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狗肉与茶
因茶叶中鞣酸较多,与狗肉中丰富的蛋白质结合为鞣酸蛋白,有收敛作用,减弱肠蠕动,使人产生便秘,可导致人体代谢物质和致癌物质滞留肠内被动吸收,有害健康。
鸡肉的搭配禁忌
(1)鸡肉与鲤鱼
因鸡肉和鲤鱼中除含蛋白质、微量元素外,还有酶和各种生物活性物质。鸡肉成分复杂,二者同食会产生复杂的生化反应,对人体不利。故《饮膳正要》指出:“鸡肉不可与鱼汁同食。”
(2)鸡肉与大蒜
因大蒜性辛温热,而鸡肉甘酸温补,二者功用相左。蒜气熏臭,从调味角度,皆与鸡不合。
(3)鸡肉与芥菜
鸡肉不宜与芥菜同食,否则食后会使人大伤元气。
鸭肉的搭配禁忌
鸭肉分家鸭和野鸭两类。《饮膳正要》指出:“鸭肉不可与鳖肉同食。”孙思邈指出:“鳖肉不可合猪、兔、鸭肉食,损人。”李时珍指出:“鳖性冷,发水病,鸭肉属凉性,久食令人阴盛阳虚,水肿泄泻。”故不可鸭炖鳖(甲鱼)同食。
鸡蛋的搭配禁忌
(1)鸡蛋与兔肉
因兔肉性味甘寒酸冷,鸡蛋甘平微寒。二者各有一些生物活性物质,若同炒共食,则易产生刺激肠胃道的物质而引起腹泻,故不宜同食。
(2)鸡蛋与生葱、蒜
葱、蒜有特殊气味,含有挥发性物质,有刺激性,能使局部血管扩张,性热;而鸡蛋甘平性凉,有滋阴镇静作用。葱蒜与鸡蛋在性味与功能上皆不相合。对刺激性食物或某些蛋白质有过敏现象的人(如哮喘、气管支气管过敏患者),同食鸡蛋、生葱或蒜易诱发哮喘。遂有“鸡蛋与葱蒜合食,令人气短”的说法。
(3)鸡蛋与豆浆
因豆浆性味甘平,含植物蛋白、脂肪、维生素、矿物质、碳水化合物等,又含皂甙、胰蛋白酶等,这些成分与鸡蛋中的部分生物活性物质相遇,则发生反应。如蛋清中的卵粘蛋白与豆浆中的胰蛋白酶结合后,则失去营养成分,降低了营养价值。故鸡蛋不宜与豆浆同煮食。
水产品类的搭配禁忌
水产品的搭配禁忌,古籍所载及民间流传的说法很多,但有许多问题,至今机理不明,要从分子水平上解释这些问题,尚需一段时间,还有待于科学的发展,特别是食品营养化学、生物化学、无机生物化学和酶学等学科的发展。
鲤鱼的搭配禁忌
(1)鲤鱼与赤小豆
由于赤豆下水肿、利小便,解热毒、散恶血,而鲤鱼亦能利水消肿,二者同煮(食),利水作用更强,只能针对肾炎病人食用,正常人切不可服食。
(2)鲤鱼与咸菜
由于鲤鱼及一切鱼类的肉属高蛋白食物。而咸菜在腌制过程中其含氮物质部分转变为亚硝酸盐,当咸菜与鲤鱼一起煮食时,鱼肉蛋白质中的胺与亚硝酸盐化合为亚硝胺,这是一种致癌物质,可引起消化道癌肿,故鱼不宜与咸菜同(配)食。
鲫鱼的搭配禁忌
(1)鲫鱼与猪肉
因猪肉性味酸冷微寒,鲫鱼甘温,性味功能两者不同,若合煮或配炒同食,二者发生生化反应,不利人体健康。
(2)鲫鱼与野鸡(雉)
大凡鱼类与禽类(含野鸡),不宜合食(指同煮),主要因其生化反应复杂,对人体健康不利。
(3)鲫鱼与砂糖
因糖含有多种酶类(淀粉酶、蛋白分解酶、脂化酶、转化糖酶等),与鲫鱼同煮(烹)食,与鱼肉中的酶及活性物质发生复杂生化反应,对人体健康不利。
鳝鱼的搭配禁忌
黄鳝与狗(犬)肉、犬血同食禁忌。因犬肉(血)性温热动火助阳,而黄鳝性热能补、甘而大温,会使旧病复发。二者同食,温热助火作用更强,不利于常人。黄鳝腥气,更不能与狗肉同烹煮。另外,黄鳝体内蛋白质含量很高,其中有游离的组氨酸,黄鳝死后,由于微生物的生长繁殖形成大量组氨酸脱羧酶,组氨酸在脱羧酶催化下,发生脱羧反应,而形成组胺。人吃了含组胺的黄鳝也会中毒。人们若在进食有黄鳝时配食他物,则很容易误认为食物相克。不仅黄鳝,其他鱼类亦有类似情况,应引起注意。
(1)虾与猪肉
因虾功能补肾壮阳、通乳,而海虾亦有温肾壮阳、兴奋性机能作用。猪肉则助湿热而动火,故二者同食(相配),耗人阴精。阴虚火旺的人,尤其忌猪肉与虾配(同)食。
(2)虾肉与维生素C食物
因维生素C是烯醇式结构物质。虾肉所含的砷是五价砷,遇到维生素C,就会还原为三价砷。五价砷无毒,而三价砷(即砒霜)有剧毒。所以虾(河虾、海虾等)不要与番茄、元椒等富含维生素C的蔬菜配炒(煮)同食。
调料饮料类的搭配禁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