是心里一个永恒的奢侈的愿望。

每个周末,品咖啡的男人总会与喝绿茶的女人相遇。他还是喝他的咖啡,她还是品她的茶。当咖啡的味道在空气里蔓延,茶的烟霭在咖啡的味道里缭绕。

他想:品茶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她想:咖啡究意是什么味道?

因此,喝咖啡的人心里想的是茶,品茶的人心里流动的却是咖啡。

五周以后,喝茶的女子早早来了,喝咖啡的男人却失约了。她没有心情等待,服务生照例端上一杯绿茶,她看了看旋转在杯底的绿色叶片,流着泪果断地说:“给我来杯咖啡。”喝咖啡的男人在开一个很重要的会议,他没有忘记今天是该出外喝咖啡的日子,会议进行中,他打通了秘书的电话:“麻烦给我泡杯绿茶。”“绿茶吗?”“对,就要绿茶。”

喝绿茶的女人心想,咖啡的味道原来如此纯滑,热情,高雅,它不是利用味觉来征服人,而是从心里掠夺你所有的思想。喝咖啡的男人明白了,原来绿茶让你心绪宁静,仿佛走进了世外桃源,走进一个无争无欲的纯洁境界。

下一个周末终于来临了,他没有点咖啡,她也没有叫茶。他等待着,她也等待着。服务生过来了,“请问两位喝点什么?”他看着她,她也看着他。他们异口同声的回答,他说“茶”,他决定从此跟她一起平淡;她说“咖啡”,她要追随他的高雅。

男人握住了女人的手,“不妨我们来一次咖啡泡茶吧,用我的热情与高雅来泡制你的淡泊与宁静,让你的茶溶解在我的咖啡里,那样我喝的咖啡里有你,你喝的茶里有我。”

喝绿茶的女人决定去爱喝咖啡的男人,她要尝试茶泡咖啡的味道。

当咖啡拥抱着绿茶在精致的杯子里如跳华尔兹的女子的裙边一样热情的旋转时,咖啡茶的爱情诞生了。

拾荒与流浪

看了三毛的《拾荒梦》,想起自己从前卑微的理想与廉价的快乐,突然很想哭。文章里说,在一次关于理想的作文课上,她写道:“我有一天长大了,希望做一个拾破烂的人,因为这种职业,不但可以呼吸新鲜的空气,同时又可以大街小巷的游走玩耍,一面工作一面游戏,自由快乐得如同天上的飞鸟。更重要的是,人们常常不知不觉的将许多还可以利用的好东西当作垃圾丢掉,拾破烂的人最愉快的时刻就是将这些蒙尘的好东西再度发掘出来……”老师认为,拾破烂是没出息的,责骂了她,她又写道:“我有一天长大了,希望做一个夏天卖冰棒,冬天卖烤红薯的街头小贩,因为这种职业不但可以呼吸新鲜空气,又可以大街小巷的游走玩耍,更重要的是,一面做生意,一面可以顺便看看,沿街的垃圾箱里,有没有被人丢弃的好东西,这……”

她的倔强很可爱,尽管面对老师的责骂,也只是从拾破烂上升到小商小贩,她的理想生活就是一定不能离开新鲜的空气,自由的生活,还要不断的发现被遗弃的好东西。

我也曾经认为,那些小商小贩是快乐的,至今也没有放下去流浪的心思。也是因为想呼吸新鲜的空气,想看纯净的蓝天白云,想过没有约束的日子,想离开一切人地生活。虽然旅行家也可以这样做,可我很穷,所以,认为只有流浪,才能达到理想。

童年时,我的性格便很孤僻,几乎不需要朋友。七岁了,便开始享受莫明的忧郁。习惯一个人去学校。我喜欢一边走路,一边看前方天空的白云苍狗,朝霞夕阳,还有在蓝天下肃立的那些孤独的树,我多次渴望,就这样背着书包,沿着公路,看着天,走到越来越远的地方。山村的学校静悄悄地,没有游乐园,没有体育场,我喜欢玩耍的地方就是学校西南角的垃圾山。我在这垃圾山里拾了五年的快乐。垃圾堆里常能捡到老师用剩的粉笔头,同学不小心掉在地上,被扫到垃圾堆的橡皮擦、三角板、铅笔头,还有没有写完的作业本,这些都是我眼里的宝贝。表层的垃圾堆里找完了,我还拿着小木棍,挑开垃圾堆下面,看看有没有其他的宝贝。我也喜欢捡地上的烟盒。将软包装的烟盒纸展开,整平整,用线连起来,就可以做成一个漂亮的家庭作业本。烟盒的纸质,比常用的本子可好多了,所以常把字写得细细密密的,怕浪费了它。

