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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决心的结局(第1页)

第十三章决心的结局

我下决心不去追那个赶驴车的青年了,向格林尼治的方向走去,我当时还有一个荒唐的想法,想一路跑到多佛。即使我有过这种想法,没过一会,我就从那种混乱的思绪中清醒过来了,因为我在肯特郡的路上停了下来,这里有一排房子,房子前面有一个水池,中央有一座笨拙可笑的大塑像,吹着一个干海螺,但是没有水流出来。我在一家门前的台阶上坐了下来。为了追自己的仅有的财物,我已经筋疲力尽了,连哭一场的劲儿都没有了。

这时,天已经黑了。我坐在那儿休息时,听到钟敲十下。很庆幸那时刚好是夏夜,天气也很好。我觉得嗓子眼不在发紧发干了,就站起来继续往前走。尽管意气消沉,但我也没有回头的念头。就算肯特郡的大路上下一场像瑞士那样的大雪,我也认定自己是不会想回去的。

但是,我现在口袋里只有三便士(直到现在,我都弄不清我居然在星期六的时候还能剩下三个便士),这让我为自己的前途担心不已。我开始胡思乱想,可能过一两天,我的尸体就会在什么围篱下被人发现了,还把这个刊登在了报纸上。我苦恼地往前走着,尽力让自己走得快点。直到走到一家小店门口才停下。这个小店门前写着高价收购男女服装,破布、骨头制品和厨房用品等等。店主没穿外衣,坐在门口吸着烟。从外面看,房间里从低低的天花板上垂下不少上衣和长裤,店里只有两只点燃的蜡烛,能让人隐约看清这些东西。我当时觉得他那模样就像一个一心要报仇雪恨的人,把所有的仇人都吊起来,自己在那里洋洋自得呢。

从我新近交往的米考伯夫妇那儿得到的经验让我想到,这里也许有办法给我救救急,让我暂时免于挨饿。我走到附近的一条小巷里,脱下身上的背心,整整齐齐地卷了起来,夹在腋下,然后又回到那个铺子门前。“老板,你要是给个公道的价格,”我说,“我就把这件背心卖给你。”

多洛毕先生——至少店门上写的是这个名字——接过我的背心,把他的烟斗朝下靠在门柱上,走进铺子,我跟在他后面。他用手指掐掉两枝蜡烛的烛花,把背心铺在柜台上,看了一遍,又把背心提起来,对着烛光再看了一遍,然后说:

“嗯,这件小背心,你想要多少钱?”

“哟!老板,你在行。你说吧!”我谦虚地回答说。

“我不能既做买主,又做卖主,”多洛毕先生说,“这么一件小背心,你开个价吧。”

“十八个便士怎么样?”我迟疑了一下,试着说。

道勒毕先生把背心卷了起来,递还给我。“出九便士买下它,”他说,“我都得坑害我一家大小了。”

这样的买卖,真叫人不痛快。我这样一个和多洛毕先生素不相识的人,由于我的缘故让他去掠夺自己的家人,实在让人过意不去。不过,我现在的处境太窘迫了,只好说,要是他愿意的话,就九便士吧。多洛毕先生嘴里咕哝着给了我九便士。我对他说了声晚安,走出店门。手上多了九便士,身上却少了一件背心。不过我扣上外套的纽扣,觉得也没什么差别。

说实在的,我心里很清楚,接下去我就得卖掉我的外套了,因此我必须尽快赶路,争取到多佛的时候,还能穿着衬衣和长裤,如果能穿着这样的穿着到那儿,也算是非常侥幸了。不过,也许你会认为我对此考虑了很多,其实不然。我只是想着前面的路很长,而且那个赶着驴车的青年对我太狠了,此时,我并没有觉得自己的困难有多么大,口袋里装着那九个便士,就继续上路了。

我还想到了一个过夜的办法,想到就干。我以前的学堂后面的围墙外一个角落里,通常都堆有一堆干草。我心想,如果能跟以前的同学还有我以前在里面讲故事的宿舍接近,就像是他们都陪着我一样,虽然同学们对我的到来一无所知,那宿舍也不再给我遮风挡雨了。

我已经辛苦了一整天,等我终于爬上布莱克希思平原时,我真的累坏了。我花了半天的功夫找萨伦学堂,不过最终还是找到了,而且也找到了墙角里的干草堆。我先沿墙走了一圈,抬头朝那些窗户看了看,只见里面漆黑一片,寂静无声,然后我就在草堆旁躺了下来。生平第一次在没有屋顶的地方过夜,那种孤寂凄凉的感觉,我永世难忘!

