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派小说网

北派小说网>经典散文集100篇 > 第一章2(第1页)

第一章2(第1页)

第一章(2)

然而,这仍像是一种道德,而我们活着是为了一种比道德更深远的东西。假使我们能说出它的名字,那将是怎样一种寂静。在蒂巴萨东面的圣萨尔萨山上,晚上是有人的。说真的,天还很亮,但是在亮中已有一种看不见的衰弱宣告了白昼的结束。起风了,夜一般轻,突然,无浪的大海朝着一个方向,如一条平静的大河般从天际的一端向另一端流去。天暗下来了。这时,出现了神秘,夜之精灵和快乐之彼岸。然而如何解释这一切·我从这里带走的一枚小钱币有一面很清晰,是一张美丽的女人面孔,她向我重复着我在那一天里知道的一切,另一面已经锈蚀了,我在归途中两指间感觉得到。这张无唇的嘴能向我说些什么,除了另一个神秘的声音告诉我的东西,这声音在我身上,它每天都让我知道我的无知和我的幸福:

“我所寻找的秘密深藏在一条长满橄榄树的山谷里,在草下,在冰冷的井下,一幢古旧的、散发着葡萄嫩枝气味的房屋周围。二十多年中,我跑遍了这条山沟,跑遍了相像的另一些山沟,我询问过沉默的牧羊人,我敲过无人居住的废墟的大门。有时,在第一颗星缀上还很亮的天空的时候,在一片细腻的光雨下,我以为我明白了。我也的确明白。也许我一直是明白的。然而没有人愿意要这秘密,大概我自己也不要,但我离不开我的秘密。我生活在我的家庭之中,这个家庭以为统治着富有而丑陋的、用石头和雾建立起来的城市。日日夜夜,她高声说话,万物在她面前折腰,而她不向任何东西折腰,因为她对任何秘密都充耳不闻。她的力量支持着我,却使我厌烦,有时她的呼声令我疲倦。然而她的不幸就是我的不幸,我们流着同一种血。我也是孱弱的、吵闹的,和她一个鼻孔出气,我不也是在乱石间呼喊过吗·所以,我竭力忘却,在我们的铁与火的城市中徜徉,我对着黑夜勇敢地微笑,我呼唤风暴,我将是忠诚的。我果然忘了,从此变得活跃,但却两耳失聪。也许有一天,当我们准备因衰竭和无知而死去的时候,我将能放弃我们的刺眼的坟墓,去躺在山谷中,沐浴着同一种光明,最后一次学会我已经知道的东西。”

名篇鉴赏

本文写于1952年。此时二战结束不久,作者重新回到自己的故乡蒂巴萨——北非国家法属阿尔及利亚的一个古老的小城。作者对比故乡的一草一木以及自己与二十年前的不同,不由感慨万千,写下此文。

从文中我们可以看出当时是冬季,十二月的“阿尔及尔一直下雨”,与昔日景象大为不同。作者在雨水和海水的混合气味中走着,想重新找寻那些古罗马时代的废墟.重温二十年前的温馨与自由。可他发现的却是自己内心的“废墟”。作者又联想到二战,并将其比作欧洲的“黑夜”,人间的“寒冬”。而此时记忆中充满活力的蒂巴萨也随着自己失落的心情“失去了笑声”。凡此种种使得作者曾一度对生活产生怀疑,但是大自然的力量、美和青春的召唤再次点燃了作者心中的**之火。“一切都不足为奇,生活就要重新开始。那将是流放的时代,生命干枯的时代,灵魂死灭的时代。为了再生,必须有一种恩惠、忘我和一个祖国。”

文章的后半部分作者主要写自己“顿悟”后的思想。“唯有不爱才是不幸”,作者将可怕的战争归咎于人们之间的不爱,不爱产生不幸,“我们大家都死于这种不幸”。尽管这种思想带有一定的局限性,但却真实地表现了作者对于人间真爱与和平的渴望。而正是有了这样的心境,作者最终才在蒂巴萨的废墟上找到了新鲜和快乐,发现了过去的美和年轻的天空。

