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编第一章 会计法概述
第一节会计法调整对象及其性质
一、会计法调整的对象
会计是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在所有的经济管理中,都离不开会计。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会计的地位和作用也越来越重要。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曾明确指出:"过程越是按社会的规模进行,越是失去纯粹个人的性质,作为对过程的控制和观念总结的簿记就越是必要;簿记对资本主义生产比对手工业和农业的分散生产更为必要,对公有生产比对资本主义生产更为必要。"①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4卷,第152页。
因而,它对于社会主义的经济管理,对于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经济建设,具有比以往任何社会更加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为此,国家必须通过立法制定科学、完善的会计制度,使之定型化、规范化,以保证会计工作的正常进行,保障会计人员充分行使国家赋予的职权,充分发挥其应起的作用。
会计法是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在我国,会计是以凭证为根据、以货币为计量单位,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全面、系统、连续地核算和监督经济业务的一种管理活动。在这种管理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属于经济管理关系的一部分,即会计关系。这种关系是指对国营企业、事业、国家行政机关、部队、社会团体等单位的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进行核算、监督、分析而发生的一种经济管理关系。它的特点,主要有三:(一)用货币作为统一度量单位,以便综合地反映各单位的财产物资状况和相互关系。(二)以会计凭证为根据,按照统一规定的核算形式(程序),进行全面、系统、连续、综合地记录和反映经济活动过程以及财务收支状况。(三)采用一整套专门的核算、监督、分析的方法,如:货币计价、填制会计凭证、设置帐户、复式记帐、成本计算、财产清查、编制会计报表等等。会计法就是调整以这些特征形成的经济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
二、会计法的性质
会计是由于人们对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过程的客观需要而产生和发展的。马克思曾明确指出,"簿记原来是当作生产机能的一个附带工作"①
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和生产规模的日益社会化,会计也在不断发展变化。它包括的内容和运用的方法,经过长期的实践和经验的积累,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从不完善到逐步完善。在阶级社会中,会计的方法被剥削阶级所掌握,为剥削阶级的利益服务,并逐渐形成相应的会计制度和法规,成为剥削阶级巩固其经济基础,维护其政治统治的一个重要手段。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4卷,第151页。
在奴隶和封建制度下,奴隶主和封建地主阶级运用会计制度和法规,保证其残酷地剥削和榨取奴隶和农奴的血汗。在资本主义制度下,随着生产过程的日趋复杂和现代化,当代资产阶级不仅利用会计制度和法规来保护其私有财产,帮助其寻找各种加强剥削、提高利润的途径,还为了适应其欺骗、剥削工人以及打击和吞并竞争对手的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了会计核算分析和监督检查的方法,并且建立和健全了一套更加严密的会计制度和法规。这一切,"一方面是资产阶级剥削的最巧妙的残酷手段,另一方面是一系列的最丰富的科学成就,……实行最完善的计算和监督制等等。"①
①《列宁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511页
因此,在阶级社会中,会计法规的内容,不仅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具有强烈的阶级性,同时还包括一部分技术规范。它本身没有阶级性,实施这些规范对全社会的人都有利。但是,当这些技术规范转化为法律规范时,它们就成为一定的法律体系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同其他规范配合起来,致力于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地位。资产阶级把这些技术规范制定为法律规范,就成为资产阶级法律体系的一部分,起着维护和发展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作用。无产阶级也需要这些技术规范,把它们制定成为法律规范,就成为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一部分,起着维护和发展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作用。所以,必须结合会计法规所属的法律体系,所反映和维护的社会关系(经济管理关系)来确定其阶级属性。
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多种经济成份、所有制结构同时并存,因而也会产生多种会计关系。如: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单位内发生的会计关系;城乡集体所有制单位内发生的会计关系;城乡个体经营单位内存在的会计关系;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内发生的会计关系;私营企业内发生的会计关系等等。其中全民和城乡集体所有制单位内发生的会计关系是现阶段最基本、最主要的会计关系。目前,根据我国的国情和现阶段生产力发展的水平,现行《会计法》规定的适用范围,仅指国营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军队等单位。在这些单位内发生的会计关系,由于实行了生产资料公有制,劳动人民摆脱了被压迫、被剥削的地位,成了国家和企业的主人,具有参加经济管理的权利。因此,会计核算和监督不再是被少数人所掌握,为一小撮剥削阶级牟取私利的手段。而是为广大劳动人民所掌握,成为管理经济、发展生产、改善生活、牟取全国人民利益的重要工具。它在国民经济管理中具有重要的地位。正如马克思指出的那样:"过程越是按社会的规模进行,越是失去纯粹个人的性质,作为对过程的控制和观念总结的簿记就越是必要;因此,簿记对资本主义生产,比对手工业和农民的分散生产更为必要,对公有生产,比对资本主义生产更为必要。"①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4卷,第152页。
这是由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化大生产所决定的。它使整个国民经济结成了一个统一的整体,不仅有可能也有必要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厉行节约,加强经济核算,讲求经济效果。因此,也就更需要借助于会计来对生产过程进行如实的核算和严格的监督。它不仅要求每个企业在其内部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生产,而且要求在整个社会范围内实现有计划的商品生产,进行经济核算。这就要求社会主义会计核算除了要为企业本身提供会计资料外,还要满足国民经济计划管理部门的需要。而社会主义会计法规和制度对保证企业实行计划管理,贯彻国家有关财经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通过会计法规,切实加强会计工作,建立和健全会计机构、会计制度,充实会计人员并提高其业务能力,明确职责和权限以及奖惩办法。从而保证会计工作及时、正确地反映生产经营过程的实际情况,并控制生产经营过程的进度和变化;保证会计工作能积极预测经济发展情况,为经济决策提供有益建议;保证会计工作能适应我国对外经济合作关系的发展。
第二节我国《会计法》的基本原则
在我国,《会计法》是会计工作的行为规则。会计工作所遵循的基本原则,必须同国家的社会经济制度相适应。因此,《会计法》以法律形式,将会计工作必须遵守的党和国家的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作出明确规定,用以指导会计实践。同时,还应结合会计工作本身所具有的特点,充分体现会计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会计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
一、如实反映情况的原则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现阶段主要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对于一切企业、事业、国家机关等单位的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必须利用会计资料如实反映情况,作为编制和检查计划,
决定政策和措施,实行经济管理的重要依据。因而《会计法》第10条明确规定:"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保证会计资料的系统完整、正确可靠、如实地反映客观实际,不准许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