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派小说网

北派小说网>关于信念的小故事 > 第二十篇 永远做你的眼睛(第2页)

第二十篇 永远做你的眼睛(第2页)

在其他女孩都有男孩写情书送玫瑰的时候,妮菲索的生活却一直被那块深紫色的阴影笼罩着。

等到妮菲索长成一个身材高挑发育完全的大姑娘时,她脸上的紫色疤痕也变得更大更触目惊心,她把大部分精力都花在了学习和工作上。妮菲索开始给一些报刊写文章,她优美的文字迅速被许多人欣赏,有的男生甚至给她写信要求见面,但当他们知道妮菲索的脸上有明显的疤痕时,又大多选择了沉默。除了一个叫约瑟夫的男生,他读遍了妮菲索写的文章,并且喜欢跟妮菲索交流读后感,渐渐地,他们成了好朋友。当约瑟夫要求见面时,妮菲索以各种理由推辞了,遭受过多次打击的妮菲索已经没有勇气面对任何陌生男孩,她不想轻易失去这个朋友。

不久,约瑟夫大学毕业,回伦敦继承了父亲的公司。尽管约瑟夫公务繁忙,但他仍然关注妮菲索发表的每篇文章,而且依然保持一周给她写一封信的习惯。妮菲索第一次见到他是在一个电视的采访中,因为约瑟夫讲到了他们的友谊,那一刻,妮菲索突然面颊绯红,在此之前,她只知道约瑟夫是个幽默能干的男孩,可现实中的他那么高大英俊,而且有着显赫的事业。

短暂的激动之后妮菲索马上清醒了:他是不会爱上我的!如果要维持现在这种友谊,只能永远不见面。以后每次在电视或杂志上看到约瑟夫时,这个自卑的姑娘都忍不住偷偷啜泣,妮菲索的生活又走入了极度的惶恐和自卑中。

其实,经过几年的通信,约瑟夫早就对妮菲索有了一种爱慕之情。回到伦敦不久,他就给妮菲索写信要求见面。可是妮菲索却很坚决地拒绝了他。约瑟夫再次写信表达爱意,妮菲索竟然不再跟他联络了。妮菲索的文字那么积极外向,而且他们已经有了多年的友谊,即使她不喜欢自己,见个面也没什么大不了啊。约瑟夫想知道原因,于是托朋友帮忙打听妮菲索的消息。

约瑟夫终于知道妮菲索为什么不愿和自己见面了。接下来的一个多月,约瑟夫不再跟妮菲索写信,但对她的思念和担心却一天甚似一天。她坚持了几年的一个专栏突然终止了,朋友告诉约瑟夫,原本乐观的妮菲索变得异常憔悴,常常一个人偷偷饮泣……约瑟夫陷入对妮菲索既思念又恐慌的矛盾漩涡中,他不知道怎样面对那个可怜的姑娘。经过一番深思熟虑,约瑟夫决定做一次大胆尝试。

第二天,约瑟夫给妮菲索写信,说自己这段时间被色盲症困扰,到国外接受了治疗。“但是很糟糕,色盲那玩意儿看来是无药可治了。”当妮菲索收到这封信时,她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约瑟夫竟然是色盲,那就意味着即使跟他见面,他也不会发现自己脸上的紫色疤痕。妮菲索终于和约瑟夫见面了。约瑟夫从看到妮菲索的第一眼起始终温和地微笑着,眼睛一直追随着妮菲索的身影。看来约瑟夫真的是色盲,因为他夸赞自己时没有丝毫的造作,那是世界上最真诚最美丽的赞美。他们虽然是第一次见面,但在彼此心里他们早已心心相印,妮菲索终于得到了她梦想的爱情。

那晚,兴奋和感动让妮菲索无法入睡。她试着走近多年都没有触及的镜子,一步一步走近,她看见镜子里的自己,满脸**漾着幸福。原本让妮菲索恐慌的疤痕,现在看起来居然不那么可怕了。约瑟夫开始投入到色盲的生活中,他常常故意把深紫色的茄子说成是灰色,他甚至尝试穿一些色彩鲜艳的衬衫,像孩子一样让妮菲索给他指点颜色……和约瑟夫一起走在大街上时,妮菲索也学会了用微笑坦然面对周围异样的目光。有一个看不见自己的疤痕,细心呵护疼爱她的人,已经足够。别人的眼光算得了什么呢?

