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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子助教河东薛君墓志铭(第1页)

国子助教河东薛君墓志铭

作者:韩愈

君讳公达,字大顺,薛姓。曾祖曰希庄,抚州刺史,赠大理卿。祖曰元晖,果州流溪县丞,赠左散骑常停。父曰播,尚书礼部侍郎。侍郎命君后(1)兄据;据为尚书水部郎中,赠给事中。

君少气高,为大有气力,务出于奇,以不同俗为主。始举进士,不与先辈揖。作胡马及圆丘诗,京师人未见其书(2),皆口相传以熟。

及擢第,补家令主簿,佐凤翔军。军帅武人,君为作书奏,读不识句,传一幕以为笑,不为变。后九月九日大会射,设标的(3)高出百数十尺,令曰:“中,酬(4)锦与金若干。”一军尽射,莫能中。君执弓、腰二矢、指(5)一矢以兴,揖其帅曰:“请以为公欢。”遂适(6)射所,一座皆起随之。射三发,连三中,的(7)坏不可复射。中辄一军大呼以笑,连三大呼笑。帅益不喜,即自免去。

后佐河阳军,任事去害兴利,功为多。拜协律郎,益弃奇,与人为同。今天子修太学官,有公卿言,诏拜国子助教,分教东都(8)生。

元和四年,年四十七,二月十四日,疾暴卒。君再娶,初娶琅琊王氏,后娶京兆韦氏。凡产四男五女,男生辄即死。自给事至君,后(9)再绝。遗言曰:“以公仪之子巳巳后我。”其年闰二月廿一日,弟试太子通事舍人公仪、京兆府司录公干,以君之丧归,以五月十五日葬于京兆府万年县少陵原,合祔(10)王夫人茔(11)。

铭曰:官不遂,归讥于时;身不得年,又将尤(12)谁;世再绝而绍(13),祭以不隳(14)。

【注释】

(1)后:过继为别人的后嗣。这里用作动词。

(2)书:指文稿。

(3)标的:目标。

(4)酬:奖赏。

(5)指:用手指夹着。这里用作动词。

(6)适:前往。

(7)的:箭靶。

(8)东都:唐建都长安,以洛阳为东都。

(9)后:后嗣。

(10)合袝:合葬。

(11)茔:墓地。

(12)尤:责怪。

(13)绍:继承。

(14)隳:毁坏。

【译文】

薛君名公达,字大顺。曾祖名希庄,宫拜抚州剌史,死后赠官大理卿。他的祖父名元晖,官拜果州流溪县丞,死后赠官左散骑常侍。他的父亲名播,官拜尚书礼部侍郎。侍郎命薛君过继给其兄薛据散后嗣,薛据官拜尚书水部郎中,死后赠官给事中。

薛君年轻时意气风发,写文章有气势有笔力,出奇制胜,以不和世俗同流为宗旨。刚应进土考时,就不向前辈作揖行礼。曾作胡马诗和圆丘诗,京师人还没看到文稿,靠着口耳相传就都背得烂熟了。

中进士第以后,官拜家令主簿,又作凤翔军幕疗。凤翔军统帅是个武人,薛君为他作的文书奏折,读时不知如何断句,这事传遍幕府,别人都当做笑话,但薛君仍不为统帅改变作风。到了九月九日举行大型射箭操演,设置箭靶,高出地面一百几十尺,传令说:“射中的话,赏锦帛和金钱若干。”全军都射,但没人能射中。薛君手拿着弓、腰插两箭、指间夹着一箭站起来,向统帅作揖说:“让您高兴高兴。”便走向射箭的地方,全部的座客都站起来跟着他。射了三箭,连中三次,以至箭靶射坏了不能再射。每次射中全军就大声欢呼,于是连续欢呼了三次。统帅更加不高兴,薛君就自行免官离去。

后来作河阳军的幕僚,他作事负责,革除弊病,树立善政,功劳很大。官拜协律郎后,更抛弃务奇的作风,不再标新立异。当今皇上选派太学学官,有公卿建言,皇上便下令拜薛君为国子助教,分派到东都洛阳教导太学生。

元和四年,薛君四十七岁,二月十四日,突然生病去世。薛君结婚两次,初娶琅琊王氏女,后娶京兆韦氏女。共生了四男五女,但男孩一出生就都死了。从给事薛据到薛君,两度绝后。薛君有遗嘱说:“以公仪的儿子巳巳作我的后嗣。”当年闰二月廿一日,薛君的弟弟太子通事舍人公仪和京兆府司录公干,带薛君的灵柩归乡,于五月十五日安葬在京兆府万年县少陵原,和王夫人合葬同一墓地。

铭曰:作官不顺遂,可以讥讽时俗是非;此生不长寿,又能责怪谁;两度绝后却有人继承,祭祀不荒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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