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最近她经常思考一些事,如今,在库房中听到那样的事,她的思率又再一次的被引向远方。她想到了远方艾姆思特的牧师公馆。她的丈夫曾经说过,如果她想给他写信,就得通过他的父母转寄过去;如果她有了什么困难,也可以给他的父母写封信。可是,她总是觉得,从道德上来讲,她没有提出那种要求的资格,因此,就一直抑制自己写信的冲动。而且,对于住在牧师公馆里的他的父母而言,她是并不存在的;就好像对她自己家里的人来说,她结婚后也已经不再存在了一样。
这种对于婆家和娘家两个方面都自我封闭的行为,同苔丝的独立性格是完全吻合的。她不愿意接受别人出于恩惠或怜悯而给予的任何东西,除非通过她的认真思考,认为自己有资格接受。她已经下定了决心,由自己的品格来决定自己的成败,她绝不希望也不允许自己纯粹根据法律意义上具有的权利,向一个陌生的家庭提出任何要求。她一直认为,她之所以同那个家庭建立了那么一点关系,只是因为他们的儿子一时感情冲动,在一本教堂的结婚登记册上面,将自己的名字签在了他的名字旁边罢了。
可是,当时易丝提到的那件事却刺激了她,让她像患了热病一样难以忍受,她这时才觉得自己的忍耐也应该有个限度。为什么她的丈夫一直还没有来信?他曾经明显地暗示过说,最起码会告诉自己他的去处,但是,他一直到现在都没有给过一点消息。他对她真的那么冷漠无情吗?他难道生病了吗?她是不是应该主动一点呢?毫无疑问,她应该鼓足勇气去登门拜访一下的,她应该到牧师公馆去打听一下情况,并对他不来信的行为表示难过。如果安其尔的父亲真的像他所形容的那样是一个好人,那么他应该是能够理解她精神上的渴望的。而关于她在生活上遇到的艰难困苦,她会一字不提的。
在平时工作的时候,苔丝无法离开农庄,她仅有的机会就是星期天。岭库淮地处于白垩质高地的中部,那时铁路还没有修上去,因此她只能步行前去。往返的路程差不多有十五英里,所以她必须要起个大早,走上一整天才能够返回来。
半个月以后,风雪天气已经过去了,并出现了一段霜冻期。她就决定趁着路面结冻好走,去尝试一下。星期天早晨四点钟她就起床了,下楼,走到满天星斗的户外。因为天气晴朗,她的脚踩到地面上,就好象敲在铁板上一样,“咯噔咯噔“地直响。
玛丽和易丝知道她此行与她的丈夫有关,所以都很感兴趣。虽然她们两个人住在小胡同另一端的一个农舍中,这是却还是都赶过来帮助苔丝梳妆打扮,并且让苔丝穿上了最漂亮的衣裳,以便使她赢得公公婆婆的欢心;可是,苔丝直到老克莱尔先生信奉清心寡欲的加尔文教信条,对这些不感兴趣,甚至有一些怀疑。而且从她那可悲的婚礼到现在,已经整整过去一年了。尽管如此,她还是从当时置办的很多衣服当中,留下来一些,可以把自己打扮得美丽大方,就如同一个并不追求时尚的朴素无华的乡下姑娘。苔丝穿上了一件色调柔和的灰色毛尼长袍,她那粉红色的脸蛋儿跟脖子用白色的羽状镶边映衬着。长袍外面罩着一件黑色天鹅绒的外衣,头上则戴着一顶做客用的布帽子。
“现在这个样子,你丈夫没有看到你,真的是太可惜了!苔丝,你知道吗?你可真是个大美人!”易丝·秀特端详着苔丝说道。此时,苔丝正站在房间门口,户外是一片星空,房间内是昏暗的烛光。易丝说这些话时是完全出于真诚的,她对苔丝无法有丝毫的恨意和嫉妒。哪怕这是女人的天性,她也绝对不会有一丁点嫉妒心。她说这些话时,完全抱着一种自我否定的坦**胸怀。苔丝能在女性伙伴之间产生不同寻常的温暖与力量,说起来奇怪,这种效果能够压倒女性之间常有的嫉妒和敌对的卑下情感。
