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只有想不到的,没有做不到的
比尔·盖茨小小年纪就极为自信,他很早就下决心要登上计算机领域的“王者”宝座。
“成王成霸”往往是形容一个人蛮横无礼、任意所为的贬义词。但是在任何一项商业行为的过程中,真正的目标就是展示气吞山河的霸王之气。比尔·盖茨的英雄胆略恰恰在于登上“未来之王”的宝座,统治其微软王国。
1971年初,湖滨中学程序编制小组得到了一项重要的业务,俄勒冈州波特兰市的信息科学公司与计算机中心公司一样,也是一家计时计算机公司,它想请一批人来为它的客户之一编写一份工资表程序。信息科学公司有一台PDP-10型计算机,它的总裁汤姆·迈克雷林知道湖滨中学有一群小伙子在编写程序方面非常在行。中心公司的创办人之一乔克·威克逊还在他任数据设备公司销售部经理时就卖了这台PDP-10型计算机给信息科学公司。艾伦和理查德·韦兰选定比他们岁数小的同事,并邀请盖茨和伊文斯与他们一起来承担信息科学公司的这个项目。
盖茨回忆说,“保罗和韦兰当初认为他们足可以应付,所以他们告诉我们,‘我们并不需要你这帮小子’,但之后他们又改变了话题,事实上,他们以前从来没有编写过什么工资单程序,所以,他们又要我参加进来,我对他们说,‘好嘛,你们既然要我参加,那我就要统管这个项目……’事实上,是我和伊文斯做了大部分编写工作。为了完成这项工作,我们被允许免费使用计算机,这对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一笔好交易。”
当程序完成时,盖茨、艾伦、伊文斯和韦兰乘车去波特兰与信息科学公司的董事们参加一次会议。当然,这就不得不提到钱的问题,盖茨他们几个都不希望按时付费,所以,他们提出以项目产品或版权协议的规定来支付他们的酬金,大家都知道版税的金额是非常巨大的。由于一个程序,他们得到了大约信息科学公司所获利润的10%,在公司长期的经销中,他们所获更多,因为通过协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公司无权占用任何属于他们的那部分收益。
这笔款项究竟有多少,大家都说不清楚,但只要有销售活动,程序小组都能从他们的工资单项目中抽取版权费,并且信息科学公司还给了他们大约价值10,000美元的计算机使用时间。
“我应为王”是比尔·盖茨激发自己鲲鹏展翅的决心,从这个意义上说,甚至带点狂傲的决心是做事成功的无价之宝。我们说想到就能做到,世界上只有想不到的事,没有做不到的事,比尔·盖茨上中学时就把这一理念付诸了行动,并且取得了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