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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 外(第1页)

意外

摆在面前的东西,是很容易看到的,意料之中的事情,干起来也很方便。每个人都欢喜过安定的生活,所谓一动不如一静。人类越文明,生活也就越安定,因此,在文明社会里,事情都显得清清楚楚,很少遇到意外。不过,一旦发生了意外,情形就会很严重,那些不能适应的人就要完蛋了。他们看不出隐藏的事物,不能对付意外,也不能改变原来的习惯,来适应新的、陌生的生活方式。总之,一直等到他们习惯的生活过不下去的时候,那就只有死路一条了。

不过,也有一些适应生存的人,要是他们因为迷失方向,或者被迫离开了向来熟悉的平静环境,走向一条陌生的道路,他们就能使自己重新适应新的生活。伊迪茨·惠特尔塞就是这样。她生长在英国的一个农村里,那里的生活,向来都是循规蹈矩的,打破常规的事不但使人感到意外,甚至会被人看成是不道德的。她工作很早,按那儿的传统,她在少女时期,就是一位贵妇人的侍女。

文明的作用正在于强迫环境服从人类的规律,一直到它变得跟机器一样听话。麻烦的事儿不会有;不可避免的事情可以预先想到;人甚至能雨淋不湿,霜冻不冷,就是死,也不是那么可怕和偶然,随时潜伏在你的周围;它已经变成一出事先编排好了的戏,它会很顺利地演出进入家族的坟墓的一场,不但不会让墓门上的铰链生锈,连空气里的灰尘也要不停地打扫干净。

伊迪茨·惠特尔塞的环境就是这个样子。一次也没有出过事。二十五岁那年,她陪她的女主人到美国进行了一次旅行,可是这也算不了什么事。路仍然是那样顺顺当当,按部就班的路。只不过换了个方向。这条横跨大西洋的路。十分平稳,因此,船也不称其为海船,只好算是一座宽广的、有许多走廊的旅店,在海里快速而平稳地移动,凭着它那笨拙的身体,把波涛压得服服帖帖,让海洋变成了一个安静单调的磨坊水池。到了大西洋彼岸之后,这条路就在陆地上继续往前——这是一条安排得很好,很体面的道路,在每一个落脚的地方都有很多旅馆,而且在那些落脚的地方之间,还有很多装上了轮子的旅店。

住在芝加哥的时候,她的女主人看到了社交生活的一面,伊迪茨·惠特尔塞却看到了另一面;直到她跟她的女主人辞掉差事,变成伊迪茨·纳尔逊之后,她才展示了一下她的才能,也许只稍微显露了一下,表示她不但能应付意外,而且能控制意外。汉斯·纳尔逊是个移民,原籍瑞典,职业是木匠,他身上充满了条顿人的孜孜不悔的精神,正是因为这种精神,这个民族才不停地向西方进行伟大的开发事业。他是一个身强体壮,头脑迟钝的人,他虽然缺乏幻想,却有无穷无尽的进取心,他的忠诚和他的爱情,和他的体魄一样坚强。

“等我辛辛苦苦地做一个时期,攒了一点钱,我就要到科罗拉多走一趟,”结婚的第二天,他对伊迪茨说。一年之后,他们果然到了科罗拉多。汉斯·纳尔逊在那儿第一次采矿,就得了采矿·热的毛病。他到处勘探金矿银矿,走遍了南北达科他,爱达荷,和俄勒冈州的东部,然后又走进了英属哥伦比亚的丛山里。无论是宿营还是走路,伊迪茨·纳尔逊总是和他同甘共苦,一同操劳。她在做家庭妇女时走惯了的小步,已经成为了登山越岭的大步。她学会了用冷静的眼光和清醒的头脑来应对危险,再也不至于像过去那样吓得不知所措了;那种出于无知的恐惧,是出生在都市里的人的通病,它会让他们变得和笨马一样愚蠢,一受惊就僵在那里听天由命,而不去搏斗,否则,就吓得盲目奔逃,彼此拥挤,把路都堵住了。

