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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客观规律才是根本的东西(第1页)

第十一章客观规律才是根本的东西

所谓平天下,在治其国者:上老老1而民兴孝;上长长2而民兴弟3;上恤孤而民不倍4。是以君子有絜5矩之道也。

所恶於上,毋以使下。所恶於下,毋以事上。所恶於前,毋以先後。所恶於後,毋以从前。所恶於右,毋以交於左。所恶於左,毋以交於右。此之谓絜矩之道。

《诗》云:“乐只君子,民之父母。”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此之谓民之父母。

《诗》云:“节彼南山,维石岩岩。赫赫师尹,民具尔瞻。”有国者不可以不慎,辟则为天下僇6矣。

《诗》云:“殷之未丧师,克配上帝。仪监于殷,峻命7不易。”道得众,则得国;失众,则失国。

是故君子先慎乎德。有德此有人;有人此有土;有土此有财;有财此有用。

德者,本也。财者,末也。

外本内末,争民施夺。

是故财聚则民散。财散则民聚。

是故言悖而出者,亦悖而入;货悖而入者,亦悖而出。

《康诰》曰:“惟命不于常。”道善则得之,不善则失之矣。

《楚书》8曰:“楚国无以为宝;惟善以为宝。”

舅犯9曰:“亡人无以为宝;仁亲以为宝。”

《泰誓》10曰:“若有一个臣,断断兮无他技,其心休休11焉,其如有容焉,人之有技,若己有之,人之彦12圣,其心好之,不啻若自其口出,寔13能容之:以能保我子孙黎民,尚亦有利哉。人之有技,媢14疾15以恶之,人之彦圣,而违之俾不通,实不能容:以不能保我子孙黎民,亦曰殆16哉!”

唯仁人放流之17,迸18诸四夷19,不与同中国20。此谓“唯仁人为能爱人,能恶21人。”

见贤而不能举,举而不能先,命22也。见不善而不能退,退而不能远,过也。

好人之所恶,恶人之所好:是谓拂23人之性。菑24必逮夫身。

是故君子有大道,必忠信以得之;骄泰25以失之。

生财有大道,生之者众,食之者寡,为之者疾26,用之者舒27,则财恒足矣。

仁者以财发身。不仁者以身发财。

未有上好仁,而下不好义28者也。未有好义,其事不终者也。未有府库财,非其财者也。

孟献子29曰:“畜30马乘,不察於鸡豚。伐冰之家31,不畜牛羊。百乘32之家,不畜聚敛之臣,与其有聚敛之臣。宁有盗臣。”此谓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

长国有而务财用者,必自小人矣。彼为善之,小人之使为国家,菑害并至,虽有善者,亦无如之何矣。此谓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

(右传之十章,释治国平天下。)

(凡传十章:前四章统论纲领旨趣;後六章细论条目工夫。其第五章乃明善之要。第六章乃诚身之本,在初学;尤为当务之急。读者不可以其近而忽之也。)

【注释】1。老:《孟子·梁惠王上·七章》:“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指第一个老)”《荀子·修身》:“老老而壮者归焉。”杨倞注:“老老,谓以老为老而尊敬之也。”《礼记·大学》郑玄注:“老老,长长,谓尊老、敬长也。”这里用为敬爱,敬重之意。

2。长:(zhang掌)《盐铁论·非鞅》:“商鞅峭法长利,秦人不聊生。”《汉书·杜周传附杜钦》:“今汉家承周秦之敝,宜抑文尚质,废奢长俭,表实去伪。”颜师古注:“长,谓崇贵之也。”这里用为重视、崇尚之意。

3。弟:甲骨文字形,象有绳索围绕于“弋”,象竖立有杈的短木桩。绳索捆束木桩,就出现了一圈一圈的“次第”。本义:次第。《论语·学而》:“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凡爱众,而亲仁。”《吕氏春秋·原乱》:“乱必有弟。大乱五,小乱三。”《说文》:“弟,韦束之次第也。”这里用为有次序、有顺序之意。

4。倍:后作“背”。《管子·任法》:“倍其公法,损其正心,专听大臣者,危主也。”《荀子·大略》:“教而不称师谓之倍。”《史记·项羽本纪》:“愿伯具言臣之不敢倍德也。”《汉书·贾谊传》:“无倍畔之心。”这里用为背弃,背叛之意。

5。絜:(xie协)《庄子·人间世》:“见栎社树,其大蔽数千牛,絜之百围。”汉·贾谊《过秦论》:“试使山东之国与陈涉度长絜大,比权量力,则不可同年而语矣。”《玉篇·系部》:“絜,结束也。”《集韵·屑韵》:“絜,约束知大小也。”这里用指为度量之意。

6。僇:(lu路)《吕氏春秋·当染》:“此四王者,所染不当,故国残身死,为天下僇。”高诱注:“僇,辱也。”《史记·楚世家》:“僇越大夫常寿过。”司马贞索隐:“僇,辱也。”《字汇·人部》:“僇,辱也。”这里用为羞辱之意。

7。命:《易·讼·九四》:“不克讼,复即命,渝,安,贞,吉。”《易·否·九四》:“有命,无咎,畴,离祉。”《诗·周颂·维天之命》:“维天之命,於穆不已。”孔颖达疏:“言天道转运,无极止时也。”这里用为天的发展运程和规律之意。总结自《周易》以来所有古籍中关于“命”的辞意,不论是指天命、人命等,其实都是指天的规律,人的规律,宇宙的法则等,当人事、物理、历史的发展运程、时间和空间加起来,形成一股力量的时候,成为规律的时候,人们称它为“命”。现代我们称它为“时代的趋势”之意。只是后来的人误解并歪曲了“命”的本义,将它看成是迷信意义上的天命论、宿命论了。

8。楚书:春秋时期楚国楚昭王时的史书。

9。舅犯:晋文公重耳的舅舅狐偃,字子犯。

10。泰誓:出自《尚书·周书·泰誓》,为《尚书》中的篇名。是春秋时代秦穆公伐郑,在崤(xian削)地被晋国击败,归后告诫群臣时所作的誓词,称作“泰誓”。通篇为悔过之词。

11。休:《易·否·九五》:“休否,大人吉;其亡其亡,系于苞桑。”《尔雅·释诂》:“休,美也。”这里用为很好、美好之意。

12。彦:《诗·郑风·羔裘》:“彼其之子,邦之彦兮。”《尔雅》:“美士为彦。”《说文》:“彦,美士有彣也。”这里用为形容才智出众,贤才、俊才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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