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方论
内容:注《本草》而不论方法犹不注也。《本草》中,草木昆虫介属之气味寒热,必备悉于胸中
,然后可以随材任用。使胸次无出奇制胜方略,则如无制之师,虽野战亦取胜于一时,未必不致败于末路。与其焦头烂额,斩杀无遗,何如使敌人望风而靡之为快哉。此七方之必宜论也。七方者,大小缓急奇偶复也。吾先言其大方。岐伯夫子曰∶君一臣三佐九,制之大也。
凡病有重大,不可以小方治之者,必用大方以治之。大方之中,如用君药至一两者,臣则半之,佐又半之。不可君药少于臣药,臣药少于佐使。设以表里分大小,是里宜大而表宜小也,然而治表之方,未尝不可大。设以奇偶分大小,是奇宜大而偶宜小也,然而用偶之方,未尝不可大。设以远近分大小,是远宜大而近宜小也,然而治近之方,又未尝不可大。故用大方者乃宜大而大,非不可大而故大也。
或问大方是重大之剂,非轻小之药也,重大必用药宜多而不可少矣。何以君一而臣三佐用九
耶?是一方之中计止十三味,似乎名为大而非大也。不知大方者,非论多寡,论强大耳。方中味重者为大,味浓者为大,味补者为大,味攻者为大,岂用药之多为大乎。虽大方之中,亦有用多者,而终不可谓多者即是大方也。
或疑大方不多用药,终难称为大方,不知大方之义在用意之大,不尽在用药之多也。譬如补
也,大意在用参之多以为君,而不在用白术、茯苓之多以为臣使也;如用攻也,大意在用大黄之多以为君,而不在用浓朴、枳实之多以为臣使也。推之寒热表散之药,何独不然,安在众多之为大哉。(〔批〕更说得圆通。)或疑大方在用意之大,岂君药亦可小用之乎。夫君药原不可少用也,但亦有不可多用之时,
不妨少用之。然终不可因少用而谓非君药,并疑少用而谓非大方也。
小方若何?岐伯夫子曰∶君一臣三佐五,制之中也。君一臣二,制之小也。中即小之义。
凡
病有轻小不可以大方投者,必用小方以治之。小方之中,如用君药至二钱者,臣则半之,佐又半之,亦不可以君药少于臣,臣药少于佐也。夫小方所以治轻病也,轻病多在上,上病而用大方,则过于沉重,必降于下而不升于上矣。小方所以治小病也,小病多在阳,阳病而用大方,则过于发散,必消其正而裒其邪矣。故用小方者,亦宜小而小,非不可小而故小也。
(〔批〕小贵得宜,不使胆怯而不敢用大者借口。)或问小方是轻小之剂,所以治小病也。然君一臣三佐五,方未为小也。若君一臣二而无佐使
,无乃太小乎。不知小方者,非论轻重,论升降耳,论浮沉耳。方中浮者为小,升者为小也。岂用药之少者为小乎。虽小方多用,而要不可谓少用药之方即是小方也。
或疑小方不少用药,终不可名为小方。不知小方之义,全不在用药之少也。病小宜散,何尝
不可多用柴胡;病小宜清,何尝不可多用麦冬;病小宜提,何尝不可多用桔梗。病小宜降,何尝不可多用浓朴。要在变通于小之内,而不可执滞于方之中也。(〔批〕论得大妙。)或疑小方变通用之,是小可大用矣。小方而大用,仍是大方而非小方也。曰小方大用,非大方之可比,药虽多用,方仍小也。
缓方若何?岐伯夫子曰∶补上治上,制以缓。缓者,迟之之谓也。上虚补上,非制之以缓,
则药趋于下而不可补矣。上病治上,非制之以缓,则药流于下而不可治矣。然而缓之法不同。有甘以缓之之法,凡味之甘,其行必迟也;有升以缓之之法,提其气而不下陷也;有丸以缓之之法,作丸而不作汤,使留于上焦也;有作膏以缓之之法,使胶粘于胸膈间也;有用无毒药以缓之之法,药性平和,功用亦不骤也。有缓治之方,庶几补上不补下,治上不治下矣。(〔批〕又增前人之所未备。)或问缓方以治急也,然急症颇有不可用缓之法,岂一概可用缓乎?曰∶宜缓而缓,未可概用
缓也。若概用缓,必有不宜缓而亦缓者矣。
或疑缓方故缓,恐于急症不相宜。不知急症缓治,古今通议,然而缓方非治急也,大约治缓
症者为多。如痿症也,必宜缓;如脱症也,不宜急。安在缓方之皆治急哉。
或问缓方君论至备,不识更有缓之之法乎?曰∶缓之法在人而不在法也。执缓之法以治宜缓
之病,则法实有穷;变缓之方以疗至缓之病,则法何有尽。亦贵人之善变耳,何必更寻缓方之治哉。
急方若何?岐伯夫子曰∶补下治下,制以急。夫病之急也,岂可以缓治哉。大约治本之病宜
于
缓,治标之病宜于急。然而标本各不同也。有本宜缓而急者,急治其本。有标不宜急而急者,急治其标。而急之方实有法焉。有危笃急攻之法,此邪气壅阻于胸腹肠胃也。有危笃急救之法,此正气消亡于阴阳心肾也。有急用浓煎大饮汤剂之法,使之救火济水,援绝于旦夕也。有急用大寒大热毒药之法,使之上涌下泄,取快于一时也。有急治之方,庶几救本而不遗于救标,救标而正所以救本矣。
或问急方治急,不识亦可以治缓症乎?曰∶缓方不可以治急,而急方实所以治缓。遇急之时
,
不用急方以救其垂危将绝,迨病势少衰而后救之,始用缓治之法不已晚乎。然则急方治急,非即所以治缓乎。(〔批〕急方治急,正治缓也。真探本之论。)或疑急方救急,似乎相宜。急方救缓,恐不相合。不知缓急同治者,用药始神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