伊迪茨·纳尔逊一路上总是遇到意外的事情,眼光也被锻炼出来了,她不但能看到水光山色里明显的一面,也看到了其中隐秘的一面。她这个一辈子从未下过厨房的人,居然学会了不用忽布花,酵母或者发面粉就可以做面包的本领;用普通的锅子,在火堆上烤面包。等到连最后一块腌猪肉也吃完了的时候,她可以当机立断,用鹿皮鞋或者行李里削得比较软的皮子,做成代食品,让他至少能够保全性命,勉强前进。她学会了套马,套得和男人一样好——这是无论哪个都市里的人做起来都要灰心的,她明白哪一种行李该用哪一种方法捆扎。她还可以在倾盆大雨里用湿木头生火而不发脾气。总之,不论在怎样的环境里,她都能够应付意外。但是,最大的意外还没有来,她还没有经历过这样的考验。

当时,找金矿的浪潮正向北涌到阿拉斯加,因此,汉斯·纳尔逊和他的妻子也不可避免地给卷进了这股潮流,涌向克朗代克。一八九七年的秋天,他们到了狄亚,由于没有钱,不能带着行李穿过契尔库特山隘,再从水路到道森。于是,这一年冬天,汉斯·纳尔逊就干起他的老本行,帮着大家建设这个应运而生,供应行李用品的史盖奎镇。

他像是停留在黄金国的边缘上似的,这个冬天,他总是觉得全阿拉斯加都在召唤他。其中,以拉图亚湾的呼声最高,于是,等到一八九八年夏天,他同他的妻子就乘着七十尺长的西瓦希木船,顺着弯弯曲曲的海岸线摸索前进。和他们同路的,还有很多印第安人和三个白人。那些印第安人把他们和他们的给养运到离拉图亚湾一百尺左右的一个荒凉的小地方,登陆之后,就回到史盖奎镇去了;可是那三个白人留了下来,因为他们跟纳尔逊夫妇是合伙的。费用是大家公摊。以后赚的钱也是大家平分。在这段时间里,伊迪茨·纳尔逊负责给大家烧饭,将来也可以和大家一样分到一份好处。

首先,他们砍下了很多枞树,建了一幢三间房的木屋。伊迪茨·纳尔逊的责任是操持家务;男人们的责任是去找金矿,而且,要找到金矿,他们都做到了。这并非什么惊人的发现,它不过是一个贮藏量很低的冲积矿床而已,一个人一天要极辛苦地干上很多小时才能得到十五到二十块钱的金砂。这一年,阿拉斯加的短暂的夏天比往年长多了,为了利用这个机会,他们一直在推迟回到史盖奎镇的时间。等到他们要走的时候,已经很晚了,他们本来是跟当地的几十个印第安人约好了的,趁他们在秋天到沿海一带做生意的时候,和他们一块走。那些西瓦希人等着他们,直到不能再等了才动身走掉。现在,这伙人除了等偶然的机会搭船之外;已经没有别的路可以走了。在这段时间里,他们就把金矿挖空,又砍了很多木柴贮存起来过冬。

晚秋的温暖天气,跟梦境一般,持续不断,突然间,在尖锐的呼号声中,冬天来了。一夜之间,天气就变了,这几个淘金者醒来以后,已经是狂风怒号,大雪温天,千里冰封了。风暴一阵接着一阵,在间断的时候,到处都是静悄悄的,只有荒凉的海岸上澎湃的浪潮打破这片沉静,浓霜似的盐就像在海滩上镶了一条白边。

木房子里面的一切都非常好。他们的金砂已经称过了,大概值八千块钱,谁也不能说不如意。几个男人都做了雪鞋,打一次猎就能够带回许多新鲜的肉,贮藏起来;在长夜里,他们无休无止地玩起纸牌来,有时玩惠斯特,有时玩五点。现在,既然采矿已经完了,伊迪茨·纳尔逊就把点火洗盘子的活交给男人们做去,自己来给他们补袜子,补衣服了。

