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唷唷唷(第1页)

“唷!唷!唷!”

他是一个滥饮威士忌的苏格兰人,他喝的全是纯酒,每天,他都从清晨六点整开始,灌下第一杯威士忌,然后定时喝一杯;直到上床睡觉,这时候,往往也就到午夜了。他每天只睡五小时,在其他的十九个小时里,他总是平静地带着醺醺醉意。我在乌朗珊瑚岛上,与他一同度过了八个星期,从来没看见他清醒地吸过一口气。他睡得实在是太少了,当然没有清醒过来的机会。他是我生平见到的最标准的一个有条不紊,始终如一的酒鬼。

他叫麦克阿里斯特尔。他是一个老头子,站着的时候,两条腿抖得十分厉害。他的手总像中风似的哆嗦着,尤其是在他灌下威士忌的时候,最容易看出来。不过,我从来没见过他泼出过一滴酒。他在美拉尼西亚群岛住了二十八年,从德属新几内亚到德屑所罗门群岛,哪里都有过他的足迹;他像是完全被这一带同化了。他总是习惯性地讲着所谓“海参”的不纯正的方言。在他和我说话的时候,他说:“太阳起来了”,就是日出,“开开他停了”,就是开饭了,而“我的肚子在走动”,就是他的胃感到不舒服。他是一个矮小干瘪的人,烈性的酒精和炽烈的太阳,已经把他里里外外部烤干了。他只是一堆灰烬,一个人的一点余烬,还有一点生意,没有全部冷却。因此,他的动作很僵硬,总是一跳一跳地,犹如一部自动机器。一阵大风就会把他吹走。他的体重只有九十磅。

可是,他在这一带势力之大,说起来真叫人不敢相信。乌朗岛周长一百四十里,在它的礁湖里开船,要用罗盘。这里住着五千个波利尼西亚人,男男女女,都长得身强体壮,其中有许多都是身高六尺,体重二百磅左右。这个岛距最近的陆地也有二百五十里。有一只小双桅船,一年两次到这里来收椰子干。乌朗岛上唯一的白人,就是这个狂喝滥饮的小商人,麦克阿里斯特尔,他用铁腕手段统治着乌朗岛上的六千土人。他说来,他们就来,他说去,他们就去。他们从来没有违反过他的意志或者决定。他十分恶毒,只有上了年纪的苏格兰人才会同他这样乖戾。他常常干涉他们的私事。当时,国王的女儿,努姑,想与住在珊瑚岛那一头的豪劳成婚,她父亲说行,但麦克阿里斯特尔说,不成,这场婚姻就一直未能成功。有一次,国王想从祭司手里买下礁湖里的一座小岛,麦克阿里斯特尔又说不行。这个国王欠着公司里的十八万枚椰子,在这笔账还未还清之前,他不能在其他任何事情上动用一枚椰子。

可是,国王和他的人民并不爱麦克阿里斯特尔。老实说,他们把他恨透。据我所知,岛上所有居民,就曾以祭司为首,徒劳无益地祈祷了三个月,想咒死他。他们派去捉拿他的那些催命鬼,也够恐怖了,但麦克阿里斯特尔不相信催命鬼,他们对他也就无可奈何了。对于苏格兰的酒鬼说来,一切符咒都没有作用。他们收集起他吃剩的东西,他的一个空威士忌酒瓶,他喝过汁的一个椰子,甚至还弄到他吐出来的痰,对他用尽了一切法术。但麦克阿里斯特尔仍旧活着,他的健康状况很好,他从不发烧,不咳嗽,也没有得过伤风,痢疾放过了他,在这种气候里,土人和白人都容易患上的恶性肿瘤和发出恶臭的皮肤病,从未沾染过他,他一定是被酒精浸透了,搞得细菌上不了身。我常常幻想,可能那些细菌一飞到他的威士忌酒气息范围内,就立刻变成了极微小的灰烬,纷纷落在地上。谁也不爱他,连细菌也不爱他;而他只爱威士忌酒,但他仍旧活着。

