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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进士王参元失火书(第4页)

22俟面:等见面时。

23已:治愈。

24积结既定:积滞缠结之病症已经顽固。

25不具:不再一一具陈。古时书信中的套语。

柳宗元在这篇文章中所说的崔黯,他的字是直卿,是在大和二年的时候考中了进士。开成初年的时候担任青州从事一职,进而做到了监察御史的官职,再升为员外郎。在会昌年间以谏议大夫的身份担任江西观察使一职。喜欢写东西,而且在书法方面也很优秀,与柳宗元的关系很好。而柳宗元这篇文章深刻而系统地论述“辞”、“书”、“道”、“物”之间的关系,批判了当时“贵辞”、“矜书”,不重“及物之道”的文风,指出只有去掉“好辞工书”的弊病,才能宏扬“及物之道”。这些观点,比起柳宗元之前所写的一些文章有了一定的发展,比如说,在前面几篇文章中,柳宗元只是谈到了“文以明道”,这个“道”不外乎儒家明经之道,而本文却强调“及物之道”,这不仅扩大了“道”的内涵,而且更符合文学本身的规律。还有谈到文章“高下丰约”、“长短大小”都要以“质文相生”为本,但也只停留在怎样表达上,对“古今之变”与“质文相生”的关系,即社会生活与文章的关系,没有论及,而本文则对“道”要“及物”这个“源”与“流”的关系加以阐发。“书”、“辞”、“道”本是一个完整的体系,但有不同的理解,一种是“书”和“辞”和“道”;一种是“道”和“辞”和“书”。宗元针对两种不同思维方向及作法,反复强调二者是一个完整的过程,暗示强调任何一端都是片面的。这种统览全局的论述,具有不可置辩的力量。又用层进式,论述“道”与“物”的关系,强调物对道的重要性,使“书”、“辞”、“道”成为深层次的体系。所以这是柳宗元的一篇比较重要的阐述的文学理论观点的文章,它是从柳宗元实际的创作过程中总结出来的,所以它有着坚实的创作基础,故而对后来的文学理论的发展有一定的影响。

【答吴秀才谢示新文书】

某白:向得秀才书及文章,类前时所辱远甚1,多贺多贺。秀才志为文章,又在族父处,早夜孜孜,何畏不日日新又日新也。虽间不奉对2,苟文益日新,则若亟见矣3。夫观文章,宜若悬衡然4,增之铢两则俯,反是则仰5,无可私者。秀才诚欲令吾俯乎?则莫若增重其文。今观秀才所增益者,不啻铢两,吾固伏膺而俯矣。愈重,则吾俯滋甚,秀才其懋6焉!苟增而不已,则吾首惧至地耳,又何间疏7之患乎?还答不悉。宗元白。

1类前时所辱远甚:远甚,好很多了。

2间不奉对:不能时常见面。

3若亟见矣:就相当于见面了。

4宜若悬衡然:就像是测量一样。

5增之铢两则俯,反是则仰:赞美过分,它就低俯,降低其价值;批评失度,它就仰首,也降低了其部分价值。

6懋:钦佩。

7间疏:不亲密。

柳宗元在这一篇文章中,先是以一种比较热情明快的手法,大大地赞叹吴秀才所写的文章可以说有了很大的进步。正是柳宗元在文章所说的“日日新又日新”,这是大大地表明了吴秀才在文章写作上进步的速度非常之快,而接下来的“苟日新则若亟见”,则进一步从文到人,大大地赞美吴秀才这个人所显示出的一种“早夜孜孜”的努力精神。而后面所说的“族父处”三个字则指示出他之所以那么高兴的另一个原因,因为这里的“族父”指的是柳公绰,这个人是柳宗元的亲戚。当时的吴秀才在是在柳公绰那里学习写文章,而且还有了这么大的长进,所以这也是柳宗元他自己的一份荣耀。在这篇文章中主要是通过比喻的方式来对吴秀才的文章的优秀加以赞叹,这就使得文章显得很有美感。比如说柳宗元在文章中写道:吴秀才的文章思想内容和形式是如此的完美,象高悬的一杆秤。无论评论它的内容或艺术特点,哪怕增加一点点份量,它也要同实际情况失掉平衡。赞美过分,它就低俯,降低其价值;批评失度,它就仰首,也降低了其部分价值。所以宗元不敢以私心妄加评论。这已是极为生动的比喻,充分表达了宗元对吴秀才文章的赞誉之情。但宗元并不满足于此,又掀起一层波澜,由“衡”而及“吾”,妙喻连发!把自己也喻做一杆秤,不过是评论的秤,而不是创作水平的秤。这杆评论的秤也很公平。对方增加一点文章的份量,它就低俯一次,如果一再增加文章的份量,它就低俯益甚,也更加钦佩,并以此来勉励吴秀才好生努力。充分表现了宗元奖掖后生的美德。最后结尾,是指出吴秀才要是能够更进一步增加自己的写作才能的话,那自己就真的是佩服得五体投地了,而且这简直比我们呆在一起给我的快乐更大。