西西弗斯的神话

西西弗斯遭受天谴,诸神命他昼夜不休地推滚巨石上山。到达山巅时,由于巨石本身的重量,又滚了下来。由于某个理由,他们认为,没有一种比徒劳无功和毫无指望的苦役更为可怕的刑罚了。

荷马说西西弗斯是最智虑明达的凡人。然而,根据另一个传说,他干的却是绿林好汉拦路打劫的勾当。我认为这两种说法并无二致。至于他为何被打入阴间干那徒劳的苦活儿,却是众说纷纭。有人说他曾对诸神施以轻蔑,偷走了他们的秘密,河神伊索普斯之女伊琴娜为天帝朱比特所掳。做父亲的伊索普斯遭此创痛,心忧如焚,乃向西西弗斯诉苦。西西弗斯知道这桩诱拐案的个中原委,愿意说出真相,但他要求河神赐给柯林斯的城堡一个水源,作为交换条件。他不要天上的雷霆,但求神水的恩典。因为他泄露了天帝的秘密,所以被打人阴曹地府受罪。荷马说西西弗斯曾一度把死神给加上镣铐。阎罗王受不了他黄泉殿的萧条景象,他派遣战神出兵,把死神从他征服者的桎梏中救了出来。

据说,西西弗斯行将就木的时候,轻率地想出一个法子考验他老婆的爱情。他命令她把他未入殓的尸体甩到公共广场的中央。西西弗斯在阴间醒来,他对这个不合人情的三从四德十分懊恼,乃求得阎王的同意回到人世来惩罚他的老婆。但是当他重新见到地面的景色,享受了阳光和水的滋育,亲触了大海和石头的温暖之后,便不愿再回到黑黝阴森的地府。阎王的召唤、愤怒和警告都不生效。面对着海湾的曲线、闪烁的海洋和大地的微笑,他又活了好几年。诸神不得不作宣判。信使神麦邱利被遣来,揪住这莽小子的领子,把他从乐不思蜀的境界中硬拖了回去。再降阴间时,大石头已经准备好了。

您已经猜到西西弗斯就是荒谬的主人翁。确实不错,无论就他的热情或他的苦刑来说,他都是个地道的荒谬人物。他对诸神的蔑视,对死亡的仇恨,以及对使命的热爱,使他赢得这难以形容的报应,这报应使他用尽全力而毫无所成。这就是对尘世的热爱所必须付出的代价。至于西西弗斯在阴间的情形,他们毫无所悉。神话需要想象力的润色,给它们赋予生命。至于这个神话,人们只能看见一个人鼓足全身之力滚动着巨石,紧贴着巨石的面颊,肩膀承受住布满泥土的庞然巨物,双脚深陷入泥中,两臂伸展开来,重新推动,支撑全身安危的一双泥泞的手。到了以漫无苍穹的空间和毫无深度的时间才能度量的那漫长辛劳的尽头时,目的达到了。然后,西西弗斯眼睁睁地看到那块巨石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滚下山去,他得再从头往上推起,推向山巅。他再度回到了山下的无垠平壤。

使他感到兴趣的是西西弗斯一驻足,再回首的那顷刻。一张如此紧贴着石块的面庞,其本身也已僵化为石了!我见到那人拖着沉重但规律的步伐踱下山岗,走向永无止境的酷刑。那歇息的一刻,如同他的苦难一般确凿,仍将再回来,那正是他恢复意识的一刻。每当他离开山巅,踽步向诸神的居处时,他便超越了命运。他比那块千钧磐石更为坚强。

如果说这个神话具有悲剧性,那是因为它的主人翁具有意识。假如他每跨一步,成功的希望都在支撑着他,那么他的苦刑还算什么·今天的工人毕生做着同样的工作,其荒谬与前者相差又有几何·但是只有偶尔当它成为有意识行为时,其悲剧性才呈现出来。西西弗斯是诸神脚下的普罗阶级,他权小力微,却桀骜不驯,他明白自己整个的悲惨状态:在他蹒跚下山的途中,他思量着自己的境况。这点构成他酷刑的清醒状态,同时也给他加上了胜利的冠冕。蔑视能克服任何命运。

