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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第1页)

第十章

每一个村庄都有它自己的特点和它自己的习俗,以及它自己的道德准则。在川特兰奇及附近的地区,有些年轻的妇女轻佻得格外引人注目,而位于这一地区的坡居,大概占据垄断地位的也是这种精神状态。这个地方还有一种由来已久的不良风气,那就是酗酒。这一带农庄上的谈话要旨是:攒钱没什么用处,地里穿着粗布衫儿的数学家们停下锄头或者倚靠着犁休息的时候,往往精打细算,证明区里给的救济金,给一个人作为养老之资,比有些人一辈子从工资里面攒起来的钱还要多。

这些哲学家们最大的乐趣,就是每周六晚上干完活之后,跑个二三英里,到那个凋敝衰败了的市集村镇猎苑堡去,在那里待到半夜一两点钟再回来,然后周日睡一整天觉,把镇上卖给的他们那种名为啤酒、实际只是莫名其妙的混合物(这是把从前独立经营的酒店代替了的那些垄断者卖给他们的)所带来的消化不良,用睡觉的方式去除掉:这就是他们最大的快乐。

一开始的时候,苔丝有很多天都没有参加这种每周一次的巡礼活动,但是经那些比她年龄大不了多少的太太们(因为庄稼地里的工人,从二十一岁到四十岁挣的一样多,因此这里的人结婚都早)的一再鼓动,苔丝最终还是答应去了。她头一回去的经历,让她享受到了意外的乐趣,因为她过了一整个星期的管理鸡场的单调生活,看见别人那样的欢畅快活,自己很难不受到他们的感染。于是她去了一次以后,接着又去。由于她文雅温柔,惹人喜爱,又正处于转瞬即逝的那种含苞欲放的妙龄青春,所以她在猎苑堡中的出现,不免引起了街上一些游手好闲的人偷眼暗窥。因此她到那个镇上去,虽然也有的时候是单独行动,但是一旦到了天黑,她总是会去找一起去的人,与她们结伴同行,好确保回家路上的安全。

这种情况持续了有一两个月的时间,后来有一个周六,恰好赶集和赶会的日子碰在了一块儿,因此,川特兰奇的人们都跑到了猎苑堡的酒店中,去寻找这双重的快乐。苔丝因为没有完成工作,动身比较晚,她的同伴早就到了那里。此时正是九月里傍晚的时候,天气非常好,太阳即将西下,黄色的亮光和蓝色的暮霭交织在了一起,形成一缕缕细如发丝的光线。大气本身便是一种景色,除了那无数的在空中乱舞的小飞虫,再无须别的东西的衬托。苔丝便在这样光线苍茫的暮色中,悠闲地来到了镇上。

她一开始并不知道赶集和赶会在同一天,到了那里才知道的,那时候天眼看就快要黑了。她买的东西有限,一会儿的工夫就买完了。她就按着老规矩,去找川特兰奇来的几个村民。

开始她一个同伴都没找到,后来有人跟她讲,说他们大概都去了那个贩泥炭兼捆干草的工人家里,那个人住在镇上一个偏僻的小胡同里。她去到那里找人的时候,看到亚利克·德伯威尔站在街上的一个角落里。

“怎么啦,大美女?这么晚了还不回去吗?”他说。

她告诉他,自己只不过是等待同伴一起回家。

“我们很快就会再见面的,”她走进那个小胡同时,他在她身后对她说。

苔丝走近干草商家的时候,听见提琴奏出的对舞舞曲的音乐从后面的屋子里传出来。可是却听不到有跳舞的声音,这种情况在这一带地方很少见,因为在通常情况下,一向都是脚踏的声音淹没了音乐的声音。前门大敞着,因此她能够一直看到房屋后面茫茫夜色中的庭院。

她敲了敲门,没有人应声。接着,她就径直穿过那座住宅,朝着发出音乐声的那个茅屋走过去。这个茅屋没有窗户,完全是作仓库用的。从敞着的门中冒出一股带着黄色光亮的雾气,一直漂浮到了门外的幽暗处。苔丝刚开始时认为那是光线下的炊烟,走近看了才发现,原来是一片被茅屋内的被烛光照得发亮的尘土。那片烛光透过长方形的门口,一直照射到庭院内那片昏暗的夜色中。

苔丝走到了门口,往里一看,见到了一些模糊的人影,他们正按着跳舞的步调,一来一往地回旋着。他们的脚下一点声息都没有,因为地上铺了一层软垫——放在那里的那些泥炭和别的东西残余的碎末和渣滓混在一起,都埋到他们的脚面了,所以他们跳起舞来才没发出声音。笼罩在地面上的雾气,便是他们凌乱的脚步践踏起来的灰尘。而那一片煤末草渣四处飞扬,掺上跳舞的人的汗水和热气,变成一种人类和植物混合起来的尘埃。就在这种尘土飞扬的环境下,提琴有气无力地弹奏着,与那些兴致勃勃的跳舞者的舞蹈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们一边跳舞一边咳嗽,一边咳嗽一边笑。而那些一冲一撞的一对对舞侣,只有在光线最强的地方才能够辨别得出来。这种昏暗模糊的光线使他们变成了一群森林之神,并和一群仙女拥抱。一大群牧神和一大群仙女来回旋转;一些娄缇想躲开一些葡莱①,但总是被捉住。

休息的时候,有的舞侣们跑到门口想要凉快片刻。此时,他们的周围已经没有尘雾笼罩了,于是这些半人半神的仙侣们,就全部变成她经常接触的普通人物了。仅仅在这两三个小时之中,川特兰奇就能这个样子疯狂地变形!

