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错过一辈子
那条紫裙子
初中毕业以后我就不再上学,准确的说是没有哪一所中学敢收留我这个手臂上有四处刀伤的学生。于是我正式开始了我的流浪生涯。先是学着拜了大哥,紧接着就是无休无止的打架、酗酒,不时地惹是生非,还经常去偷别人的自行车。总之所有小混混干的坏事我几乎都干过。
就这样混了五年,派出所所有警察的生辰八字我都了如指掌,我甚至知道我的“事迹材料”就放在所长办公桌的右边的第二个抽屉。那一年我还不到二十岁。
每天晚上我都去金三角夜总会打发时间,把从各种渠道上挣来的钱肆意花掉,现在想来那时的我简直没有一点人性,我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喝的价格昂贵的酒中,也许浸透着别人的血和泪。因为那时的我整天就和跟我一样坏,甚至比我更坏的人混在一起。
那年夏天的一个晚上,我又在金三角喝得头晕目眩,正打算回去睡觉。但我总觉得这一次酒吧里有些不和谐。与平日里相比,我感到有一点刺眼的东西。像我这样的人很注重直觉,好几次有便衣警察在场,我都是靠直觉化险为夷。所以我不肯相信那是酒精产生的幻觉,努力地在四周寻找这刺眼的东西。我终于发现了不和谐的因素来自一个女孩子。她明显和我以及酒吧里自以为很酷或很前卫的人不是一条道上的人。我看不见她的眼睛,只看见那条反射着虹灯色彩的紫色裙子,很简单的学生裙,应该是某个中学的制服。女孩子一个人坐在沙发上,斜眯着眼睛。
那时候我已经在和第三个女孩恋爱,但我仍然对这位女孩子产生了兴趣。不仅仅是因为她漂亮,我想更可能是因为看腻了红头发露脐装加破牛仔裤,我有些喜欢这条紫色的学生裙,就像过年吃腻了大鱼大肉,很想吃点新鲜蔬菜一样。看看,那时的我就是这样一个坏人。
我挨着女孩坐了下来,她没有理我。我又掏出一只烟叼在嘴上,摊着烟盒问她:“你要吗?”女孩子毫不犹豫地接了一只过去,我忙帮她点燃,又回头大声喊:“两杯啤酒”。我的动机显然不纯的,但女孩子仍然接过啤酒就猛喝。
过了不多会儿,女孩子突然抬头对我说:“你能帮我砍一个人吗?“我听了之后居然有些脸红,我原打算在这个女孩子面前尽量装成良民,没想到一下子就被她识破了。于是我也不再掩饰,说:“行,你要砍他的左手还是右手?”女孩子紧紧地咬着嘴唇,狠狠地说:“不,我不想再见到她,只要你肯帮我,我愿意付出一切代价。”我明白了,她一定是感情上受了伤害,才跑到这种不入流的酒吧来发泄一下。我没有半点迟疑地答应了下来。尽管我也不是一个好人,但我却痛恨和我一样的坏人。
那天晚上,若不是女孩子的父亲找到她,也许第二天我就回去找她的他了。我正打算问出那人的地址,女孩子的父亲就匆匆找了进来,连哄带劝把她带走了。
我有点不甘心;我接触过很多女孩子,但这种女孩子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与我有很大的吸引力。我琢磨着那女孩子一定住得不远,所以就天天在路口等着她。等了一个星期,终于在站台上看到她从一辆巴士上跳下来紫裙子在阳光下非常好看。我迎了上去,说:“喂,你还没告诉我那人的地址呢。”女孩子发现是我,有点吃惊:“是你!”我笑了笑,说:“讲吧,他在哪儿,明天我就帮你把事办了。”女孩子也努力笑了笑:“不了,我想通了,由他去吧!”顿了一下,女孩子突然说:“你真好!”
