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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家里有了变化(第1页)

第三章家里有了变化

我想,这个拉大车的马可能是世界上最懒的马了。它低着头,慢吞吞地往前磨蹭。好像故意让那些要取包裹的使劲等一样[脚夫马车兼管运送货物、包裹业务。]。我幻想,真的只是幻想,它有时都为它这主意乐出声来了,可车老板说那只是它在咳嗽而已。

车老板也跟他的马一样低垂着头,一只胳膊支在膝盖上,边赶车边打瞌睡。虽然我说是他赶车的,可我觉得实际上是那匹马在干这一切,因为即使没有他,这车也能到达亚茅斯。至于聊天么,我看他一点儿兴趣也没有,他只是偶尔吹吹口哨。

裴果提临走时带了一篮点心,就放在她的膝盖上。就算我们要乘着这辆车去伦敦,也够我们一路吃的了。我们吃了很多,也睡了很多。裴果提的下巴支在篮子的提手上很快就睡着了,她一直没把篮子放开过。若不是亲耳听见她打鼾,我简直不能相信一个毫无抵抗能力的妇人的鼾声也会如此之大。

我们路上去了好几个地方,给一家酒馆送了一副床架花了很长时间,还去了另外几个地方,绕得我都厌烦了;后来终于到亚茅斯了,我才高兴起来。当我往河[即亚尔河。]对岸看时,看到一大片平整的单调的荒滩,我觉得这地方好像相当潮湿而又松软,像海绵一样;而且我还感到奇怪,要是世界真像我的地理书上说的是圆的,那为什么这地方到处都这么平坦呢。不过我想,也许亚茅斯正好坐落在两极中的一极吧,所以才会这么平。

我们走得更近一点,看到四周的景物在天空下面全都形成一条直线似的平铺着。我对裴果提说,要是这里有一座小山什么的,看起来也许就比较好了。如果这里跟大海距离的再远一点,市镇不像面包干似的泡在潮水里,那就更好看了。可是裴果提却用比往常坚定的语气说,不管看见的东西是个什么样,那就是什么样吧,我们不应该挑剔。她还拿自己来说事,她对自己被人叫做“亚茅斯熏鱼”[熏鱼为亚茅斯的特产,因而亚茅斯人有“亚茅斯熏鱼”的诨名。]感觉很满意呢。

我们来到了街上(我对这种街道感到非常陌生),鱼腥味、沥青味、麻絮和焦油味扑鼻而来,到处能看到水手,叮当作响的车子在石头路上来来去去,这时我才觉得,刚才我确实对这个热闹非凡的地方过于苛刻了。于是我把这个想法告诉了裴果提,她听了非常高兴,非常得意。她告诉我,人人(我想这是指那些有幸生为亚茅斯熏鲱鱼的人)都知道,亚茅斯是世界上最好的地方了。

“快看,我家的阿姆在这儿哪!”裴果提叫了起来,“都长这么大了,我快不认得他了!”

哈姆正在酒馆门口等我们呢。一见我,他就像见了熟人似的,向问我好。一开始,我不觉得我认识他像他那样的认识我,因为从我出生那晚之后,他就再没有来过我家了,我自然就不如他认识的清楚了。可是后来他把我背在背上,一直把我背回家,我们之间的关系就变得亲密起来了。他身高六英尺,长得魁梧强壮,虎背熊腰的,可他有着一张堆满憨笑的娃娃脸,还有一头淡色的鬈发,这使他看上去像只绵羊。他穿着一件帆布短上衣,一条那种即使腿没有在里面也能直直地立住的帆布裤子。再有,你与其说他戴着一顶帽子,不如说他头上顶着一座老房子上的一个漆黑的屋顶。

哈姆背着我,胳膊下还夹着我们的一只小箱子,裴果提提着我们的另一只小箱子。我们穿过了几条到处撒有碎木片和小沙堆的小巷子,经过了煤气厂、制缆厂、小船厂、大船厂、拆船厂、修船厂、配件厂、铁匠铺,以及许多这样一类的地方,最后终于来到了那片我从远处就已经看到的单调的荒滩。这时哈姆说:

“大卫少爷,那就是我们家!”