这个小木屋里,从来没有发生过抱怨,口角,或者无益的吵闹,因为大家的运气还算不错,他们经常彼此庆贺。·汉斯·纳尔逊头脑迟钝,性情温和,伊迪茨待人接物的本领,是他早就十分钦佩的。哈尔基,这个又高又瘦的得克萨斯州人,虽然沉默寡言,性情孤僻,可是异常和气,只要没有人来反对他那种金子能生长的论调,他还是跟大家相处得很好的。这一伙里面的第四位,麦克尔;邓宁,他给这所木屋子里的欢乐添加了很多爱尔兰的情趣。他是个身材高大,十分有气力的人,容易为了小事突然发怒,可是遇到事态重大,局面紧张的时候,他的脾气却又很好。其中的第五位,也就是最后一位,叫做达基,他是一个心甘情愿为大家充当小丑的人,为了使大家高兴,他甚至可以拿自己来开玩笑。他一生为人,像就是为了引人发笑。在这伙人的平静生活当中,从来没有发生过严重的争吵。他们只做了短短的一个夏天,每人就拿到一千六百元,这所木屋子里自然要充满富裕满足的欢乐气氛里了。

接着就发生了意想不到的事情。他们刚坐下来准备吃早餐。这时候,已经八点钟了(淘金停止以后,早餐自然而然地推迟了),可是还得点燃那支插在瓶口里的蜡烛来吃东西。伊迪茨同汉斯面对面坐在桌子两头。哈尔基同达基背对着门,坐在桌子的一边。他们对面空了一个位子。邓宁还没来。

·汉斯·纳尔逊看了看那个空椅子,缓缓地摇摇头,准备卖弄一下他那笨拙的幽默,就说,“平常吃东西,他总是第一个到。这真是太奇怪了。也许他生病了吧。”

“麦克尔去哪儿啦?”伊迪茨问道。

“他比我们起来得早一些,到外面去了,”哈尔基回答道。

达基脸上露出俏皮的笑容。他假装明白邓宁为什么没来,故意摆出一副神秘的样子,好引得他们都来跟他打听。伊迪茨到男人们的卧室里看了一下,回到桌子边来·。汉斯看看她,她摆了摆头。

“他以前吃饭,从不迟到的,”她说。

“我可不懂,”汉斯说。“他的胃口像河马一样大。”

“太糟糕啦!”达基悲伤地摇着头说道。

一个伙伴没来,他们却借此开起了玩笑。

“这可真是太不幸了!”达基自动地起了个头。

“什么?”他们异口同声地问道。

“可怜的麦克尔呀,”他悲惨地回答道。

“麦克尔究竟出了什么事?”哈尔基问道。

“他再也不会饿啦,”达基悲切切地说,“他没有胃口啦。他不爱这种伙食了。”

“不欢喜?他吃起来,连耳朵都会浸进盆子里,”哈尔基说。

“他那样做,只是为了对纳尔逊太太表示礼貌,”达基马上反驳道。“我明白,我明白,太糟啦。为什么他不在这儿呢?因为他出去了。出去做什么呢?因为他要开开胃口。怎样才能开胃呢?他光着脚在雪里走路。哎呀!难道我还不知道吗?有钱的人遇到胃口不开的时候,就是用这个方法来开胃的。麦克尔有一千六百块钱。他算是个有钱的人了。他就没胃口了。所以呀,这就是因为他正在想办法开胃。你们只要把门打开,就会看见他光着脚在雪里走来走去。不过,你们可看不见他的胃口。这正是他的麻烦。等他找到了胃口,他就会抓住它回来吃早点啦。”