她们俩给她这里扯一扯,那儿刷一刷的,并且在别的地方轻轻地抹了一抹,做完了最后的检查之后才放她离开,不一会儿,她就消失在黎明前珍珠色的晨曦中。她俩听见她大踏步前进时脚踩在冻硬了的路面上发出的咯噔咯噔的声音。就连易丝也希望她能够凯旋而归,虽然她并不特别重视自己的贞操;不过,也暗自庆幸自己在一时受到克莱尔**时,并没有做出对不起朋友的事情来。
去年的这个时候,只差一天便是克莱尔同苔丝结婚的日子;也是在去年的这个时候,只差了几天便是他离开她的日子。就在这样一个特别的日子,在这样一个干燥冬季的早上,走在这样白垩质的山岭上稀薄的空气中,苔丝并不感到灰心丧气,完成这样的使命,她仍然充满希望。毋庸置疑,她的确是想赢得婆婆的欢心,将事情的来龙去脉向她和盘托出,把她争取到自己的这一方来,使离开的人能够回心转意。
没过多长时间,她就来到了那巨大的峭壁边沿上,峭壁下面是土壤肥沃的黑荒原谷。这时,在黎明时的曙光中,谷里静悄悄的,被一片雾气所笼罩。山下的空气和山上不一样。山上的空气是没有颜色的,而山下的空气却是一片深蓝。山上是她渐渐已经习惯于劳动的大块土地,每块都在一百英亩以上;而山下的土地却分得很小,每块都不过五六英亩,从山顶上望去,就像是网眼一样。山上的景物大都是泛白的褚色,可山下却跟福尔姆河谷一样,永远都是一片绿色。就是那里的幽谷,她忘不了曾经的忧伤,她再也不像过去那么爱它了。对苔丝来说,所谓的美,就跟很多深有体验的人一样,它并不在于事物的本身,而在于它所象征的事物。
她顺着黑荒原谷的左侧,继续往西走去,翻过了鑫脱科山,跨过了连结射敦教堂和卡斯特桥的大路以后,再顺着吊戈波里山和海思脱依山走去,那两座山之间还有一个被称作是“魔鬼厨房”的小山谷。苔丝在高处的路上继续走着,然后来到了十字碑前。有一根孤独沉默的石头柱子正耸立在那里,这意味着曾经在那儿出现过一次奇迹、发生过一起凶杀或是奇迹式的凶杀。她又往前走了三英里,便来到了一条名叫长梣道的笔直的路。那条道路还是在罗马人统治时期修建的了,如今已经荒废了。她刚刚踏上那条路便又离开了它,选择了一条同它交叉的小路朝坡下走去,到达了一个叫作埃弗氏德的小市镇。此时,她已经走过了大约一半的路程。她在这儿停留了片刻,第二次用了早饭,吃得很是香甜可口;因为她想避开客栈那种地方,便没有到“猪与橡实”客栈去吃饭,而是在教堂旁边一家农舍吃的。
剩下的一半旅程就要取道本菲尔大道了,通过地势比较平坦的一些乡村。然而,随着她与目的地之间的距离越来越短,她的信心却越来越减退了,这次行程的任务也变得越加可怕了。这是,她的眼中看到的仅有她的目的地,只觉得周围的景物一片模糊,她真担心自己会迷了路,这里迷路可真有些危险。可是,到了正午的时候,她已经在一片低地边上的一道栅栏前停下了脚步。在盆地里面便是艾姆思特与它的牧师公馆。
那个方形的塔楼矗立在那里,在她的心里没有比那个地方更让人感到严肃庄严的地方了。她知道此时牧师正在那个塔楼的下面与他的教徒们一起作礼拜,她有一些后悔,觉得自己不该星期天来这里。像老牧师这样的好人,如果不了解她的苦衷,会因为她选择了星期天前来,而对她有所偏见的。可是,现在的她也只好硬着头皮前进了。她脱下了走了很多路的厚靴子,换上一双漂亮的漆皮薄鞋,再将厚靴子塞进了距离门柱不远的树篱丛中,好在返回的时候取用。随后,就朝山下走去。在她逐渐接近牧师公馆时,她刚刚脸上被风吹出来的红晕渐渐地退去,脸色开始渐渐的变得惨白了。