可把我弄糊涂啦,我真搞不懂,为什么六千个土人,竟然会受得了这样一个干虾似的暴君。他居然没有在许久以前暴死,这可真是奇迹。这里的人不像懦弱的美拉尼西亚人,他们是高傲英勇的人民。在那个大坟地里,坟墓首尾都留着过去血淋淋的历史遗迹——其中有剥鲸的利铲,长了锈的旧刺刀和水手的弯刀、铜栓、舵铁、渔叉、火炮、一定是从捕鲸船的炼油炉里弄来的火砖以及能够证实早期西班牙航海传说的十六世纪古铜器皿。来到乌朗岛的船,一条接一条地都遇了难。不到三十年之前,捕鲸船布楞勒德尔号开到礁湖里去修理,结果,船上的人全被杀死了。经营檀香的船,加斯凯特号上的船员,也同样送了命。还有那艘开到这座珊瑚岛旁边避风的法国三桅大船,图龙号,也在激烈战斗之后,被岛上的人爬上了甲板,船长和几个水手乘着小船逃跑,仍然在里包峡沉没了。此外还有那些西班牙铜器,它们表明了一个早期探险家遇难的经过。凡此种种,以及所提到的船名,都是历史事实,能在《南太平洋航海指南》里查到。不过,还有其他的历史,未能记载下来,后来我才知道,因此,当时我很纳闷,为什么六千个原始土人,会允许一个老朽的苏格兰专制魔王活着。

有一次,在一个炎热的午后,麦克阿里斯特尔和我坐在阳台上,眺望着礁湖上珠玉般的风采。在我们后面,点缀着长着棕榈树的几百码宽的沙滩外,波涛在暗礁上怒吼着。天气热得很厉害。我们这里是南纬四度,南来的太阳已经在前几天穿过赤道,现在正好照在当头。没有一丝风——连泛起微波的小风也没有。东南贸易风的季节结束得很早,西北季节风还未开始。

“他们那种舞蹈,一钱不值,”麦克阿里斯特尔说。

当时,我偶尔提起波利尼西亚人跳舞比巴玻人高明,麦克阿里斯特尔就反对——这完全是因为他性情凶恶,没有什么其他理由。不过,天气太热了,不便争论,我什么都没说。而且,我还没有见过乌朗人跳舞。

“我可以证明给你看,”他高声说,一边招呼那个新汉诺佛黑人过来,这是他雇用的仆人,既当厨子,又做日常家务。“喂,你,小子,你去告诉他们,叫国王来见我。”

这个黑人去了,随即带着惴惴不安的首相回来,首相很抱歉地嘀嘀咕咕解释了好一会。总之,国王睡了,不便打扰。

“国王睡熟了。”这是他最后的一句话。

麦克阿里斯特尔马上大发脾气,吓得首相狼狈不堪地匆匆逃走,把国王带了来。他们这两个人,真是相貌堂堂,尤其是那位国王,他至少有六尺三寸高。他脸上带着北美洲印第安人常有的雄鹰气概。他是一位天生的统治者。他一边听着,一边眼睛里闪闪发光,可是依然很顺从地接受麦克阿里斯特尔的命令,从村子里招来了男男女女,总共两百个最善于跳舞的人,他们果然跳起舞来,在晒人的骄阳下;拼命地跳了两个小时。为此,他们更加讨厌他了,可是他一点也不在乎,最后,他把他们嘲弄了一番,臭骂一顿,喊他们滚蛋。

这些仪表堂堂的土人卑躬屈节的情景,真令我吃惊,怎么会这样呢?他的统治秘诀是什么呢?日子一天天过去,我越来越迷惑,尽管我看见了很多例子,都显示了他的无可争辩的统治权,可是我对其中的原因,仍旧摸不到一点头绪。

有一天,我偶尔谈起我看中了一对美丽的橙黄色子安贝,由于没有交易成功,很失望。这对子安贝在悉尼最少值五镑;我给货主出了两百根烟的代价,但他一定要三百根。当时,我只随意提起了这件事,麦克阿里斯特尔马上就把那个人叫来,抢了他的子安贝,交给了我。他只让我付给他五十根烟。那个人接过烟草,好像喜出望外,想不到脱身那么容易。至于我,我决定以后要好好地管住我的舌头。但是,我仍旧不知道麦克阿里斯特尔的权力秘密。我甚至还当面问过他,但他只扬起一只眼睛,显出一副狡黠的样子,又喝了一杯酒。

一天晚上,我和奥蒂到礁湖里去钓鱼,他就是那个被抢走了贝壳的人。我已经私底下补给了他一百五十根烟。因此,他十分尊重我,几乎能说是崇敬,但这很奇怪,因为他是一个上了年纪的人,岁数至少比我大一倍。

“你们本地人为什么都像小孩子——样?”我开始盘问他。“这个生意人只有一个人。你们的人很多,你们这些人就跟他的狗一样——怕他怕得要死,他不会吃了你们的。他连牙齿都没有了。你们为什么那么怕他?”