下山时,他有时会沉浸在悲哀之中,然而,他也会感到喜悦。喜悦一向并无不当。我再度想到西西弗斯回向巨石,他的悲哀正在开始。当尘世的景象紧缠记忆之时,幸福的召唤如暮鼓频催之时,人心中的忧郁之情乃油然而生:这就是巨石的胜利,这就是巨石的本身。无边的哀愁沉重得无法忍受:这就是我们的受难夜。但一当我们认命时,沉重的事实便破碎无存。因此,俄狄浦斯一开始便不知不觉地顺从了命运。但是一旦知道了真相,他的悲剧便宣告开始。就在那失明和绝望的一刻,他了解到,唯一使他和人世联系的却是一个女孩冰凉的小手,然后他发表了一个惊人的宣言:“纵经过许磨难,我迟暮之年与崇高之灵魂使我得到一个结论:一切都很好。”索福克丽斯之俄狄浦斯,正如同陀思妥也夫斯基的克瑞洛夫一样,提出了荒谬制胜的秘方。古代的智慧肯定了现代的英雄思想。

一旦人们发现了荒谬的真相,便禁不住地写一本幸福手册。“什么!经由这么狭窄的途径·”——然后,世界仅有一个。幸福与荒谬是大地的两个儿子。他们是不可分割的。如果说幸福必然产生于荒谬的发现,那是错误的:荒谬感亦可能产生于幸福。“我的结论是一切都很好”,俄狄浦斯如是说,那是一个神圣的告示。它回响在人类野蛮和狭窄的宇宙中。它教训我们道,一切都没有——从来都没有——被耗尽。它把带来不满和无谓苦难的那个神灵逐出人世。它把命运造成人间事务,必须由人类自己解决。

西西弗斯一切沉寂的喜悦均包容于此。他的命运属于自己,那块石头为他所有。同样地,当荒谬的人思量着自身的苦刑时,一切偶像都噤若寒蝉。当宇宙突然恢复了沉寂时,世间无数的诧异之声会轰然而起。无意识的、秘密的呼唤,千万面孔所发出的邀请,他们都是胜利的必然逆转和必然代价。没有无阴影的太阳,同时,我们必须认识夜晚。荒谬的人首肯,他的努力将夙夜匪解。假如有个人的命运,就不会有更高的命运。即使有,也只有一种他认为是不可避免且不足挂齿的命运。至于其余的一切,他明白自己是其一生的主宰。当人回顾人生旅程那微妙的一刻,西西弗斯走回巨石,在那微小的轴承上,他思量着那一串毫不相关的行为,这些行为构成了他的命运,由他创造而成,在他记忆的眼中结合而成,不久将由他的死亡缄封。由于相信百般人事之原委属于人本身,因此一个盲人乃渴见天日,虽然也知道长夜无尽,他仍然努力不懈。巨石仍然在滚动着。

我就让西西弗斯留在山脚下!一个人总是会再发现他的重负。但西西弗斯教导我们以更高的忠贞,否定诸神,举起巨右。他也下了一个“一切皆善”的结论。对他说来,没有主宰的宇宙既不贫瘠,也不徒劳。石头的每一个原子,夜色朦朦的山上的每一片矿岩,本身就是一个世界,奋斗上山此事本身已足以使人心充实。我们应当认为西西弗斯是快乐的。

名篇鉴赏

加缪是存在主义代表人物,本文是反映他哲学思想的代表作之一。

在希腊神话中,西西弗斯是科林斯国王,他生前贪婪,死后被判为永罚,将一块巨石推到山顶,等巨石由山的另一边滚下,继续推上,永不停息。关于西西弗斯是一个什么样的神以及他被判为永罚的原因众说纷纭。本文中加缪选择了一个向往自由、蔑视神的权威的西西弗斯。

在他眼里,西西弗便是这样一个穷尽自我的荒谬英雄。他因为热爱大海、阳光、山峦,不愿回阴森的地狱而被惩罚永不停止地滚动巨石。之后,他对这种无效又无意义的劳动没有屈从,而是穷尽自己。

