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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呼唤之声(第2页)

他们望着巴克走出营地,昂首挺胸。但是他们看不见他一进森林,就变成一头凶猛的野兽,他不再昂首阔步,而是猫一样静静潜行,他的隐时现,犹如一个飘动的影子,他了解各种动物的隐身术;他会如蛇一样匍匐前进,也会如蛇一样跳起来攻击。他能在窝里逮住一只松鸡,也能咬死熟睡的野兔。他能在半空中逮住一只迟了半步还未跳上树枝的松鼠。那水中的鱼,是为了填饱肚子才去猎捕。他爱吃自己亲手捕来的野兽。他的行为里,隐含着一种幽默,他会偷偷走近小松鼠,伸手去抓,吓得他们到处逃窜,匆匆爬上枝头。

秋天来了,这里有了大群的麋鹿,这些麋鹿在缓缓地迁徙到气候温暖的低洼山谷,准备在那儿过冬,巴克已经抓住过一只离群的半大麋鹿,但他想要捕杀更大更凶猛的猎物。有一回,他在小河源头的分水岭上,碰到一群麋鹿,一共二十来只,正从茂密的森林和溪流那头走来。头领是一头巨大的雄鹿,他有六尺多高,十分凶猛,正是巴克渴望很久的对手。这雄鹿前后晃动着巨掌般的鹿角,角上长出十四个枝杈,角的两端相距七英尺宽,看见巴克,他疯狂得怒吼,一双小眼睛,恶狠狠地盯着巴克。

这头雄鹿,腹部上边的肋骨间,露出一根镶着羽毛的箭尾,正是它暴怒的原因。按照原始野蛮狩猎时代遗传下来的本能,巴克设法让这头雄鹿和他的队伍分开,但这谈何容易。他在雄鹿的那对长角和大得吓人、一下就能踩死他的蹄子正好够不到的地方,又跳又叫。他知道,雄鹿的长角和蹄子,只要稍稍碰他一下,就会将它置于死地。他必须让雄鹿在他锐利牙齿的威胁前无法转身,并弄得他变得狂怒起来。雄鹿开始攻击巴克,巴克狡猾地装成逃脱不了的样子,向后退去,引诱雄鹿一步一步离开鹿群。就在这时,从鹿群中跑出两三头年轻的小鹿,他们从背后攻击巴克,那只受伤的雄鹿就趁机跑回鹿群。

野生动物有一种忍耐、执著的精神,这精神如生命一样顽强,不知疲倦,不屈不挠;靠着这耐心,盘踞在网里的蜘蛛、蜷缩在一团的毒蛇、潜伏着的豹,它们能长久静静守候着,纹丝不动。而在捕获有生命的猎物时,这种耐心可以达到极点。而巴克就具有这种耐性,他正千方百计攻击鹿群的侧面,挡住他们的去路,激怒年轻的雄鹿,弄得携带幼子的母鹿不得安宁,令受伤的雄鹿无可奈何,大发雷霆。在这时,巴克更是充分发挥他的耐心。就这样持续了半天,巴克开始发起攻击,他似乎有分身术一样,从各个方向袭击鹿群,让他们处在旋风般的包围之中。他要通过这种方法,把雄鹿与鹿群慢慢分开,他要消磨他们的耐性。这些被捕食的动物的耐心,总比不上那些进攻者。

日落西山,天空慢慢暗了下来。秋天的夜晚只有六个小时。那些年轻的雄鹿回来营救被困首领的脚步越来越迟缓,越来越不情愿。渐渐迫近的冬季在逼迫他们向低暖的平原迁徙,但他们却无论如何也不能摆脱这个阻挠他们前进的不知疲倦的敌人。这个敌人索取的,不是整个鹿群的生命,也非那些年轻的雄鹿,而是队伍中的一员——首领,这与他们的生命相比,好像更为遥远,于是,他们最后还是把他交了出去,当作整个鹿群的买路钱。

