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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养成良好的姿态和个性(第2页)

记住,也不要躲在桌子后面,因为听众同样希望看到演讲者的全身。他们甚至会从座位上探出头来,把你整个人看个清清楚楚。

桌上不要放杂物

好心的主持人一定会替你预备一张桌子、一个水壶和一个水杯。但是你不能要那水壶和杯子,这只是一些放在讲台上的毫无用处而且又难看的废物。如果你的喉咙很干,不妨先找一点柠檬含在口中,让你的唾液流出来,而且比尼亚加拉瀑布还会多。

百老汇大街上各种品牌的汽车展览厅都布置得十分漂亮、整洁、干净、令人赏心悦目。法国巴黎名牌香水和珠宝店的办公室,也全都是那么高雅豪华。为什么要这样布置呢?因为这些都是高档商品,顾客看到这些展览厅布置得如此美丽,就会对这些商品更为尊敬,更有信心,也更心生羡慕。

相同的理由,一位演讲者也应该有令人赏心悦目的背景。我认为最理想的布置,应该是完全不用家具,演讲者的后面也不能有任何吸引听众注意力的东西,连两边也不能有——也就是说,除了一幅深蓝色的天鹅绒幕布之外,什么东西都不要布置。

但是,一般演讲者的背后常常都有些什么东西呢?如地图、图表,也许还有积满灰尘的椅子。这会产生什么效果?只会产生粗俗、凌乱而不调和的气氛。你一定要把这些没用的东西全部清除掉。

不要让别人抢了你的风头

亨利·比切尔说:“演讲中最重要的是人!”

如果你是演讲者,一定要很突出地表现出你自己,就像少女峰白雪皑皑的峰顶与瑞士那蔚蓝色的天空相互辉映那样显眼。

有一次,我在加拿大安大略省的兰登市旅游,正好碰到加拿大总理在当地演讲。他演讲的时候,有一个工人正手持一根长木棒,从这个窗户走到另一个窗户,将它们一一调整好。结果,听众几乎全都忘记了台上的演讲者,反而专心致志地看着那位工人,仿佛他正在表演什么魔术。

不管是听众还是观众,他们都无法抵挡,或者说他们不愿意抵挡**而去看那些运动的物体。演讲者只要能够记住这一真理,那么他就能避免一些不必要的困扰和烦恼。

第一,演讲者应该克制自己,不要玩弄手指、拉扯衣服,或做一些会削减听众对他的注意力的小动作。我记得曾有一位很出名的纽约演讲家,他演讲时不停地用手玩弄讲台上的桌布,结果听众们全都专心地望着他的手,这样足足有半个小时。

第二,如果可能的话,演讲者应该适当调整听众的座位,使他们不至于看到迟到的听众进来,这样可以防止他们分散注意力。

第三,不要安排贵宾坐在演讲台上。几年前,雷蒙·罗宾斯在布鲁克林发表一系列演讲,他邀请我和另外几位贵宾一起坐在台上。但是我拒绝了,因为这样做对演讲者没有任何好处。事实也真的是这样:在第一天晚上,我就注意到有好几位贵宾移动身子,不时地把一条腿放到另一条大腿上,然后又放下来;他们只要有任何人稍微移动一下,听众的注意力就会从演讲者身上移到这位贵宾身上。第二天,我把这一种情形告诉了罗宾斯先生。在接下来的几个晚上,他就很聪明地一个人单独站在台上了。

比拉斯科先生不允许舞台上放红色的鲜花,他认为这样会吸引听众太多的注意力。那么,演讲者又怎么能允许在他演讲时,让另一位动个不停的人面对观众坐着?绝对不应该这样做,只要他稍微聪明一点的话。

保持良好的姿态

在演讲之前,演讲者不要面对听众坐着。你应该以崭新的姿态进入会场,这不比听众眼前的老形象更好一些吗?

如果我们必须先坐下来,那么就必须十分注意坐姿。你一定看过别人四处张望找空位子的情形,那非常像一只猎犬在找一处躺下来过夜的地方。他们会四处张望,发现一张椅子,就加快脚步跑上前去,然后像一个大沙袋一样,把自己的身体猛地砸进椅子里。

懂得坐的艺术的人,会先用脚背碰一下椅子,然后由头部到臀部保持直立的姿势,以优美的姿态缓缓坐下。

我们在前面说过,不要玩弄你的衣服或你的首饰,因为这只会分散听众对你的注意力。另外还有一个原因,这样做会给人一种缺乏自我控制的印象。任何不应有的动作只会减弱听众对你的注意力,哪怕是很微小的动作也会吸引听众的注意力。所以,你必须以静止的状态站着,控制好你自己的身体,这样将使听众对你产生一种信任和可靠的感觉。

