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本离开后,房间里依然充斥着令人厌恶的味道。他那刺鼻的须后水、肥皂味的发胶,以及他过来时在车里吃的辣酱火鸡三明治。我在他的衣领上看到了红色辣酱的污渍。几年前,当他笨手笨脚地弄脏衣服时,我会白他一眼,再舔下手指头,在污渍上搓几下,然后故意把手指塞进嘴里逗他,好让他白天上班时想起我。
可如今物是人非了。现在的他冷冰冰的,我一看到他,就有一种用舌头舔硬币或者新鲜伤口的感觉,有一股血腥味,仿佛我的身体不想让我忘记他把我伤得有多深。当他用那双温柔的眼睛注视着我时,我也不会像以前那样,融化在他奶油般柔软甜蜜的眼神里了。
不仅如此,我还愈发漠然。
“失去孩子,是一对夫妻所能经历的最艰难的事情之一。”我第一次单独去哈里斯医生那里咨询的时候,他便这样告诉我。我不需要说什么,他都知道,也许他在那时就已经预见了我们的未来。“有些夫妻挺过来了,感情变得更加牢固。但大多数根本挺不过来。”
我本希望我们能成为那一小部分的夫妻,我真的那么想过,甚至没有奢望我们的感情能更加牢固,只要能挺过来就好。但这种情绪问题,没有任何说明书或参考步骤能够告诉你,要如何从悲痛中走出来,继续你的生活。本是个现实主义者,他总会向现实低头,然后逆流而上。
从梅森失踪的那天起,他每天都依靠数据和事实来评估梅森生还的可能性,最终,他选择了放弃。我们已经输了,是时候承认失败,放弃寻找,然后放过自己了。我知道这对他来说十分痛苦煎熬,我也知道他用尽了全力,才说服自己向前看,甚至需要更多的勇气,才能强迫自己停止徒劳无功的寻找。可我做不到,我还困在原地。从一开始,我就拖着他,让他和我一起沉溺在悲痛的苦海中。当他意识到自己无法同时拯救我们两个人的时候,他选择拯救自己。
我们最终也没能挺过来,成为走散了的大多数。
现在回想起来,我很好奇那些没能走下去的大多数夫妻,都坚持了多久。反正我们只坚持了六个月。
我和本不是传统的恋爱关系,所以当我们这段始于冲动与**的关系,以同样惊人的速度消失时,我并不应该感到奇怪。但不论怎样,我们在一起度过了七年的时间。整整七年。
这意味着很多。
我总是忍不住回想我们第一次见面时的场景。老实说,那种感觉就像是命运的安排,两个注定要在一起的人,相遇了。这让我想到了恒星:两颗恒星碰撞后会融为一体,变成一颗更大、更亮、更强的恒星。可那时候的我并不知道,如果两颗恒星相撞的速度过快,不仅无法变成一颗新的恒星,反而会一起爆炸,然后化为乌有。
大学毕业后的第三年,我搬到萨凡纳生活,住在一套几乎没有什么家具的单间公寓里,那里离我的新办公室只有几个街区远。不记得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决定成为《毅力》(TheGrit)杂志的一名专栏作家。那仿佛是一件顺理成章的事,就像医生和消防员,他们坚守着自己儿时的梦想,一直到成年。被梦想紧紧裹缚住的他们,甚至忘记留意人生还有没有其他可能性,还有什么机会在等着他们。
在我最美好的几段记忆里,有这样一幅画面:玛格丽特和我趴在父母房间里的一块铁锈红色的地毯上,细细的腿在空中摇来晃去。她一边翻看着光滑的书页,一边给我指她最喜欢的图片。她会很小声地跟我说:“给我讲个故事吧。”然后我就一字一句,大声地为她读图片旁边的文字。那是一本无论在机场还是杂货店里都很容易被人注意到的杂志,它有着厚厚的哑光封面和看起来很昂贵的纸张;是一本我父母这类人会买回家,用来装饰咖啡台的杂志。这本杂志完美地诠释了它的受众定位:成熟、富裕、有文化。
杂志的标题简洁得无可挑剔—《毅力:讲述南方的故事》。
十月底,上班的前一周,我搬了家。那时候的我觉得,这些南方城市在某些方面都有一些相似之处,比如都有巨大的橡树和西班牙苔藓,还有爬满了茉莉花的铁门,但它们似乎又都有一些不一样的地方,每座城市都有它的独特之处。萨凡纳让我想到了家乡,但只有美好的那部分,就像用弹簧刀割掉了黏黏的伤口,只留下了新鲜的皮肤组织,等待愈合。
我很喜欢这座城市,真的很喜欢,可有整整五天的时间,我一直独来独往。这里没有一张熟悉的面孔,也没人能陪我说句话,这让我感到无比孤独。所以那个周末,我决定打扮一下,出去走走。
记得当时,我双手插着兜,漫步在萨凡纳河边,一股刺鼻的烟味和墨西哥辣椒味突然冲进我的鼻腔。我快步走到一家露天酒吧,大口大口地喘起气来,然后在吧台点了一杯啤酒。
“自助餐,十五美元一位。”服务员过来招呼我,他身上有股海水和沼泽泥土的味道,还伴着啤酒发酵后的酸味,“我们还提供牡蛎刀和毛巾。”
我掏出钱包,递给他一张二十美元的钞票,服务员递给我一把蓝月牌牡蛎刀和一桶在煤炉上蒸熟的牡蛎。我一手拿着啤酒杯,一手拿着牡蛎刀和那桶牡蛎,刚一转身,就撞上了身后的那个人,手中的啤酒洒得到处都是。
“对不起。”我连忙道歉,手忙脚乱地阻止剩下的啤酒顺着手腕往下流。与此同时,我看到一些白色泡沫状的**,正从那个人的夹克上滴下来。“哎呀,实在不好意思,我没看到你。”
那个人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夹克,用手套擦了一下,然后他转过头,目光落在我的脸上,接着他笑了起来,嘴角轻轻上扬,露出了洁白的牙齿。
“没关系,”他指着我手里的牡蛎刀说,“至少你没用那玩意儿戳我。”此时,我留意到那把牡蛎刀的刀刃正明晃晃地朝着他。“被一把牡蛎刀送走,可不怎么体面。”
我低头看着手里的牡蛎刀,又抬头看看他,一脸惊恐,如同拿着剪刀乱跑后被大人骂了一顿的小孩。
“我开玩笑的。”看到我的脸被吓得通红,他连忙说,然后咧着嘴冲我顽皮一笑,“你知道怎么用那个东西吗?”
“不知道。”我说谎了,但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说谎。我当然知道怎么用牡蛎刀,把刀尖塞进牡蛎的缝隙,然后转动刀柄,将其撬开。可面前这个男人太帅了,已经独自一人度过了一周的我,不想草草结束我们之间的对话,也不想就这样放他走,只留下我一个人。“你可以教教我吗?”
他带我找了张空桌子坐下,桌上放着一个倒过来的威士忌酒桶,桶中间有一个洞,用来扔牡蛎壳。他抓起一只牡蛎,把撬出的牡蛎肉放到一块苏打饼干上,然后递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