夜幕降临,老雄鹿低垂着头,望着他的同伴们——他熟悉的母鹿,他养育的幼鹿,他统治的年轻的雄鹿——跌跌撞撞地踏着薄暮,渐行渐远。他不能和他们同行,因为他的面前,有一个长着白牙的恶魔,阻挡了他的去路,不让他走。他那八百多磅重的身体,经历了漫长而激烈的充满血泪与争斗的一生,最后却要死在一个还够不着他膝盖的动物的利齿之下。

从此开始,巴克不管白天黑夜,死死围着他的猎物,不许他有片刻的休息,不许他吃一口食物,就算是一片树叶、一枝嫩芽,不给他一丝的机会到经过的溪流里润润那火烧火燎的口舌。好几次,雄鹿拼命逃向远方,巴克也不阻挡,不紧不慢地跟在他身后,深为对手的这种作法得意。雄鹿停下的时候,巴克就趴下休息,雄鹿想要吃喝的时候,他就发起猛攻。

雄鹿那树枝般的长角下的头越垂越低,蹒跚的脚步越走越艰难。他鼻子伸向地面,两耳丧气地耷拉着,久久地站在一地,纹丝不动。这时,巴克就去休息,或是喝水。而且吃饭休息的时间越来越充裕。此时,巴克吐着红舌,喘着粗气,两眼死盯着雄鹿,他觉得事情已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他觉得脚下这块土地,有了一种新的**。当这头麋鹿走上这块土地的时候,另外的生命也随之而入。森林、河流和空气,随着颤动。这种信息,不是用眼看到的,不是用耳朵听到的,不是用感官得到的,而是来自另一种比视觉和嗅觉更加敏锐的感觉。并没听见什么,也没看见什么,但他知道,这块土地上已经产生了变化,知道已经有一种陌生的东西在这里游**,他打算决定干完手头上这件事后,再去探个究竟。

终于,他在第四天就要过去的时候,把这头硕大的雄鹿拖倒在地。他咬死雄鹿,饱餐一顿,倒头大睡,醒来后又好好享受,如此这般,过了一天一夜。经过休息,他又恢复了体力,精神满满地返回营地,走向桑顿。他大步流星,不停地跑着,在蜿蜒崎岖的小路中,从未迷失过方向,其准确的程度,足以令人类和他们的指南针逊色。

巴克越往前走,越是强烈感觉到这地方发生了一种新的变化。这里有了外来的生命、完全不同于整个夏天存在于这里的生命,一种陌生的生命生息在这里了。这已不需要那种敏锐的和神秘的感觉来感知了,他完全能够听到,能够看到,能够感受到。枝头小鸟在诉说着,林间松鼠在谈论着,就连微风,都在窃窃私语。他好多次停下来,深深呼吸新鲜的空气,空气中的气息逼迫着他,要他赶快回去。他老是觉得有种不祥、有种灾难,或者已经发生,或者正在发生。当他越过最后一个分水岭,走下山谷,返回营地时,小心翼翼起来。

距营地三英里远的地方,有一条新开辟的小路。巴克脖颈上的毛发立即竖起,这条路一直通向营地和桑顿。巴克匆匆跑上前,动作轻盈而隐秘,他的所有的神经都绷得很紧,警惕地注视着四周的种种迹象。所有的事物都在跟他讲述一个故事,一个没有结局的故事。他的鼻子告诉他,陌生的生命就是沿着脚下这条小路进入的,他看到森林意味深长地沉寂了。鸟儿不见了,松鼠也藏起来了,他只看到一个银灰色的东西,紧贴着一根灰色的枯枝,睡在那儿死去了,就像是树木的一部分,像是树枝上长出的一个树瘤。

正在巴克像一道影子一样飘然而过的时候,他的鼻子猛然扭向一侧,好像受到了巨大的拉力。他顺着这股味道,走向丛林,发现尼格躺在那里。他侧身倒地,明显是挣扎过来才死的,一支箭穿过他的腹部,身体两侧露出箭头和箭尾。

向前一百米的地方,巴克又看到一条桑顿从道森买的驾辕的狗,正睡在路中间,奄奄一息,就要断气了。巴克没有停下,他模模糊糊听到一些声音,时高时低。他匍匐着爬到营地边,又看到汉斯脸朝下趴着,全身扎满了带羽毛的箭。接着,巴克朝桦树小屋前面望去,他马上怒不可遏,他身不由己地大吼一声,自己却未意识到,这是他一生中,最后一次准许感情战胜理智和狡诈,这是犹如他对桑顿的热爱,令他失去了理智。