【大钱】

景王将铸大钱1。单穆公曰:“不可。可先而不备2,谓之怠;可后而先之,谓之召灾。”

非3曰:古今之言帛币者多矣。是不可一贯4,以其时之升降轻重也。币轻则物价腾踊;物价腾踊,则农无所售,皆害也。就而言之,孰为利?曰:币重则利。曰:奈害农何?曰:赋不以钱,而制其布帛之数,则农不害。以钱,则多出布帛而贾,则害矣。今夫病大钱者,吾不知周之时何如5哉?其曰:“召灾”,则未之闻也。左氏又于《内传》曰:“王其心疾死乎6!”其为书皆类此矣。

1大钱:币值比较高的钱。

2可先而不备:可以提前准备而没有准备。

3非:柳宗元的《非国语》。

4不可一贯:一概而论。

5何如:是什么情况。

6王其心疾死乎:周景王得心脏病而死。

柳宗元的这篇文章在写作技巧上有一个显着特点,那就是议论层次显得脉络清晰,可以说是井然有序,而且还采用归纳和分析等方法与设问的口气把文章的立论巧妙地表达出来,从而使文章显示出一种美感。柳宗元在文章中说,自古以来那些讨论钱币的人可以说已经非常非常多了,但是对于钱币却不能够一概而论,认为它们一直都是那样的,一定要根据当时情况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币值规定。这就是柳宗元这篇文章的主要观点,然后再举单穆公的例子进行分析。但是柳宗元在文章中却并没有就这样直接围绕着这一主要观点来进行展开,对它进行比较全面的论证,而是采用对币值进行分析的方式来慢慢进行说明。要是币值比较低的话,物价就会上涨得很快;要是物价上涨得比较快的话,那一般的农民都没有那么多的财产拿出来卖了。这不管是对哪一方都没有什么好处。那么,如此说来,究竟是哪个会比较有利一些呢?作者的看法是币值高会比较有利一些。接着有人会说,币值高的话会损害到一般农民的利益怎么办?作者针对这个问题说,纳税不交钱,规定应交布帛的数目,那对农民就没有损害了。要是一般交税用钱的话,农民就需要多拿出一些布帛来换成钱,这当然会让农民受到一定的损害的。所以柳宗元在这里采用的是一种从反方面论说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观点。接着柳宗元在文章继续说到,要是现在还有人在指责铸造大钱的话,那就需要另外说出自己的合理的意见了,而具体来说我是不清楚当时周朝的情况究竟怎么样。但是至于说一些“铸大钱要遭灾”的话,那我就没有听说过了。意思就是说他是不赞成这种观点的。

【命官】

胥、籍、狐、箕、栾、郄、桓、先、羊舌、董、韩实掌近官1,诸姬之良掌其中官,异姓之能掌其远官。

非曰:官之命2,宜以材耶,抑以姓乎?文公将行霸,而不知变是弊俗以登天下之士,而举族以命乎远近3,则陋矣。若将军大夫必出旧族,或无可4焉,犹用之耶?必不出乎异族,或有可焉,犹弃之耶?则晋国之政可见矣。

1近官:朝堂之臣。

2官之命:官员的分派。

3举族以命乎远近:根据亲疏关系来分派官员所在的地方。

4无可:没有才能。

柳宗元的这一篇《命官》可以算是一篇对他文进行评论并且进行辩驳的文章,这篇文章的特点就是它并不像那些专门用来进行评论和辩驳的洋洋洒洒几千字、甚至几万字的,需要引证很多的例子,从各个角度综合地进行论说,然后将对方的观点驳倒,然后再列出自己的观点又用很多例子来进行说明,最终才进行圆满的收束。可是柳宗元这篇文章却并不是这样,反而是比较敏锐地针对左丘明在《国语·晋语》的一段概括,进行小而深地讨论和批驳,《国语·晋语》中是这么表述的,那就是胥和籍与狐和箕等十一位与晋文公有着血缘关系的大贵族,都有在晋文公身边参与到比较机密的国家大事的这样一种特权,而另外那些姬姓中非常有才能的人以及其他异姓中非常能干的人,却只能够担任一些位置比较低或者是地方比较远的或偏僻的官职。柳宗元在文章中就针对这种情况,从优秀与才干这两点中发现问题,然后提出自己的观点,那就是分派官职,应该根据才能,当然这是一个比较中正的论点,而且从古至今也有很多的人都论述的,但是这里比较特别的是,柳宗元针对《国语·晋语》中的问题,一针见血,还有针对性地指向当时的社会现实,另外就是他这篇文章本身的写法很特别,故而才使得它具有了自身的特色。文章采取了以立论带驳论的论证方式。明明是“宜以材”,却偏偏设置了一对并列而相互矛盾的疑问句,“宜以材耶?抑以姓乎?”在立论的同时,自然带出驳论的内容。论证内容就显得十分简洁而且非常的明快。文章指出了晋文公以姓命官这样一种行为的不合理,对于这样一种情况,文章却仅仅用了几个字,就把对方的观点驳倒了,而立稳了自己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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