我朝四面八方看去,还尽量往远处看,可是只看到海,看到河,哪里有房子的踪影。在不远的地方,倒是有一只黑乎乎的驳船,或者是别的什么旧船,倒扣在一处干燥的地面上,上面伸出一个铁漏斗似的东西,被当作烟囱用了,里面正往外冒着烟。除此之外,我看不到任何可以住人的地方啊。

“你说的那个吧?”我说,“那个像船一样的东西?”

“就是它,大卫少爷。”哈姆回答说。

住在船里面,这太让人着迷了,即使是《天方夜谭》中阿拉丁[详见《一千零一夜》中《神灯》。]的宫殿,或者是神鹰的蛋[详见《一千零一夜》中《辛巴德航海历险记》。]什么的也没有这个更具传奇的。船的一侧开了一个很有趣的门,上面还加个屋顶,上面还开着几个小窗户。而它真正让我着迷的是这是一条下过无数次水的真正的船,可我从来没有想到会有人把它搁在路地上当房子住。要是它原本就打算用来住人,我会觉得它小了点,不太方便,而且也太冷清了。可是,既然从来没有这样的打算,那它就成了一个非常好的住处了。

它的里面又干净又整齐。里面放着一张桌子,一只荷兰钟,一个五斗柜,柜上有只茶盘,盘中画着一个拿阳伞的女人和一个小男孩在散步,那个小男孩很活泼,在滚铁环。一本圣经顶住了茶盘免得他们都倒下来。不过我想万一那茶盘掉了下来,就会把圣经周围的那些茶杯、碟子和茶壶都砸碎了。墙上贴了一些常见的关于圣经故事的彩色图画,这些画都装在镶有玻璃的框里。于是,自那以后,我一看到小贩手上拿着这些东西,就能想起裴果提哥哥家里的一切。我记得最清楚的两幅画是:穿红衣的亚伯拉罕把穿蓝衣的以撒当祭品献上[亚伯拉罕奉神的指示以儿子以撒献为燔祭的故事,详见《圣经·旧约·创世纪》第22章第1至18节。],穿黄衣的但以理被人扔进了绿色狮子的洞穴中[但以理被投入狮子坑中不死的故事,详见《圣经·旧约·但以理书》第6章第6至24节。]。在壁炉上面的小架子上有一幅画画的是那个叫萨拉·简的小船的画,那船是在森德兰[英国海港城市,位于北海海岸,威尔河口,英国主要造船中心。]建造的,船尾还是用真正的木片贴上去的;这真是一件集美术创作和木工技术之大成的艺术品啊,我认为这是一件值得收藏的宝物。天花板下的横梁上挂了些钩子,我当时不知道他们能干什么。屋里还有一些柜子和箱子一类的东西被当椅子用了。

这都是我一进门后就看见的——据我的逻辑,孩子气的那种。然后,裴果提就打开一扇小门,说是我的卧室。这是我所见过的卧室中最完美、最可爱的一个。它在船的尾部,在原来应该是船舵的地方开了一个小小的窗子;在墙上挂了面小镜子,镜框是用牡蛎壳镶的,高低对我正合适;还有一张恰到好处的小床;桌上一只蓝色搪瓷杯里还插着一束海草。新刷的墙壁像牛奶一样白,五颜六色的碎布拼成的床单亮闪闪地刺得我眼睛都痛了。在这间可爱的小房间里,让我特别难受的一件事就是那就是那股子无处不在鱼腥味,以至于当我掏出口袋里的小手帕擦鼻子时,都觉得那里面好像也包了只大海虾一样。我把这事悄悄地告诉了裴果提,她告诉我说,她哥哥做就是卖大海虾、螃蟹和龙虾的。后来,我在外面那间专门放盆和桶的小木屋里常看到一大堆这样的东西,它们紧紧地纠缠在一起,而且一旦咬住了什么就再也不会松开了。