我发誓从我记事之日起,她是第一个说我好的人。我爸妈被我气得把我扫出了门,从小学到初中,我几乎成了流氓、坏人的同义词。连邻居教育小孩也是说:“你要不好好学习,长大了跟黎云一样当混混。”但今天,居然有一位女孩子,而且是漂亮女孩子对我说“你真好”,那天晚上,我破例没有去喝酒,早早地回了家,享受那句“你真好”带来的温暖。
从那以后,每天下午女孩子放学时,我都在巴士站等着她回家,反正我有的是时间。每次看见她那紫色的裙子从车厢里飘下来,我就觉得眼睛特别舒服。然后我一路送她回家,在吹着口哨去干自己的坏事。从那时起,我就觉得我不再二十四小时都是坏人,至少在和她在一起的十来分钟内,我是个地地道道的好人。这时候我才知道女孩叫可可。相处了一段时间后,我和可可已经相当要好了。可可甚至把我带到她的家里,手把手的教我玩电脑。我有些感激她的这种信任。因为没有人这样信任我,于是我对她说;“你不怕我把你家洗劫一空吗?我可不是一个好人。”可可说;“我们是一伙的,你总不会吃窝边草吧。”
后来天凉了,可可不再穿紫裙子了,但我们已经成了好朋友。我们的共同语言其实并不多,她讲的很多东西我都不懂,只好先记在脑子里在四处打听清楚。我讲不出什么东西,内心里时不时会感到自卑。那段时间,我尽量斯文起来,坏事也干得少了一些。
转眼到了年底,气温骤然下降到零下十几度,刚下过雪的道路到处是白茫茫的一片。一天夜里,我正打算睡觉,突然过去的大哥找到了我,他在郊区开了几家赌场,没想到惹恼了那里的地头蛇。所以大哥准备召集人马,明天去和他们火拼。
我有点犹豫。这段时间以来,从可可那里我看到了一种新的生活方式。我原以为整天喝酒、赌博、打架就是充实,就是人生的全部意义。但从可可身上,我发现世界丰富的内涵并不在于我的生活之中,而在于一些我根本无法想象的领域。那个领域对我有着巨大的**。而我所经历和正在经历的一切,不过是一种极其卑微的低级生活。但我仍然答应了下来。因为我不可能拒绝,因为我是个小混混,是一个在混混的世界也受压迫的小混混。
第二天雪仍在下,天出奇的冷。我在站台上等可可。可可穿着一件羽绒服,见了我还一个劲地喊;“冻死了。”我笑了笑,因为心中有事,我没说什么话。可可很快发现了我没有以前那么活跃,忙问我为什么。想了想,觉得反正我又不是好人,告诉她也无妨。于是我如实把晚上的事讲给可可听。可可好一会没说话。半晌,可可突然可怜兮兮的说:“你不去行吗?”我有些嘴硬,“那怎么行,我说话向来一言九鼎。”又过了一会,可可又问:“那,你要被抓起来怎么办?”我说:“也没什么,大不了明年夏天我看不到你穿紫裙子了。”
其实那时候我好希望可可能努力地劝说我不加入那场火拼。我知道那肯定是凶多吉少,也许真的就见不到可可穿紫裙子的样子了。但是可可没有在接着说一句话低着头回了家。
我有点失望。
入夜了,外面的风一阵阵的刮着,就在这个漫天雪花、滴水成冰的冬夜,在几乎空无一人的大街上,我看见了可可,我看见了穿着紫色裙子的可可。为了一个并无深交的坏人朋友,可可竟然在这严寒的冬夜穿上了那条紫色裙子。狂风穿打着她的身躯,也穿打着我的灵魂。
我哭了,我嚎啕大哭起来,我恨不得扯下我身上所有可以御寒地东西来为可可遮住这满天的风雪。我把冻得不行的可可送到了医院。经过半个小时的抢救,可可醒过来,见我含着眼泪站在床边,突然笑了起来,说:“我穿紫裙子是不是很好看?”我拼命地点头。可可又调皮地眨了一下眼睛说:“你走吧,我爸待会儿来了,非揍扁你不可!”