伊海特土人正围着桦树小屋的残骸跳舞,忽然听到一声极其恐怖的怒吼,一匹从来没见过的动物向他们凶猛扑来,这就是巴克。他就像一阵狂风暴雨,带着毁灭性的疯狂,冲了过来。他头一个冲向最前面的人(这是伊海特人的首领),将他的喉咙一口咬开,血马上像喷泉一样飞射出来,巴克也不管,转身扑向第二个人,咬破他的喉管。他来势凶猛,无人能抵。在人群中跳来跳去,撕扯着,咬着,速度之快,土人的箭没法射中他。他们挤在一块,叫着,喊着,弓箭乱窜,射中的不是巴克,却是他们自己。有一个年轻的猎手看到巴克扑向空中,匆匆朝他掷出一枝投枪,却扎中了另一位猎手的胸口,由于用力过猛,枪尖穿透身体,从后背露了出来。伊海特人大惊失色,不知所措,他们撒腿逃出森林,边跑边叫着魔鬼来了。

巴克真的是魔鬼的化身,他愤怒地跟在他们身后,穷追不舍。土人在树丛中抱头鼠窜,巴克把他们一一就如雄鹿一样,推倒在地。这一天成了伊海特人的末日,他们四处逃去,直到一星期后,那些剩下的幸存土人才聚集在一个低洼的山谷中,盘算着他们的损失。至于巴克,厌倦了追击,返身回到营地,营地凄惨阴森。他找到皮特,皮特死在毯子里,他似乎刚从梦中惊醒就被杀死了。桑顿拼命和敌人抗争,地上的痕迹清晰可见。巴克嗅着这些痕迹,一直找到一个深水沟。旁边趴着司科特,她的头和前爪伸进水里,为他的主人而死。水沟因为充斥了淘金时排出的污物,变得污浊不堪,无法看清水中的东西。就在这水下沉着约翰·桑顿。因为巴克循着他的足迹,一直到水边,除此之外再没有找到别的痕迹。

巴克从早到晚站在水边,或在营地周围走来走去。死亡,意味着生命的终结,意味着从生命中走出而永不回头。巴克明白这些,他也知道桑顿已经死了,不会再活过来。但不知为何,巴克异常空虚,他空落落地,像是饿了,只是它不停地一阵阵发痛,但食物却填不满它。当他停驻在伊海特土人的尸体前沉思时,这种空虚的痛苦被暂时忘掉了,而感到一种由衷的骄傲——生平从没经历过的骄傲。他杀了人,杀了这一切猎物中最高级的猎物,并且是在牙齿与棍子的法则下杀死的,他嗅着这些尸体,充满好奇,他们就这么容易地被杀死了。杀死他们,比杀死一条爱斯基摩狗还要容易。如果没有弓箭,没有长矛,没有棍棒,他们就全都不是对手。从今以后,他再也不害怕他们了,除非他们手中有箭有枪有棒。

夜幕降临,一轮满月从树顶慢慢升起,照在大地上,好像是昏暗的白天。随着黑夜的降临,守候在水边沉思和悲痛的巴克,又感觉到森林中一种新的不同于伊海特土人的生命的**,他起身聆听,从远处传来一丝又细又尖的嗥叫,随着是一阵一样尖锐的叫声,叫声越来越近,越来越大。巴克明白这是萦绕在他心头的另一个世界中曾经听到过的声音。他走到空地的中间聆听,又是那种呼唤,那种很多音调的呼唤,这呼唤比从前更诱人了,更紧迫了。巴克决定服从。桑顿已经死了,最后的纽带已经断了,人和人类的要求,已不能再束缚他了。