一个系着白围裙的女人很客气地在门口迎接我们。在哈姆背着我,在距离家还有四分之一英里远的时候,我就看到她在门口行屈膝礼了。家里还有一个长得非常漂亮的小女孩(我觉得她就是长的漂亮),她戴着一串用蓝珠子串成的项链,我想亲亲她时,她不肯,跑到一边躲了起来。后来,我们就开始吃饭了。有比目鱼、溶油和土豆,我还得到一份排骨。正吃饭时,一个身上毛乎乎满脸和善的人回来了。他叫裴果提叫“小姑娘”,又在她脸上很响地使劲亲了一下,从她一贯的行为看来,我敢肯定这就是她的哥哥无疑了。他果然是的,因为人们紧接着就向我介绍这位是裴果提先生,这个家的一家之主。

“很高兴见到你呀,少爷,”裴果提先生说,“你看我们都很粗鲁,不过都是好心人。”

我向他致谢,并说在这么一个有趣的地方我一定会过得很愉快。

“你妈好吗,少爷?”裴果提先生问道,“你走的时候,她高兴吗?”

我对裴果提先生说,她还是很快活的,她还要我代她问候他们——这句客套话是我自己加的。

“真是太谢谢她了,”裴果提先生道,“哦,少爷,如果你能和她,”他朝他妹妹点点头,“哈姆,还有小爱米丽,在这儿一起住上两个礼拜,那可是我们家的荣幸呢。”

大家互相寒暄之后,裴果提先生提着一桶热水出去洗澡了,他还边走边说:“凉水绝对不能把我这身上的泥儿洗下来。”不一会儿,他又进屋了,比刚才看上去好多了,就是脸太红了,以至我不禁想他的脸在这一点上和海虾、螃蟹、龙虾很相似——不用热水烫的时候很黑,用过热水后就变成红的了。

大家喝过了茶之后,把门也关好了,缝隙都被塞得严严实实的(那里的夜晚雾气重,冷飕飕的),我觉得这个地方就是人们所能想到的最好的栖居地了。听着海面上吹过来的阵阵风声,想象着屋外冷雾正慢慢笼罩着荒凉的滩地,看着温暖的火炉,再想想这附近只有这一所房子就没有其他的了,而这所房子又是一条船,那感觉简直太美妙了。小爱米丽已经不再难为情了,和我一起坐在那个最低最小的柜子上,这柜子刚好嵌进烟囱旁边的那个角落里,我们俩人坐在上面也刚刚好。系着白围裙的裴果提太太坐在火炉边上织着毛线。裴果提从容自在地用那绘有圣保罗教堂的针线盒和那块蜡烛头做针线活,就像这些东西就一直放在这儿一样。哈姆刚刚教给我怎么玩扑克牌,这会他又在使劲地想怎么用这副有点脏的牌来算命的玩法,他翻动扑克牌的时候,拇指上的鱼腥味全留在牌上了。

裴果提先生抽着烟斗,我觉得这是聊天的好时候了。

“裴果提先生!”我说。

“少爷,”他说。

“你给儿子取名哈姆,是不是因为你们也住在船上?”[据《圣经》的《旧约》中记载,制造方舟的诺亚之次子便名为哈姆。]裴果提先生似乎觉得这是个挺深奥的问题,但还是回答道:

“不是的,少爷。我没给他取过名字。”

“那么是谁给他取名字呢?”我用教义问答[基督教等进行宗教教育的手册,常采用问答式,供教育儿童、劝人信教及申明信仰之用。]的第二个问题问裴果提先生道。

“哦,少爷,他父亲给他取的呀。”裴果提先生说。

“你不是他的父亲吗!”

“我的弟弟乔是他的父亲,”裴果提先生说。

“他死了吗,裴果提先生?”我礼貌性地沉默了一下,又接着问道。

“淹死的。”裴果提先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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