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个人行为安全
第一节防诈骗
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由于它一般不使用暴力,且具有隐蔽性,受害者往往会上当。提防和惩治诈骗分子,除需要依靠社会力量和法治力量外,更主要的要靠提高青少年自我防骗意识,识别诈骗分子的诈骗手段,防止上当受骗。
校内外诈骗作案的主要手段如下:
1-伪装身份。骗钱骗色。
诈骗分子往往利用假名片、假身份证行骗。冒充老板、公司经理,往往以招聘为名,骗取学生的钱财。有的假冒成功人士,骗取一些学生的情感。骗子为了不暴露马脚,通常采用游击方式流窜作案,财物到手后即逃离。还有人以骗到的钱财、名片、身份证、信誉等为资本,再去诈骗他人、重复作案。
2.真实身份,虚假合同。
一些骗子利用学生经验少、法律意识差、急于赚钱补贴生活的心理,利用假合同或无效合同进行诈骗。如常以公司名义,让学生为其推销产品,或做一些文字工作,事后却不兑现诺言和酬金而使学生上当受骗。
3.投其所好。引诱上钩。
一些诈骗分子往往利用被害人贪图小便宜的心理,施以被害人小恩小惠或承诺帮助被害人就业、出国等,投其所好,施展诡计而骗取财物。
4.招聘为名。设置骗局。
一些学生为了减轻家庭负担,或增长一些实践经验,希望开展一些勤工俭学活动或到校外找一些兼职。诈骗分子往往利用这一机会,以招聘的名义设置骗局,骗取介绍费、押金、报名费,结果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使受骗学生蒙受损失。
5.以次充好。恶意行骗。
一些骗子以物美价廉为借口,到宿舍向学生推销各种产品而使学生上当受骗。更有一些到学生宿舍推销产品的人,一发现室内无人,就会顺手牵羊,偷走学生的随身听、钱包、衣物等。溜之大吉。
6.借贷为名。骗钱为实。
有的骗子,以高利集资为诱饵,使部分学生上当受骗。有些品德不好的学生常以“急于用钱”为借口向其他同学借钱,然后挥霍一空,要债的追紧了就再向其他同学借款补洞,拖到毕业一走了之。
7.骗取信任,寻机作案。
诈骗分子常利用青少年单纯、容易接近的特点,寻找机会与学生拉关系、套近乎,称兄道弟,表现出相见恨晚的热情,并表现得十分慷慨,骗取信任后就寻机作案。
1.提高防范意识。学会自我保护。
青少年要学会适应环境的变化,多掌握一些防范知识,学会自我保护。在日常生活中,要做到不贪图便宜、不谋取私利;在提倡助人为乐、奉献爱心的同时,要提高警惕性,不能轻信花言巧语,以免上当受骗。发现可疑人员要及时报告,上当受骗后更要及时报案,大胆揭发,使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2.谨慎交友。理智对待。
人是有感情的,人也应该重感情、讲友情,但不能为感情左右,更不能感情用事。如果只凭感情用事,一味“跟着感觉走”,往往容易上当受骗。交友最基本的原则有两条:一是择其善者而从之,二是严格做到“四戒”,即戒交低级下流之辈,戒交游手好闲之人,戒交挥金如土之流,戒交吃喝嫖赌之徒。
3.不贪图便宜。
俗话说“天上不会掉馅饼”、“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诈骗分子往往利用人们想占便宜的心理,设置一些骗局,引诱那些想贪图便宜者上当,而获取钱财。
4.相互沟通、相互帮助。
班集体是一个最基本的学生组织形式。大家为着同一个学习目标,生活和学习是统一的、同步的,相互间应该加强沟通、互相帮助。特别是在自己觉得可能会吃亏上当时,与同学有所沟通或许就会得到一些帮助并避免受害。
5.遵守校纪校规。.
每个学校都有一系列管理制度和规定,制度是维护学生权益制定的,同时也是规范人们行为的,它虽然会给同学们带来一些不便,但是制度却是必不可缺的。因此,同学们一定要养成自律意识,严格按制度办事,自觉遵守校规校纪,积极支持有关部门履行管理职能。
发生被骗后的应对措施:
1.尽量不露出怀疑对方的破绽,尽力稳住对方,拖延时间。
2.周围有同学的话,可以请他们协助把诈骗分子扭送保卫处或拨打校园报警电话;如是在校外。可立即拨打110报警。
3.配合公安机关、学校保卫部门调查情况。
第二节防盗窃
盗窃,作为一种最常见的并为人们深恶痛绝的违法犯罪行为,是指一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国家、集体或他人财物的行为。盗窃案在学校发生的各类案件中是较多的,大约占90%以上:
少数青少年对自己要求不严,人生观和价值观发生扭曲,法律意识淡薄,不顾家庭和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追求时髦,盲目攀比,从而导致没有钱花就去偷,逐步走上了犯罪道路。这是导致学校盗窃案件不断上升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