不久,在朋友的帮助下,妮菲索到国外接受了治疗。那块伴随她22年的疤痕终于离她而去,再见到约瑟夫时,他一如既往地保持着温和的微笑,他当然发现不了自己的变化,在一个色盲人眼里,脸上有无一块紫色印记有多大区别呢?

约瑟夫微笑如初地看着这一切,是的,妮菲索现在漂亮极了,“色盲”约瑟夫有好几次都忍不住想夸夸妮菲索穿的那件深紫色婚纱,他无法抑制自己用所有漂亮的颜色来形容妻子的美丽,但即使她依旧是那个有着深紫色疤痕的女子,他也爱她如初……

花落两边开

不是不受,而是受太深,不忍再让其破碎。

她和他住在一个胡同,两小无猜,青梅竹马。她比他大两岁,自然上学要比他高两个年级。升高中时,为了她读书便利,便举家迁移。她死活不依,却无奈家中的决定。穿过那片挺拔的白桦树林,他驻足,目光坚毅地对她说:“我很快会来。”她眼噙泪花点点头,默默而去。

他果然没有食言,不仅如此,他还申请了跳级,学校鉴于他成绩优秀,态度恳切,批准了。就这样他们分在同一班,且做了同桌,除了在宿舍,绝大部分时间他们是在一起的。上课、自习、泡图书馆、晨跑散步,一如既往地形影不离。

人们常说美好的时光总是短暂的。一次意外,她出了车祸,在医院里呆了一年。待出院,他已考到上海复旦大学。临行,她去送他。这次,换了她在轰隆隆的火车边对他说:我很快会来。他拉着她的手狠狠点头,依依不舍地上了已在开动的火车。

上天常爱捉弄人,她的成绩尽管是一直优异的,可是历经那一次车祸后,体质变得异常差。在遇到大型考试时,神经稍一紧张就会骨头发软、站立不稳,甚至是昏迷休克。医生说这是车祸留下的后遗症,建议她读一般大学则可。家人知道她的病,劝她,她不肯,整整读了五个高三:武大录了三次,浙大录了一次。她都没去。嘲笑和不解铺天盖地地向她袭来,连家人都责备她,他也劝她了,她仍执著。

最后一次终于盼到花开。就这样,她到了他的大学,他已读研。当她从火车上下来被他紧紧拥在怀里时,两人都情不自禁地流泪了。她是开心的,那些逝去的美丽年华,所有的努力和忍耐,在这一刻都得到了补偿。她觉得值了,认为这样就可以相拥一生。

她毕业后,两人在同一家大医院工作,日子如丝绸般光滑而舒畅地流过,甜美温暖至极。两人常常陶醉其间,十指相扣构想着幸福的未来。

可惜这并不是属于他们的美丽结局。她的“后遗症”频频复发,作为医生的他们很快就明白这不是个好兆头。她日渐消瘦,日渐憔悴,焦急。常常抓着自己的头发哭喊,怨恨苍天如此不公。

他的母亲赶到医院,趁他不在,用手指顶着她的额头骂,害人精,自私鬼,拖累有大好前程的他,不是爱他是害他……她那深深凹下的眼睛迅速地凸起来,却百口莫辩。在他母亲的眼泪和哭诉中她投降了,也认可了他母亲的话——既然不能给他幸福,那不如早些放手。

她是如此爱他。她很快出了院,不知去向。

待再见她时,已是他人妇。他当上了一家大医院的院长,在脑科上造诣颇高,享誉国内外医学界。只有他知道这么多年潜心研究,全是为了她。她听了这些,并不动容,淡然而笑说:“你现在不是有个很好的家吗?”他那炽热的目光有些暗淡下来。是啊!一转身,都已人到中年,各自成立一个家了,已任不得年轻的轻狂、遐想。聊了些不着边际的话,各自散去。她坐在车里,待他走远,这才抬起头来。拂起长长的刘海儿,那眼里闪亮似启明星一般,他不曾知道她的眼睛是闪着火苗的。

