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对于道教——特别是修炼功夫,非常感兴趣,他称赏紫阳真人,说真人所著的《悟真篇》,能发明金丹之要,“若真人者可谓佛山一贯者矣。”(《世宗宪皇帝御制文集》卷十七)此外世宗《御制文集》中,有不少歌颂神仙、丹药的诗,譬如烧丹、采苓、放鹤、授法等都是,且举烧丹一首,以概其馀:“丹砂和药物,松柏绕云坛,炉运阴阳火,功兼内外丹。光芒冲门耀,灵异卫龙蟠。自觉仙胎熟,天符降紫鸾。”(同上卷二七)这不是想象,宛如宫中炼丹的写真图。〔10〕
请看霍书:
……雍正对于道教的修炼功夫却十分感兴趣,他曾极口称赞紫阳真人,说真人所著《悟真篇》,能发明金丹之要,并说:“若真人者可谓佛山一贯者矣。”(《世宗宪皇帝御制文集》卷七七。)雍正的御制文集中,有不少歌颂神仙、丹药的诗,譬如烧丹、采苓、放鹤、授法等。且举烧丹一首,以概其馀:“铅砂和药物,松柏绕云坛。炉运阴阳火,功兼内外丹。光芒冲门耀,灵异冲龙蟠。自觉仙胎熟,天符降紫鸾。”此诗宛如一幅官中炼丹写真图。(页二五九~二六○)
一读即知和盘照抄,毋待赘言。非特原文,甚至造句遣词也相同,唯将卷“十七”误作“七七”。我不愿用“剽窃”字样,只能说执笔者无知,侵犯“知识权利”。
再举一例,如雍正提倡儒道佛三教同原,见于拙作页二一、二二、二三、三四。霍书袭用,竟错到莫名其妙。其一,“朕惟三教之觉民也”句夺一“惟”字,这犹可说“手民之误”,最离谱的莫若“注”的错点鸳鸯。此条拙作于“注”一二四中写明:“《清世宗关于佛学谕旨》二,页四a~五b,《文献丛编》上。”霍书内容同,“注”却是:“《世宗实录》卷五七,页一b~二a”。(页二五八~二五九)岂非奇事!因《世宗实录》卷五七中根本无三教合一说。反复寻绎,终于发现霍书致误之由,原来拙作“注”二四条引的正是《世宗实录》卷五七,内容是“厚风俗”,与宗教无关,霍书用拙作一二四条文,注却误用二四条,弄到不知所云,可见抄书也不能含糊,否则会传为笑柄。
其他采自拙作者尚有,如:证明雍正暴毙,笔者引张廷玉《澄怀园自订年谱》,加以说明,霍书雷同。笔者用台北文海出版社排印本,注明出处:《近代中国史料丛刊分类选集》丙集,第八册,一六二页。霍书只有“《澄怀园自订年谱》一六二页”字样,来历不清。又此书原名《澄怀园主人自订年谱》,手民偶漏“主人”两字,霍书居然照误。又雍正一死,乾隆立即驱逐宫中道士一节,也采自拙作。(杨着页二七九、二九九。)我注明《高宗实录》卷一,页二十一a~二十一b,霍书误作“页二十a~十九b”,(页二六三)页数哪能颠倒,连抄书也抄误了。
关于雍正暴亡,霍氏在《红楼解梦》第二集中,终于好几处出现了杨某之名,且结论中清楚指出:“清史专家杨启樵教授经多方面验证后,也认为雍正是‘服饵丹药中毒而亡’的。”(〈前言〉页三)遗憾的是执笔者乃“紫军”先生,霍氏自己却并无片言只语,对初版采用史料的轻率行为致歉。且紫军先生也犯了读书心粗的毛病,误解拙作,如笔者辩雍正的酗酒与女色,前者引《仇批论旨》,后者用《大义觉迷录》〔11〕紫军先生转引女色条,注释却是《仇批》(〈前言〉页二),自然是张冠李戴。
虽然《解梦》算不得学术著作,竟拥有广大读者,获得知识分子的欣赏,红学专家推崇,因此说它是一部引人注目的书,应无问题。霍书中一再强调要揭发雍正暴毙之谜,要修正清史的一页。恰巧拙作中颇有与此相关论题,不妨写出来,就正于方家,倘能因此给学术界带来澄清作用,幸甚!
