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派小说网

北派小说网>红杏出墙意思 > 032只因爱你我才要离开你(第1页)

032只因爱你我才要离开你(第1页)

032只因爱你,我才要离开你

――

NO。1。情感档案

孙丽娟,女,27岁,外企职员

情感经历:离异后曾做过二奶,后移民加拿大。

情感自述:爱一个人是很苦的,而想离开一个爱你的人,却需要一种巨大的勇气,有时候,这种离开就是一种悲壮。

口述实录

我15岁进兰州工人文工团拉小提琴。因为漂亮,16岁起就有人追求我。让我难爱的是,管我的一个队长对我打上了主意。他是一个30多岁的人,有老婆。也就是在这个时候,跟我同屋住的刘娜把一个叫杨建的人介绍给我。她告诉我,杨建是军区副司令的儿子。这使我立刻萌发了一个想法:我要是嫁给这个人,周围的人就不敢欺负我了。跟他没接触几次,我便背着家里和他领了结婚证。他的职业是司机,每天来团里都开一辆黑色的小车来。这让我感到很荣耀,特别是每当坐上他的车,出入文工团的大门,我特别满足,当时我18岁。

可是,婚姻和双方的家庭背景似乎是两回事,有他当大官的父亲,团里是没有人敢欺负我了,可在他们家里,我却受够了他母亲的气。他母亲死活看不上我,认为她儿子娶了一个演员丢了他们的身份,处处刁难我,并常为一点生活小事讲难听的话。而他本人在那方面也从没有给我带来过什么快乐。时间长了,我不许他再碰我,有时甚至半夜抱着被子到客厅的沙发上去睡,这一来,我们开始打架了。他先是摔东西,再后来,他就和我动开手了。

这么打打闹闹地过了三年,他大概也觉得跟我过没意思了,便开始往家带别的女人。半年之后,我一咬牙和他办了离婚手续只身跑到了北京。

我到北京是冲一个过去追过我的人去的,他叫王振,已经成家。他原先跟我一个团,比我大4岁。他是1991年调到北京的,和妻子过得很不美满,便想到了我,要我过来。他说我只要来,他便与妻子离婚,再和我结婚。

我是满怀希望来到北京的,但到京后,我却失望了,王振一时间离不了婚。他对我说,他正在办,还需要时间。他给我租了一间小民房,只能抽空偷偷地来看我,还不敢过夜。

我意识到他在骗我,他不过是把我当成了他的情妇。他只想把我养起来而根本就没想娶我做老婆,我觉得和他这么相处没意思,可是又无脸返回兰州原先那个单位。因为我走时已经跟团里领导说我要到北京去结婚,要是我再回去,人家会怎么看我?我只有在北京自己打一方天下了,在这种情况下我认识到了钱的重要。我带来的钱很快就花光了,而王振手头很紧,只能维持我温饱。我管他要钱,就跟乞丐在马路上讨小钱似的,自尊心让我无法忍受。在这种情况下,我决定自谋一份职业。我通过他的关系到一个搞通讯的公司找了一份跑业务的工作。也就是这份工作,让我结识了兴雅公司的张剑,这是在我到北京两年以后。

兴雅公司是一个经营通讯设备的国营公司,张剑在其中的一个部门做业务主管。我们是在一次业务洽谈会上第一次见面的,当时我是陪我的老总去的。一快吃完饭后,我的老总还要和他的老板单独办点事,让我自己先回去,张剑便提出开车送我。这当然好了。他开着一辆白色长安面包,把我一直送到我住的地方。我下车之后,他问以后怎么跟我联系,我说你打我办公室电话吧。他说你要不在办公室呢?我说那就没办法了。他说,你没配个BP机吗?我说我还不够那个格。他听了,当即把他身上的BP机摘下来,递给我,说让我先用着。我忙推辞,他说:“这算什么,咱们得一起做生意,联系不方便怎么行?”

