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声闷响。
那头几百斤重的野猪,被他像扔麻袋一样,随意地丢在了地上。
地面,都跟着震了一下。
然后,他伸出一只脚,轻轻地,踩在了野猪的脖子上。
动作写意,云淡风轻。
那几个民兵使出了吃奶的劲,憋得脸红脖子粗,可那头野猪,却像是长在了地上一样,愣是动弹不得。
“方岩!你什么意思!”
李三见状,终于怒了,指着方岩的鼻子,厉声喝道。
方岩抬起眼皮,淡淡地扫了他一眼。
“想要猪?”
“自己去山里打。”
李三被他噎得够呛,恼羞成怒地吼道。
“我管你什么法律不法律!”
“这是王支书说的!在卧龙峪,王支书的话,就是法律!”
“就是!”
不等方岩开口,刘翠花就迫不及待地跳了出来,尖着嗓子附和道。
“李队长说得对!这猪就该归集体!”
她心里的小算盘打得噼啪响。
要是归了集体,凭她妈跟村干部那点关系,怎么也能分个十斤八斤的。
一想到那肥得流油的猪肉,她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她正想再说几句,一道清冷的声音,却从人群后方传来。
“王支书的话,什么时候能大过国家的法律了?”
众人回头望去。
只见林清雪不知何时,已经站在了那里。
她依旧是一身朴素的蓝布衣,但那清冷的气质,却让她在人群中,鹤立鸡群。
“《民法通则》第八十条明确规定,无主的自然物,由发现人或捕获人取得所有权。”
“这头野猪,是方岩同志在山中捕获的,属于无主物,其所有权,自然归方岩同志个人所有。”
“李队长,你现在强行要求方岩同志上交,这种行为,往小了说是强占他人财物,往大了说……”
林清雪顿了顿,清冷的目光扫过李三那张越来越难看的脸。
“就是公然对抗国家法律。”
她吐字清晰,条理分明。
一番话,说得在场所有人都愣住了。
啥是民法?
啥是所有权?
他们听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