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也逃脱不了错过的宿命,最后只能妥协相信自己爱过恨过亦忘过。 十年前在种种机遇下,我遇见了他。一个左耳带着一只耀眼的耳钉的男子。看到他的第一眼我便知道自己沉沦了,沉沦在他那紫色的眼眸中。有人说他拥有紫色瞳孔的人是妖。没错,他便是一个能让所有女人为他沉醉,为他疯狂的妖。 他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诺,让人不住联想到永恒和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承诺。但他绝不是一个会许诺言的人。他从不相信永恒。他花心,有时候甚至一天换好几个女朋友。因为他有的是资本。他不但拥有倾世容颜而且家世显赫,所以理所当然成了所有人心目中的白马王子。虽然他花心,但我还是遏止不住自己对他的喜欢。 从我们成为朋友开始,我便决心等他,等到他安定下来,等到他不再漂泊。在他面前我丝毫不掩饰自己对他的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