加缪说“我们应该认为,西西弗斯是快乐的。”加缪假设西西弗斯是幸福的,因为他认为只有幸福的生活才符合人的尊严。被责为永罚,却幸福,这绝对是一种反抗。

而感到幸福也是在这种条件下唯一可能的反抗形式,而反抗才能体现尊严。联系加缪的一生,我们可以看到“反抗英雄”西西弗斯正是加缪的化身。正如美国现代作家威廉·福克纳评价加缪所说:“他就是不能忍受永无止尽的寒冷。他就是不愿沿着一条仅仅通向死亡的路走下去。他所走的是唯一的一条可能不光是通向死亡的道路。他遵循的道路通向阳光,那是一条完全靠我们微弱的力量用我们荒谬的材料造成的道路。”

从艺术上看,本文语言优美,饱含**,也无疑是散文中的精品。

布封(法)

作者简介

布封(1707-1788年),法国博物学家、作家。他用四十年时间写成了博物史巨著《自然史》,包括《地球形成史》、《生物史》、《人类史》、《鸟类史》、《爬虫类史》、《自然的分期》等部分。他的笔锋富于感情,以形象的比喻、拟人等手法,使语言生动活泼有趣,至今深受读者喜爱。

人类所曾做到的最高贵的征服,就是征服了这豪迈而剽悍的动物——马。它和人分担着疆场的劳苦,同享着战斗的光荣;它和它的主人一样,具有无畏的精神,它眼看着危急当前而慷慨以赴;它听惯了兵器搏击的声音,喜爱它,追求它,以与主人同样的兴奋鼓舞起来;它也和主人共欢乐:在射猎时、在演武时、在赛跑时、它也精神抖擞,耀武扬威。但是它驯良不亚于勇敢,它一点儿不逞自己的烈性,它知道克制自己的动作:它不但在驾驭人的手下屈从着他的操纵,还仿佛窥伺着驾驭人的颜色,它总是按照着从主人的表情方面得来的印象而奔腾,而缓步、而止步、它的一切动作都只为了满足主人的愿望。这天生就是一种舍己从人的动物,它甚至于会迎合别人的心意,它用动作的敏捷和准确来表达和执行人的意旨,人家希望它感觉到多少它就能感觉到多少,它所表现出来的总是在恰如人愿的程度上;因为它无保留地贡献着自己,所以它不拒绝任何使命,所以它尽一切力量来为人服务,它还要超出自己的力量,甚至于舍弃生命以求服从得更好。

以上所述,是一匹所有才能都已获得发展的马,是天然品质被人工改进过的马,是从小就被人养育、后来又经过训练、专为供人驱使而培养出来的马。它的教育以丧失自由而开始,以接受束缚而告终。对这种动物的奴役或驯养已太普遍、太悠久了,以至于我们看到它们时,很少是处在自然状态中。它们在劳动中经常是披着鞍辔的;人家从来不解除它们的羁绊,纵然是在休息的时候;如果人家偶尔让它们在牧场上自由地行走,它们也总是带着奴役的标志,并且还时常带着劳动与痛苦所给予的残酷痕迹:嘴巴被衔铁勒得变了形,腹侧留下一道道的疮痍或被马刺刮出一条条的伤疤,蹄子也都被铁钉洞穿了。它们浑身的姿态都显得不自然,这是惯受羁绊而留下的迹象:现在即使把它们的羁绊解脱掉也是枉然,它们再也不会因此而显得自由活泼些了。就是那些奴役状况最和婉的马,那些只为着摆阔绰、壮观瞻而喂养着、供奉着的马,那些不是为着装饰它们本身,却是为着满足主人的虚荣而戴上黄金链条的马,它们额上覆着妍丽的一撮毛,项鬣编成了细辫,满身盖着丝绸和锦毡,这一切之侮辱马性,较之它们脚下的蹄铁还有过之无不及。

