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结论
社会状况的每一次改良并不是直接地就是间接地趋于提高真实地租,增多地主的真实财富,增加其对于劳动或者他人劳动产品的购买力。我就将以对于这一倾向的论述来结束这长长的一章。
改良以及文明的增进趋于直接提高地主的购买力。地主在产品当中的份额肯定随着产量的增长而增大。
土地原生产物当中有一些部分的真实价格的上扬是改良以及文明增进的第一个效果,并且也是后来可以进一步扩大的原因。如牲畜的价格的上扬趋向于直接提高地租,并且提高的比例更大。地主份额的真实价值,他对于他人劳动的真实支配权不仅仅伴随着产品的真实价值而增大,并且他的份额在和总产量的比例中也伴随之增大。在产品的真实价格上扬后,收集产品所需的劳动力并不要比之前需要的更多。因此其中的较小的一个比例就足够补偿雇佣劳动的资金以及平均利润。所以,其中的较大的比例肯定属于地主。
劳动生产力当中的所有这些改良都趋于直接降低制造品的真实价格,趋于间接提高土地的真实地租。地主将自己消费之外的那部分原生产物,也就是把消费以外的那部分原生产物的价格用以交换制成品。任何东西降低了后者的真实价格就肯定提高了前者的真实价格。前者的一个相同数量因而变成了相当于后者的一个更加大的数量。地主从而可以购买数量更加大的便利品、装饰品或者他偶尔想要的奢侈品。
社会真实财富的每一次增长,投入其中的有用劳动量的每一次增长都趋向于间接地提高土地的真实地租。这一劳动量中的一部分自然地投向了土地。更多的人以及牲畜被用于耕作,产量随着投入生产的资金的增多而增多,地租随着产量而增长。
与之相反的一种情况,就是忽视耕作以及改良,土地原生产物当中各个部分的真实价格下跌;另外一方面由于制造工艺以及产业的减退,所有这一切都趋于降低土地的真实地租,减少地主的真实财富,减少他购买他人劳动或者他人劳动产品的能力。
每一个国家土地以及劳动的全年产物,也就是年产物的全部价格自然而然把它自己分成三个部分。这就是之前已经说过的:土地的租金、劳动的工资以及资金的利润。从而组成三个不同阶层人民的收入:依靠地租收入生活的人,依靠工资收入生活的人以及靠利润收入生活的人。这是每一个文明社会三个大的原始的组成阶层,任何的一个其他的阶层的收入最后都是从他们的收入当中剥离出来的。
由此可见,三大阶层当中的第一个阶层的利益是严格地以及不可分割地和社会的整体利益相联系的。任何东西或者促进或者妨碍前者,就肯定会促进或者妨碍后者。每当公众考虑关于商业或者政治的任何法规的时候,土地的所有者为能促进他们自身阶层的利益是从来不可能把公众领错路的,最起码在他们对于利益还有一定的了解的时候是如此。确实,他们也经常是在这个理解上有一些欠缺,他们是这三个阶层当中唯一的一个阶层:他们的收入既不需要他们劳动,也不要他们操心,那一些收入好像是自己跑到他们手中去的,而且不依赖于他们的任何计划或者规划。他们舒适以及安全的地位产生的自然的结果就是怠惰,这个怠惰也常常使得他们不仅仅无知,并且没有运用他们的头脑去预见以及理解任何公共法规会产生的后果。
依靠工资为生的第二个阶层的人的利益和第一个阶层的人的利益同样是严格地和社会利益联系在一起的。如前所述,劳动者的工资只有那时劳动的需求不断增长的时候,或者当每年雇佣的劳动量大幅度地增长的时候才最高。当社会的真实财富变成停滞的时候,其工资马上就会降低让他们仅够养家糊口或者维系其种族。每当社会衰退的时候,工资还会下降到这个限度以下。所有者阶层或许从社会的繁荣中所得到的东西可能多于劳动者阶层,不过并没有哪个阶层从社会的衰退中所受到的痛苦要比劳动阶层更大,即使劳动者的利益和社会的利益有紧密的联系,不过劳动者却无法理解那个利益,也不会理解它和自己利益的联系。他的条件让他并没有时间去接收必需的信息,即便他获得了充分的信息,他所受的教育以及习惯通常也让他不善于判断。因此在公众审议当中,无法听到他的声音,他的声音也极少受到重视,除了在某些个别情况,当他的吵嚷受到鼓励,受到他的雇主们的怂恿以及支持,而且并不是为了他自己私人的目的,而是为雇主们的特殊目的的时候,他的声音才可能受到重视。
他的雇主们组成第三个阶层,他们依靠利润为生。他们将每一个社会的有用的大多数劳动投入运行,他们所投入的资金是为了获得利润。拥有资金的雇主们的计划以及设计调控着并且指挥着所有最重要的劳动活动,而利润是所有那一些计划以及设计的目的。不过利润率并不像地租以及工资那样随同社会的繁荣而上升,随着社会的衰退而下降。反之,它在富裕国家当中相当的低,在穷困国家当中自然而然的高,并且它总是在最快地走向灭亡的国家中最高。
因此,第三阶层的利益并不好像那两个阶层一样和社会的总体利益有那样紧密的联系。在这一阶层中商人以及制造业主是常常投入资本最多的两个阶层,他们通过财富将公众绝大多数的尊敬吸引到自己身上。在他们整个一生中,他们从事计划以及设计,他们要比大多数乡绅的理解力更加敏锐。
但是,因为他们的思想经常主要思考的是他们自己的特殊部分的利益,而不是社会的利益,因此他们的判断,即便具有非常大的坦诚,在每种场合都会是更多地偏向于他们的特殊部分的利益。他们对于乡绅的优势主要不在于对于公众利益的认识上,而在于他们对于自身利益的认识要比乡绅更为深刻。正是因为他们对于自身利益认识的优势,他们经常利用乡绅们的慷慨,与此同时从一个极其简单但是诚实的信念出发——他们的利益,并不是其他人的利益,这才是公众的利益——来说服乡绅们放弃他们自己的利益。但是,买卖人的利益在任何一个商业或者制造业部门总是在某些方面和公众利益不同,甚至相对立。扩大市场以及缩小竞争总是生意人的利益所在。扩大市场可能常常和公众利益相一致,不过缩小竞争则是和公众利益相违,并且只会为买卖人服务,让买卖人把他们的利润提高到高于它们应该有的高度,与此同时为了他们的利益对于他们其他的同胞则课以荒诞的税收。
所以听取这个阶层提出的关于任何商业新法或者法规的建议应该极为审慎,并且在没有经过长时间的认真考察前不应轻易接受;在考察的时候不仅仅应抱以最大的细心,甚至还应抱以最大的怀疑。由于这个阶层的人的利益从来不和公众利益相一致,并且他们通常热衷于欺骗甚至压迫公众。在非常多场合他们既欺骗了公众,又压榨了公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