我就是从走出医院的那一刻起,开始洗心革面的。
后来,我和可可并没有像小说里那样发展。我为了不再混下去,一人外出打工。在广州的某个角落,我干着各种本地人不屑干的活,挣一点干干净净的钱。从那以后我们再也没有见过面。事实上我和可可也不可能再有什么发展,就像两条平行线,永远不会有交点。也许,再见可可的时候,她已经忘记了我这个昔日的小混混儿。而我,却一直期待着能见到她,亲口对她说声;“谢谢”有一天,我在街上远远的看到一个女孩子穿着紫色的裙子像我飘来,我想拉住她,但川流不息的人群淹没了她的身影,我想,这一次可能是幻觉。
一个字错过一辈子的爱
他和她是大学同学,他自从第一眼见到她就爱上了她,可却没勇气说出来。毕业后出类拔萃的他分在了她从小生活的城市,他依然没有勇气说出那个“爱”字。他觉得他太平凡了,根本配不上天生丽质父母又都是高干的她。
她知道他是喜欢她的,在大学里她总是被男生众星捧月般宠着,像个美丽的公主,可惜一个男孩子也没能俘获她的芳心,只要他对她表白她就答应他。等了三年,她没等到那句话,以为自己自作多情了。
她嫁人的那个夜晚,他喝得烂醉如泥,哭了,为她有了爱的归宿又笑了。他一直未娶,父母和朋友都为他急,也给他介绍了不少气质不错的优秀女子,可他总找不到爱的感觉,他的心中只有她,没有一个女孩子能代替她在他心中的位置,只有他自己知道她在他心中有多重,爱她有多深,她是他心中的天使。
两年后,他听说她离婚了,她男人拿到绿卡后,给她寄来一纸离婚书。他听到这个消息,心里一阵阵被揪得生疼,拳头攥得咯吧咯吧响。他不想再失去这个机会,否则他会疯的。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他终于鼓足了勇气买了一束玫瑰去她的单位找她,他要把这么多年对她的爱全说出来,今生今世在一起,像宝贝一样爱她一辈子。
走进她单位的办公大楼时,他把玫瑰藏在西服里,其实大楼里的人早已没了人影。他径直来到她的办公室,办公室里只有她一个人,他捧着玫瑰花静静站在门外等她,只要她一转过身来,他就把玫瑰和一颗爱的心送给她。
她在拨着电话号码,他看着她优雅而高挑的背影,被即将到来的幸福陶醉了。
“老公!我临时有事,可能迟会去,你们在海悦大酒店几号包厢?”犹如一把锋利无比的利刃刺中了他,一阵昏眩,他扶住门框才没跌倒,稳了稳神悄悄地转身下了楼,正如他悄悄地来,这些她都不知道。他急急地走着,却与一个女人撞了个满怀,刚要张口说对不起,那个女人却抢先开了口。
“玫瑰是送给我的吗?”女人笑盈盈地问。他这才看清他撞的女人是他的另一大学同学笑笑。笑笑是他局长的女儿,一直喜欢着他。他笑了笑,默默地把准备扔到楼下LJ桶的玫瑰花递给笑笑。笑笑牵着他的手幸福地依着他走出大楼。
他和笑笑很快领了结婚证,虽然他从来没有喜欢过她。
多年后,他已是一个重要部门的处长,在一次朋友的酒会上,他和她又相遇了,他见了她,心里不由得一动,她依然风姿秀逸,端庄典雅,给人一种可望不可即的感觉,眉目间看出她是忧郁的。他得知她依然一个人生活,有些吃惊。
她幽幽地问他,那日在她办公室前为什么突然走了。他一惊,原来她知道他站在门外。
“你和你老公在打电话,我就没打扰。”他苦笑着说。她的泪再也抑制不住,一下子涌了出来。原来,那天她们科室集体为一个去南方发展的同事饯行,她正要下楼,透过窗户看见他捧着一束玫瑰花正要上楼,她的心狂跳不已,立即回到办公室给科长老宫打电话,可能要去迟些。她们一直戏称宫科长为“老公”,叫顺了口。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觉得一股冷气从脚心往上直冲,颤抖着怎么也端不起酒杯,眼角涩涩的,一个字让他错过了一辈子的爱和幸福。
美的爱情,我们自己却看不到
6年前,她在一家电台主持夜间热线节目,节目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相约到黎明》。那时,她只有23岁,年轻漂亮,青春逼人。每天清晨,她从电台的石阶上走下来,然后就在28路车的站台上等车。
很多次他和她都在这里相遇。那年,他刚刚来到这个城市,他是她忠实的听众。最初打动他的是她的声音,闪电一般击中了他孤独的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