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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第2页)

一起为父母养老送终。

在院子里养些花草,条件允许栽几株树。

我叫你名,不叫“老头子”。你怎么叫我都行。

七十岁以后,你帮我写好墓志铭。

爱情,越没人见证越好

年轻时都以为伟大的爱情是要让全世界见证的,谁没有过这种虚荣?

当我还是个梦幻少女的时候,我也很向往有人狠狠地花一笔钱,请我到五星级饭店吃上一顿昂贵的情人餐,再送上一把当日最抢手的粉红色玫瑰花——花一定要送到教室或办公室,要不然怎么会有人知道有人爱慕我?一到情人节,不管是西洋的还是中国的,如果身边没有情人,当晚必然开始自怜自艾,寂寞仿如洪水来袭,把所有的爱情垃圾、枯枝败叶再一次澎湃上心头。

所以情人节前后想不开的人总不少,就怕无人见证自己是个有人爱的人。

度过许多个情人节之后,我已经明白,情人餐多半又贵又难吃,和情人走进餐厅里与许多不认识的情人一起用餐,有点做作也有点俗。年岁催逼,人会渐渐变得皮老心韧,不太容易受到商业手法催眠。尤其是中国情人节,我觉得有固定伴侣者还是不过的好。七夕的象征意义实在不太好:牛郎织女结婚后,男废耕、女废织,所以被罚一年只能见面一次。这样的婚姻分明不可善终,应该是分手的情人在七夕团聚叙旧一下最恰当。

朋友听了我的“七夕不祥说”后,表示:“也未免想太多,谁要象征意义?大家只是需要一个借口,找个理由表态、拿礼物,这是多么大的诱因呀。”要全世界见证爱情,是专属于年轻男女的痴勇。爱情,如果只是想要外观,却缺乏内省内敛,总有无数陷阱隐藏其中。全世界都有这样的人:为了让全世界见证自己的心意,不惜伤害自己的生命;为了让全世界看见自己的坚贞,不惜殉情;为了逞一时之勇,根本忘了俩人是否真的相爱、能否真的兼容。

做面子给别人看时,总会忘了里子。

曾有位在婚姻中饱尝伤痛的早婚友人说:“当时如果不是我家人反对得那么用力,我想我会看清楚,他实在不值得我奉献大好前程。花了许多力量团结对抗外力,我以为结婚就是我们的胜利,却在婚后才发现,我们的人生价值完全不同。真的搞不清楚当初是什么力量,让我奋不顾身?”

爱情,是两个人的事,关全世界什么事?渴望有人见证的爱情,逞的都是意气之勇,只训练了肤浅的表面功夫。

爱情,越没人见证越好,越能看见实质。正如婚姻,越少“陪审团”参与越安全,但人总要吃过苦头后才知道。

喜欢和爱仅一步之遥

喜欢是在深夜看书时突然想起他,想象他现在做什么,心里漾起一阵轻飘飘的温暖,却从不主动给他打电话。几分钟后,注意力又重新被书中的情节吸引!

爱是在寂寞的夜里,思念如潮水般涌来,手里捧着书却怎么也看不进去,心里惦记着他此时是否还在加班,吃没吃晚饭,是不是如自己想着他一般想着自己。

喜欢是听他讲自己童年的趣事,然后哈哈大笑,心中涌起一阵莫名的感动。

爱是听他讲自己童年的趣事,然后微微一笑,心中更加怜惜眼前这个曾经如此调皮捣蛋的男人。

喜欢是在楼道里碰上他,愉快地和他打声招呼,再简单寒暄几句,擦肩而过的时候看见了窗外明媚的阳光,心情无端好了起来。

爱是在楼道里看见他,脸上装出一副毫不在乎的表情,但在擦肩而过时细心感受身边颤动的空气,于是忍不住回头望一眼。

喜欢是看到他和另一个女孩牵手走过,心里有一点点疼,但很快会冲着朝阳重新扬起笑脸。

爱是输不起的游戏,付出全部之后,留下的可能仅仅是刻在心底的一道伤痕。

喜欢,只有在一起的时候,才惦记着对方。爱,哪怕是在一起,每一秒钟也都在思念他。

喜欢一个人,多许多朋友,也会觉得快乐。爱一个人,是多一个人,都会难受的两个人的世界。

喜欢一个人,是甜腻的。爱一个人,是苦尽甘来的。

喜欢一个人,你不会想到你们的将来。爱一个人,你们常常在一起憧憬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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