长大了,不在地上捡破烂了,却仍舍不得扔破烂,看起来每一件旧东西都会用得着,于是堆了一屋子破烂。后来,打扫卫生时,将旧东西搬到公司后面的走道里放着,被一个女主任着实骂了一通,“你们这些人啊,就是摆脱不了农民的习惯,破破烂烂舍不得丢,弄得到处又脏又乱。”我很伤心,于是一股脑全清扫出去。跟女儿一起散步的时候,无意中发现女儿也喜欢在路边捡东西玩。她没有在农村住过多久,这应该不是农民习性吧。可她也喜欢在垃圾箱里看来看去,喜欢把路边捡到的“宝贝”带回家。

有了孩子的人,是没法去流浪的。我也想过,背着宝儿,去城市流浪。可是我不知道那是不是她想要的生活,所以只能放弃。

如果选择流浪,我会沿着农村走。因为只有山村才有新鲜的空气,才有自由。只有山村才有可口的瓜果,才有毫不吝啬的施舍。

我可以背着毛毯,带着笔记本与水壶,从最近的农村出发。饿了就到老乡的地里用半天的劳动换取一顿食物。农民从不会拒绝给饥饿的流浪人一碗香喷喷的米饭。困了累了,就找个草坪,或树阴脚,铺上毛毯,看着纯净的蓝天与白云,轻嗅着清新的山村空气,在野鸟的鸣啼里,酣然入梦。

我的偶像是荷马,他的身影常在我梦里出现。穿着白色的长袍,披散着头发,一双失明深凹的双眼,却能洞察世态炎凉,他喜欢流浪在民间,带着他那也许陈旧的利拉琴,将流浪谱成歌,写成诗。三毛做到了,她离开了人群,去到了美丽的撒哈拉。我的梦想一直搁置着,也许这十年不行,再过十年,我便放得下。我不会弹利拉琴,也没有“荷西”,就一个人,沿着山村,游走在绿树与炊烟里。

欲语还休泪满裳

春晨的桃花清新宜人,晨雾中的桃花则更淡雅迷人,走在被桃花簇拥着的小路上,我已没有心情去欣赏这美景了,只嫌雾气太重,看不到那汽车站的影子。

“哎呦!当心。。。。”我硬生生的把上身往回撤,还好,没撞上。

“你是不是把魂丢了!”对面的人并无责怪之意,反而“咯咯”地笑了起来。

“你?”我刚回过神来,大吃一惊,亭亭玉立着的不是桃花却是谁!

“你。。。。高考怎么样?”我不知如何开口。

她的笑声戛然而止,头微微一低,忽又抬起,爽朗的笑道:“我真笨,还差5分就进音乐学院了,有什么办法呢?”

“还可以试试别的学校吗?”一想起她在舞厅,我却又不甘心。

“那有什么意思,不能做自己想做的,还不如呆在家里。”她轻松的说道。

“在舞厅就很好吗,就是你想做的?”不知为何,我的声音如此冷漠。

她呆呆的看着我,“那只是。。。。你怎么。。。。”想说,却已被我的话打断。

“是啊,是很有意思,又风光又能提高音乐修养,当然很有意思!”话一出口,我就后悔,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说,可是,一想到舞厅的情景,不由对她冷眼想看。

她没有说什么,只是用很奇怪的眼神看着我,我看不懂,想说,却又不知如何开口,转眼,她的身影已消失在雾气中。

“等。。。。”我想喊她,想追上去,可是,冥冥之中又觉得已跟不上她了。

我不知道,其实,她是哭着离开的,只是,在我面前,她把眼泪咽了下去,微笑是掩饰痛苦,我不知道,她更希望我追上去。。。。。

后来,舅舅告诉我她父亲得了一场大病,她在歌舞厅做临工以贴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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