天然要比人工更美丽些;在一个动物身上,动作的自由就构成美丽的天然。你们试看那些繁殖在南美各地自由自在地生活着的马匹吧!它们行走着,它们奔驰着,它们腾跃着,既不受拘束,又没有节制;它们因不受羁勒而感觉自豪,它们避免和人打照面;它们不屑于受人照顾,它们能够自己寻找适当的食料;它们在无垠的草原上自由地游**、蹦跳,采食着四季皆春的气候不断提供的新鲜产品;它们既无一定的住所,除了晴明的天空外又别无任何庇荫,因此它们呼吸着清新的空气,这种空气,比我们压缩它们应占的空间而禁闭它们的那些圆顶宫殿里的空气,要纯洁得多,所以那些野马远比大多数家马来得强壮、轻捷和遒劲。它们有大自然赋予的美质,就是说,有充沛的精力和高贵的精神,而所有的家马则都只有人工所能赋予的东西,即技巧与妍媚而已。

这种动物的天性绝不凶猛,它们只是豪迈而犷野。虽然力气在大多数动物之上,它们却从来不攻击其他动物;如果它们受到其他动物的攻击,它们并不屑于和对方搏斗,仅只把它们赶开或者把它们踏死。它们也是成群结队而行的,它们之所以聚集在一起,纯粹是为着群居之乐。因为,它们一无所畏,原不需要团结御侮,但是它们互相眷恋,依依不舍。由于草木足够作它们的食粮,由于它们有充分的东西来满足自己的食欲,又由于它们对动物的肉毫无兴趣,所以它们绝不对其他动物作战,也绝不互相作战,也不互相争夺生存资料。它们从来不做追捕一只小兽或向同类劫夺一点东西的事,而这类事正是其他食肉类动物通常互争互斗的根源。所以马总是和平生活着的,其原因就是它们的欲望既平凡又简单,而且有足够的生活资源使它们无须互相妒忌。

这一切,我们只要看看人家放在一块儿饲养、并且成群放牧着的那些小马,就可以观察得很清楚;它们有温和的习性和合群的品质;它们的力量和锐气通常只是在竞赛的表现中显露出来;它们跑起来都要努力占先,它们争着过一条河,跳一条沟,练习着冒险,甚至于眼看危险当前却更加起劲;而凡是在这些自发的练习当中奋勇当先、肯做榜样的马,都是最勇敢、最优良的,并且一经驯服,常常又是最驯顺、最温和的……

在所有的动物中间,马是身材高大而身体各部分又都配合得最匀称、最优美的。因为,如果我们拿它和比它高一级或低一级的动物相比,就发现驴子长得太丑,狮子头太大,牛腿太细太短,和它那粗大的身躯不相称,骆驼是畸形的,而最大的动物,如犀,如象,都可以说只是些未成型的肉团。颚骨过分伸长本是兽类头颅不同于人类头颅的主要一点,也是所有动物的最卑贱的标志;然而,马的颚骨虽然很长,它却没有如驴的那副蠢相,如牛的那副呆相。相反地,由于它的头部比例整齐,却给它一种轻捷的神情,而这种神情又恰好与颈部的美相得益彰。马一抬头,就仿佛想要超出它那四足兽的地位。在这样的高贵姿态中,它和人面对面地相觑着。它的眼睛闪闪有光,并且目光十分坦率;它的耳朵也长得好,并且不大不小,不像牛耳太短,驴耳太长;它的鬣毛正好衬着它的头,装饰着它的颈部,给予它一种强劲而豪迈的模样;它那下垂而茂盛的尾巴覆盖着、并且美观地结束着它的身躯的末端:马尾和鹿、象等的短尾,驴、骆驼、犀牛等的秃尾都大不相同,它是密而长的鬃毛构成的,仿佛这些鬃毛就直接从屁股上生长出来,因为长出鬃毛的那个小肉桩子很短。它不能和狮子一样翘起尾巴,但是它的尾巴虽然是垂着的,却于它很适合。由于它能使尾巴两边摆动,它就有效地利用尾巴来驱赶苍蝇,这些苍蝇很使它苦恼,因为它的皮肤虽然很坚实,并且满身是厚密的短毛,却还是十分敏感的。

名篇鉴赏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