当你准备站起来开始演讲时,不要急急忙忙开口,这正是业余演讲家的通病。要先深深地吸一口气,直视听众大约一分钟;如果听众中间有嘈杂声或**,要停下来,等到一切平静为止。

挺起你的胸膛。不要等到面对听众时才这样准备。为什么不每天做这样的练习呢?这样,当你站在听众面前时,就会很自然地挺起你的胸膛。

罗瑟·古利克在他的《高效率的生活》中说:“在10个人中,也找不到一个能让自己保持最佳姿态的人……你一定要把自己的脖子紧紧贴住衣领。”他建议人们每天都做这种练习:“缓慢而平稳地吸气,但要尽量用力;同时,把你的颈部紧紧贴住衣领。即使是很夸张的动作,也不会有害。这样做的目的,是让两肩之间的背部能挺直,同时使胸部加厚。”

站直以后,双手应该如何放呢?最好是忘掉它们。如果它们能够很自然地下垂在身体两侧,那是最理想不过的。如果你觉得它们像一大串香蕉,就不要指望听众不去注意它们,或者自以为听众不会对它们有兴趣。双手只有轻松地下垂在身体的两侧,才不会引起听众注意。即使是最吹毛求疵的人,也不能批评这种姿势。当然,在需要时,它们还应该能自然而不受妨碍地做出各种强调的手势。

但是,假如你很紧张,而把它们放在背后,或插入口袋中,或放在桌子上,这样能够减少你的紧张情绪的话,那该怎么办呢?这时,你要运用你的常识进行判断。我听过这一时代许多著名演讲家的演讲。他们在演讲时,也会偶尔把手插入口袋中,布莱安会这样,德普会这样,罗斯福总统有时也会这样。即使像英国政治家狄斯累利这样注重仪表的绅士,有时也会向这种**力投降。不过,这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上天不会因此而塌下来。如果一个人准备好了有价值的题目,而且很有说服力地说了出来,那么,他究竟怎样放他的双手或双脚,就是小事一桩了。只要他的头脑充实,内心热情澎湃,那么,这些次要的细节一般都可以自然而然地解决。毕竟,演讲中最重要的是内容,而不是手或脚的姿势问题。

这很自然地使我们注意到那些经常被滥用的姿势问题。我大学时上的第一堂演讲课,是由中西部一所学院的院长亲自教的。在我的记忆中,这一堂课讲的内容是姿势。但这堂课后来对我不仅毫无用处,而且观念错误,非常有害。而这位院长却认为,他所教的这一套是在别处学不到的。然而,他没有教我们创造出一套独特的动作,也没有鼓励我们培养使用手势的感觉,更没有教会我们注入生命的活力以使让它显得自然……都没有,整个训练让人感到像一架打字机一样机械,像来年的鸟巢一样毫无生气,更像一部电视闹剧那样荒谬。

然而,这样荒谬的东西居然还在20世纪教授给学生,实在是让人不敢相信。但是,就在几年前,还出版了一本有关演讲姿势的书。它十分细致地规定,讲这个句子该做什么手势,讲那个句子又该做什么手势;哪种手势要用一只手,哪种手势又要用两只手;哪种手势要把手举过头顶,哪一种要举到胸的高度,哪一种则要放低,等等。有一次,我看到20个人同时演示那些从这本书里学来的方法,做完全相同的手势,这使他们都显得同样荒谬可笑、做作、浪费时间——这种情况导致许多人对演讲这门课产生了极为恶劣的印象。甚至麻州一所规模很大的学院院长最近还说,他的学院不教授演讲课了,因为他一直没有看到任何一种实用的演讲教学方法。我对这位院长百分之百同情。

有关演讲姿势的所有著作,十之八九都是废物,因为从这种书上学来的任何姿势,很可能都是在浪费时间。你若想学会有用的姿势,只能自己去揣摩,从自己的内心出发,并根据自己的思想和兴趣来培养。唯一有价值的手势,就是你天生就会的那一种——一盎司的本能比一吨的规则更有价值。

手势完全不同于晚宴服装这种可以随意穿上或脱下的东西,它是内在情况的外在表现,如同亲吻、腹痛、大笑或晕船一样。一个人的手势,就像他的牙刷,是专属于他个人使用的东西。每个人都不相同,只要顺其自然,每个人的手势也可以各不相同。

不要让两个人训练完全相同的手势。你们可以想象一下,个子修长、动作笨拙、思维缓慢的林肯使用的手势,和说话快捷、个头短胖,而且温文儒雅的道格拉斯使用的手势完全相同,那该是多么的荒谬啊!