无家可归的人,家家都对他们紧闭门户,所有的狗都朝他们狂吠。那天晚上,我就是他们中的一个,躺在外面睡着了——我梦见自己躺在以前学校里的那张**,和同屋的同学在聊天;随后我又直挺挺地坐了起来,嘴里念叨着斯蒂福的名字,失魂落魄地抬头望着天空闪烁的星星。我忽然觉得,在这种时刻,自己在这种地方,有种莫名的感觉偷偷朝我袭来,我怀着一种无名的恐惧站起身来,四下里徘徊。此时,闪烁的星光已渐渐黯淡,曙色来临的天空里出现了灰白的光芒,我的心平静了下来。我感到眼皮沉重,便又躺下来,睡着了——虽然睡着了但能感觉到冷——一直睡到温暖的阳光照到我身上,萨伦学堂的起床铃声把我唤醒了。我当时很希望斯蒂福还在学校里,这样我就会多呆一会,等他单独出来。不过我知道他一定早就离开那儿了。特拉德也许还在那儿,不过也很难说:而且,虽然我很想向他求助,因为他很善良,但是对于他的为人处世和倒霉运气,却没有足够的信心,而且我也不想把我的处境告诉他。因此,当克里克尔先生的学生正在起床的时候,我就悄悄地离开了那堵围墙,走上了那尘土飞扬的漫漫长路。我还在萨伦学堂读书的时候,知道这条路就是就是通往多佛的大路,不过当时一点也没有想到,我会成为在这条路上走的行人。

这个星期天的早晨,可跟从前在亚茅斯的星期天早晨不同!当我脚步沉重地朝前走去时,听到了教堂的钟声,看到人们往教堂走去。我经过一两个教堂,听到人们正在里面做礼拜,歌声传到外面,外面阳光灿烂,教区里的执事坐在门廊下的背阴处乘凉,要不就站在紫杉树下,用手遮着额头,看着我从他们前面走过。不过,一切都像往日的星期天早晨一样宁静和安详,只有我是个例外。不同就在这里。我满身泥土,头发蓬乱,自己都觉得自己像个坏人。要不是我想起那幅恬静的画面——年轻貌美的母亲,坐在火炉旁哭泣时,姨奶奶对她动了怜悯之心——我很难想象自己还没有勇气坚持到第二天了。可是这幅美好的画面一直在我眼前,我便跟着它走下去。

那个星期天,我沿着那条笔直的大道走了整整二十三英里,可是走得很辛苦,因为我从来没有吃过这种苦。傍晚时分,我发觉自己到了罗彻斯特大桥。这时我两脚生疼,全身无力,于是我决定坐下来吃面包,我从路上买来当晚饭的。不远处有一两座小房子外面,挂着“旅人客栈”的招牌,让我有点心动,可是我不敢花掉身上仅有的那几个便士,更怕碰见或在路上见过的那班流浪汉那副凶恶的样子。因此,除了青天,我找不到别的藏身之处了。我努力地向前走,来到了查塔姆[英国海军造船厂所在地,附近的小山为白垩质。]——那晚这个地方看去,就像梦中一般,只见一片白垩、几座吊桥,有篷无桅的船只像诺亚方舟[见《圣经·旧约·创世纪》第六章第十四节。]一样漂浮在污浊的河面上。我爬上一座长满草的炮台,炮台下方有一条小路,有个哨兵在那儿来回走动。我在一尊大炮旁躺了下来,我很高兴有哨兵的脚步声与我做伴,虽然他并不知道我就睡在他上面,就像萨伦学堂的同学不知道我就睡在那个墙外一样。我一觉睡到天明。

第二天早晨,我浑身发硬,两脚生疼。隆隆的鼓声和军队操练的声音也把我吓得迷迷糊糊,仿佛我已经被军队从四面八方包围了一样,我赶紧往下面那条又窄又长的小路上走去。我觉得如果要保存一点力气,走到终点,我就得每天只走一点点路,因此我决定把外套卖掉,那天的主要任务也就完成了。于是,我脱下外套,这也是为了适应一下没有外套也能度日。我把外套夹在胳膊下,开始对各个估衣店考察一番。

那是一个买外套的好地方,因为那里有许多的旧衣商人,而且,一般来说,他们都在门口等候顾客。但是他们大多数人总在他们的货物里挂上一或两件军官穿过的上衣,那上面饰物什么的一应俱全,我被他们那种的阔绰气派给吓住了,所以我转悠了很久也没敢把我的外套拿给任何人看。

由于羞怯,我不敢去一般的店,只好去找那些水手用品店,或者像多洛毕先生那样的店。终于,在一条脏乱不堪的小巷里,我找到了在我看来比较有希望的一家店。它紧靠着一道长满扎人的荨麻的围墙,在围墙的栅栏上还挂着一些衣店里装不下的旧水手制服,迎着风在飞舞。还有一些吊床、生锈的火枪、油布帽子以及一盘装满了各种各样生锈的旧钥匙的盘子——那钥匙多得足以打开世界上所有的门。