一群狼像伊海特土人捕杀它们那样,一路上以捕到的麋鹿为食,从森林与河流处,侵入巴克的领土。他们拥进空地,就像倾泻而来的月光。在空地中央,巴克突然独立,如巨石般纹丝不动,等候他们的到来。他站在那里,那么巨大,那么寂寥。狼群惊呆了。他们停在那里,一霎那间整个空地都静悄悄的,没有一点动静。许久,一匹最勇敢的恶狼朝巴克扑去,巴克闪电般猛烈回击,一下咬断了恶狼的脖子,然后又站直身子,纹丝不动,和刚才一样。受伤的狼在他后面痛苦呻吟着,翻滚着。接着又有三只狼先后冲上来,但马上又一个接一个,退了下来,身上、肩上和咽喉上,血不停在流。

整个狼群围了上来。他们想要扑倒对手,挤挤攘攘乱成一团。巴克那惊人的神速和机敏,对他十分有利。他用后腿支撑着身体,转来转去又扑又咬,仿佛同时四面出击。他左右转动,兼顾两旁,但是为了避免背后袭击,他不得不边战边退,离开水沟,退回河床,一直到一个高高的砂岸前面的直角处,这是桑顿为了淘金而挖下的。这个拐角三面临墙,巴克只用对付正面的攻击。

他防御自如,从容不迫。半小时之后,狼群被击退了。他们伸出长长的舌头,露出刺眼的白牙。有的趴在地上,抬起头,竖起耳;有的站在远处,死死盯着他;还有的到水沟边去喝水。其中有一只又长又瘦的灰狼,小心谨慎地走上前来,向他示好。巴克认出他就是原来曾经肩并肩一起奔跑了一天一夜的伙伴。他温柔地叫着,巴克报以一样的叫声,他俩互相触触鼻子,嗅嗅对方。

接着,一只消瘦的老狼,满身伤痕,走上前来。巴克咧咧嘴,正要咆哮,但仍然同他嗅嗅鼻子,接着老狼坐下,仰面朝天,面向月亮发出一声悠长的嗥叫。剩下的狼也坐下长嗥。此时,呼唤准确无误地传进巴克的耳朵。他也蹲下来嗥叫。然后他走出角落,狼群簇拥在他身后,半友好半野蛮地向他嗅着。那只打头的狼发出召集狼群的嗥叫声,向森林跑去,狼群齐声嗥叫,附和着。巴克与他们肩并肩往前跑去,一边奔跑也一边大声地嗥叫着。

巴克的故事,就到此结束了。但过了几年,伊海特土人就发现这一带狼群的种族发生了变化。有些狼的头上和嘴角,长出黄色的茸毛,胸前有一条白色的花纹。但最引人注目的,就是伊海特土人所说的魔狗。这条魔狗跑在狼群前面,非常凶猛,非常常狡猾。他们异常惧怕这妖狗,因为他常在严寒的冬天,偷他们营地的东西,抢他们陷阱中的猎物,杀他们的狗;袭击他们最勇猛的猎人。

不仅如此,后来的传说更加传奇。有的猎人离开营地,一去不复返了。有的猎手被部落其他人找到了,喉头已经被咬断,然而在他们周围的雪地上面,留有比任何狼的脚印都要大的脚印。每年秋天,伊海特土人追捕麋鹿时,有条山谷,他们望而生畏,从来不敢走近。当深夜坐在火边谈论这个妖怪为什么要选择那个山谷作为居住地时,有些女人禁不住黯然泪下。

但是每到夏天,都有一位伊海特土人不了解的访客,他是只巨大的、皮毛光滑的狼,它和别的狼像又不像。他独自穿过美丽的森林,来到林中的一块空地。在这里,有一束黄色的东西,从腐烂的鹿皮口袋里流出来了,又沉到土地里面,然后那上面长满杂草,盖满植物的腐土,把这黄色东西埋住,阳光照不里面他就在这里沉思良久,离开时候,发出一声长长的哀号。

但他并不总是独自一个人。在漫漫的冬夜,狼群跟随他们的猎物来到这片低洼的谷地面,人们经常能看到,他在苍白的月光中,在闪烁的北极光下面,率领狼群,急速向前。他高高地耸立在伙伴之前,跳跃着,粗壮的喉咙发出阵阵吼声,唱着一首世界年轻时代的歌——狼群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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