人群中有几个遂临尼②坐在靠墙的凳子和草垛上,其中一人认出了苔丝。

“那些姑娘们都觉得在花鲁丝酒店跳舞不体面,”他说,“她们不愿意使别人都知道她们的男朋友是谁。何况,有的时候正碰上筋骨舒展了,店家却又要关门,所以我们都到这儿来,还从外面弄来了酒。”

“但是,你们到底什么时候才要回去呢?”苔丝有点焦急地问道。

“马上就走,大概马上就走。这差不多就是最后一场了吧。”

苔丝在那里等着,双人舞跳完,有些人想要动身回家了,可是其他的人却不愿意,因此又组织起了一场来。苔丝想,这一场完了应该可以散了。但是这一场还没完,另一场又跟着来了。她等得坐立不安,心神不宁。然而既然已经等这么长时间了,那就非得等下去不可了。因为这一天赶会,路上很可能有些用心不正的闲杂人。她虽然不怕能够预料到的危险,却担心发生意外的事故。如果是在玛落特附近,她就不会这么心神不定了。

“你不要着急,我亲爱的美人儿,”一个青年一边咳嗽、一边劝着她。只见他满头大汗,由于他把草帽尽力往后脑勺子上扣,因此帽沿围在后脑勺子上,看上去好像是圣像头上象征祥瑞的光环。

“你急什么呀?明天是周日,感谢上帝,在教堂作礼拜的时候睡一下觉不就行了吗?来吧,来跟我跳一场怎么样?”

苔丝并不讨厌跳舞,但是她却不想在这里跳,因为他们的动作表现出了非常强烈的热情。有时,在发着光的尘埃后面,小提琴手时常错拉了弦,所以使调子走了样。不过,这些都没关系,那些跳得上气不接下气的舞伴们,依然旋转个不停。

如果他们对原来的舞伴很满意,他们就不更换舞伴。而假如有更换的,大概就是两个人中其中一个不满意对方。到了这种时候,每一对都已经配合得非常默契了,也就是在这种时候,销魂夺魄的狂欢、如梦似幻的柔情才开始显现出来,在这种氛围当中中,情感便是构成宇宙的实体,而物质实体只是偶然的外来的东西,总在你想旋转时阻碍你,不让你旋转。

突然“扑腾”的一声,一对舞侣跌倒了,躺在那里搅成了一团。而第二对舞侣,因为止不住脚,也倒在了拦住路的这两人身上。在满室弥漫着的尘埃中,又从跌倒的那些人身旁浮起了一片更厚的尘土,在尘土里面,只见有许多条腿和胳膊纠缠在了一起,乱伸乱舞着。

“走着瞧吧,待会儿我们回家再跟你算帐,”那堆人当中,一个女人骂道。她是那个因为笨拙而闯祸的不幸男人的舞伴,而她碰巧也正是这个人新婚的太太。在川特兰奇这个地方上,结婚的男女间如果还存有爱情,一起跳舞就是司空见惯的事,其实有时,夫妻在后半辈子还一起跳舞的情况也不是不常见,这样一来,那些彼此倾心的单身男女就可避免让别人把位子占去、而自己落得形单影只的命运。

而在那时,在苔丝身后的庭院的暗处有一个人哈哈大笑,与屋里哧哧的笑声互相呼应。苔丝回过头去,看见了一支雪茄烟的红火头儿,亚利克·德伯威尔正一个人站在那儿,向她招着手,她看见了,只好很不情愿地走过去。

“嗨,我的大美女,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苔丝工作一天,走了很多的路,很疲惫,所以就把心中的苦衷告诉了他,她说自从刚才碰到他以后,就一直在这里等同伴,一直等到了现在,因为夜晚她一个人不太熟悉回去的路。

“可是他们似乎没完没了了,所以我不打算再等他们了。”

“你当然不用再等了。今天我这里只有一匹备了鞍子的马,不过你可以跟我到花鲁丝酒店去,我在那儿雇一辆马车,我们俩可以一起回去。”

虽然苔丝听了这话有些得意,但是她却一直没有打消先前对他的疑虑。因此,尽管那些乡下人还是拖拖拉拉,没有要离开的意思,她仍然愿意等他们一块儿走回家去。所以她跟他说,她很感激他的好意,不过很不愿意给他添麻烦。

“我和他们说好了要等他们,他们肯定希望我在这里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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