我战战兢兢走下台阶,进了这家衣店。这家店又小又低,有个小窗,但是上面也挂满了衣物,弄得店里不但没有显得更亮些反而更昏暗了。一个丑陋的老头儿从店堂后的一个脏兮兮的洞穴里跑出来,抓住我的头发,我进门时紧张的心情到现在都没有放松半分。那老头儿的半截脸都被麦茬般的灰色大胡子遮住了,他面色凶狠,穿了件脏兮兮的法兰绒背心,身上发出浓烈的酒气。他的**蒙着一张用五颜六色的补丁拼成的床单,就放在他刚刚爬出来的那个洞里,里面也有一个小窗子,外面还是扎人的荨麻,还有一头瘸驴。

“哦,你来干什么?”那老头儿龇着牙,用一种令人害怕的鼻音说,“哦,我的老天爷,你来干什么?哦,我的乖乖,你来干什么?哦,咕噜,咕噜!”

听了这一串话,尤其是听到最后反复的那个奇怪的词——那是从他喉咙里发出的喀拉喀拉的声音——吓得我说不出话来。这时,老头依然抓着我的头发,重复地说着:

“哦,你来干什么?哦,我的老天爷,你来干什么?我的乖乖,你来干什么?哦,咕噜!”他费了好大气力,连眼睛都快凸出来了,才挤出最后那个词来。

“我想知道,”我颤抖着说,“你想不想买一件外套。”

“哦,让我们看看那外套吧!”那老头儿说道,“哦,我的心已经冒火了,快把外套拿出来给我们看看呀!哦,我的老天爷,快把外套拿出来呀!”

他说着,就颤巍巍地把他那只像鸟爪一样的手从我头发里收回来,然后戴上一付眼镜,即使那样也没能让他发红的眼睛增加多少光彩。

“哦,这外套要个什么价?”那老头儿看过后叫道,“哦,咕噜!——要个什么价呢?”

“半克朗[英国旧币制一克朗为五先令,一先令为十二便士。],”我镇静下来答道。

“哦,我的乖乖,”那老头儿叫道,“不行,我的老天爷,不行!哦,我的老天爷呀,不行!十八便士。咕噜!”

每当他说这个词的时候,他的眼珠子看上去都快要凸出来一样。他说每一句话都用同一种语调,就像一阵风那样,先低后高最后又降下来,我实在找不出比这更形象的比喻了。

“那好吧,”我说道,很高兴这笔交易这么快就敲定了,“我就要十八个便士吧。”

“哦,我的乖乖!”那老头儿把外套扔到一个架子上,一面叫道。“到门外去!哦,我的乖乖,到外面去!哦,我的老天爷呀——咕噜!——别要钱啦,换点别的东西吧。”

我一生里从没那样——无论是在那以前还是那以后——吃惊过。不过我还是好言告诉他,我需要钱,别的东西我都不要,不过我可以可以去外面等着,决不会催他。我就来到外面,坐在一个角落的阴影处。我在那里坐了好几个个小时,看着阴影变成阳光,阳光又变成阴影,我还坐在那里眼巴巴地等着那笔钱。

我希望,现在的这一行里再也不会出现像他那样的疯子酒鬼了。因为没有过多久,我从他接待的孩子们中得知:他是这一带有名的酒鬼,他还享受着把自己出卖给魔鬼的声望。那些孩子不断在他店门前进攻,叫喊那类故事,让他把金子拿出来:“查利,别装穷了,你可不穷。把你的金子拿出来吧。你把你自己卖给了魔鬼,把你得到的金子拿出来一些吧。快呀!查利,金子就缝在褥子里呢。把褥子拆开,给我们一些吧!”这些叫声,还有人要借刀给他,让他拆褥子,让他愤怒至极,于是,他一整天里不断地冲出来,去追赶着那群孩子。他有时那么气愤,把我当成了他们一伙的,向我扑来,嘴里说着要把我撕碎一类的话,接着他又记起了我是什么人了,就又回到店里。我从他那声音可以断定他又躺到**了,用他那刮风一样的语调,发了疯似的喊着《纳尔逊之死》[当时流行的一首悼念死于特拉法尔加角之役的英国海军名将纳尔逊(1758——1805)的歌曲。],还在每一句开头加上一个“哦!”在中间加上无数个“咕噜!”这一切似乎好像还没有结束,因为我衣衫不整,就坚定地坐在店外面,那些孩子觉得我和那家店是一伙的,就朝我扔石头,一整天都对我不客气。

他用了很多办法想让我同意换点别的什么东西。他一会拿出一根钓鱼竿,过一会拿出一把提琴,有一次还拿出一顶三角帽,还有一次竟然拿出一只笛子。我对他的交换意见全都拒绝,只顾就坐在那里,每次我都眼泪汪汪地求他把钱还给我,要不把我的衣服还给我。终于,他开始付给我钱了,虽然每次只给我半便士。整整两个小时,才给了一先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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