(五)中宫久虚不足为奇
一种理论的成立,起码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学术根据,二是不违悖常情,使读者首肯。霍说在学术根据方面几乎是空白,且远远脱离常情,今逐一驳诘如后。
霍书判断竺香玉实为雍正皇后,其后被乾隆从史籍中吊销,何以知之?因雍正孝敬皇后葬于九年,至十三年雍正崩,“竟有四年之久后宫无主,既无皇后又无皇贵妃”,中宫久虚,使掖庭长期“散而不统”,“此其第一种不正常现象。”(页三八五)由此推定:
九年孝敬宪皇后葬逝后,十年香玉便到了雍正帝身边,……正值中宫虚位,便被封为皇贵纪,统领六宫。……于十三年春被册封为皇后。……雍正九年到十三年中宫虚位,实为竺香玉皇后被从历史上抹去后所留下的痕迹。(〈前言〉页十六)
又《解梦》第二集内也说:
国家不可一日无君,后宫不可长期无后。查史料:雍正嫡配孝敬宪皇后于九年九月薨死逝后,至十三年雍正驾崩前,任何官修史书中均未记载皇后是谁——清宫竟然四年无后,岂非咄咄怪事?(前言页三)
以上推理纯出诸臆度,一无史料佐证。其实中宫久虚非罕见,国虽不可一日无君,但后则常缺无妨。因天子非常人,即使元配虚位,尚有无数佳丽;日常生活乃至于诸式典仪自有内务府安排,毫无“内顾之忧”。康、干两帝都无意“续弦”,国无母后现象特别显着。且看康熙,十七年二月孝昭皇后钮祜禄氏崩,其时帝年方二十有五,但自此至六十一年的四十余年中,始终是“鳏夫”一人。〔12〕乾隆则自三十一年皇后乌喇那拉氏死后,“自是遂不复立皇后。”也是一直过“旷夫”生活。四十三年东巡时有人上书请立后,他道:“朕春秋六十有八,岂有复册中宫之理?”竟将上书人斩首。〔13〕其他例子还有,如道光第三后薨后,至驾崩而不继立,达十载之久。因此雍正未立后四年甚为平常,绝非“咄咄怪事”。
(六)弃后事迹有传可稽
霍书提出第二种不正常现象:为何史书不载竺氏?(页三八六)认为雍正十三年,雪芹意中人香玉被册立为后,其后乾隆将伊从档案中钩销,故世不知有竺氏其人云云。此说纯属子虚乌有。霍认为香玉皇后从史籍中被一笔钩销,理由之一是乾隆曾注销弃后乌喇那拉氏册立文件,则对雍正后亦可如法泡制,采取同样措置,其实两者性质殊异,不可相提并论。前者乃追夺皇后册文;后者则将皇太后事迹彻底销毁。所谓弃后事,乃指乾隆三十年皇后那拉氏从帝南巡,因事忤旨,失宠,翌年薨。〔14〕霍书说皇后“册宝”被帝收回,等于将她“进宫三十年来的所有册封材料全行销毁,死后也没有留下什么传记,在《清史稿》、《清皇室四谱》、《清列朝后妃传略》等史籍中,连她的生平都查不出来。”(〈前言〉页十七~十八;本文页四○○)
死后无传记云云,不确。因《清史稿》后妃中便有她传记。至于说“连她的生平都查不出来”也非事实,《清史稿》、《清实录》等中都有记载,怎能说“查不出来”。如果说简略过甚,乃是史书体例,清代后妃传率皆如此,如嘉庆生母孝仪皇后,仅二百来字,较那拉氏更少。其他如雍正元配孝敬皇后、康熙元配孝诚皇后,均寥寥数行,非因那拉氏失宠而故意削减其篇幅。
霍君愤愤不平地道:“乾隆帝既然可以将一个与他共同生活了三十余年的皇后从历史上抹掉,当然可以将竺香玉这个仅在宫中生活了三年的雍正帝的皇后从历史上抹掉。这对于他来说,简直是易如反掌。”(〈前言〉页十八)此言不确,历史不能任意涂销,天子专制和毁灭文献不可混为一谈,尽管雍、干为中国有史以来独裁专政顶峰时期,但皇帝要窜改历史,只可悄悄进行,若要削除皇后全部史料,虽帝王亦无能为力。那拉氏失宠后仍载之史籍,《清史稿》等着录即是明证。
霍君考证史实往往用特殊逻辑,令人困惑,如坚持竺香玉曾为雍正皇后。遍查史书不获,反而诘问:“缘何于雍正的这个皇后却在宫书中,无论册封、废黜、毙逝等等均不见一字记载。”这是一种正常现象吗?(页三八六)“缘何”“不见一字记载”?其实理由极简单:史中本无其人故。惜霍君舍易解之答,固执成见,凡不合己见者,都说成为乾隆删改,处处“大胆假设”,却欠缺“小心求证”,以至抵牾、枘凿屡见,无法卒读。
(七)弘噡生母绝非香玉
霍书指出“第三种令人生疑现象”是:谦嫔刘氏早于雍正潜邸时已封贵人,为何不生一男半女,至雍正十一年始育皇子弘噡。因此疑此子为香玉出。伊毒死雍正后出家为尼,其子弘噡托谦嫔刘氏抚养。乾隆九年东窗事发,香玉自戕,弘噡被记于刘氏名下。小说中有“偶因济刘氏,巧得遇恩人”章,就是“有意留给读者香玉托孤的重要暗示。”(〈前言〉页十七;本文页三八六)此说不合情理,第一、妇女婚后十来年始怀孕,古今中外不乏其人,不足为奇。第二、弘噡确系刘氏所出,载于雍正十一年修‘玉牒’:“第六子弘噡,雍正十一年癸丑六月十一日亥时,谦嫔刘氏出。”〔15〕其他如《世宗实录》、《高宗实录》等都有记载。以上提到的是皇子落地后所记,其实妃嫔等一有喜便有“遇喜”档案,详记怀孕状态,指明“守喜”大夫、服侍人等。御医定期检查身体,看看脉息是否和平,分娩约在何时,尚有许多繁文缛节,譬如钦天监择时、择地预先“刨喜坑”,作为掩埋胎盘,脐带用。凡此种种,都记录在册。因此,假如刘嫔从无妊娠记载,蓦地冒出一男,在清宫绝无可能。
(八)弘噡出嗣合乎情理
霍书以为弘噡过继给其叔果亲王允礼,乃“第四种不通情理的现象”。因雍正十子中七子早夭,“膝下不能不说不荒凉”,而乾隆对此幼弟“应倍极爱护”,为何将伊出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