此后,她成了他的红颜知己;他亦是她的蓝颜知己。生活仍在继续。直到他的母亲去世,弥留间告诉他她当年离去的原因。他不怪母亲,但内心震痛,血往上涌。他决定找回她,不管花多大的代价。

三月的扬州路,樱花的花瓣带着芬芳飘落满地。他驱车疾驰前往,到门口,见她正在教孩子念诗,神情如此往昔那般从容,安然淡定。瞬时,他怔住了。悄然停驻良久,他慢慢地驱车而回,一朵花正好掉到前窗来,分成两瓣,朝两边散落开去。下车,他看着两个完好的半边花瓣。他若有所悟,随后释然了。

这世界上有一种爱,本该是一个整体,可被世事如花般给分开,成为另外的两个整体,并且各自很好地开放,那么为何不去成全这种好呢?不是不爱,而是爱太深,不忍再让其破碎。

戒指

无论草戒指还是金戒指,都是戴在人心上的,你送我的这枚戒指它早已戴到了我的心上,它比金的贵重多了。

民子和二妞是高中时的同学。那时候,他们两个很要好,高中一毕业,民子就托家里人到二妞家提亲,于是两人很快就从同学变成了一对恋人。

民子家里很穷,弟兄多又没房子住,一家八口挤在三间瓦屋,可二妞不嫌弃,说家里穷不等于民子没本事,只要两人一心,将来定能过上幸福日子。

民子家人多劳力多,每年农忙的时候,父母就让他到二妞家里帮助干活。这天,民子又来帮二妞家里收麦子,两人顶着烈日在红土坡割了两垧麦子,二妞催民子坐在大柿子树下歇一会儿,喝口水。民子就坐下来喝了一碗水,两人说了一会儿话,民子又要拿镰刀去干活,二妞猛地拉了下民子说:“再歇一会儿嘛,挣死鬼。”民子就笑笑,又坐了下来。

二妞问民子:“咱们今后咋办好,没房住没钱花,结婚后怎么过日子昵?”民子顺手捡起一根麦秆,把麦穗一掐,在手上比量着:“人穷志不穷,我在学校的作文成绩好,我要不停地写东西,将来进城市,也把你带到城里去。”二妞有点吃惊:“哦,能成吗?再说将来你进了城会不要我的。”民子说:“我现在这么穷你都不嫌弃,将来我能是那种人吗?”二妞听完就幸福地把头靠在了民子的肩膀上。民子把手中的麦秆一转,说:“把手伸过来。”二妞抬头一看是一枚用麦秆编织的戒指,很精致,就把手伸了过去。民子郑重地把它戴在了二妞的手上。二妞看着戒指,把玩了半天,就把着民子的脖子,在他的脸上亲了一下。

民子的确是个有志向的人,他在家里苦读苦写,两年时间写了三十多篇小说散文,分别发表在地区的报刊上,成了县上有各的业余作者。那年县文联充实创作班子,民子就被招干调到了县文联工作。

民子调到县文联后,给县烟草公司写了两篇报告文学,烟草公司经理非常感激,对民子说有事尽管说,民子就对经理说能不能把妻子招到公司来。经理一拍胸脯说没问题,安排了多少人还在乎一个吗?于是不到两个月,二妞就正式到烟草公司上班了。

二妞进城那天,民子特地到县城有名的“有利来”饭店为二妞庆祝,两个人把一瓶白酒喝了个底朝天,民子有点醉乎乎的,就对二妞说:“亲爱的,我们终于进城了。”二妞就拉着民子的手说:“是呀,这都是你的本事。”民子也拉着二妞的手说:“看你的手多漂亮,等我挣下钱给你买个戒指戴,让你也享享城里人的福。”说完就在二妞的手上浪漫地吻了一下。

民子是个重义气的人,说到的事就一定要做到。从那天起,为妻子二妞买只戒指的想法就一直在他的脑海里存了起来。然而,文联的工资很低,加上二妞为民子生了个女儿,从此家里的琐事多了,加上工作、写作繁忙,买戒指的事也就一天天一年年地搁置了起来。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