就是这个BP机,把我和他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了。他从此成了我的业务主顾。

一次他问我:“你到北京来做生意的目标是什么?”我说:“只要穿的袜子一跑丝就扔掉换新的。”他听了大笑起来,说:“这还不容易?”他劝我和他个人一起做生意,以我的名义开一个公司,立一个帐号。我说:“行吗?”他说:“咱们试一把,我扔进5万块钱,赔了,算咱们没本事。”我一冲动,真就跟他干了起来。1994年3月,我们用他的5万块钱在亚运村租了一套两居室,又立了一个账号。表面上我还要给我们公司做,利用公司的牌子打路子,很快,我为他联系上了一笔上百万元的货源,结果他倒腾了一个,净赚了30多万元。他把其中的10万无送给了我。他当时是用一个很旧的书包装这笔钱的,他把我从楼上叫下来,然后从车里取出这个包扔给我,说是给我买的袜子,让我回屋再打开看。我回屋打开一看,哇!全是成捆的钞票。我当时惊讶得几乎晕过去。这要买袜子,我真是一辈子也穿不完啊!我忙给他打电话,问这是怎么回事。他笑着说:“我们俩不是一个公司的么?这叫公私分明,该是公司,我留下来,该是你个人得的,你拿着就是了。”这时,我才真正意识到,我们的事业已经开始了!

1996年春节后,他辞去他原单位的工作,正式公开老板身份了。他没有让我辞去原单位的工作,他说我现有的位置对我们俩的公司有用,还值得留着。不到半年光景,我们公司账上的资金就达到了7位数。他是一个雄心勃勃的人。于是,在1997年初,他又和加拿大的一家通讯公司联手,成立了跨国性质的合资历公司。对方老板任董事长,他任总经理。这么一来,我们的事业出现了大的飞跃,就是在那一年,我们的办公室也由两套两居室变成了一栋二层的小楼。他自己买了辆大奔,也给我置了一辆尼又桑,我们的雇员也扩充到三十多人。

这期间,王振没有什么变化,他依然没有离婚,依然把我视为投靠他的情妇。要说有变化,那只有一点,就是他开始嫉妒张剑了。从我搬出他给我租的小民房那一天起,他便猜疑我有心离开他,猜疑张剑在打我的主意。我开始厌恶他了。一次,我明确地对他说:“你不要再来了。”他一下子暴怒了,抓住我的双肩,把我狠狠地撞在墙上。他吼道:“你这是什么意思?”我说:“这还用解释吗?我不欠你任何东西,我不愿你再来打扰我!”他扬手给了我一个耳光,说:“是你打扰我?是你跑到北京找我的,你这个贱货!”我的嘴里当时就被他打出血来。我也暴怒了,我把带血的口水啐在他的脸上,怒视着他说:“我就是贱货怎么着?你有本事你杀了我!你杀呀!”我这么一来,他却住手了,他大概觉得为了我这么一个女子赔上得来不易的官职不值。就在这时候,里屋电话铃响了,我挣脱他还抓着我肩头的另一只手,冲进屋里,把门摔上,拿起电话。

电话是张剑打来的,我没有问他有什么事,便哭着喊道:“我不想在这儿住了,你帮我找个地方住吧。”他问:“怎么了?”我大声地说:“我要躲开那个混蛋。”他说:“别着急,我马上过去。”

张剑帮我找了个新住处,我正式从王振他们那家公司不辞而别,专职跟他一起干了。这时候,我在商界的各种关系已经牢牢地建立,不用那家公司的牌子,我也可以左右逢源了。

经过这件事,我认真考虑起我和张剑的关系了。对他我可以说胜过亲人,是他使我感到在京城真正有了依靠,而他又非常地尊重我,公司里的大事小事,凡是要决策的时候,他都要找我商量。而且对我一片诚心,在利益上从不做手脚,完全把我放在了与他同等的位置上,像我这么一个在京城举目无亲的人,遇上他当然是一种莫大的幸运,而跟着他走,我感到心里是踏实的,是有底的。因为实践证明他是非常有能力、能干出一番大事业的人。这一点,比王振要强上百倍。可是他对我又到底是怎么看的呢?他对我是相当亲近的,但又从来没有一丝越轨的举动,我早就知道他已有家室,并且有一个已上初一的儿子。但这个应该成为我们之间关系发展的障碍。他要真的爱我,完全可以离开他的妻子。假若他根本没有爱我的意思,又为什么一门心思地和我合作?天底下女人有的是,何况我并非有什么特殊的能力,他非得依赖我不成?