苔丝希望能够凭借命运的安排,发生一件对她有利的事情,可是,什么事也没发生。在牧师公馆前面,草地上的灌木丛在寒风当中沙沙作响,使人听到后很不舒服。她已经竭尽所能地将自己打扮到最漂亮的程度了,可她无论如何也难以相信那就是她的亲人们的住所。而反过来,无论在天性还是感情上来说,却又都没什么实质性的东西能够把她和他们分开。她和他们是相同的,痛苦和欢乐,生存和死亡,以及死了之后也都是相同的。
苔丝鼓足勇气,走进了能摇转的栅栏门,按了一下门铃。她觉得自己这一按就再也退不回来了,然而,她却还是可以退,因为没有人应门。她还得鼓足勇气再作一次努力,她又第二次按了铃。因为这个动作产生的激动,再加上她步行了十五英里的疲劳,使她在等着开门时,不得不用一只手撑着腰,将手肘靠在门廊的墙壁上,否则她一定会昏倒在那里。狂风太过猛烈,长春藤的叶子都已经被吹枯、吹白了,叶片不时地相互拍打,刺激着她的神经,使她惴惴不安。不知道从谁家的垃圾堆中,被风刮出来了一张带着血迹的纸片,在大门外的马路上一会儿飘起,一会儿落下。因为太轻,它停不下来;又因为太重,它也飞不走。和它做伴的还有几根干草,随风飘动着。
再一次按铃的时候,苔丝故意按的更响些,但是仍然没有人来应门。于是,她穿过栅栏门,打开大门走了出来。虽然她还犹豫不决地望了望那所住宅,似乎还想回去;在她关上大门时,却又如释重负地嘘了一口气。她的心中总是有一种感觉,宅子的主人都已经知道她是谁了,她们吩咐下人别给她开门,可是,到底是怎么想出来的,她也说不出来。
苔丝走到了街边的拐角处。可以做的她全都做了,但是为了不让将来更加痛苦,她还是决定不逃避眼下的困难。因此,她便又走了回去,从那所房子的前面走了一趟,并且把所有的窗户都看了一遍。
啊——原来是所有的人都去了教堂。她想起以前她的丈夫说过,他的父亲一向都要求全家人包括仆人在内都去参加早祷,所以早祷完毕回家时大家只好吃冷餐。因此,她只需要等到礼拜做完之后就行了。她在这儿等一下也不会太引人注意吧。于是,她就从教堂门口走了过去,想进入到篱巷中。可是,当她来到教堂门口时,人们却已开始从教堂往外面走,她发现自己陷入到了人群中。
艾姆思特教堂的教徒们都盯着苔丝看,在他们眼里,她与任何做完礼拜信步回家的乡村小镇的教徒一样,只是一个普通的女人,一个陌生的客人。她加快了自己的脚步,顺着来时的路往坡上走去,想要在它的树篱之间找一个地方休息一下,等牧师一家人用完了午餐,方便的时候再去见一下他们。她没多久便把人群甩到了后面,可是,却还是有两个算是年轻的男人正手挽着手快步跟随在她的身后。
当他们走得离她更近时,她能够听到他们两个人严肃郑重地谈话的声音。一个女人,在她这种情况之下,耳朵会特别灵敏,所以她听了出来,这两个男人说话的语音,与她丈夫的很相似。而这两个步行的人,就正是她丈大的两位哥哥。苔丝将所有的事都忘掉了,心中只是担心,在她自己这样衣帽不整、还没准备好跟他们见面时,就被他们追上了。虽然她觉得他们不会认识她,可是她还是出于本能地担心他们对她打量品评。他们在后面跟的越来越快,她在前面走得也越急。他们两个人,本来是计划在吃午饭以前,先快速地散一次步,活动活动刚才坐在教堂中冻了半天的腿和脚,使它们放松一下。
在山上,苔丝的前面有一个人,这是一个上流社会的女人,看起来有点引人注目;只是觉得有些墨守成规,样子显得束手束脚。当苔丝几乎要追上那个女人时,她的那两位大伯子,也差不多走到了她的身后了,他们离她已经非常近了,因此他们俩说的话,每个字都可以听得清清楚楚了。
一开始,她并没有注意他们说的话。可是后来,他们两个中有一个发现了前面的那位小姐,便说道,“前面那个是美茜·香特,咱们追她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