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权”即“越轨”,小心“出轨”
作为领导者,既要大胆负责,敢于用权,但又不能越权行事,尤其是不能居功自傲,违抗命令。
领导者有一定的职位,一定的职位赋予一定的权力,这种权力叫职位权力。但是,这种职位权力时有错位现象,出现实际权力和职位权力不相符的情况。领导者的实际权力超越职位权力的现象,叫做“越权”。“越权”,既有范围上的“越权”,也有使用上的“越权”,即滥用权力。
1.不该决定的问题,不可擅自决定
领导者的主要职能之一就是决策。决策,简言之就是作出决定。一个组织单位内有着基层、中层、高层等不同层次的领导者,应根据自己的职责权限,作出自己职责范围内的有关决策。
比如在一个企业中,基层、中层和高层不同的领导者所解决的问题就不同。基层决策主要解决作业任务中的问题,包括经常性的工作安排,如每日的任务安排、人员调配、设备使用等等,还包括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非正常的偶然事件,如设备发生故障、原材料、设备供应不上等等。中层决策主要是关于安排一定时期的任务,或解决生产、工作中的某些问题,如人员出勤率不高,原材料不足,某项费用超支等等。高层决策要解决的是关系全局性的以及与外界有密切联系的重大问题,如生产项目、产品结构、发展战略、职工培训、选人用人等。
不同层次的领导者,应该只决策本层次工作中的问题,如果决定其他决策层次的问题,就是“越权”。如果企业中层领导去决定作业班次的投入产出,决定机器设备如何维修等具体事宜,就是对下属的“越权”;如果决定对外联营、合资经营等重大问题,就是对上级的“越权”。
在正副职领导之间,常常发生“越权”现象。正职领导者对全面工作负责,副职领导者负责某一方面的工作。在实际工作中,正职领导往往抛开他的副手,做出一些应由副手做出的决定;而副手也常常有应该请示正职领导而不请示,擅自决定问题的现象。
2.不该管的事情。不可插手管理
领导者应该做领导者该做的事。而不少领导人喜欢管事,对下属,甚至对下属的下属的工作,这也看不惯,那也不满意;这也不行,那也不对;在这里挑剔一番,在那里指责一气;立一通这样的规矩,定一套那样的做法;指点指点这,提醒提醒那。在这样的领导人眼里,别人干什么都不行,惟有自己才是最有事业心、责任感的。
这样的领导者总是企图把别人装进自己的模子里,重新浇铸得跟自己一模一样。他管的倒不一定是“闲事”,只是他把许多无足轻重的事看得太重要。这样的领导者以对事业的无限忠诚和高度责任感,什么都要求至善至美,完美无缺。于是,这里怕坏了,那里怕赔了,什么都去管。在他看来,什么“越权”不“越权”,大家的事大家办,只要不出漏洞,事业不受损失就行。这是好心的“越权”者,事务主义领导人。
3.不该执行的任务。不可越俎代庖
领导者叫苦不迭的就是“忙”。正当的忙是应该的。但是,对有些领导者说来,有很大一部分忙,是由于有许多工作不是领导者必须做的,而应该由职能部门去做。结果领导人越俎代庖,事必躬亲,不分巨细地去做下属具体管理部门的那些日常工作,陷入繁琐的事务堆中而不能摆脱。这样的忙,既是“越权”,又是失职。包揽下面的工作是“越权”;忙于具体管理而忘记了领导者的主要职责便是失职。如果只忙于具体事务,做自己职责范围外的事情,那么势必削弱了抓大事、抓战略、用人、决策等属于领导的本职工作。