“如果我们大伙杀了他呢?’他问道。

“他就死了,”我回答道。“以前,你们也杀了很多白人。为什么你们只怕这个白人?”

“不错,我们杀了很多,”他回答。“真的!真是不计其数!那是很久之前的事了。有一次,那时候我还很年轻,一只大船停在岛外面。没有风,我们很多人都坐上了独木舟,有很多独木舟,我们都去攻击那只大船。真的——我们大战了一场。有两三个白人拼命死命地放枪。我们一点也不怕,我们划过去,爬上船,我们的人很多,大约有五百。那只船上有一个白种女人。我从来没见过白种女人。后来,许多白人都完蛋了。船长还未死。另外有五、六个白人也没死。船长大声叫喊着。有个白人还在打仗。有个白人放下了小船。后来,他们全从船边跳到小船里去了。船长亲自把那个白种女人也放下去。后来,他们就用力划船。那时候,我父亲身强体壮。他丢过去一根矛。那根矛就穿过了白种女人的腰里,但那根矛没有停住。它从那个女人的腰里穿了出来。那个白种女人就死了。我一点也不怕。我们那么多人,谁也不害怕。”-

老奥蒂说得涌起了自豪感,突然解开围裙,露出一个清晰的子弹伤疤给我看。我还没有来得及开口,他的钓丝突然被拉下去了。他扯一扯钓竿,想要把钓丝拉回来,但是发现那条鱼已经绕着一支珊瑚游过去了。他用责备的目光看了我一眼,好像怪我不该引得他没能注意钓鱼,就从船边跳下水去,等到他到了水里,他就翻了个身,俯首顺着钓丝游到水底,这个湖有十尺深。我靠在船边,看着他的脚活动的姿势,就看见他的一双脚把黯淡的磷光搅成了闪闪的鬼火,本来就慢慢模糊起来了。十码就是六十尺,但在他这个老头子眼里,跟鱼钩和钓丝的价值比较起来,似乎也算不了什么似的。过了大概五分钟之后,其实,最多不过一分钟,他已经如一股雪白的水柱似的涌了上来。他破开水面,把一条十磅重的鳕鱼扔到独木舟里,钓丝和鱼钩一点也没损坏,后者仍旧紧紧地钩着鱼嘴。

“也许是这样,”我毫无悔意地继续讲下去。“也许很久以前,你们并不怕他。现在,你们可十分怕这个生意人。”

“是的,十分怕他,”他承认道,带着一种不愿意再谈这个问题的表情。在之后的半小时里,我们静静地把钓丝拉上来,又抛下去。接着,小鲨鱼开始来咬鱼饵了,等到我们各自失去了一只鱼钩之后,我们就把钓丝全拉上来,等鲨鱼游过去。

“我老实跟你说吧,”奥蒂突然说,“你会明白我们现在为什么怕他的。”

我点燃我的烟斗,等着。老奥蒂讲这个故事的时候,说的是那种令人头疼的“海参”方言,现在,我把它翻译成正规的英文。除此以外,不管从精神实质,或者叙述的次序来讲,都和奥蒂口里讲的一样。

“从那次以后,我们就很自豪。我们和生活在海上的陌生白人打了很多次仗,结果总是我们胜利。我们也损失了一部分人,但跟我们在船上找到的千万种财宝比较起来,这又算得了什么呢?后来,有一天,大概在二十年之前,或许是二十五年之前,一只纵帆式帆船通过水峡,一直开进了礁湖里面。这是一只三桅大帆船。上面有五个白人和大概四十个水手,这些水手都是从新几内亚和新不列颠来的黑人,他们是来捕海参的。它停在礁湖那边,在葆洛抛下锚,派它的小船到到处去。为了把海参晒干,他们还在沙滩上扎起了好几座帐篷。这样,他们的人就分散了,力量也弱了,由于那些在这里捕海参的人跟大船上的那些人之间,相隔五十里路,还有一些隔得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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