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图、多尔济等五十卒心稍稳,或可导之。”(点出可能争取的力量)
写好讯息,仔细封好骨筒。冯进四下张望,确认无人,然后走到一棵枯树旁的树洞内掏了掏。
片刻后,一只灰色的草原雪鹞无声地滑落在他手臂上——这是他花了半个月时间,用偷偷省下的肉沫诱捕驯化的小家伙。他轻轻抚了抚雪鹞冰冷的羽毛,将骨筒小心绑在它的腿上。
“去吧,小家伙!向南飞,飞到兰山去!”冯进轻轻一扬手。雪鹞扑棱一下翅膀,悄无声息地消失在苍茫的南方天际。
冯进站在原地,嘴唇无声翕动,只有自己能听到:“公子,冯进……又回来了。”
……
兰山残阳如血,战后的兰山哨所,经历了短暂的整饬后,洋溢出一种劫后余生的振奋。
士兵们清扫战场,收治伤员,重筑防御,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与有荣焉的骄傲——他们参与并见证了一场重大的胜利!
而这场胜利无可争议的核心,便是那位运筹帷幄、临危不乱、身先士卒的总旗官——沈云。
然而,就在大家准备庆功之际,一个爆炸性的消息在军中炸响,瞬间传遍了兰山、阳关寨乃至刚刚胜利会师于此的虎牙堡守军:
“沈总旗……其实姓萧?!”
“是侯爷的公子,镇北侯的儿子萧暮云?!”
“天哪!那个挑杀哈勒扎的银甲将军,是侯爷派来的,是咱们自己人!”
所有之前与萧暮云并肩作战的人,除了阳关寨总旗周正,剩下的虎牙堡守将李铁手,亦或是普通士兵和柳含烟,都陷入了巨大的震惊之中……
士兵们议论纷纷,目光汇聚在那个年轻的身影上,充满了敬畏和激动。
侯爷的公子,竟然和他们这些小兵一起睡通铺、啃冻饼、顶风冒雪厮杀,还打得北狄王庭精锐丢盔卸甲?
这样的公子,和他们想象中锦衣玉食、高高在上的贵胄子弟截然不同!
面对这汹涌而来的议论,萧暮云只是平静地转过身,目光扫过神情各异的众人,声音不高,却清晰地传遍全场。
“诸君。”他顿了顿,“无论我叫沈云,还是萧暮云。在这里,在兰山,在你们身边一同杀敌的那个人,是同一个。身份尊卑,战场无用。在狄人的刀箭面前,我们都是用血肉筑墙的袍泽兄弟。昔日如何,今日亦当如何。不必拘礼,亦不必疏远。功过荣辱,皆在此役之中,不在姓氏血脉之上。我萧暮云,不过幸与诸君同袍,并肩浴血罢了。”
这番话平静如水,却重逾千斤。没有高高在上的倨傲,反而充满了对血火情谊的珍视。
这让原本因身份巨变而心生隔阂的士兵们,心头涌起一股暖流。是啊,他是侯爷公子也好,是沈总旗也罢,他在雪地里和他们一起啃冻饼,在箭雨中和他们一起砍杀狄狗,在绝境中带他们杀出了生天!这份情义,是真的!
“公子威武!”短暂的沉默后,不知是谁嘶哑着嗓子喊了一声。
“公子威武!”
“萧公子!!”
欢呼声汇聚成山呼海啸,响彻在兰山的上空。这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崇敬,不因身份,只因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