达基的胡言乱语逗得他们哈哈大笑起来。笑声没停,门就开了,邓宁也进来了。大家都回过头来看他。他手里提着一支猎枪。就在他们看他的时候,他已经把枪举到肩头,开了两响。头一颗子弹刚打出去,达基就倒在桌子上,撞倒了他的咖啡,他那乱糟糟的黄头发就浸在他那盆玉米粥里去了。他的前额压在盆子边上,使盆子翘起来,跟桌面形成一个四十五度的角。哈尔基跳了起来,身子还在半空,第二枪又响了,他于是脸朝下,栽倒在地板上了。他那句“我的天呐!在嗓子里只咕噜了一声就听不见了。

这可真是意想不到的事。汉斯同伊迪茨都惊待了。他们全身紧张地坐在桌子边上,眼睛跟中了魔似的,盯着那个杀人的凶手。他们从火药的烟雾里,隐隐约约地看到了他。这时候,一片寂静,只听见达基的那杯倒翻的咖啡滴在地板上的声响。邓宁拆开猎枪的后膛,抽出了子弹壳。他一手拿着枪,用另一只手伸到口袋里去掏子弹。

他正要把子弹装上膛的时候,伊迪茨·纳尔逊清醒过来了。他分明是要打死汉斯和她。这件意外的事来得太突然,太叫人不解了,因此,她神志迷惑,精神麻木了大概三秒钟。接着,她就挺身而出,跟他进行搏斗。她真的和他斗争起来了,她像猫一样跳到凶手面前,用两只手揪住他的衣领。她这一撞,使他踉踉跄跄,倒退了好几步。他准备把她甩开,可是又不肯放弃手里那支枪。这可不容易,因为她的结实的身体已经变得跟猫的身子一样了。她掐住他的脖子,用全身的力气向旁边一拉,几乎把他摔倒在地板上。他马上站直了,飞快地转起来。她因为抓得太紧,身体随着他转,脚一下离开了地板,她于是用手抓紧他的脖子,悬空转了起来。转了一会,她的身体撞上了一把椅子,这一男一女就在拼命挣扎之中,摔倒在地板上,占了大半个房间。

汉斯·纳尔逊碰到这种意外,要比他的妻子迟半秒钟才开始行动。他的神经和头脑的反应都比他的妻子来得慢。他的感觉有些迟钝,要多耽搁半秒钟才能了解情况,拿定主意,开始行动。伊迪茨已经扑到邓宁面前,掐住他的脖子了,汉斯才跳起来。可是他不像她那样冷静。他气疯了,像是古时喝醉下酒混战的武士那样怒气冲天。他从椅子上一跳起来,嘴里就发出一种一半像狮吼,一半像牛鸣的声音。伊迪茨同邓宁的身子已经旋转起来了,他还在那儿咆哮嘶吼,接着,他就在房间里四处追赶这股旋风,一直到他们摔在地板上了,他才追到。

汉斯一扑到那个躺平了的男人身上,便发狂似的用拳头打他。这些拳头跟打铁的锤子一样,后来,伊迪茨觉得邓宁身上没力气了,就松开手,一翻身滚到旁边。她躺在地板上,一面喘气,一面看着。狠命的拳头仍然像骤雨一样不停地落下去。邓宁似乎并不在乎。他甚至连动也不动。这时候,她才想到他已经昏迷过去了。她连忙大叫汉斯停手。接着她又叫了一遍。可是任凭她怎么喊,他也不理。她抱住他的胳膊,他还是不理会,只不过使他挥起拳头来不大方便罢了。

于是,她只好把自己的身体挡在她丈夫和那个不能抵抗的凶手之间。她这个举动,既不是出于理智,也不是出于怜悯,更不是为了服从宗教的戒律。这可以说成是一种守法的精神,这是她从小养成的道德观念逼迫她这样做的。汉斯直到发现自己是在打自己的妻子时才停手。他乖乖地任由伊迪茨将他推开了,就像一条凶猛而听话的狗,被主人赶开了似的。这种比喻还可以再进一步。汉斯的嗓子里,跟野兽一样,仍然有一种余怒未息地狺狺之声,有好多次,他都好像要跳回去,扑到他的俘虏身上,幸亏他的妻子马上用身体挡住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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