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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华生医生日记摘录(第2页)

“亨利爵爷,是这样的,在那天早上您的伯父收到过一封信。他平时的信很多,大家都知道他是个心地善良的知名人士,所以有难处的人都愿意向他求助。不过那天早上,却偏偏凑巧,就只有这一封信。因此我也就比平时多注意了一下,是从库姆·特雷西寄来的信,信封上显然是女人的笔迹。”

“哦?”

“嗯,爵爷,对于这件事,开始我并没往心里去。要不是我妻子,我怎么也不会再记起它来。就在几个星期前吧,她在收拾查尔斯爵爷的书房时——他去世之后还一直没有动过,发现了在壁炉格子后面有烧过的信纸纸灰。信纸大半已经烧焦,只剩下最后一条纸,字迹勉强还能看得出来。写的是:‘您是一位正人君子,阅后请务必烧掉信,十点钟请于栅门等候,切记!’下面就是缩略字母L.L.的签名,这看上去应该是信末的附笔,”

“那条纸还在吗?”

“爵爷,不在了,因为我们一动,它就碎掉了。”

“还有其它的查尔斯爵士的亲笔信吗?”

“哦,爵爷,对他的信,我一直粗心并没有特别注意。这次是因为刚好只有那么一封,所以我才有点印象。”

“这L.L.究竟是谁,你也不知道吗?”

“是的,不清楚,爵爷。可是我觉得,要是能找到这位女士的话,查尔斯爵爷的去世情况,我们就可以知道得多一点了。”

“我真有点搞不清楚了,白瑞摩,你怎么直到现在才说这么重要的情况!”

“唉,爵爷,确实对不起!因为正好我们自己的事情也都赶一块了,我们头疼都来不及。再有就是,因为我们两人都无比尊敬查尔斯爵爷,一直惦念着他对我们的好。可怜的老爷人都没了,我想再提出这件事来就没必要了,毕竟里面还关系到一位女士。所以,我们还是最好……”

“这会有损他的名誉,你觉得?”

“嗯,爵爷,我是有这种担心,我想至少是没有什么好处吧。不过现在您对我们太好了,我觉得应该都如实告诉您我知道的所有事,不然就有点愧对您了。”

“白瑞摩,你做得很好。这事就先这样吧。”

等管家走了以后,亨利爵士转身对我说:“啊,华生,对这个新发现,您怎么看呢?”

“原本就已经够暗了,现在搞得比以前更暗了。”

“我也是这样想的。然而我觉得只要你能找到L.L.,整个事情可能就会有点眉目。怎样才能找到这位关键的女士呢?您说?”

“得立刻向福尔摩斯报告,这是他一直在找的一条线索,我们应该马上告诉他。到了这个地步要是还不叫他来,那我的罪过可就大了。”

我马上回到房里,给福尔摩斯写了有关今天早上的这次谈话的报告。我很清楚他最近非常忙。因为从贝克街来的信很少,写得也很短,对我提供的信息也不再做评语,关于我的任务,更少提及。他全部的精力无疑是被那件敲诈勒索案占去了。但这个新发现应该足够引起他的重视,从而唤起他更大的兴趣。要是他现在已经在这里,该有多好!

十月十七日

今天一整天大雨,常春藤被浇得刷刷作响,房檐水滴沥沥。那个身处荒凉、寒冷而又无遮无盖的沼地里的逃犯出现在我的脑海里。可怜的人啊!无论他犯的是什么罪,他现在所吃的苦头,也总算把他的罪赎了。我又想起了另一个人——马车里的那个面孔,月亮前面的那个人影,那个隐蔽的监视者和不可解的人——难道他也暴身于倾盆大雨之中吗?傍晚时分,我把雨衣雨鞋穿上了,在湿软的沼地里走出去很远,心里充满着可怕的想象,雨打在我的脸上,风在我的耳旁呼啸。

对那些流落在大泥潭里的人,但求上帝伸出援助吧,因为连坚硬的高地都变成了泥沼了。那黑色的岩岗终于被我找到了,就是在这岩岗上,我看到过那个孤独的监视人。我从它那嵯峨的绝顶,一眼望到远近无一树木的阴惨的高地。狂风暴雨,刷过赤褐色的地面,浓重的青石板似的云层,在大地之上低低地悬浮着,又有绺绺的灰色残云,拖在奇形怪状的山边。在左侧远处的山沟里,隔着雾气,巴斯克维尔庄园的两座细长的塔楼,隐隐约约地矗立在树林高处。除了那些密布在山坡上的史前期的小房之外,这要算是我所能见到的唯一的人类生活的迹象了。哪里也看不到两晚之前我在同一地点所见到过的那个孤独的人的踪影。

在我往回走的那一刻,摩梯末医生赶了上来,驾着他那辆双轮马车,走在一条通向边远的弗欧麦尔农舍的坎坷不平的沼地小路上。他向来对我们非常关心,差不多每一天都到庄园来看看我们过得好不好。他非要我上他的马车,所以我就搭他的车回家了。我知道他近来非常烦恼,由于那只小长耳獚犬的失踪;那小狗自从有一次乱跑跑到沼地里去以后,一直没有回来。我尽可能地安慰了他,不过我一想起了格林盆泥潭里的小马,也就不再幻想他会再见到他的小狗了。

“摩梯末,想打听个事,”马车在路上颠簸摇晃前行,我问他。“我想,这里的人,凡是在您马车方圆跑得到的地方,都认识吧,有不认识的吗?”

“我想基本都认识。”

“这附近有没有一位妇女的姓名是L.L.字母打头的,那您是否知道呢?”

他稍稍想了几分钟。

“没有,”他说道,“除了有几个吉卜赛人,还有几个做体力活的,这些我就说不上来了。不过在庄稼人和乡绅中间,女人中没有以L.L.字母打头的。唉,慢着,”他停顿了一下,又接着说道,“有个叫劳拉·莱昂斯——她的姓名首字母是L.L.,不过她住在库姆·特雷西。”

“她是什么人?”我问。

“她是弗兰克兰的女儿。”

“什么!你说的是那个老神经——弗兰克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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