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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成竹在胸激流勇进(第3页)

太后说:“你们男人也疼爱最小的儿子吗?”

触龙回答:“比起女人有过之而无不及呢。”

太后笑着说:“胡说,哪里能跟女人相比。”

触龙说:“我私下里认为您疼爱女儿燕后要超过长安君。”

太后说:“你说错了,没有像疼爱长安君那么历害。”

触龙说:“父母越是疼爱儿子,那么为他的将来打算得也越长远。当初您送燕后出嫁,抱着她哭泣,因为一想到她要去那么远的地方,心里就忍不住悲伤啊。

“出嫁以后,也不会不思念她,祭祀祖先的时候就会为她祈祷说:‘千万保佑她,不要让她被赶回来。’这难道不正是为她的长远打算,希望他的子孙能在燕国相继为王吗?”

太后说:“是啊。”

触龙又说:“从现在算起上数三代,赵王的子孙被封侯的,他们的后代还有在位的吗?”

太后说:“没有。”

触龙说:“这就是说,灾祸近则殃及自身,远则殃及子孙。为什么国君的儿子被封了侯就都没有好结果呢?因为他们地位崇高却没有为国家立功,俸禄丰厚却没有为国家流汗,而且还拥有许多国家的重器。

“如今您抬高长安君的地位,封给他肥沃的土地,赏赐他许多国家重器,却不趁现在您还在时,让他多为国家立功。一旦您不幸去世,长安君将凭借什么在赵国存身呢?”

太后终于醒悟,说:“是啊,随便你派他做什么吧。”

于是为长安君备齐一百乘车辆,让他去齐国做人质。齐国这才派出救兵,秦军听说,便撤退了。

点评:

触龙从大局出发,摆事实,讲道理,一步一步劝说太后,又拿自己的儿子作对比,终于使赵太后明白了爱孩子但不能溺爱孩子,应该帮他们建功立业。触龙的说服技巧不能不令人佩服。

6。缇萦救父

汉朝时候,法律非常严厉,规定一个人犯了罪,不但自己要受到严酷的刑罚,比如砍掉手脚,割掉鼻子,还要连家人一起遭难,为此老百姓叫哭连天。

汉文帝的母亲薄太后出身低微,在汉高祖在世的时候是个不得宠的妃子。她怕住在宫里受吕后的陷害,就请求跟着儿子住在代郡。住在代郡不像在皇宫里那么阔气,因此,娘儿俩多少知道一些老百姓的疾苦。

汉文帝即位不久,就下了一道诏书说:“一个人犯了法,定了罪也就是了。为什么要把他的父母妻儿也一起逮捕办罪呢?我不相信这种法令有什么好处,请你们商议一下改变的办法。”

大臣们一商量,按照汉文帝的意见,废除了一人犯法、全家连坐(连坐,就是被牵连一同办罪)的法令。

公元前167年,临淄地方有个小姑娘名叫淳于缇萦。她的父亲淳于意,本来是个读书人,因为喜欢医学,经常给人治病,出了名。后来他做了太仓令,但他不愿意跟做官的来往,也不会拍上司的马屁。没有多久,辞了职,当起医生来了。

有一次,有个大商人的妻子生了病,请淳于意医治。那病人吃了药,病没见好转,过了几天死了。大商人仗势向官府告了淳于意一状,说他是错治了病。当地的官吏判他“肉刑”(当时的肉刑有脸上刺字,割去鼻子,砍去左足或右足等),要把他押解到长安去受刑。

淳于意有五个女儿,可没有儿子。他离开家的时候,望着女儿们叹气,说:“唉,可惜我没有男孩,遇到急难,一个有用的也没有。”

几个女儿都低着头伤心得直哭,只有最小的女儿缇萦又是悲伤,又是气愤。她想:“为什么女儿偏没有用呢?”

她提出要陪父亲一起上长安去,家里人再三劝阻她也没有用。

缇萦到了长安,托人写了一封奏章,到宫门口递给守门的人。

汉文帝接到奏章,知道上书的是个小姑娘,倒很重视。那奏章上写着:

“我叫缇萦,是太仓令淳于意的小女儿。我父亲做官的时候,齐地的人都说他是个清官。这回儿他犯了罪,被判处肉刑。我不但为父亲难过,也为所有受肉刑的人伤心。一个人砍去脚就成了残废;割去了鼻子,不能再按上去,以后就是想改过自新,也没有办法了。我情愿给官府没收为奴婢,替父亲赎罪,好让他有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汉文帝看了信,十分同情这个小姑娘,又觉得她说的有道理,就召集大臣们,对大臣说:“犯了罪该受罚,这是没有话说的。可是受了罚,也该让他重新做人才是。现在惩办一个犯人,在他脸上刺字或者毁坏他的肢体,这样的刑罚怎么能劝人为善呢。你们商量一个代替肉刑的办法吧!”

大臣们一商议,拟定一个办法,把肉刑改用打板子。原来判砍去脚的,改为打五百板子;原来判割鼻子的改为打三百板子。汉文帝就正式下令废除肉刑。这样,缇萦就救了她的父亲。

汉文帝废除肉刑,看起来是件好事。但是实际执行起来,却是弊病不少。有些犯人被打上五百或三百板,就给打死了,这样一来,反而加重了刑罚。后来到了他的儿子汉景帝手里,才又把打板子的刑罚减轻了一些。

点评:

缇萦是个十几岁的小姑娘,可是她勇气可嘉,敢于直接给皇帝上书,直陈酷刑的残忍,汉文帝终被其感动,废除了惨无人道的肉刑。缇萦的勇气为人们树立了勇敢的榜样。

7。郑和下西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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