曾经和林肯同行并且替他写传记的柯恩登律师说:“林肯做手势的次数,没有他用脑袋做姿势的次数多,他会经常用力地甩动头部。当他想强调他的某个观点时,这种动作尤其有意义。有时候,这个动作会猛然打住,仿佛火花飞溅到了易燃物上。他从来不像其他的演讲者那样猛挥手势,仿佛要把空气和空间切成碎片……随着演讲的进行,他的动作会越来越自由自在,最后渐臻优美。他拥有完全的自然感和强烈的特征,他也因此显得尊严高贵。他看不起虚荣、炫耀、做作与虚伪……当他把观点撒播在听众脑海中时,他右手的瘦长手指包含了一个极富意义而又特加强调的世界。有时为了表示喜悦与欢乐,他会高举双手,大约成50度角,手掌向上,仿佛要拥抱那种情绪。如果他要表现厌恶——例如奴隶制度——他就会高举双臂,紧握双拳,在空中挥舞,表现出真正崇高的憎恶感。这是他最富有效果的手势之一,表现了他最坚定的决心,显示了他决心把他所痛恨的东西拉扯下来,投进灰烬中践踏。他总是站得很规矩,两脚脚尖在同一条线上,不会把某只脚放在另一脚之前。他绝不会扶住或靠在任何东西上。在整个演讲过程中,他的姿势和神态只有少许的变化。他绝不会乱喊乱叫,也不会在台上来回走动。为了使双臂能够轻松一点,他有时也会用左手抓住外衣的衣领,拇指向上,只用右手自由地做出各种手势。”著名雕塑家圣·高登斯就把他这种姿态雕成了一座雕像,立在芝加哥的林肯公园内。

这就是林肯的方法。而罗斯福总统则比林肯更有活力、更富**,也更积极。他的脸孔因为充满感情而显得生气蓬勃。他握紧拳头,使整个身体成为他表达内心感情的工具。政治家布莱安经常伸出一只手,把手掌张开。格累斯顿则经常用手拍桌子,或是用脚踩踏地板,发出很大的声响。罗斯伯利习惯高举右臂,然后用巨大的力量猛然下挥……不过,这些动作先要求演讲者的思想和信念必须有相当的力量,才能使演讲者的姿势强劲有力,而且出于自然。

自然……有活力……它们是行动的最佳表现。英国政治家伯克的手势非常地笨拙而不自然。英国著名演讲家皮特,总是用手在空中乱划,像个笨拙的小丑。亨利·欧文爵士是个跛脚,他的行动怪异。马科雷爵士在讲台上的行为,也令人不敢恭维。划时代的拉登也是这样,巴尼尔也一样。已故的库尔森爵士在剑桥大学说:“答案显然是,伟大的演讲家有他们自己独特的手势。虽然伟大的演讲家一定要有漂亮的外表和优雅的姿态,但如果演讲者碰巧生得很丑,而且行动又笨拙,那也没有太大的关系。”

多年前,我听过著名的吉普西·史密斯传道。他的演讲曾使几千人信奉了耶稣,我非常佩服他。他也使用手势,而且用得很多,但不至于让人感到有任何不自然。这才是最理想的方式。只要你练习运用这些原则,你就会发现,你也是在用这样的方式来做出你的手势。我无法举出任何姿势的法则,这一切完全取决于演讲者的气质,取决于他准备的情况,取决于他的热诚、他的个性,以及演讲者的主题、听众和会场的情况。

不过,还有一些建议,可能也有点用处:不要重复使用一种手势,那将会让人产生枯燥单调的感觉;不要使用肘部做短促而急速的动作,由肩部发出的动作在讲台上看起来要好得多;手势不要结束得太快,如果你习惯用食指强调你的想法,那么在整个句子中一定要维持那个手势——一般人都会忽略这一点,这是很普通却很严重的错误。它会削弱你所强调的力度,使一些不重要的事情反而变得仿佛很重要,而使真正的要点却显得不重要了。

当你在听众面前进行演讲时,只使用那些发乎自然的手势。但你在练习时,如果有必要,就要强迫自己做手势。在强迫自己这样做时,会显得如此清醒而刺激,不久之后,你的手势就会自然而然地做出来。

合上书本,因为你无法从书上学会演讲手势。当你演讲时,你自己内心当中的冲动和欲望才是最值得信任的,比任何教授所能给你的任何指导都更有价值。

如果你忘记我们对手势的一切说明,而你又要上台演讲,请记住这一点:如果一个人非常专注地思考他的演讲题目,急于把他的意见表达出来,以至于忘掉了自己的存在,使他的谈话举止都出于自然,那么他的手势及表达方式将不会受到人们的批评。如果你怀疑这一点,你可以冲向某人,一拳将他打倒。你将会看到,那人站起来之后,将会向你说出一段完美得几乎无懈可击的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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