很多次,我想问清张剑对我到底是怎么想的,可一次次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我不知如何张口,我怕我是自作多情,怕一旦挑明这件事,会使我今后的关系变得尴尬。但我在人生路上已经没了什么退路,我是多么希望能有个着落,有个归宿啊!

1998年7月,我的母亲60岁生日,我得回兰州一趟,我试探性地问张剑能否陪我同去,他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他给我的母亲带去了许多贵重礼物。并且,他给我的父母留下了很好的印象。离开我父母家,他要顺便在兰州办点事,我和他一起住进了一家宾馆。

一连三天,我们都是分室而居,依然像在京城一样,晚上没事的时候,他总是过来陪我一起聊天一起看电视,一过9点,他便主动告辞。这让我真的摸不准他到底是怎么想的。

在兰州的最后一个晚上,我再也忍不住了。我想让他留下来,在我住的房间留下来,我有好多话要跟他说。

在他从我的房间走向门口的时候,我从沙发上站了起来,我搂住了他。我说:“你不想亲我吗?”他似乎很意外,一时显得茫然无措。我搂紧了他,亲吻了他。我说:“我想知道,你是不是爱我?”他盯住我的眼睛,点了点头:“是的。”我说:“那你为什么从来不要我?”他立刻明白了我指的是什么。他的脸一红,用手扳住了我的肩,他说:“我跟我家里那位已经有4年没有那方面的事了。”我说:“那是你和她。我相信你和我会行的。你留下来,我想要你。”

我们相拥着上了床。

那个夜晚,我对他说,我要嫁给他!但他在这个问题上沉默了。

我当时哭了,我说:“难道你是第二个王振吗?”他说:“我不会是第二个王振,我和他不是一路人,我不能欺骗你,我还爱我的家。我的妻子为了我,曾付出了她的一切,她的青春是为我消耗的,我没有理由抛弃她。我若是抛弃了她,我的良心会折磨我一辈子,希望你能理解我。”

我只有哭泣。我无法想象会是这种结局。但是他依然说:“我是爱你的。这句话我虽然一直没说过,但我已经那样做了。我愿意把我得到的一切都献给你,让你天天快乐。真的,看到你快乐,我就高兴就满足,就觉得自己像个真正的男人。也许这一切都缘于你漂亮吧,你是我有生以来见到的最漂亮的女人。我从见到你的那一天起,就想得到你。但你在我心中又一直像块完美无瑕的美玉。我又不敢轻率地碰你,我怕自己的某种不慎会损伤你。是的,这么长时间了,我只敢这样想:能天天看到你,看到你冲我笑了,就足够了。”

但我又该怎么?我天天看到他也就足够了吗?

我无法达到这种境界。

回到京城之后,我不去公司了,不进办公室了,我躲进了一家宾馆,也不回他的寻呼。我什么也做不下去了,只感到心里烦躁不安。

我应该从这段情感中撤退吗?是的,我想到了这一点。好几个夜晚,我独自徘徊在闹市街头,天真地幻想无意间碰上一个胜过他的白马王子,把我带走,远离他!但这又只能是一种幻想。是一场暴雨浇醒了我,使我重新回归原有的位置上。我发觉,我已经离不开他了,我算什么?你不过是一个外来的打工妹!是他给了我今天,我离开他,也就无异于丢失开已经拥有的许多!那一刻,正是黄昏时分,我正徘徊于一条小街上,突然而至的暴雨顷刻间把街上的人扫了个一干二净,人们都自顾自地没命似的躲到能躲的地方去了,而没带任何雨具的我却由于人地生疏半天竟连一个屋檐都没找到,结果被淋了个上下透湿。那一刻,我才又想到了他对于我的意义,他要在我的身边,是绝不会让我挨淋的,他会想办法为我遮雨的。而远离了他,在那样的暴雨中,我是多么的孤单。

那天一回到宾馆,我便发起烧来,我浑身软软的几乎爬不起床。第二天,我忍不住给他打了电话,我说:“我想让你过来。”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